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皓阳建材中心地铁泥沙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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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皓阳建材中心 地铁泥沙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市浑南区皓阳建材中心 编制日期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皓阳建材中心地铁泥沙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崔勇联系方式13940021906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深井子镇李相村 地理坐标(123 度 36 分 28.071 秒,41 度 43 分 48.98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 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 置及综合利用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15.00 环保投资占比 () 25施工工期8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表1大 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 需要设置大气、 地表水、 环境风险、 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 详见表 1-1。 表表 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英、苯并[a]芘、 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 护目标 2的建设项目 2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 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 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 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 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 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 附录 B、附录 C。 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 二噁英、 苯并[a]芘、 氰 化物、氯气;本项目用水来源于外购新鲜水,不新增取水口,无废水 外排; 本项目生产工序使用的原辅材料无有毒有害的风险物质; 本项 目不是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所以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地表水、环 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 土壤和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 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 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所以本项目无需开展 地下水专项评价。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营业执照见附件 2, 经查阅 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沈阳市浑南区皓阳建材中心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深井子镇 李相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336′28.071″、北纬4143′48.981″, 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本项目东侧是其它企业砂石堆场、南侧是沈阳 铭峻新型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管片项目, 西侧、 北侧是沈阳铭 峻新型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技改项目厂区内部, 周边 情况示意图见附图 2。本项目租用沈阳铭峻新型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 司现有场地东南角,2019 年 7 月,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沈抚新 城分局出具了地籍证明(见附件 3),地类为采矿用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规 定,采矿用地属于二类用地。本项目年处理泥沙(地铁挖掘产生)13 万吨, 产品为年产 9 万吨水洗砂。 本项目厂址位置及周边无各类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根据浑南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该项目选址不在浑南区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根据三线一单查询结果,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区。单 元编码ZH21011220025。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 质量联动机制, 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名称名称相关内容相关内容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生态内容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符合 4 保护 红线 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规划 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 规划区域涉及 生态保护红线的, 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 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 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 公路、 航道、 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 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 动, 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 评文件。 项目 具体 情况 根据辽宁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该 项目选址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生态敏感 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根据浑南区生态保 护红线区分布,该项目选址不在浑南区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根据三线一单查询结果,本项目属于重点 管控区,单元编码ZH21011220025。 环境 质量 底线 内容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 水和土 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 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 提出区 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 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 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 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 制要求。 符合 项目 具体 情况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 2021 年度沈阳市 环境质量现状公报数据。 项目所在地除环境空气质量 未达标外,其余涉及各要素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项 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排 入沈阳铭峻新型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 不外排,项目洗砂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产设 备通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综上所述,本项 目实施后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资源 利用 上线 内容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 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 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 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 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 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为规划编制和审 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符合 项目项目所在区域未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运行 5 具体 情况 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能源消耗,建成后通过 内部管理、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 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 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 源利用上线。 环境 准入 清单 内容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 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 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要在规划环评清单 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 约束作用。符合 项目 具体 情况 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1 年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 产能 公告, 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 “高 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辽宁省企业投资 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等内容,本项目均不在 其列,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综上可知, 建设项目符合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 求。 本项目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辽委发 [2022]8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3;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相符性分 析见表 1-4。 表表 1-3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与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内容内容本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对“两 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严格把好新建、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 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支持 符合规定特别是生产国内短缺重要产品、有利 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项目发展。稳妥做 好存量“两高”项目管理, 合理设置政策过渡期, 本项目为固体废物 治理行业。对地铁 挖掘产生的泥沙进 行水洗处理,不属 于“两高”行业 不属 于 6 积极推进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改造升级。强 化常态化监管, 坚决停批停建不符合规定的“两 高”项目。 2、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围绕构建“一圈一 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和用途管制要求,推进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发 展,促进农产品主产区规模化发展,推动重点 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 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 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 求,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健全以环评制度为 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 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 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 响评估。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深井 子镇李相村,属于 重点管控单元,单 元编码 ZH21011220025 符合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实施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推动重点 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推进钢铁、焦化、有色金 属行业技术升级。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 建设, 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以菱镁、陶瓷等 行业为重点,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 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 污染物为颗粒物, 项目冬季不生产, 无需供热 符合 表表 1-4与沈阳市与沈阳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要求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 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 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面;重点管控单 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 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 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 域。 本项目位于辽宁 省沈阳市浑南区深井 子镇李相村, 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单元编码 ZH21011220025。 符合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 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 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 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本项目为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 (含污水处 理污泥)、建筑施工废 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符合 7 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 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 137 个环 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 优先保护 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 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 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2 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 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 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 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 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 险为重点。3 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 生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 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 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 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项目, 项目布局比较合 理,各设施布置紧凑, 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 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 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 要求; 会消耗一定量的 电能、水源等资源,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源利用总量较少。综 上, 本项目符合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要求。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 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 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 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 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 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 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 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 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辽宁 省沈阳市浑南区深井 子镇李相村, 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 项目运营期 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 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 达标排放要求。 符合 4、、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 年 6 月 23 日),本项目 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 析见下表。 表表 1-5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内容内容本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判定 结果结果 一、综合性政策 (一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本项目用地为工业不属 8 )对 存在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环 境影 响报 告书 (表 )不 予批 准 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 规划; 用地,不在浑南区 生态保护红线区 内,选址合理,平 面布置合理 于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 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拟采取环保 措施使各污染物达 标排放 不属 于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 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 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 态破坏; 不属 于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 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 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 目,租用沈阳铭峻 新型轨道交通科技 有限公司现有空闲 场地。沈阳铭峻新 型轨道交通科技有 限公司混凝土搅拌 站技改项目于2020 年 4 月 8 日取得环 境影响报告批复 (沈环沈抚审字 [2020]02 号),并 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完成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工作,无原 有环境污染问题 不属 于 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 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按照要求编写环境 影响报告表 不属 于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 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内 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属于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含污 水处理污泥)、建 筑施工废弃物处置 及综合利用项目 不属 于 7、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 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 不属 于 9 修订) 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 类、限制类或淘汰 类项目,视为允许 类,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8、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 订版)的新建炼油、乙烯、PX 项目 及一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属于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含污 水处理污泥)、建 筑施工废弃物处置 及综合利用项目 不属 于 9、低速电动车项目; 本项目属于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含污 水处理污泥)、建 筑施工废弃物处置 及综合利用项目 不属 于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含绕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 储存项目; 本项目属于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含污 水处理污泥)、建 筑施工废弃物处置 及综合利用项目, 无危险化学品生产 及储存工序 不属 于 11、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 计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 扩容项目; 本项目属于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含污 水处理污泥)、建 筑施工废弃物处置 及综合利用项目 不属 于 (二 )生 态保 护红 线区 1、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 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 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浑南区 生态保护红线区 内,见附图 3 不属 于 2、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 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 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 其他项目。 不属 于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 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 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 不属 于 10 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排水沟、筑坝、 开采地下水。 4、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 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 荷。 不属 于 5、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 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 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 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 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不属 于 (三 )水 环境 保护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 造纸、制革、印染、炼焦、炼硫、炼砷、 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 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 环境的生产项目; 2、 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 辽 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石油化 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 3、 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托城镇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 控装置并联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未 投入运行的工业集聚区,按规定暂停审 批涉水建设项目; 4、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 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 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 业除外排放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 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 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5、 开展地下水压采行动。 严格执行水资 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辽宁省地下水 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 水规定,开展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工 作,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全面 实施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严格 地下水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严 格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 开发、 有效保护、 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6、以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核 本项目属于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含污 水处理污泥)、建 筑施工废弃物处置 及综合利用项目。 产生的废水主要为 生活污水、洗砂废 水。生活污水排入 沈阳铭峻新型轨道 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现有化粪池,不外 排,洗砂废水循环 使用不外排 符合 相关 要求 11 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辽河、浑河、 太子河干流 1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增化工 园区和有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生产项 目。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 区和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 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 项目依法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 换。 (四 )饮 用水 水源 保护 区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禁止设置排 污口;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 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 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 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 建、 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 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 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 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 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二级保 护区内 符合 相关 要求 (五 )环 境空 气保 护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 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 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 规定标准; 2、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 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 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 的设施; 4、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 禁止新建、 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5、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 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 不涉及,本项目产 生的废气污染物为 颗粒物,项目冬季 不生产,无需供热 符合 相关 要求 12 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 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 恶臭气体; 6、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 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 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7、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 禁止新建和 扩建大气污染源。 (六 )自 然保 护区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 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2、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 不得建设 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 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 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 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 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 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 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3、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 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 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 护区内 符合 相关 要求 (七 )土 壤环 境保 护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 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固体 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 关标准的要求, 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2、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 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 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 尾矿、 矿渣等; 3、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 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 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 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4、 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 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5、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不得新建 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6、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 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 本项目租赁的场地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项目无生产废 水产生,产生的固 体废物为泥饼、废 金属筛网、砾石、 除尘灰,对土壤无 影响 符合 相关 要求 13 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 关的项目; 7、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 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 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 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8、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 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 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 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 施, 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9、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 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 行业项目; 10、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 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无明 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口径清单内企 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措施削减的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 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 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 (八 )固 体废 物环 境保 护环 境准 入限 制的 相关 要求 1、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永久基本农田 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集中贮存、 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 生活垃圾填埋场。 2、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 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3、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的设施、 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4、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 废物。 本项目不在浑南区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 符合 相关 要求 (十 一) 产业 政策 1、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修正本)、对于属于 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 经查阅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 , 本 符合 相关 要求 14 和准 入条 件的 相关 要求 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 律不得审批; 2、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 版)、对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 不得进 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 年版) 出台 后按 2021 版执行)。 项目不属于鼓励 类、限制类或淘汰 类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本项目 符合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 年 版) (十 二) 园区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 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2、 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 氯 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按、硝基肌、 氨酸按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 硝化工艺、 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深井 子镇李相村,未在 园区内。项目不涉 及危险性化学品以 及硝化工艺、剧毒 化学品生产工艺 符合 相关 要求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 求; 按照要求编写环境 影响报告表 符合 2、 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 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的要求;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 环利用不外排,废 气为颗粒物,无需 申请总量指标 不属 于 3、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 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 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 满足国家、行业和 辽宁省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 不属 于 三、重点行业政策 本项目不在第一批所列的十一个行业中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 年版)”相关要求。 5、、与环保与环保“水十条、水十条、气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土壤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5 表表 1-6“水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水十条 编号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 分析 结果 第一 条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全面加 强配套管网建设 本项目所在地位 于辽宁省沈阳市 浑南区深井子镇 李相村;本项目产 生的废水主要为 生活污水、洗砂废 水。生活污水排入 化粪池,定期清 掏,洗砂废水循环 使用不外排 符合 第二 条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 能。自 2015 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 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 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结合水质改善 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 制定并实施分年 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报工业和信息 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经查阅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 本项目不属于鼓 励类、限制类或淘 汰类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符合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 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 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 深度处理回用 本项目洗砂废水 循环使用 符合 第三 条 (八)控制用水总量。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节水 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运 本项目生产工艺 用水为洗砂用水, 用量少 符合 土十条 第五 条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 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环境影 响评价时, 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 价内容, 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 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 本项目为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含污 水处理污泥)、建 筑施工废弃物处 置及综合利用项 目,项目排放污染 物主要为颗粒物, 不会对土壤环境 产生影响 符合 16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格执行 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 禁止在居 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 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有 色冶炼、焦化行业 企业 符合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相关要求。 对照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 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35 号),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 类别为固体废物治理。 对地铁挖掘产生的泥沙进行水洗处理, 不属于 “两高”行业。 17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 60 万元,总占地面积 6000m2,总建筑面积 2060m2,新建一座生产车间,包括原料区、成品区、水洗砂生产线等;车间西侧 外部设置蓄水池一处,办公区一处。年处理地铁挖掘产生的废泥沙 13 万吨,产 品为水洗砂 9 万吨/年。项目组成一览表见下表。 表表 2-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建设内容工程规模备注 主体及 储运工 程 生产车间 占地面积 2000m2,设有 1 条水洗砂生产线,主要对地铁挖掘 产生的泥沙进行清洗、筛选。包含料仓、输送带、筛分机、 螺旋洗砂机、脱水筛沙机等主要生产设施 新建 原料区设置在生产车间南部, 占地面积 900m2, 最大原料堆存 量为 2000m3 成品区设置在生产车间北部,占地面积 900m2 辅助工 程 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外西侧,建筑面积 60m2新建 公用工 程 供水外购用水/ 供汽无需生产供汽/ 供电市政供电/ 供暖冬季停工,无需供暖/ 排水 生活污水排入沈阳铭峻新型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化粪 池,定期清掏 依托 环保工 程 废 气 治 理 水洗砂 生产线 有组织 粉尘 上料口、筛分机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由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新建 水洗砂 生产线 无组织 粉尘 对水洗砂生产线上料处进行喷淋抑尘新建 原料 场地 封闭、喷淋抑尘新建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排入沈阳铭峻新型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化粪 池,定期清掏 依托 洗砂废水由水泵送入沉淀罐,上层清水引入蓄水池,循环使 用 新建 18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和减振底座,建筑隔声,距离衰 减 新建 固废处理 泥饼,作为种植土,外售/ 废金属筛网,厂家回收/ 筛分后的砾石,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除尘灰,与泥饼混合,统一收集外售/ 2、、产品方案及产能产品方案及产能 产品方案及产能见下表。 表表 2-2本项目产品方案与规模本项目产品方案与规模一览表一览表 序号产品方案产量单位备注 1水洗砂90000吨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2泥饼10000吨作为种植土,外售 3砾石30000吨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3、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见下表。 表表 2-3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一览表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尺寸单位数量 1料仓12m3个1 2筛分机1.5m5m个1 3螺旋洗砂机3m3.2m台1 4脱水筛沙机1.8m2.4m台1 5输送带6m20m条2 6蓄水池20m6m2m座1 7水泵/个2 8压滤机3m15m台1 9沉淀罐5m1.2m个1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 本项目废泥沙来源为地铁挖掘产生,不含油类、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等。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表 2-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名称单位年耗用量最大贮存量来源 1废泥沙t/a1300003000地铁挖掘产生 2水t/a15434.1/外购 19 6电kWh/a180000/市政供电 5、、公公用用工程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喷雾降尘,外购。总用水量 15434.1m3/a。 ①生活用水职工人数为 2 人,根据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 1237-2020)表 177,本项目用水类型介于定额值 45-60L/d 人之间,因此本项目用 水量取 50L/d 人,则生活用水量为 0.1m3/d,18m3/a。 ②生产用水根据设计资料,筛分及洗砂用水系数为 1m3水/t-产品,项目年 洗砂合计 13 万吨,每日洗砂量约为 723 吨,则需水 723m3/d。洗砂废水经沉淀罐 收集处理后回用,约 11进入产品,约 0.5进入泥饼,则损耗量约 83.145m3/d, 14966.1m3/a。 ③抑尘用水本项目于上料区、原料区共设置 2 套喷淋装置,平均每天喷洒 6 次。项目降尘用水量约 2.5m3/d,450m3/a。 (2)排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洗砂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 化粪池,定期清掏。洗砂废水经沉淀罐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总年排水量为 15.3m3/a,本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图图 2-1水平衡图水平衡图单位单位m3/a 20 (3)供汽及供热 本项目冬季停工,无需生产及冬季供热。 (4)供电 用电由当地市政提供,项目年用电量约为 180000kWh。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2 人,日工作 8 小时,一班制,年工作 180 天,食宿由员工 自行解决。 7、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包括生产车间、蓄水池、办公区,车间平面布置由南向北分为原 料区、水洗砂生产线、成品区等,各功能区内设施布置紧凑,符合工艺操作流程, 布局比较合理,项目生产主要依托建(构)筑物见下表,厂区总平面布置示意见 附图 4。 表表 2-5项目生产主要依托建(构)筑物一览表项目生产主要依托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 号 建构筑物名称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备注 1生产车间12000m22000m2 设置原料区、生产区、成 品区 2办公区160m260m2办公区 3蓄水池120m2地下构筑物 21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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