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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沈阳市安格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市安格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市安格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郑宪城联系方式13149806159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49 号 1 门 地理坐标(123 度 22 分 40.142 秒, 41 度 47 分 26..513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O8222 宠物医院服务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23 动物医院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4.00 环保投资占比()6.67施工工期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243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2 1 用地政策用地政策符合性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49 号 1 门,租用场地,不属 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的限制或禁止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政策要求,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土地证见附件。 2 选址可行性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49 号 1 门,租用场地,厂址 中心坐标北纬 4147′26.513″,东经 12322′40.142″,项目北侧为祖工二街, 其余三侧为居民区。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会对周围生 态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各工序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 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选址可行。 3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符合性符合性 本项目为动物医院项目, 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4“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符合性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49 号 1 门,根据沈阳市生态 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20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辽宁省沈阳市 2020 年基本污染物 中 PM2.5 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含 2018 修改单) 中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量少,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建 设运营期噪声很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因此项目建设声 环境质量符合要求。 综上,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均能够 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不 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用电依托市政电网供电,冬季采暖依托 市政供暖,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目不新增占地, 3 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项目满足资源利用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本项 目不在负面清单之列。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 号)符合性分析 表表 1-1项目项目“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分区管控项目具体情况结果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 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 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 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等区域,面积为 2356.10 平方公里,占全市 国土面积的 18.32;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 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 面积为 6798.61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52.87;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 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面积为 3705.46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28.81。 本项目位于沈 阳市铁西区建 设东路 49 号 1 门,在沈阳市 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单元中的 重点管控单元 符合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 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 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 要求;“N”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 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 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 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 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3.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能 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 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 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本项目污染物 排放对环境质 量贡献值较 小,各项环保 措施经济技术 可行,污染物 可达标排放, 对周边环境影 响较小 符合 4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的管控要求。 5“水、土十条水、土十条”符合性符合性 对照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5]79 号)(以下简称 辽宁省“水十条”)、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辽政发〔2016〕58 号) (以下简称辽宁省“土十条”),本项目与省“水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见 下表。 表表 1-2“水、土十条水、土十条”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水、土十条”要求 项目具体 情况 符合性 水十条 二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分 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 产品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结合 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 按照 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制定并实施年 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本项目不 属于落后 产能 符合 二4.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 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 矿区补充用水、 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 用水优先使用矿井水, 加快洗煤废水 循环利用, 并在沈煤集团等重点企业 开展试点。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 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 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不断提高中 水回用率,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本项目不 属于上述 行业 符合 土十条 (五)16.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排放重点 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时, 要增加对土壤环 境影响的评价内容, 并提出防范土壤 污染的具体措施。 需要建设的土壤污 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为 封闭结构, 地面为硬 化地面。 可 有效预防 土壤污染。 符合 (五)17.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格 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 禁 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 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 焦化等行 业企业。 本项目不 属于有色 冶炼、 焦化 行业企业。 符合 5 6 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3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内容项目具体情况结果 一、综合性政策 对存 在下 列情 形之 一的 环境 影响 报告 书 (表 )不 予批 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 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用地为商业用 地,选址合理, 平面 布置合理 符合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 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且建设项 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拟采取环保措 施使各污染物达标排 放 符合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 地方排放标准, 或者未采取必要措 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符合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 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 显不实, 内容存在重大缺陷、 遗漏, 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不 合理; 按照要求编写了环境 影响报告表 符合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 目,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的 化工园区内新、 改、扩建化工类 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 目 符合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 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 符合 8.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 (修订版)的新建炼油、乙烯、 Px 项目及一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项 目 符合 9.低速电动车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 目 符合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 以内(含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 品生产和储存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 目 符合 6 11.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 设计 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 矿库加高扩容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 目 符合 ( 生态 保护 红线 区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 程外,禁止在生态 保护红线一类 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 红线一类区及二类区符合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 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 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 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 禁止在 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 项目;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 成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 不 得增加污染负荷;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 污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 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 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 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 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 不得 增加污染负荷;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 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 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 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 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 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区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 设置排污口; 本项目所在区域无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 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 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 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 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 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 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7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 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等 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新建、 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 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 污量。 环境 空气 保护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 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 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 2.禁止开 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 有害物质 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3.在禁燃 区内, 禁止销售、 燃用高污染燃料; 禁 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 的设施。4.在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 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 热锅炉。5・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 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 置合理的防护距离, 并安装净化装 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防止排放恶 臭气体。6.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 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 目的, 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 量替代。7.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 内,禁止新建和扩建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 服务项目, 不存在污染 情况 符合 自然 保护 区 1.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 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2.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 得建设污染环境、 破坏资源或者景 观的生产设施; 建设其他项目,其 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自然保 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 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 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 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3.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 建设的项目, 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 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 当限期治理。 选址不涉及各类自然 保护区符合 8 产业 政策 和准 入条 件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 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修正 本)、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 的项目, 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 一律不得 审批。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 改革委和商务部 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0 年版)、对于禁止准 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 行 政机关不予审批。 (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1 年版)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国 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 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 年版等相 关政策要求 符合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 术规范的要求;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 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 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 内,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 要求;3.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 小, 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 按照要求编写了环境 影响报告表 符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不在第一批所列的重点行业中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关要求。 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1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租赁铁西区建设东路 49 号 1 门商品房,占地面积 243m2,共为两层,经营范 围主要为动物诊疗、宠物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接诊动物主要以猫类和犬类为主, 不涉及传染病治疗。医院一层设置诊室、危废间、超声室等;二层设置住院部、手术室、 休息室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1。 表表2-1本项目组成一览表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类别 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一层 设置化验、药局、处置区、猫候诊区、猫诊室、猫输液区、 超声室、犬诊室、犬输液区、前厅、接待区、危废间 二层DR室、手术室、犬住院室、猫住院室、休息室 公用工程 供电市政电网统一供给,用电量为 10000kWh/a 供水采用市政自来水,用水量为 118.08t/a 排水 医疗废水通过小型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消毒,满足排放标准要 求后与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同一管网排入小区共用化粪池,最 终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 供暖由市政集中供暖 环保工程 废水 医疗废水通过小型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消毒,满足排放标准要 求后与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同一管网排入小区共用化粪池,最 终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安装在室内,空调风机设置隔 声罩 固废 动物粪便单独收集,置入马桶冲走;动物毛发单独收集,与 生活垃圾混合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袋装收 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危废间面积 2.7 m2,位 置位于一层西北角,医疗垃圾在危废暂存间暂存,集中委托 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 产品及产能产品及产能 年诊疗宠物总量 500 例、年住院总量 30 例。宠物用品及年销售量见下表。 表表 2-2宠物用品及年销售量一览表宠物用品及年销售量一览表 序号商品名称单位年销售量规格 1猫粮袋201.5kg 2猫砂袋20010kg 10 3犬粮袋302kg 3 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表 2-3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新鲜水t/a118.08市政供水 2电kWh/a10000市政供电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详见下表。 表表 2-4原辅材料用量情况统计表原辅材料用量情况统计表 序号原材料名称年用量规格最大储存量储存周期 1头孢喹肟400 支0.1g/支30 支1 个月 2一次性注射器120 盒1ml 150 支/盒25 盒3 个月 3一次性手套100 袋/5 袋1 个月 4棉签50 包/5 包1 个月 5棉球50 包/5 包1 个月 65葡萄糖300 瓶500ml/瓶25 瓶1 个月 70.9生理盐水900 瓶250ml/瓶100 瓶1 个月 8碘伏25 瓶10ml/瓶3 瓶1 个月 9二氧化氯氯片5kg/5kg1 年 10猫疫苗200 支1ml/支150 支6 个月 11犬疫苗100 支1ml/支80 支6 个月 4 主要设备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备详见下表。 表表 2-5主要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规格型号数量 1迈瑞血球仪台28001 2爱贝斯生化仪台vs21 3斯玛特生化仪台MST–1201 4徕卡显微镜台DM5001 11 5谛宝诚 dr台普惠 dr1 6超声刀台G3801 7紫外线消毒车台JKF–Ⅲ1 8动物用的 ICU 保温箱台动物专用小型1 9瑞沃德小宠呼吸麻醉机台RSV1 10 华泰手提式高压蒸汽灭 菌锅 台YX 一 2801 11污水处理设施套300*300*3001 注本项目设备中含有超声、紫外线消毒车等,本次评价不包括放射性检测设备检验内 容,需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高压蒸汽灭菌器主要是采用高温加高压的方式灭菌,灭 菌条件要求蒸气压力 205.8kPa2.1kg/cm2,温度达 132℃以上并维持 10 分钟,可有效 消灭病菌。 5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1)给排水 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用水、动物诊疗用水、动物住院用水、地 面清洗用水、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用水。动物诊疗废水、动物住院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高压蒸汽灭菌锅排水经水槽收集至消毒装置,经消毒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小 区化粪池,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①员工生活 项目共 4 名员工,无洗浴,员工生活用水为 50L/(人班)计算,年工作 365 天, 员工生活用水量为 73 t/a(0.2 t/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核算,则排水量为 58.4 t/a (0.16 t/d)。 ②动物诊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年诊疗宠物 500 病例,医疗用水按 15 L(例次)计算(含 医务人员用水),动物诊疗用水量为 7.5 t/a(0.02 t/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核算, 则排水量为 6 t/a(0.016t/d)。 ③动物住院 项目设有宠物病房供动物住院使用,平均用水系数按照 30L/(只天)计算,平均每 只住院 1 天,年住院动物量为 30 例,动物住院用水量为 0.9 t/a(0.002 t/d);排水量按 用水量的 80核算,则排水量为 0.72t/a(0.002t/d)。 ④地面清洁 地面清洁用水量为 36.5t/a (0.1t/d) ; 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核算, 则排水量为 29.2t/a (0.08t/d)。 12 ⑤高压蒸汽灭菌锅 项目有高压灭菌消毒工序,消毒频率为 15 次/月,消毒用水为 1L/次,则高压灭菌 消毒用水量为 0.18 t/a(0.0005 t/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0核算,则排水量为 0.144t/a (0.0004 t/d)。 图图 2-1项目水量平衡图项目水量平衡图单位单位t/a (2)供暖由市政管网统一供暖。 (3)其他本项目不设置员工食堂及住宿。 6 职工定员与工作制度职工定员与工作制度 本项目医护人数为 4 人,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年工作 365 天。 7 平面布置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是按工艺要求和总平面布置的一般原则,力求布置紧凑,提高 场地利用系数。一楼化验室、输液室、危废间,二楼住院室、休息室、手术室,布置合 理,能够满足项目运营要求和相关环保要求,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13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建设项目使用现有房屋,无土建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主要为内部装修,装修时间较 短,污染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污染分析从略。 2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和排污节点如下 流程简述 (1)顾客携带病患动物到前台挂号进行初步检查; (2)挂号检查完成后,符合条件的病患动物进入进行就诊; (3)顾客带病患动物到化验室进行常规检查,包括血、便、尿等常规检查等;本项 目化验血样制成试剂片,由仪器进行监测,不使用化学药品; (4)化验完成后,执业医师根据化验数据出诊断结果,根据病患情况选择离开或治 疗; (5)需要治疗的病患动物,可根据情况进行输液治疗、手术治疗、住院等,治疗过 程中器械消毒采用高压蒸汽灭菌锅进行消毒; (6)治疗好的动物由顾客带着离开。 诊断 治疗离开 离开 化验 废水、噪 声、固废 废水、噪 声、固废 挂号 就诊 14 表表 2-6运营期污染物情况运营期污染物情况表表 类别污染物产生节点污染因子 废水 生活污水、 动物诊疗废水、 动物住院废水、 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地面清洁 COD、BOD、SS、NH3-N、 粪大肠菌群、总余氯 噪声 化验、治疗设备噪声、空调及宠物日常偶 发 噪声 固废 职工生活生活垃圾 动物诊疗医疗废物、粪便、毛发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无 1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大气环境大气环境 (1)达标区判定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采用2020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中环境空 气质量监测数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数据见下表。 表表 3-1 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 污染物名称PM2.5PM10SO2NO2COO3 年均浓度(μg/m3)42741835 年标准(μg/m3)35706040 超标倍数(倍)0.20.06 24 小时百分位数浓度 (μg/m3,mg/m3) 11016145731.7154 24 小时平均浓度标准 (μg/m3,mg/m3) 75150150804160 超标倍数(倍)0.50.07 达标情况不达标不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 1、年评价指标、年评价指标PM10、、PM2.5年均浓度、年均浓度、24 小时平均第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百分位数浓度;SO2、、NO2年均浓度年均浓度、、 24 小时平均第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浓度;百分位数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百分位数浓度;O3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百 分位数浓度。分位数浓度。 2、污染物、污染物 CO 浓度单位为浓度单位为 mg/m3,其余指标均为,其余指标均为μg/m3。。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NO2、SO2、CO 、O3现状浓度达到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现状浓度 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区。 PM10、PM2.5超标主要原因为春秋季以风沙、建筑工地扬尘等污染为主,冬季以燃 煤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为主。 (2)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 通过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全面拆除燃煤小锅炉、加强施工扬尘整治、严控交通 扬尘、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加大城乡绿化力度等方面的行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 16 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2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浑河,根据2020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2020 年,浑河干流沈阳段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较好。 3声环境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49 号 1 门,根据沈阳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沈阳 市适用区域划分的函(沈政〔2017〕126 号),该地区属于 2 类标 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委托沈阳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2 日对项目厂界及敏感目标 进行噪声监测,项目东侧及北侧为居民区,不具备检测条件,具体检测情况见下表。 表表 3-2检测点位、频次检测点位、频次 检测类别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 声环境 共设 4 个点位, 1南厂界外 1m 处 2西厂界外 1m 处 3爱馨苑小区 4世海铭尊小区 等效连续 A声级 dB(A) 检测 1 天,昼夜各 1 次,昼 间(06002200),夜间 (22000600) 表表 3-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单位dBA 监测点位昼间标准值夜间标准值达标情况 1南厂界53604650达标 2西厂界55604650达标 3爱馨苑小区49604650达标 4世海铭尊小区51604450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本项目租赁已有商业用房,不新增用地,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 电磁辐射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 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6 地下水、土壤环境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17 环境 保护 目标 1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表 3-3 大气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 厂址 方位 相对厂 界距离 /m XY 爱馨苑紧邻居民 大气 环境 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 12) 二级标准 及其修改单 // 世海铭尊-450居民西20 凯旋门12821居民东北132 南风雅苑213322居民东北426 千缘爱城093居民北93 云峰花园0227居民北227 晶座100376居民东北403 东环国际 花园 -135173居民西北198 应昌公寓-163298居民西北343 伯伦时代-1460居民西146 华园新村-151-15居民西南167 铁西中心 医院 -90-42医患西南108 佳馨苑0-79居民南79 华丽小区279-190居民东南345 安运小区99-12居民东南110 化工南里175-248居民东南325 书香门第0-213居民南213 宏峰小区0-208居民南208 2 声环境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18 表表 3-4 声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名称相对项目方位相对项目距离(m) 声环境 爱馨苑紧邻/ 世海铭尊西20 3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 水资源。 4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 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标准 动物诊疗废水、动物住院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高压蒸汽灭菌器排水经消毒处理 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小区化粪池,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统 一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预处理标 准,氨氮参照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标准限值要求。 表表 3-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污染物标准限值(mg/L) 1pH6-9 2COD250 3BOD100 4SS60 5氨氮30 6总余氯2-8 7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 2 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 2 类标准。 表表 3-6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标准值 dBA 标准来源 昼间夜间 19 2 类6050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22337-2008) 3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 87 号)。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 206 号)、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辽宁省医疗废 物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暂存执行国家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4﹞197 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 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 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380 号),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工艺和排污特点,结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当地环境管理部门 的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05t/a、NH3-N0.0005t/a。 20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本项目使用现有房屋, 无土建施工。 主要施工内容主要为内部装修, 装修时间较短, 污染影响较小, 污染源强主要是设备安装时发出的噪声。 设备安装较简单, 安装期较短, 声源不强,噪声影响是暂时的,且为环境所能承受,只要在设备安装时加强管理,严禁 夜间作业,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 废气废气 项目无燃煤、燃油、燃气设施,由市政统一供暖,不设食堂,不设停车场,医疗废 水处理设施只消毒、无厌氧、好氧工艺,运营期无明显异味,宠物粪便置入马桶冲走, 少量臭气空调通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废废水水 (1)产排污环节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动物诊疗废水、动物住院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高压蒸汽灭菌锅排水 经消毒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小区化粪池, 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水湾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医院污水消毒是医院污水处理的重要工艺过程,其目的是杀灭污水中的各种致病 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规定县级以下或 20 张床位以下 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本项目采用二氧化氯 片进行消毒,二氧化氯具有强烈的氧化作用,不产生有机氯化物,投放简单方便。该产 品在一定量水中, 能均匀缓慢释放有效氯, 维持一定的有限浓度, 以保持长效消毒效果。 在水中释放时间可达 2030d,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真菌等各种微生物。 本项目的污水处理设备位于一层西北侧,体积约为 300300300mm,项目采用接 触消毒的方式进行处理,消毒接触时间≥1h,设备出口总余氯 28mg/L。在污水消毒箱 投料口投入二氧化氯片 3 片/15d, 10g/片。 该污水处理设备的最大小时处理能力为 0.027 m3/h,医疗废水年产生量为 36.064 t/a(0.012 m3/h),所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满足 本项目要求。 项目废水处理工艺见下图。 21 图图 4-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及源强,具体见下表。 表表 4-1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前后水质及去除效果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前后水质及去除效果 项目 COD (mg/L) SS (mg/L) NH3-N (mg/L) 总余氯 (mg/L) 进水水质28060300 出水水质23045274.3 总去除效率()17.862510/ 废水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表 4-2 废水产排情况表废水产排情况表 废水名称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医疗废水 (36.064t/a) COD2800.012300.008 SS600.002450.002 NH3-N300.001270.001 总余氯004.30.0002 混合污水 (94.464t/a) COD3000.032500.023 BOD1500.0141000.009 SS1000.009800.008 NH3-N300.003250.002 动物诊疗废水、动 物住院废水、地面 清洗废水、高压蒸 汽灭菌锅排水 消毒装置化粪池 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 22 粪大肠菌群95003.410812004.3107 总余氯004.30.0002 由表可见,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水质情况能够满足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日均 值)”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要求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中的规定。 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见下表。 表表 4-3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表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表 废水 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放方式 及去向 排放 规律 处理设施情况 处理 能力 治理 工艺 治理 效率 是否可 行技术 医疗 废水 COD、SS、 NH3-N、总 余氯 间接排放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 不稳定, 且无规律 0.027 m3/h 消毒/是 生活 污水 COD、 BOD、 SS、NH3-N 间接排放/ 化粪 池 /是 废水排放口情况见下表。 表表 4-4排放口情况表排放口情况表 序号编号名称类型 地理坐标 排放标准 经度纬度 1DW001 混合废水 排放口 一般排 放口 123.377741.7905 辽宁省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 (2)废水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表 4-5废废水水监测要求监测要求 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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