沈阳赛福吸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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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沈阳赛福吸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谷英奇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390166131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区胡台镇胡台新城振兴十街 16 号-6 地理坐标地理坐标(123 度 6 分 12.368 秒,41 度 46 分 56.320 秒) 国民经济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C2926 塑料包装箱及 容器制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二十六、塑料制品业 29;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年用 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备案)部门(选 填)填) /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 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 (()) 16.7施工工期施工工期0 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用地(用海) 面积(面积(m2)) 8180 专项评价设置情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况 无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无 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分析 无,胡台新城规划及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根据新民市人 民政府关于设立胡台新城和胡台镇南部、胡台镇北部产业聚集区 的通知(见附件 3),本项目位于胡台新城产业聚居区,主要 发展包装印刷、纸制品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农副产品加工、 - 2 - 食品加工、智能家居及配套产品制造、橡胶塑料制品制造、金属 制品及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及符合排放标准的其他高 新技术、新兴产业项目;同时禁止三个产业聚集区内新扩建燃 煤发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两 高”项目。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符合产业聚集区相关规划。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4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 类”、“淘汰类”内容之列,即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 目生产设备及产品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产品,因此,本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区胡台镇胡台新城振兴十街 16 号-6,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本项目北侧隔路为空地,南、东、西侧为在建项目,四邻关 系见附图 3。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详见附件 2),该地块属于工 业用地。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 目与沈阳市新民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位置关系见附图 5)、 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3.1 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表表 1-1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要求要求相关要求相关要求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具体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 3 - 生态保生态保 护红线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 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 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 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 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 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 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 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 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 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 路、航道、防洪、管道、 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 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 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 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 件。 根据辽宁省生态保护红 线划定技术指南,该项 目选址不属于重要生态功 能区保护区、生态敏感 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 发区。根据新民区生态 保护红线区分布,该项 目选址不在新民区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见附图 5)。 符合 资源利资源利 用上线用上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 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 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 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 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 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 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 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 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 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 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 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 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 质量现状满足相应环境质 量标准要求。环境空气 质量中 PM2.5超出相关标 准。针对超标问题,辽 宁省人民政府为确保环 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约束 性指标,提出区域或者 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 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 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 规模的对策措施;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 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能 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对周边环境 影响很小。 符合 环境质环境质 量底线量底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 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 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 突破的“天花板”。相关 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 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 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 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 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 替代、 开采方式和规模 项目运行过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水、电等能源消耗, 但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 4 - 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 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 划编制和审 批决策提供 重要依据。 环境准环境准 入负面入负面 清单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 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 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 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 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 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 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 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 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 指导和约束作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 汰类,属允许类建设项 目,同时不属于禁止用 地项目目录(2012 年 本)及限制用地项目 目录(2012 年本)中 淘汰和限制项目,亦不属 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 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同 时,项目也不在沈阳市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 策目录(2021 年版) 之列。 符合 3.2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辽政发〔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 1-2 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分区管控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 性性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 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 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 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 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 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 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 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 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 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 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 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新民 区胡台镇胡台新城振兴十街 16 号-6,项目所在地周边无 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管控单元编码为 ZH2101812 0055。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 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 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 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 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 “1414N”4 级塔型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省总体 管控要求;“4”为沈阳现代化都市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新民 区胡台镇胡台新城振兴十街 16 号-6,项目运营期各项污 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 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 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 能,水能,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综 符合 - 5 - 圈、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融入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 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 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 要求;“N”为全省 1524 个环境管 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市 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 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制定 发布市域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 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上,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要求。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 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动, 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 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 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 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 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 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 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 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新民 区胡台镇胡台新城振兴十街 16 号-6,项目运营期各项污 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 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综 上,本项目符合分区环境管 控要求。 符合 3.3 与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沈政发〔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表表 1-3 与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沈政发〔见(沈政发〔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一般管控单元要求一般管控单元要求本本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划分 环境 管控 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 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 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面积 为 2356.10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 土面积的 18.32;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 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面积 为 6798.61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 土面积的 52.87;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 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面积为 3705.46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 面积的 28.81。 本项目位于沈 阳市新民区胡台镇 胡台新城振兴十街 16 号-6,本项目属 于重点管控单元 (三线一单查询单 见附件 4)。 符合 制定 生态 根据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 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 沈阳市已制定 沈阳市生态环境 符合 - 6 - 环境 准入 清单 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 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 生 态 环 境 准 入 要 求 , 建 立 “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 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 求;“N”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 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准入清单(2021 年版),具体相关 分析见表 1-4。 3.4 与沈阳市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年版)符合性分)符合性分 析析 经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核实(三线一单查询单见附件 5), 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21018120055(胡 台镇)。本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符 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 1-4 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年版)中沈水街道编码中沈水街道编码 ((ZH21011120020))要求相符性分析要求相符性分析 重点管控单元要求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空间空间 布局布局 约束约束 执行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重点产业园区管控类生态 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具体见表 1-5。/ 污染污染 物排物排 放放管管 控控 执行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重点产业园区管控类生态 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具体见表 1-5。/ 环境环境 风险风险 防范防范 执行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重点产业园区管控类生态 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具体见表 1-5。/ 资源资源 利用利用 效率效率 执行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重点产业园区管控类生态 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具体见表 1-5。/ 表表 1-5 与与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管控管控 类别类别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空间空间 布局布局 约束约束 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外商投资准入特 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 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沈阳市建设项目 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中 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 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 目;对照沈阳市建设项 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本项 目不属于环境准入限制政 策目录项目;对照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本项目不 符合 - 7 - 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 理措施(负面清单)。 2、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 的意见。 不涉及。/ 3、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 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的意见。 不涉及。符合 4、严格执行沈阳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划定高 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 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 施,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 料。 不涉及。/ 5、严格执行沈阳市环境 保护局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 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 管理的通知及其补充通 知。 不涉及。/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的相关要求。 符合 7、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 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 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 见。 不涉及。/ 污染污染 物排物排 放管放管 控控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 许可管理条例、畜禽规 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沈阳市水污染防治 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 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及地 方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本项 目废气、废水、噪声均满 足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满 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符合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 促进法、关于推进大气 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冷却使用设备自带风机。 符合 - 8 - 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 知。 3、严格执行沈阳市环评 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沈 阳市 2021 年度环评与排污 许可监管工作方案、 2021 年沈阳市锅(窑) 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 案、辽宁省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 案、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审批工作的通知。 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填报 排污许可,严格落实沈 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 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沈阳市 2021 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 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符合 4、严格执行废气、废水、 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 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 相关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 管控。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废 水、噪声均符合相关排放 标准,固体废物均得到了 合理处置。 符合 5、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三环 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 (含绕城高速公路)及各区 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禁 止燃放烟花爆竹。 不涉及。/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 法(试行)、农用地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加强工矿用地、农 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防治工矿用地、 农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本项目严格落实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工矿用地土壤环 境管理办法(试行)的 相关要求,本项目采取 “分区防渗”来保护地下 水和土壤环境,采取分区 防渗后对土壤和地下水无 污染途径。 符合 7、严格执行沈阳市入河 排污口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不涉及。/ 环境环境 风险风险 防控防控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要 求编制应急预案。 符合 - 9 - 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办法(试行)、沈阳市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沈 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沈阳市突发环境时间应急 预案(修订)等法律法规 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 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 防范能力。 2、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污染地块土壤环 境管理办法(试行)、 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单位 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 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 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 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 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 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 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 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 水。 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 符合 3、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相 关要求,污染地块责任人应 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移除或 者清理污染源,防止污染扩 散;对需要开发利用的地块 应开展治理与修复,防止对 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 染。 不涉及。/ 资源资源 利用利用 效率效率 1、严格执行辽宁省节约 用水条例、辽宁省地下 水资源保护条例(2020 修 正)、沈阳市城市节约 用水管理办法、沈阳市 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 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相 关文件。 本项目用水为市政管网供 水,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电、水资源,项目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 符合 2、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 不涉及。/ 4、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 - 10 - 发发[2022]8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 表表 1-6 项目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发项目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辽委发 [2022]8 号)符合性分析表号)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 性性 一、一、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 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比例达到国家 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 浓度下降到 34 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 良天数比率达到 88.3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78.7以上,近 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 92以 上,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 壤污染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 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 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 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绿色成为辽宁 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到 2035 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 好转,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 宁。 本项目废气主 要为非甲烷总 烃,废气负压 收集后经二级 活性炭处理 (处理效率 80)后经 15m 高排气筒 排放;经处理 后的废气对环 境影响不大。 符合 二、二、重点任务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5、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区 域生产力布局 根据上文分 析,本项目符 合“三线一 单”要求。 符合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4、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强化 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 进低尘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 乡结合部等城乡重要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加大 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全面推进 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 20222024 年。深入开展秸杆“五化”综合 利用和禁烧管控。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 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 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 2025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 动监测。(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 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 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项目施工期 废气、废水、 固废均会按照 环评中要求进 行防治,不会 对厂区周边产 生影响;本项 目加热产生的 非甲烷总烃负 压收集由二级 活 性 炭 处 理 ( 处 理 效 率 80 ) 后 经 15m 高排气筒 排放;经处理 后的废气,对 厂区周边影响 符合 - 11 - 不大;项目的 噪声采取选用 低噪声设备、 基础减振、厂 房隔声、合理 布局等措施后 对环境影响较 小。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涉及。符合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4、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 “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 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推进沈 阳、大连和盘锦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 进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工业副 产品石膏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省生态环境 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 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 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 本项目不属于 产能严重过剩 行业。 符合 (五)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6、严控环境安全风险。组织“一废一库 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涉重金 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 估。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尾 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隐患。对 182 座废弃尾 矿库进行安全和环境风险隐患评估并治理修 复。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 一图”全覆盖。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到 2025 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 年下降 5。完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修 订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纳入名录 的企业依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 备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专家、监 测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演练。在沈阳、盘锦等市化工园区推进有毒有 害气体预警体系示范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与健 康管理,完成相关考核指标任务。(省生态环 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本项目不属于 “一废一库一 品”,涉重金 属企业、化工 园区等重点领 域;同时项目 建成后应按照 相关要求编制 应急预案。 符合 三、保障措施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涉及。符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不涉及。符合 (三)强化项目支撑不涉及。符合 - 12 - (四)强化监督考察不涉及。符合 (五)强化宣传引导不涉及。符合 (六)强化队伍建设不涉及。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5、、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 年 版)(版)(2021 年年 6 月月 23 日)相符性日)相符性 表表 1-7 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相符性年版)相符性 分析分析 序号序号内容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性性 一、综合性政策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 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 规划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新 民区胡台镇胡台新城 振兴十街 16 号-6,建 设地址属于工业用 地,选址合理、平面 布置合理;符合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 法定规划。 符合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 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 区,本项目废气主要 为非甲烷总烃,负压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 处理(处理效率 80)后经 15m 高排 气筒排放,经下文分 析,经环保措施处理 后本项目废气可以达 标排放,满足区域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要求。 符合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 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 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 态破坏 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 施并确保达标排放。 符合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 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 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不涉及。 符合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 不涉及。/ - 13 - 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 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内 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 符合 8.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 订版)的新建炼油、乙烯、Px 项目及 一次炼油项目 不涉及。/ 9.低速电动车项目不涉及。/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含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 储存项目 不涉及。/ 11.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 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 容项目 不涉及。/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 相关要求相关要求 不涉及。/ (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要求 不涉及。/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求的相关要求 不涉及。/ (五)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五)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关要求 不涉及。/ (六)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六)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 要求要求 不涉及。/ (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关要求 不涉及。/ (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求的相关要求 不涉及。/ (九)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九)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关要求 不涉及。/ (十)湿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十)湿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关要求 不涉及。/ (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 求求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 设项目,符合国家有 关产业政策。 符合 (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 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根据国家要求,本项 目按照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 术指南(污染影响 类)(试行)要求 进行编制,同时根据 符合 - 14 - 需求,部分内容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以及相关标 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编制。 2 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 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 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 污染物排放标准;符 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的要求。 符合 3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 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 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 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 耗一定的电、水资 源,项目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 量较少,不会造成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符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一)、石化化工业(一)、石化化工业不涉及。/ (二)、医药制造(二)、医药制造不涉及。/ (三)、汽车制造(三)、汽车制造不涉及。/ (四)、畜牧养殖业(四)、畜牧养殖业不涉及。/ (五)、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五)、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不涉及。/ (六)、造纸和纸制品业(六)、造纸和纸制品业不涉及。/ (七)、塑料制品业(七)、塑料制品业不涉及。/ (八)、水泥制品业(八)、水泥制品业不涉及。/ (九)、铸造和锻造业(九)、铸造和锻造业不涉及。/ (十)、钢铁业(十)、钢铁业不涉及。/ (十一)、废钢铁加工业(十一)、废钢铁加工业不涉及。/ (十二)、(十二)、“三磷三磷”类建设项目类建设项目不涉及。/ 7、、与挥发性有机物(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 分析分析 表表 1-9 与与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序 号号 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 性性 - 15 - 二、 源头 和过 程控 制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 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 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 治技术措施包括 6、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 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 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 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 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 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 非甲烷总烃,废气负压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 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 放。 符合 8、、与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 〔〔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表表 1-10 本项目与环大气〔本项目与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相关要求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 性性 一、大 力推进 源头替 代,有 效减少 VOCs 产生 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 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 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 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 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 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 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 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 料 。 采 用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 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 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 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 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 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 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 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 施。 本项目原材料为 PET 片材,企业按要 求建立管理台账,记 录产品产量,VOCs 原辅材料名称及其 VOCs 含量,VOCs 原 辅材料采购量、使用 量、库存量及废弃 量,VOCs 原辅材料 回收方式及回收量 等,记录生产设施运 行的关键参数等,台 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 年。 符合 二、全 面落实 标准要 求,强 化无组 织排放 控制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 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 各地要加大标准生效时间、涉 及行业及控制要求等宣贯力 度,通过现场指导、组织培 训、新媒体信息推送、发放明 白纸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企 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 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根据下文分析,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 甲 烷 总 烃 能 够 满 足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GB37822-2019)附 录 A 特别排放限值, 同时项目加热工序位 于密闭车间。 符合 - 16 -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 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 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 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 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 快整改。指导企业制定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 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以及启 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 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 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 三、聚 焦治污 设施 “三 率”, 提升综 合治理 效率 组织企业对现有 VOCs 废 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 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 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 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 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 施,7 月 15 日前完成。对达不 到要求的 VOCs 收集、治理设 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 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 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 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 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 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 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 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 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 行。 本项目废气主要 为非甲烷总烃,负压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 处理(处理效率 80)后经 15m 高排 气筒排放;根据环境 影响分析,排放的非 甲烷总烃能够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 特别排放限值、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标准附录 A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符合 9、、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沈环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4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 分析分析 表表 1-11 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序序 号号 相关要求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 性性 一、 严格 项目 准入 及排 放标 准审 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进行规划相符性审 查,按照国家、辽宁省相关规定 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区。禁 止审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规划环 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建设 项目。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 目,项目符合胡台新城 规划,项目厂区属于产 业聚集区。 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符合 - 17 - 排放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排放标准 审查,有行业标准应优先执行行 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国 家、辽宁省相关排放标准。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2-2015 ) 中 特别排放限值、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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