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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付家袜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市辽中区付家袜厂 编制日期 2022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付家袜厂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黄鹏 联系方式 13940100702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城郊街道付家屯村 地理坐标 ( 122 度 38 分 51.659 秒, 41 度 29 分 13.996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30 热力生 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 91 热力生产和 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 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 煤、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时(45.5 兆瓦)及以 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 1 吨/小时(0.7 兆瓦)以 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 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 规大气〔2017〕2 号高 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 燃料);十五、纺织服装、 服饰业 29 服饰制造 183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20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2) 5553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2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服饰制造,根据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没有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 因此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 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城郊街道付家屯村,根据辽 中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本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详 见附图4。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1年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环境空气质 量检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 的要求,本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 据2021年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地表水质量监测数 据可知,2021年,辽河干流沈阳段水质状况符合地表水环境 质量Ⅲ类水质标准。同时,根据工程及环境影响分析,项目 实施后通过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煤、石油等化石燃料能源, 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不占 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 3 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目录中需要限制要求的类别。对 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没有明 令禁止、淘汰的设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具体要求详见下 表 表表1-1 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条文明细条文明细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相符性 分析分析 一、 综合 性政 策 (一) 对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 址、布局、规模等不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规划;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 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 且建设项 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 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 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 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 地方排放标准, 或者未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 控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 造项目, 未针对项目原 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基础资料、 数据明 显不实, 内容存在重大 缺陷、遗漏,或者环境 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不合理。 1.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 符合规划用地 要求; 2.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 不达标因子为 PM2.5,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废 气污染物为 SO2、 NOx、 颗粒物, 且采取了有效 的防治措施; 3.本项目拟安装废气处 理措施,符合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要 求; 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5.本项目基础资料、数 据属实, 评价结论明确 合理。 符合 (四) 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 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本项目选址不在饮用 水水源地的一级、 二级 以及准保护区内。 符合 4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 已建成的与供水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 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 游、游泳、垂钓或者其 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活动。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 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 游等活动的, 应当按照 规定采取措施, 防止污 染饮用水水体。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 保护区内新建、 扩建对 水体污染严重 的建设 项目;改建建设项目, 不得增加排污量。 (十一) 产业政策和准 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 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 产业政策,国家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修正本)、 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 制类的项目, 尤其是涉 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 产工艺装备的项目, 一 律不得审批。 2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 务部 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0 年版)、对 于禁止准入事项, 市场 主体不得进入, 行政机 关不予审批。(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2021 年版) 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属于 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的允许类项目。 本项目符合 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1 年 版)。 符合 5 二 、 环 境准 入的 符合 性要 求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 制必须符合 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以及相 关标准、 技术规范的要 求; 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 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 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 准; 在实施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 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3.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 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 行业和辽宁省地方污 染物排放标准。 1.本项目按照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 影响类)(试行)等 文件编制; 2.本项目主要涉及 SO2、NOx、颗粒物排 放, 污染物排满足标准 限值要求; 3.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 足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3271-2014) 标准 要求。 符合 三、 重点 行业 政策 要求 (一)石化化工业 (二)医药制造业 (三)汽车制造业 (四)畜禽养殖业 (五) 电力热力生产业 (六) 造纸和纸制品业 (七)塑料制品业 (八)水泥制造业 (九)铸造和锻造业 (十)钢铁业 (十一) 废钢铁加工业 (十二)“三磷”类建设 项目(磷矿、磷化工和 磷石膏库)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 业。 符合 注仅摘取与本项目有关的条款进行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城郊街道付家屯村,选址租用 沈阳市丰佳食品厂现有建筑,根据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 局出具的土地证明文件,该项目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 为工业用地,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 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该地具备与电力网、通讯线路等 基础设施连接的条件,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本项目实 施后,其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边环境产生 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土地使用证明见附 件 3。 6 4、、其他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其他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表表1-2 相关政策及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及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名称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是否是否 符合符合 大气污 染防治行 动计划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 污染综合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废 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符合 水污染 防治行动 计划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 法淘汰落后产能。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 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健 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体系。 本项目不属淘汰落后产 能行业; 本项目用水由市 政管网提供, 生活污水和 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外运至辽宁近海水务 集团有限公司 符合 土壤污 染防治行 动计划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 度。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 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 久基本农田, 实行严格保 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 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除 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 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 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不涉及耕地 符合 辽宁省 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 年行动方 案 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总体 改善, 大幅减少主要大气 污染物排放总量, 减少温 室气体排放,明显降低 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 污染天数, 明显改善大气 环境质量, 明显增强人民 的蓝天幸福感。 本项目专用生物质锅炉 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 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2020年,全省PM2.5浓度 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 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5 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VOCs)排放量分别比 2025年下降20、20和 10以上。 本项目专用生物质锅炉 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 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 目不涉及VOCs排放 符合 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 到2020年, 除依据城市供 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 供暖锅炉以外, 城市建成 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 瓦) 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 予以淘汰。 本项目属于专用生物质 锅炉,不涉及燃煤锅炉 符合 推进实行特别排放限值。 沈阳市作为国家划定的 重点地区, 继续执行国家 本项目专用生物质锅炉 废气排放执行特别排放 限值要求 符合 7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与“气十 条”相符性 分析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 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 燃煤小锅炉。 加快推进集 中供热、“煤改气”、“煤 改电”工程建设,到 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 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 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禁止 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 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 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 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 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 或洁净煤, 推广应用高效 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 工、造纸、印染、制革、 制药等产业集聚区, 通过 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 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本项目厂区不设置采暖 锅炉, 冬季采暖由锅炉余 热提供 符合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治理。 在石化、 有机化工、 表面涂装、 包装印刷等行 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整治, 在石化行业开展 “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 储油库、 油罐车的油气回 收治理, 在原油成品油码 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 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 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 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 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 用低毒、 低挥发性有机溶 剂。 本项目不产生挥发性有 机物 符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 能。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 环境质量状况, 进一步提 高环保、能耗、安全、质 量等标准, 分区域明确落 后产能淘汰任务, 倒逼产 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 产能 符合 8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 强化科技研发和推 广。加强脱硫、脱硝、高 效除尘、 挥发性有机物控 制、柴油机(车)排放净 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 源汽车、 智能电网等方面 的技术研发, 推进技术成 果转化应用。 加强大气污 染治理先进技术、 管理经 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 合作。 本项目将安装废气处理 装置,处理后废气由30m 高排放口排放,符合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标准 要求 符合 与“水十 条”相符性 分析 一、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 染治理。 全面加强配套管 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 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 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 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 雨污分流改造, 难以改造 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 治理等措施。 新建污水处 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 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 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 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 分流, 有条件的地区要推 进初期雨水收集、 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 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 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 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 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 本项目生活污水、 锅炉废 水排入化粪池, 定期清掏 外运至辽宁近海水务集 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符合 二、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 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 法淘汰落后产能。自 2015 年起,各地要依据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 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 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结合水质改 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 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 后产能淘汰方案, 报工业 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备案。 本项目属于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的允许类项目 符合 9 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 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 行业新建项目。 三、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量。实施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健全 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指 标体系。 加强相关规划和 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 证工作, 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 规划的编制、 重大建设项 目的布局, 应充分考虑当 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 求。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 为员工用水和锅炉用水, 用水量较小 符合 八、 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 安全 (二十四) 保障饮用水水 源安全。 强化饮用水水源 环境保护。 开展饮用水水 源规范化建设, 依法清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 法建筑和排污口。 单一水 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 市应于 2020 年底前基本 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 源建设, 有条件的地方可 以适当提前。 加强农村饮 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 测。 防治地下水污染。 定期调 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 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 域环境状况。 石化生产存 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 矿山开采区、 垃圾填埋场 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 渗处理。 加油站地下油罐 应于 2017 年底前全部更 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 池设置。 报废矿井、 钻井、 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 公布京津冀等区域内环 境风险大、 严重影响公众 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 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本项目周边无饮用水保 护区, 废水排至防渗化粪 池, 定期清掏外运至辽宁 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处理, 不会对地下水 产生影响 符合 与“土十 条”相符性 分析 二、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 法, 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 系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 本项目不产生重金属、 有 机污染物, 不会对土壤产 生影响 符合 10 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 监测土壤中镉、汞、砷、 铅、 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 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 物, 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 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 油开采、 石油加工、 化工、 焦化、 电镀、 制革等行业, 以及产粮(油)大县、地 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 域。 沈阳市人 民政府关 于实施“三 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 意见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重点管控单元。 工业 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 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 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 资源环境负荷、 强化精细 化管理为重点; 环境质量 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 染治理、 防控生态环境风 险为重点。 根据沈阳市环境管控单 元分布示意图, 本项目位 于重点管控单元内, 本项 目建成后安装废气处理 装置, 加强了废气治理措 施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控 措施 符合 沈阳市生 态环境局 关于切实 加强涉 VOCs建设 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 审批工作 的通知 一、 严格项目准入及排放 标准审查新建、改建、 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 格进行规划相符性审查, 按照国家、 辽宁省相关规 定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 入园区。 禁止审批不符合 规划要求及规划环评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 建设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 排放的建设项目要 严格排放标准审查, 有行 业标准应优先执行行业 标准, 无行业标准应执行 国家、 辽宁省相关排放标 准。 既有企业的新建、改建、 扩建、 迁建涉 VOCs 排放 的建设项目,要贯彻“以 新带老”原则,加强对原 有项目环境问题的审查, 原有项目的生产工艺、 治 理设施须按照新要求和 标准,同步进行技术升 级。 本项目属于服饰制造, 不 涉及染色、 喷墨印花等工 艺,不涉及含VOCs的产 品、原材料和生产工艺 符合 沈阳市大 气污染防 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 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 本项目为专用生物质锅 炉, 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 符合 11 治条例 大气污染物的, 应当依照 法律法规和市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大 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 正常使用, 或者采取其他 防护措施控制、 减少大气 污染物排放。 理装置处理后经30m高 排气筒排放 第十七条 重点排污单位 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大气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 备, 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的自动监测监控系统 联网,保证正常运行,并 按照规定公开重点污染 源在线监测数据。 原始监 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三年。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 单位 符合 第二十六条 严格按照国 家高能耗、 高污染行业准 入条件规定,控制煤炭、 钢铁、 水泥等重点产能过 剩行业新增项目,改建、 扩。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 高 污染行业 符合 推进实行特别排放限值。 沈阳市作为国家划定的 重点地区, 继续执行国家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建项 目应当实行产能等量或 者减量置换 本项目专用生物质锅炉 废气排放执行特别排放 限值要求 符合 与沈阳市环境保护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 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知(沈环保【2018】395号)及沈 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 环保管理的补充通知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1-3 与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知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知”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 一、区域与容量规定 沈阳市三环内区域以及三环外 的城市建成区、县域建成区、 市级及市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 可以安装使用单台容量20吨/ 小时及以上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燃烧设施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四环外, 选址位置不属于城市建成 区、县域建成区、市级及市 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因此 可临时安装使用生物质成 型燃料燃烧设施,不受容量 限制 符合 12 除上述区域外,可临时安装使 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 不受容量限制。当该地区实施 集中供热时,需无条件拆除 二、燃烧设施规定 沈阳市四环内区域以及四环外 的城市建成区、县域建成区、 市级及市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 所安装使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燃烧设施必须是生物质成型燃 料气化炉窑 (气化燃气发生器 燃气炉窑)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四环外, 选址位置不属于城市建成 区、县域建成区、市级及市 级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因此 可临时安装使用生物质成 型燃料燃烧设施,建成后产 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 处理后排放 符合 除上述区域外地区所安装的生 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鼓励安 装生物质成型燃料气化炉窑 (气化燃气发生器燃气炉 窑);可以安装生物质成型燃 料专用燃烧设施,并配套安装 高效净化设施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全市范围内生物质及生物质成 型燃料热电联产项目执行热电 厂超低排放标准。 本项目专用生物质锅炉,主 要为生产供热及冬季采暖, 不属于热电联产项目 符合 沈阳市四环内区域以及四环外 的建成区、市级及市级以上的 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 集聚区)非发电生物质成型燃 料燃烧设施,执行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3中燃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标准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四环外, 不属于经济开发区,因此项 目专用生物质锅炉废气排 放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符合 除上述区域外非发电生物质成 型燃料燃烧设施,执行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3中燃煤 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标准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四环外, 不属于经济开发区,因此项 目专用生物质锅炉废气排 放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符合 四、生物质成型燃料规定 生物质成型燃料是指以草本植 物或木本植物为主要原料,经 过机械加工成型,具有规则形 状的燃料产品 本项目外购符合文件要求 的成型生物质燃料 符合 五、生产销售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和配套燃烧设施规定 生产销售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 燃料和配套燃烧设施的单位应 具备相应资质, 产品须经质量、 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管理 本项目外购符合文件要求 的成型生物质燃料 符合 13 部门的认证,符合相关技术规 定和标准。 六、使用要求 用户必须应使用符合上述要求 的专门设计和制造的生物质燃 料专用燃烧设施,由正规厂家 生产,技术参数、规程、技术 条件达到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项目使用2t/h专用生物质 锅炉,并且由正规厂家生 产,满足相关要求 符合 禁止煤炭燃烧设施改造生物质 燃料燃烧设施;禁止安装生物 质燃料和煤炭两用燃烧设施; 禁止生物质燃烧设置掺烧改烧 其他任何高污染燃料。 表表1-4与与“加强生物质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补充通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补充通 知知”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是否符合 鼓励推行电、天然气等清洁能 源供热方式。在已经实行清洁 能源供热的区域内,不得建设 燃煤或 生物质燃料锅炉。 在燃 气管网覆盖且气源充足的区域 内,应当逐步压减燃煤和生物 质燃料供热能力。对于属地政 府已经确定推行清洁能源供热 的区域,除符合规划的民用供 热用途外,原则上不允许新建 生物质燃料锅炉 本项目位于辽中区城郊街 道付家屯村,不属于实行清 洁能源供热的区域,不属于 燃气管网覆盖且气源充足 的区域。本项目使用2t/h专 用生物质锅炉,当该地区实 行燃气管网覆盖且气源充 足时,建设单位将无条件拆 除锅炉或改为清洁能源 符合 对于位于沈阳市城市供热规 划和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 总体规划覆盖区域内,但不 属于前述规划内的热源项目, 禁止新、改(扩)建燃煤或生 物质燃料锅炉 本项目不在沈阳市城市供 热规划和沈阳市城市热 电发展总体规划覆盖区域 内,且不属于县城建成区、 市级及以上的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 范围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沈阳市环境保护关于加强 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知(沈环 保【2018】395 号)及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物质 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 求。 14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建 设设 内内 容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为迎合市场需求, 沈阳市辽中区付家袜厂拟投资 50 万租用沈阳市丰佳食品 厂现有厂房,新建棉袜加工项目,棉袜加工主要是将不成型的半成品棉袜通过 蒸汽定型,制成成型棉袜。根据生产工艺需求,企业拟配套建设一台 2t/h 的专 用生物质锅炉,为生产提供蒸汽。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版)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归属于“十五、 纺织服装、 服饰业----29 服饰制造 183”, 项目不涉及染色、 印花、水洗、砂洗等工序,因此不需要进行环评报告编制。由于企业配套建有 一台专用生物质锅炉,归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 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时(45.5 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 1 吨/小时(0.7 兆瓦)以 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 号高污 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行业类别较高标 准判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评价同时对项目生产工艺进行评价 分析。 2、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付家袜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市辽中区付家袜厂 建设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城郊街道付家屯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租用沈阳市丰佳食品厂现有厂房, 占地面积为 5553m2,总建筑面积约为 1024m2,项目包括加工车间、包装车间、 办公室、仓库、锅炉房,加工车间内新建 1 条棉袜加工生产线;锅炉房内建有 1 台 2t/h 的专用生物质锅炉。 供配电、给水由市政统一提供,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辽 宁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协议见附件 4。 本项目年产棉袜 1200 万双。 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 2-1。 表表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内容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内容 类别类别 名称名称 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项目内容 备注备注 15 主体工 程 加工车间 建筑面积为 316m2,建筑层数为 1 层,车间采取封闭 建设,设有 1 条棉袜加工生产线 租用 现有 厂房 辅助工 程 锅炉房 建筑面积为 95m2, 建筑层数为 1 层, 设置 1 台 2t/h 专 用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主要为生产提供 蒸汽 租用 现有 厂房 办公楼 建筑面积为 141m2,建筑层数为 1 层,主要为员工办 公使用 租用 现有 厂房 危废暂存间 建筑面积为 6m2,建筑层数为 1 层,主要为存储危险 废物使用 租用 现有 厂房 储运工 程 原料库 建筑面积为 327m2,建筑层数为 1 层,主要为原材料 储存 租用 现有 厂房 成品房 建筑面积为 145m2,建筑层数为 1 层,主要为成品储 存 租用 现有 厂房 公用工 程 供配电 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 总耗电量约为10万Kwh/a 新建 供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新建 排水 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外 运至辽宁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 供暖 项目厂区内不建设采暖锅炉, 冬季生产车间采暖由锅 炉余热提供 新建 环保工 程 废气治理 专用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 由 30m 高排气筒排放 新建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外 运至辽宁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 噪声治理 降噪减振措施 新建 固体废物治 理 锅炉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锅炉产 生的灰渣外售,综合处理;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 利用 新建 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定期由 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新建 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新建 2、生产设备、生产设备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所示。 表表 2-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序号 设备设备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1 袜子定型机 MODERYFS280PS 台 1 2 专用生物质锅炉 2t/h 台 1 3、、原辅材料原辅材料 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2-3。 表表 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16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用量用量 ((万双万双)) 储存量储存量 ((万双万双)) 包装形式包装形式 来源来源 储存方式储存方式 1 半成品棉袜 1200 10 袋装、纸箱 外购 仓库 4、、主要能源消耗主要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表 2-4 主要能源消耗情况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本工程消耗量本工程消耗量 来源来源 1 电 10 万 Kwh/a 市政统一供给 2 水 1350t/a 市政统一供给 3 生物质颗粒 864t/a 外购 5、、产品产品方案方案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表 2-5。 表表 2-5 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 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年产量(万双年产量(万双/年)年) 包装形式包装形式 存储方式存储方式 1 成品棉袜 1200 袋装、纸箱 成品库 6、、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1)给排水)给排水 A、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锅炉用水, 项目总用水量为 6.75t/d(1350t/a)。 ①生活用水 本项目员工定员 10 人,厂区不设宿舍、浴室。营运期生活用水由市政统一 提供,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员工生 活用水按 45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 0.45t/d(90t/a)。生活污水排水量 按生活用水量 85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 0.38t/d(76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辽宁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②锅炉用水 本项目锅炉用水主要为定期锅炉补充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补充水量 为 6.3t/d,1260t/a。 B、排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总排水量为 0.58t/d(116t/a),生 17 活污水和锅炉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辽宁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 ①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0.45t/d(90t/a),排水量按生活用水量 85计,则生 活污水排放量 0.38t/d(76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辽 宁近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②锅炉废水 本项目锅炉废水主要为锅炉的定期排水和软化废水,锅炉废水的排放量约 为 0.2t/d,40t/a。锅炉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辽宁近海水 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1。 图图 1 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单位t/d ((2)供电)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集中供电系统提供,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项目耗电量 约为 10 万 Kwh/a。 ((3)生活办公及采暖)生活办公及采暖 项目设有办公室一座,主要为办公使用,厂区内不设置员工宿舍和洗浴场 所。项目厂区不设置采暖锅炉,冬季生产车间采暖由锅炉余热提供。 ((4)运输)运输 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化生产线,原料和成品均由汽车运输。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定员 10 人,每年工作 200 天。单班工作制,工作时间为 12 小 时,年工作 2400 小时。本项目不设有员工宿舍及洗浴场所。 8、、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1024m2,租用现有厂房,项目平面布置符合工艺流程 新鲜水 生活用水 锅炉用水 辽宁近海水务 集团有限公司 化粪池 0.38 0.45 0.07 0.1 生产工序 蒸汽 6 6.3 6.75 0.58 0.2 18 的要求, 并根据自然条件进行了合理功能分区, 并合理地组织厂房间运输流线, 与厂外道路合理衔接并做到人流分开。总体而言,本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平 面布置图见附图 3。 工工 艺艺 流流 程程 和和 产产 排排 污污 环环 节节 1、、工艺流程工艺流程简述简述 一、一、施工期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施工期已过,因此施工期工艺流程分析从略。 二、二、运营期运营期 (1)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①①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 A、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原材料为棉袜半成品,将锅炉产生的蒸汽通入袜子定型机,对棉袜 进行定型处理,定型完成后即可出厂。项目不涉及染色、喷墨印花等工艺。 B、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图图 2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②②专用专用生物质锅生物质锅炉炉工艺流程工艺流程 半成品棉袜 蒸汽定型 专用生物质锅炉 蒸汽 装袋出厂 G1、W1、N1、 S1、S2、S3 N2、S4 19 图图 3 专用专用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 ③③生产工艺中产排污节点生产工艺中产排污节点 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废气(G1);废水污染源主要为锅炉废 水(W1);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锅炉(N1)、定型(N2)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 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S1)、灰渣(S2)。 ④④其他产污节点其他产污节点 废水污染源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W2);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S3)、 废机油(S4)、生活垃圾(S5)。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见表 2-6。 表表 2-6 项目营运期间产污明细项目营运期间产污明细 类别类别 编号编号 污染工序污染工序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 处置方式处置方式 废气 G1 锅炉废气 颗粒物、SO2、NOx 布袋除尘器30m 高排 气筒(1) 废水 W1 锅炉废水 CODcr 、SS 外运至辽宁近海水务集 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W2 职工生活污水 CODcr、SS、氨氮 噪声 N1 锅炉运行 噪声 基座减振、厂房隔音 N2 生产设备 噪声 基座减振、厂房隔音 固废 S1 锅炉运行 废离子交换树脂 厂家回收处理 S2 锅炉运行 灰渣 外售,综合处理 S3 锅炉运行 除尘灰 外售,综合处理 S4 设备运行 废机油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定期由资质单位回收处 理 S5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暂存于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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