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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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吕振国联系方式13478116603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卢家屯乡本街现有厂区内 地理坐标(E122 度 36 分 42.792 秒,N41 度 58 分 0.78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4430 热力生 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 91 热力生产和供 应工程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况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 填) / 总投资 (万元)80 环保投资(万 元) 8 环保投资占比 () 10施工工期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 积(m2) 无新增用地面积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 分析 1、与、与“气十条气十条”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气 十条”)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2 表表 1项目与项目与“气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符合 (一)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 污染综合治理。 项目锅炉燃料为醇基燃料油,属于 清洁燃料,废气各项污染物均可达 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 理。 本项目醇基燃料油存放于封闭的储 罐内,可有效控制面源排放,较大 程度降低无组织排放。 符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符合 (四) 严控“两高”行业新 增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五)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 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本项目为允许类,不在过 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围内。 符合 (六)压缩过剩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企业。符合 (七) 坚决停建产能过剩 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符合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符合 (八) 强化科技研发和推 广 -符合 (九)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本项目贯彻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符合 (十五) 提高能源使用效 率 通过加强生产管理,积极推行设备 更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符合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符合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符合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符合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符合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符合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符合 (三十四) 强化企业施治 加强管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 确保达标排放。 符合 (三十五) 广泛动员社会 参与 加强员工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 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 理专业人才培养。 符合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 发〔2013〕37 号)中的相关要求。 2、与、与“水十条水十条”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 3 条”)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2项目与项目与“水十条水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符合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项目主要废水为锅炉排污水以及 反冲洗废水,属于清净下水,排入 厂区内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 掏。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也不 属于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范畴。 符合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符合 (五)调整产业结构 根据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不在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 围内。 符合 (六)优化空间布局 本项目布局、结构和规模合理,不 属于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严格 控制的项目。 符合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符合 (八)控制用水总量项目生产节约用水,不随意浪费。符合 (九)提高用水效率项目废水不外排。符合 四、强化科技支撑四、强化科技支撑符合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符合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符合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符合 (二十一)深化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涉及废水污 染物排放总量。 符合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符合 (二十四)保障饮用水水 源安全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 围内。 符合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符合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符合 (三十三)依法公开环境 信息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符合 (三十五)构建全民行动 格局 加强员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节约 用水。 符合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 关要求。 3、与、与“土十条土十条”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与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 4 条”)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3项目与项目与“土土十条十条”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符合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项目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土壤 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锅炉燃 料为醇基燃料油,属于清洁能源, 经过工程分析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 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符合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符合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 境质量类别 未涉及农用地符合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未占用基本农田符合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 地土壤环境管理 未涉及农药使用符合 五、强力未污染土壤保护,五、强力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新增土壤污染符合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 增污染 未涉及重点污染物符合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符合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 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符合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 厂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中转 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符合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符合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员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预防 土壤污染 符合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符合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符合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符合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 关要求。 4、、与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相符性分析年)相符性分析 该 项 目 与 辽 宁 省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三 年 行 动 方 案 (20182020 年)(辽政发〔2018〕31 号)相符性分析具体 见下表。 表表 4与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编编 号号 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分析分析 结果结果 5 1 (一)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3、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加大燃煤小锅 炉(包括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 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按照 拆小并大和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的原则,统筹 制定拆除方案,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加强 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质监部门联动,严控 新建燃煤锅炉。 2018 年, 以 10 蒸吨/小时 (或 7 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县级 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全部老旧 低效燃煤小锅炉,完成 2503 台小锅炉拆除 任务;2019 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扩 大实施范围,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 20 蒸吨/ 小时 (或 14 兆瓦) 及以下燃煤锅炉; 到 2020 年,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 暖锅炉以外,城市建成区 20 蒸吨/小时(或 14 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 该项目拆除 厂内原有 4t 燃煤锅炉, 更换为 2t 燃 油锅炉,不 涉及燃煤的 使用。 符合 2 (二)推进调整产业结构 8.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上“两高” 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 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 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 输。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严格执行质量、 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防“地条 钢”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 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 该项目不属 于“两高” 行业。 符合 10.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 全面达标排放,按照国家部署和相关规范将 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 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 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 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 2020 年底前, 完成排 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企业已在全 国排污许可 证管理信息 平台填报了 排 污 登 记 表,编号为 9121018177 4821099U0 01W。 符合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符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 动方案(20182020 年)(辽政发〔2018〕31 号)中的相关 要求。 5、、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 6 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该标准的相符性分析结果见表 5。 表表 5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编编 号号 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分析分析 结果结果 1 (一)生态保护红线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 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 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 关的项目。 本项目厂址位 置不涉及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范围, 不涉 及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饮 用水源保护区 和其他需要特 殊保护的区域 范围。 符合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 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 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 项目。 符合 2 (二)水环境保护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 纸、制革、印染、炼焦、炼硫、炼砷、 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 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 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生产 项目。 符合 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辽河 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石油化 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上述项目。 符合 3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 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 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 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本项目选址不 涉及各类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 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 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本项目选址不 涉及各类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4 (四)环境空气保护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 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本项目锅炉燃 料为醇基燃料 符合 7 油, 不涉及燃煤 的使用。 5 (五)自然保护区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 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 验区内,不得建自然保护区设污染环境、 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 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 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 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 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 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 须采取补救措施。 本项目选址不 涉及各类自然 保护区。 符合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 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符合 6 (六)土壤环境保护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 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 不涉及基本农 田。 符合 7 (七)固体废物环境保护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 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 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 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锅炉软 水制备产生的 废树脂更换时 由厂家回收, 不 在厂内储存。 符合 8 (八)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 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修正本)、国家发展改 革委和商务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等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属于淘 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 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 不得审批。 本项目为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的项目, 不存在 落后、淘汰工 艺。 符合 9 (九)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建设项目所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 硫、氨氮、Voc、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 排放量必须在沈阳市或县(区)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控制之内,执行总量指标 替代政策。 本项目主要污 染物为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 化物、 非甲烷总 烃, 其中氮氧化 物和非甲烷总 符合 8 烃 (挥发性有机 物) 属于总量控 制指标内的污 染物, 需按照要 求申请总量控 制指标。 10 (十)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根据文件,重点行业主要为石化化工 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冶金铸 造业、塑料制品业、畜禽养殖业、电力 热力生产业、制浆造纸业、水泥制造业、 钢铁业、 废钢加工业、 “三磷”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重点行业。 符合 从上表可以看出,项目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 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中要求。 6、、与沈阳市与沈阳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具体 见下表。 表表 6与与分区管控意见分区管控意见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编编 号号 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分析分析 结果结果 1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 环境管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 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 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等区域, 面积为 2356.10 平方公里,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8.32;重点管控 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 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面积为 6798.61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52.87;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 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 域,面积为 3705.46 平方公里,占全市 国土面积的 28.81。 项目所在地位于 辽宁省沈阳市新 民市卢家屯乡本 街现有厂区内, 属于环境管控单 元中的一般管控 区(位置关系见 附图)。 符合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 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 从空间布 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 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 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 项目用地性质属 于工业用地,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 内,本项目锅炉 采 用 醇 基 燃 料 符合 9 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 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 137 个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重点管控单元 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 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 用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 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 点; 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 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油,为清洁燃料, 通过工程分析, 各项污染物均可 达标排放。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 中的相关要求。 7、、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符性分析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主要为燃料的卸料以 及储存工序,本项目使用的醇基燃料油中主要成分为甲醇,经 查阅相关资料,甲醇在常温下的挥发系数为 6.3,由此可知醇 基燃料油 VOCs 质量占比小于 10,不属于高 VOCs 物料。根 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有 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该标准的相符性分析结果见表 6。 表表 7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 类别类别标准具体要求(摘录)标准具体要求(摘录)本项目拟建设情况本项目拟建设情况 符合符合 性性 VOCs 物料储 存无组 织排放 控制要 求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 包装袋、储罐、储库、仓库中。盛 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 存放于室内, 或存放于设置封闭储 存区域、 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 地。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 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 保持密闭。VOCs 物料储罐应密封 良好。VOCs 物料储库、仓库应为 封闭式建筑, 除人员、 车辆、 设备、 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 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 (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本项目使用产生 VOCs 的物质主要为醇基燃料 油,储存于封闭的专用 储罐内,且放置在设有 封闭储存区域的专用场 地 , 符 合 标 准 中 对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 排放控制要求。 符合 VOCs 物料转 移输送 无组织 排放控 制要求 粉状、 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 输送设备、 管状带式输送机、 螺旋 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 或者采用 密闭的包装袋、 容器或罐车进行转 移。 本项目涉 VOCs 物料为 液态,原料采取密闭罐 装,符合要求。 符合 含 VOCs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 本 项 目 醇 基 燃 料 油 符合 10 产品的 使用过 程 含 VOCs 产品, 其使用过程应采用 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废 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 无法封闭的, 应采取局部气体 收集措施,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 VOCs 质 量 占 比 低 于 10,不属于 VOCs 物 料,储存在密闭的储罐 内,符合要求。 VOCs 排放控 制要求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 率大于等于 3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 于 80 本项目收集的废气中 VOCs 初始排放速率为 0.1kg/h,低于 3kg/h。 符合 8、、与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求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求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求的通知(沈环发〔2021〕 4 号)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表表 8与与方案符合性分析方案符合性分析 编编 号号 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分析分析 结果结果 1 (一)严格项目准入级排放标准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 建设项目要严格排放标准审查,有 行业标准应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 行业标准应执行国家、辽宁省相关 排放标准。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VOCs 排 放执行标准为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 控 制 标 准 (GB37822-2019)。 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 严格进行规划相符性审查,按照国 家、辽宁省相关规定应当进入园区 的要进入园区。禁止审批不符合规 划要求及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 VOCS的 排放,项目所在地位 于辽宁省沈阳市新 民市卢家屯乡本街 现有厂区内,根据分 析醇基燃料油不属 于 VOCs 物料,本次 项目为锅炉改造项 目,燃料为清洁燃 料,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2 (二)严格项目原辅料源头替代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 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 对建设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的理 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 确 VOCs 的主要原辅材料类型、组 分、 含量等 (附具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使用产品的 MSDS),明确是否属于危险化学 品。 本项目涉及VOCs排 放的物料为醇基燃 料油,已对原料理化 性质及特性进行分 析,并明确了危险化 学品的种类。 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本项目使用的原料符合 11 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低(无)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禁止审批生 产和使用不符合国家 VOCs 含量标 准 ( GB/T38597 、 GB38507 、 GB33372、GB38508 等)及有害物 质 限 量 (GB38468 、 GB18581 、 GB24409、GB30981 等)的项目。 均符合国家标准。 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其他涂装企业, 应当尽可能使用水性、高固体分、 粉末、能量固化等涂料和先进涂装 工艺。 本项目不涉及工业 涂装。 符合 3 (三)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 新建、扩建、改建涉 VOCs 排放的 建设项目, 要严格无组织排放审查, 要按照应封闭全封闭、能收集全收 集的原则,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要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各 行业的行业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重点加强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 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 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 VOCs 管控评 价审查。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 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以及 有机聚合物材料。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 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 收集和处理措施。 本项目涉VOCs物料 为醇基燃料油,储存 在封闭的储罐内,根 据物质理化性质可 知该物料VOCs质量 占比小于 10的物 料,不属于 VOCs 物 料。 符合 4 (四)全面加强末端治理及运行管控 主要要求建设项目配套的 VOCs 治 理设施应当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原则 上不应采用洗涤、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单一 处理工艺。在涉 VOCs 废气处理工 艺中, 含有活性炭吸附技术环节的, 应当选择碘值不低于800 毫克/克的 活性炭,明确活性炭添加量及更换 时间。具备条件企业应优先选用活 性炭吸附(现场再生)技术。 本项目属于热力生 产和供应业,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要求燃料封 闭储存,本项目燃料 储存于封闭的储罐 内,符合要求。 符合 企业应当根据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 账。 待本次项目排污前 企业应及时在全国 排污许可信息平台 上更新本次项目排 污信息。 符合 5(五)规范废气排污口及在线监测的设置 12 主要要求严格审查排污口设置情 况,要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所 有涉 VOCs 废气排污口均应安装挥 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属 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他排污单 位应当配套用电监管措施并与生态 环境部门联网。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 排污单位。 符合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符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 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求的通知 (沈环发〔2021〕4 号)中的相关要求。 9、、与与关于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关于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环大气 202165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与关于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 知(环大气 202165 号)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表表 9与与通知通知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编编 号号 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分析分析 结果结果 1 一、开展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回头看” 各地要系统梳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 年挥发性有 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各项任务措施和 2020 年生态环境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 反馈的 VOCs 治理问题,以及长期投诉的 涉 VOCs 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对重点 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 看”。对未完成的重点任务、未整改到位 的问题,要建立 VOCs 治理台账,加快推 进整改。 要求本项目 根据自行监 测计划对无 组织排放的 非甲烷总烃 进行监测, 并 记录相关台 账。 符合 2 二、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各地要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 等石化行业,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 兰炭)、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 剂等化工行业,涉及工业涂装的汽车、家 具、零部件、钢结构、彩涂板等行业,包 装印刷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并结 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 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 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 治理设施、 加油站、 非正常工况、 产品 VOCs 含量等 10 个关键环节,认真对照大气污染 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放标准和产 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等开展排查整治。 本项目不属 于重点行业。 符合 3四、强化监督落实,压实 VOCs 治理责任 13 各地要加强组织实施,监测、执法、人员、 资金保障等向 VOCs 治理倾斜;制定细化 落实方案,精心组织排查、检查、抽测等 工作,完善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积极协 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 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 VOCs 含量 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抽 测中发现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重点查处通过旁路直排偷排、治理设施擅 自停运、严重超标排放,以及 VOCs 监测 数据、LDAR、运行管理台账造假等行为; 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 化统筹调度,对治理任务重、工作进度慢 的城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帮扶指导 力度。 要求项目加 强 对 VOCs 排放的管理, 维护相关设 备, 并及时记 录台账。 符合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符合关于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 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 202165 号)中的相关要求。 10、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位于辽宁省 沈阳市新民市卢家屯乡本街现有厂区内,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 N4158′0.788″,E12236′42.792″,锅炉房占地面积为 280.5m2,利用原有锅炉房,不新增占地。该项目用地为原有工 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合理。 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不 在淘汰类、限制类及鼓励类名录范围内。该项目属于允许类, 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4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沈阳沈缆银环特种电缆制造有 限公司,始建于 2005 年,公司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卢家屯乡本街, 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 N4157′56.588″,E12236′38.862″,主要从事 各种电线、电缆的生产及销售,设计年生产电线电缆共计 743km/a。 该公司于 2005 年 7 月委托沈阳环境科学院编制了沈阳沈缆银环特种 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5 年 7 月 9 日新民市环 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下达了审批意见 (批复见附件) 。 该项目主要建设办公区、 生产车间、锅炉房等设施,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制造,主要生产设备为束线 机、叉绞机、挤出机等,并建设一台 4t/h 燃煤蒸汽锅炉用于硫化工序加热, 项目年生产电线电缆共计 743km/a。 2015 年 6 月 5 日该项目向新民市环境保 护局提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新民市环境保护局以新民环保验字 〔2015〕536 号文同意了项目验收(批复见附件)。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了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 91210181774821099U001W。 为响应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中 “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包括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 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要求,同时根据 2021 年 4 月 28 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 年沈阳市锅(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文件要求“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 40t 及以下燃煤锅炉替代淘 汰工作”,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建设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该项目利用原有锅炉房,不新增建筑物,拆除锅炉 房内原有 4t 燃煤蒸汽锅炉,更换为 2t 燃油蒸汽锅炉,生产线其余设备以及 产品产量均不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目录(2021 年版)中“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热力生 15 产和供应工程 燃煤、 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时 (45.5 兆瓦) 及以下的”, 所以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 沈阳沈缆银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此项工程的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 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 单位提交当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复。 1、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该项目总投资 80 万元,总占地面积为 233.5m2, 本次项目利用厂内原有 锅炉房,不新增建筑物。项目组成内容见表 10。 表表 10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工程类别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备注备注 主体 工程 锅炉房 依托厂区内原有锅炉房,位于厂区内东北侧,建筑 面积 208.5m2, 拆除锅炉房中原有一台 4t/h 燃煤蒸汽 锅炉,改为一台 2t/h 燃油蒸汽锅炉。 锅炉房依托原 有,新建锅炉 储运 工程 燃料储罐 位于锅炉房外北侧,封闭式醇基燃料油储罐,尺寸 为φ2.7m7.2m,配套建设封闭储存区域,储存区 占地面积约为 25m2。 新建 公用 工程 给水系统 供 水 依 托 村 建 自 来 水 管 网 , 本 项 目 用 水 量 1466.4m3/a。 依托原有 排水系统 项目主要废水为锅炉排污水和反冲洗废水,废水中 主要污染物为 pH 值、COD、溶解性总固体(全盐 量),属于清净下水,排入厂区内现有防渗化粪池, 定期清掏。 依托原有 供电系统 供电由当地电网引入,年用电量 0.8 万 kWh。依托原有 供热系统 该项目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均采用电取暖。依托原有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锅炉烟气由锅炉房原有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 后文工程分析, 锅炉烟气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排气筒高度符合不低于 8m 的要求且高于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 3 米。 锅炉新建,排 气筒依托原有 废水治理 项目主要废水为锅炉排污水和反冲洗废水,废水中 主要污染物为 pH 值、COD、溶解性总固体(全盐 量),属于清净下水,排入厂区内现有防渗化粪池, 定期清掏。 依托原有 噪声治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噪声设备进行减震处理, 并设 置在封闭厂房中,建筑隔声等。 新建 固废治理 一般 固废 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在更换时由设备厂家 回收,不在厂内储存。 新建 16 2、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建设一台燃油锅炉用于电缆橡胶皮硫化工序供热, 锅炉蒸汽供汽 量为 2t/h。 3、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和用量、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和用量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如下表 表表 11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序号名称名称单位单位消耗量消耗量最大储存量最大储存量备注备注 1电kWh/a0.8 万// 2水t/a1466.4// 3醇基燃料油t/a12010 储存于锅炉房 外封闭储罐内 4树脂t/次0.50.5/ 项目采用醇基燃料油,根据清洁燃料的定义清洁燃料是指燃烧时不产 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 或有害物质十分微量, 如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清洁煤气、醇醚燃料(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生物燃料、氢燃料等,醇 基燃料油应属于清洁燃料中的醇醚燃料。 根据燃料厂家提供的燃料检测报告,项目使用的醇基燃料油符合醇基 液体燃料(GB16663-1996)要求,数据比对如下 表表 12醇基燃料检测结果表醇基燃料检测结果表 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标准要求(一级)标准要求(一级)检测结果检测结果达标判定达标判定 1醇含量()≥7092合格 2密度(20℃,g/cm3)≤0.830.815合格 3机械杂质()<0.02无合格 4凝点(℃)<-30<-32合格 5pH6-86.4合格 650馏出温度(℃)<7673合格 7总硫含量()<0.010.00008合格 8低热值(kJ/Kg)>2100031360合格 9稳定性(-20℃)不分层不分层合格 10甲醛试验品红呈蓝色品红呈蓝色合格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醇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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