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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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国环评证乙字第160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1 概述1 1.1 建设项目特点1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 1.4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5 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7 2 总则8 2.1 编制依据8 2.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9 2.3 环境功能区划10 2.4 评价标准11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2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8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 3.1 项目概况20 3.2 施工期排污分析30 3.3 运营期排污分析32 3.4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情况50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 4.1 自然环境概况51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3 5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74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74 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77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14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14 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15 6.3 风险防范措施128 6.4 环保投资131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3 7.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3 7.2 经济效益分析133 7.3 社会效益分析133 7.4 结论133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34 8.1 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计划134 8.2 环境管理134 8.3 环境监测计划138 8.4 总量控制分析140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2 9.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42 9.2 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2 9.3 环境保护措施结论143 9.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47 9.5 结论150 一、附图 1、风玫瑰图 2、水系图 3、监测点位示意图 4、平面布置图 二、附件 1、监测报告 2、规划选址意见书 3、总量核定表 4、排水入网协议 5、炉渣买卖协议 6、发改委立项 7、煤质分析报告 三、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 1 概述 七台河是黑龙江省辖的12个地级市之一,辖3个区(新兴区、桃山区、茄子河区)、1个县(勃利县),总面积6221平方公里,拥有耕地268万亩。进入新世纪以来,七台河市始终把粮食产能工程作为农业生产的工作重中之重,通过调结构、抓农业科技普及、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抓示范带建设,粮食产量实现了“十二连增”,在2006~2015年的10年间,粮食总产量由53.6万吨增加到121.45万吨,十年来粮食产量增加了1.27倍。玉米是七台河市种植规模最大的粮食作物,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单产水平不断提高,在过去的10年间,全市玉米总产量增加了3倍多,远远高于当地粮食的增长率。玉米是七台河市粮食作物中的当家品种,2015年在当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中占比超过75,目前当地玉米产量已超过90万吨,每年需要外运和转化加工的玉米在70万吨以上。 但是,长期以来玉米却成了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沉重包袱。由于缺乏龙头企业的拉动,当地玉米就地加工率不到两成,而且基本都是初加工,二次加工及深加工很少,农民们守着玉米这座“金山”却增产不增收,种粮的积极性遭到挫伤,也制约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尤其是在国家玉米临储政策和价格不确定性因素进一步加大的背景下,提高玉米就地加工转化的比例,通过农产品加工增值来保护农民的利益,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就成为七台河市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国内外的行业发展实践证明,玉米深加工业是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效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项目牵动战略,要大力发展玉米深加工业,在搞好食用、酿酒、饲料等初级加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以玉米深加工为主线,努力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综合效益,变玉米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在上述背景下,七台河市兴粮玉米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依托当地丰富的玉米资源优势和基础设施优势,结合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投资57906万元建设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 1.1 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位于桃山区,倭肯河南岸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规模 年加工玉米30万吨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400人,连续化生产,全年生产300天,三班制生产 投资 57906万元 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项目区域内与周边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拟建设一台25t/h燃煤蒸汽锅炉,3台10吨热风炉,2开1备,年加工玉米30万吨,年产淀粉乳48.81万吨,再用淀粉乳生产果葡萄糖浆6万吨/年,麦芽糖12.86万吨/年及其他副产品。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七台河市兴粮玉米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依托当地丰富的玉米资源优势和基础设施优势,结合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投资57906万元建设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受七台河市兴粮玉米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成了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踏查、拍摄现场照片,并收集了相关资料,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等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以及国家、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见图1-1。 图1-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年加工玉米30万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第十二项轻工中第31小项“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同时该项目也不属于鼓励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建设的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2017年4月11日发布的废止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5〕1017号)目前已废止,通知中规定限制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淘汰年处理10万吨以下、总干物收率在97以下的湿法玉米淀粉生产线也随之废止。 1.3.2 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符合性分析 该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形成安全营养、优质高效、绿色生态、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现代粮食加工体系,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粮食加工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依托粮食加工企业和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围绕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薯类与杂粮等品种,以主产区、特大城市为核心,以粮食规模化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与仓储物流、公铁水运输、贸易信息处理等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实施百园工程,改扩建或新建、重组100 个以上粮食加工园区、加工基地,实现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自动化,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群化发展和产业链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本项目为3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粮食规模化加工,完善七台河市地区现代粮食加工体系,提高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促进粮食加工业健康发展,因此符合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 1.3.3 七台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七台河市桃山区原煜丰洗煤厂院内,项目已于2016年11月4日取得由七台河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号为【七规地字】第2016046号,项目占地面积为12公顷,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符合七台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1.3.4 环境可行性分析 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前提下,产生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排放,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从环境角度看是可行的。 1.4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情况如下 废气玉米加工过程中的工艺粉尘、锅炉烟气、烘干炉烟气、无组织粉尘、恶臭、碱液吸收塔排放的SO2、食堂油烟等;主要污染物为粉尘、SO2、烟尘、NOX、恶臭、油烟等。 废水玉米深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BOD5、CODcr、氨氮、SS等。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其噪声值一般在65~90dB(A)。 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煤渣、车间除尘器截留的粉尘、糖渣、锅炉房除尘器截留的烟尘、脱硫副产物、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等。 1.4.1 环境影响 1.4.1.1 环境空气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车间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3555mg/m3,占标率为0.079;锅炉污染物中N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09645mg/m3,占标率为4.01875、S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426mg/m3,占标率为0.8852;烟尘最大落地浓度1.321e-005mg/m3,占标率为0.002935;热风炉污染物中N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167mg/m3,占标率为8.35、S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2753mg/m3,占标率为5.506;烟尘最大落地浓度0.001354mg/m3,占标率为0.902667;污水处理站中H2S最大落地浓度为3.492e-007mg/m3,占标率为0.003492、NH3最大落地浓度为1.313e-005mg/m3,占标率为0.000875;碱液吸收塔S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956mg/m3,占标率为0.3912。玉米清理工序采取密闭、负压除尘装置,集中收集粉尘,统一处理,没有无组织排放。淀粉车间及设备虽为封闭式,仍有恶臭气体逸散。经类比预测,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浓度和臭气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拟建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被环境接受。 1.4.1.2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5000m的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合流后经此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并且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1.4.1.3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井,跟踪监测井位于厂区西北侧。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进行防渗。 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污染地下水环境。 1.4.1.4 声环境 运营期设备噪声经消声减震、建筑隔声、绿化降噪后厂界噪声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1.4.1.5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得到100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利用,对环境影响可接受,该项目建设可行。 1.4.1.6 评价内容 根据对工程概况及所在区域环境概况进行分析的结果,确定本次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 (1)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2)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论述其可行性,预测项目投产后所排污染物总量及对评价区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范围及程度; (3)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4)对项目运行期可能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和事故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应急和减缓措施; (5)对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进行简要分析,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环境监测计划。 1.4.1.7 评价重点 针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和排污特点,在加强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为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固体废物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对声环境和生态影响评价等内容也给予应有的重视。 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有关政策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水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行,贯彻了国家关于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03年9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2016年9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10)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39号,2016年6月14日); (1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1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发{2016}8号); (1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3号); (1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46号); (16)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七政办发{2016}33号); (17)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16}34号)。 2.1.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2.1.3 其它相关材料 (1)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环评合同书; (3)其他与项目有关技术、经济等基础材料。 2.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2.2.1 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本项目的特征、阶段和所处区域的环境 特征,全面分析判别拟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影响 途径,初步估算影响程度。通过筛选确定本次评价重点和评价因子。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特征,结合拟选厂址的自然环境特 点、环境质量现状,在充分分析本工程的基础上,识别建设项目实施 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具体见表2-1。 表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影响因素 大气 水 声 固废 施 工 期 挖填土方 -2D -2D -1D 物料堆存 -1D 材料运输 -1D -1D 建筑施工 -1D -1D -2D -1D 运 营 期 废气 -1C 废水 -1C 噪声 -1C 固废 -1C 注1.表中“-”表示负效益; 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 等,“3”表示影响较大; 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 由表2-1可见,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地资 源占用,对周围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对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 的短期影响。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采取了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2.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情况,确定本项目的各环境要素评价因子见表2-2。 表2-2 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SO2、NO2、TSP、PM10、H2S、NH3 H2S、NH3、食堂油烟、SO2、NO2、TSP、PM10、恶臭 地表水 pH、水温、悬浮物、COD、BOD5、氨氮、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pH、SS、COD、BOD5、氨氮 地下水 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总大肠菌群、铅、挥发性酚类、砷、汞、铬(六价)、铅、镉、高猛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 氨氮 声环境 Leq[dBA] Leq[dBA] 固体废物 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2.3 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2-3。 表2-3 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序号 环境要素 所属区域 功能区划 1 环境空气 七台河市桃山区 二类区 2 声环境 3类 3 地下水 Ⅲ类 4 地表水环境 倭肯河 Ⅳ类 2.4 评价标准 表2-4 评价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名称 执行级别/类别 内容 环境 质量 标准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 SO2年平均60ug/m,日平均150ug/m,小时平均500ug/m;NO2年平均40ug/m,日平均80ug/m,小时平均200ug/m;PM10年平均70ug/m,日平均150ug/m;TSP年平均200ug/m,日平均300ug/m 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 PH6-9;COD≤20mg/L;BOD5≤4mg/L;氨氮≤1.0mg/L;粪大肠菌群≤10000个/L; 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 硝酸盐氮≤20mg/L;硫酸盐≤250mg/L;氨氮≤0.2mg/L;高锰酸盐指数≤3.0mg/L;总大肠菌群≤3个/L;细菌总数≤100个/L;Fe≤0.3mg/L;Mn≤0.1mg/L;Cu≤1.0mg/L;Pb≤0.05mg/L;Zn≤1.0mg/L;PH6.5-8.5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 昼间65(dB(A))、夜间55(dB(A)) 废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 烟尘≤50mg/m;SO2≤300mg/m;NOX≤300mg/m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二级 烟尘≤200mg/m;SO2≤850mg/m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 TSP浓度≤120mg/m;排放速率≤3.5kg/h;SO2浓度≤960mg/m;排放速率≤2.6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 TSP≤1.0mg/m;SO2≤0.4mg/m;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表2 浓度≤2.0mg/m;净化措施去除率≥7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新建二级 排气筒高度15m,H2S排放量≤0.33kg/h,NH3排放量≤4.9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新建二级 厂界标准值H2S≤0.06mg/m,NH3≤1.5mg/m 废水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 间接排放 PH6-9;COD≤300mg/L;BOD5≤70mg/L;氨氮≤35mg/L;SS≤70mg/L;总氮≤55mg/L;总磷≤5mg/L;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3m/t淀粉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 昼间65(dB(A))、夜间55(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昼间70(dB(A))、夜间55(dB(A)) 一般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013年修订)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5.1 大气环境 2.5.1.1 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规定如下 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 1-3 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质量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100Ci/C0i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 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质量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按表2-5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如污染物数i大于 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 表2-5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估算数值计算各污染物参数选取见表2-6,结果分析见表2-7。 表2-6 大气污染源排放参数取值一览表 名称 参数名称 单位 H2S NH3 污水处理站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排放速率 g/s 0.00000167 0.00006278 排气筒高度 m 15 排气筒内径 m 0.3 出气温度 ℃ 20 环境温度 ℃ 20 名称 参数名称 单位 SO2 NO2 PM10 生产锅炉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排放速率 g/s 0.67 1.46 0.002 烟囱高度 m 45 烟囱内径 m 0.8 出气温度 ℃ 100 环境温度 ℃ 20 名称 参数名称 单位 SO2 NO2 PM10 热风炉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排放速率 g/s 1.78 2.50 0.23 烟囱高度 m 15 烟囱内径 m 0.8 出气温度 ℃ 100 环境温度 ℃ 20 名称 参数名称 单位 PM10 车间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排放速率 g/s 0.0017 排气筒高度 m 15 排气筒内径 m 0.3 出气温度 ℃ 20 环境温度 ℃ 20 名称 参数名称 单位 SO2 碱液吸收塔 城市/乡村选项 - 乡村 排放速率 g/s 0.007 烟囱高度 m 15 烟囱内径 m 0.2 出气温度 ℃ 20 环境温度 ℃ 20 表2-7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计算 区域 污染物名称 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mg/ m3 最大浓度处距源中心的距离m 评价标准 g/ m3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D10 推荐评价等级 推荐评价范围 车间 粉尘 0.0003555 256 450 0.079 0 三 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锅炉 烟尘 1.321e-005 681 450 0.002935 0 三 SO2 0.004426 681 500 0.8852 0 三 NO2 0.009645 681 240 4.01875 0 三 热风炉 烟尘 0.001354 297 450 0.902667 0 三 SO2 0.02753 297 500 5.506 0 三 NO2 0.0167 297 240 8.35 0 三 污水处理站 H2S 3.492e-007 256 10 0.003492 0 三 NH3 1.313e-005 256 150 0.000875 0 三 碱液吸收塔 SO2 0.001956 220 500 0.3912 0 三 由表2-7可知,本项目污染物中以NO2判定评价等级,最大占率Pmax8.3510,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标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的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2.5.1.2 评价范围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和导则的相关要求,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厂区生产区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2.5.2 地表水环境 2.5.2.1 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及水质要求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评价等级划分见表2-8。 表2-8 地面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分 级 判 据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三级 地面水域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 ≥1000 <5000 复杂 大、中 ⅠⅣ 小 ⅠⅤ 中等 大、中 ⅠⅣ 小 ⅠⅤ 简单 中、小 ⅠⅣ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经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倭肯河,水质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评级工作等级判定依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低于三级,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2.5.2.2 评价范围 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倭肯河(项目所在地)上游500m至下游3000m范围。 2.5.3 地下水环境 2.5.3.1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本项目为玉米深加工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区域内只有一处北岸新城小区,由自来水公司供水,故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为不敏感。根据HJ610-2016表2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划分见表2-9,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2-10。 表2-9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划分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表2-10 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2.5.3.2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规定,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范围的确定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及自定义法。通过区域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调查,按照查表法,并考虑到重要环境保护目标确定本次评价范围。本次预测评价范围以厂区为中心,西至八道岗,北至倭肯河河岸,东至厂区以东700m,南至厂区南侧960m,总评价范围为6.13km2。 2.5.4 声环境 2.5.4.1 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既成事实的工业区,声环境功能区属于(GB3096-2008)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5.4.2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结合工程噪声污染特点以及厂界四周的环境噪声现状,确定本次评价的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 2.5.5 环境风险 2.5.5.1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规定,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详见表2-11。 表2-11 评价工作级别 项目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 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本项目危险源为盐酸、碱和硫磺,本项目所购买的盐酸浓度为35,进厂后稀释至低于33后使用,最大储存量5t;购买的碱为烧碱,进厂后调配呈液碱使用,最大储存量为5t;硫磺最大储存量为10t,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可知碱和盐酸均属于氧化性且包装为Ⅰ类物质,最大临界储量均为50t,硫磺属于易燃且包装为Ⅰ类物质,最大临界储量均为200t,单元内存在多种危险化学品时,按q1/Q1q2/Q2...qn/Qn≥1计算,若满足则为重大风险源。本项目计算过程如下5/505/5010/2000.25<1,因此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关于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的判据,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5.5.2 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评价范围确定要求,本次风险评价范围中环境影响范围以危险源为中心,周围3km半径的区域。 2.5.6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2.5.6.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中规定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详见表2-12。 本项目总占地12公顷,范围小于2km2,项目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无风景名胜区,也未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属一般区域,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表2-12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2km220km2 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2.5.6.2评价范围 根据导则中对于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可能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为厂房建设,因此,确定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主要为以厂房为中心,周围0.5km2区域。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拟选厂址区域内无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目标。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厂址周围的环境状况及人群分布情况,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3和图2-1。 表2-13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最近距离 功能、规模 保护级别 环境 空气 北岸新城 N 600m 约10万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厂界 噪声 厂界外200m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地表水 倭肯河 N 400m Ⅳ类水体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地下水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含水层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 生态 保护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服务功能不发生明显变化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北岸新城) 图2-1 本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示意图以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 项目概况 3.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玉米综合深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兴粮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桃山区原煜丰洗煤厂院内,倭肯河南岸 占地面积120000m2 项目投资57906万元 建设规模年加工玉米30万吨 劳动定员400人 工作制度300d,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选厂址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项目北侧为倭肯河,东侧、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铁西煤矿桃山货场。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3-1,厂址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3-2。 图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 厂址周边环境示意图 3.1.2 工程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见表3-1。 表3-1 工程组成一览表 分类 名称 工程内容 主 体 工 程 淀粉车间 3层,局部4层,建筑面积13408㎡,位于厂区中心位置,内设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生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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