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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曙光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曙光电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 沈阳曙光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104-210111-04-02-992986 建设单位联 系人 朴钟熏、金光烨联系方式89159299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 18-1 号 地理坐标123 度 21 分 46.424 秒,41 度 40 分 52.98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 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塑料制品业 其他 (年用废溶剂 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 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 备案)部门 (选填) 苏家屯区工业和信息 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沈苏经信备【2021】7 号 总投资(万 元) 850环保投资(万元)41.2 环保投资占 比() 4.85施工工期30 天 是否开工建 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不新增占地)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 /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 响 评价情况 /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 / 2 其他符合性 分析 (1)“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 根据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评[2016]150 号)。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 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 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具体见下表。 表表 1-1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一览表符合性判定一览表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 相符 性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 街 18-1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等特殊环境敏感点,则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 线划定要求。见附图 5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 SO2、NO2、CO、O3 监测因子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2.5、 PM10年均值超标,为不达标区,是由于沈阳地 区冬季寒冷干燥、多风,多为砂土地,植被覆 盖率低。项目建成后,在采取本项目污染防治 措施的情况下,废气排放可满足相应标准达标 排放要求;废水经处理后满足辽宁省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表 2 中排入 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固 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厂界外声环境 2 类 4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 污染物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整体对区 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在现有 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 1880 号)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禁止建设的项目。 符合 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2)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沈政发〔2021〕10 号符合性分析 3 本项目与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本项目具体情况相符性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 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 量超标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 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无 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 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等,本项目不在优先 保护单元区域,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符合环境 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 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 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 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 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 137 个环境 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 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 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 不降低。 2 重点管控单元。 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 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 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 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 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 重点。 3 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 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 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 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 环境功能稳定。 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 单元,单元编码 ZH21011120020,详见 附图 4。本项目项目运 营期本项目烘料、注塑 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UV 光解活性炭处理 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各注塑车间配1套处 理设备,汇总至 1 根排 气筒排放); 不合格品粉碎经除尘 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 排放;冷却水循环使 用,不外排,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市政管网;噪声经减 振、隔声治理后达标排 放;固体废物做到合理 处置,污染影响较小。 符合 (3)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相符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表 1-3 “气十条气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本项目烘干、注塑产符合 4 1、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 2、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生非甲烷总烃气体, 经收集后采用UV活 性炭吸附,通过15m (DA001)排气筒高 空排放。破碎粉尘经 滤芯除尘器处理,对 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两 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 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2、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3、压缩过剩产能。4、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 业违规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行业。 符合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2、全面推行清洁 生产。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4、大力培育 节能环保产业。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 项目从源头控制、过 程控制及排污控制三 大方面从始至终地贯 彻清洁生产理念。 符合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加快清洁能源替 代利用。3、推进煤炭清洁利用。4、提高能 源使用效率。 本项目仅使用电作为 能源。 符合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产业布局。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 3、优化空间格局。 不涉及符合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1、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2、完善价格税 收政策。3、拓宽投融资渠道。 不涉及符合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2、提高环境监管能 力。3、加大环保执法力度。4、实行环境信 息公开。 本项目报批前将通过 网站方式,进行了环 评信息公示。 符合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1、建立区域协作机制。2、分解目标任务。 3、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不涉及符合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 染天气1、建立监测预警体系。2、制定完善 应急预案。3、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本项目不在辽宁省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备案行业名录试 行所列项目类型, 无需制定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 符合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 参与环境保护1、加强部门协调联动。2、强 化企业施治。3、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制定环境管理,明确 企业责任。 符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 相符性分析, 详见下表。 5 表表 1-4 “水十条分析水十条分析” 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 染。 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 染。 本项目不属于“十小” 企业。 符合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2、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 和规模。 3、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 能。 符合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2、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 节水,发展农业节水。 3、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 价体系。 项目用水量较小,不 随意浪费。 符合 四、强化科技支撑 1、推广示范适用技术。2、攻关研发前瞻技 术。 3、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不涉及符合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1、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2、促进 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3、 建立激励机制。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 制 度。 不涉及符合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1、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 2、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 现全面达标排放。 3、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 达标排放。 符合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强化环境质量日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 质保护目标。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3、严格环境风险 控制,防范环境风险。4、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不涉及符合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 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2、深化重点流域污染 防治,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 划。3、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实施近岸海 域污染防治方案。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5、 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 不涉及符合 6 护。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1、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 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 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 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 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4、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保 法律法规和制度,加 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和运行管理,定期开 展污染源自行监测。 符合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1、依法公开环境信息。2、加强社会监督。3、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本项目报批前将通过 网站方式,进行了环 评信息公示。 符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相符性分析,详见下 表。 表表 1-5 “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涉及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符合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企业加强管理,确保 污染物达标排放 符合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符合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未涉及农用地符合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未占用基本农田符合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未涉及农药使用符合 五、强力未污染土壤保护,颜控新增土壤污染符合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未涉及重点污染物符合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符合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 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得 到妥善处置,不会对 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 染。 符合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处理 符合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符合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员工环境保护宣 传教育,预防土壤污 染 符合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符合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符合 7 (5)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的 相符性分析 表表 1-6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符合性分析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符合性分析 编 号 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分析结果 1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 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规划。 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 合要求。 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 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 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烘干、注塑产生非甲 烷总烃气体,经收集后采用 UV活性炭吸附,通过15m (DA001)排气筒高空排 放。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极 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 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 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 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各污染物经处理后 达标排放。 符合 国内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产品、 工艺和名录淘汰的小电镀、小制 革、小造纸等“十五小”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十五小”项 目。 符合 国外已确定的污染严重以及禁止 在 本国生产的工艺、产品、带有污 染转移性质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以 及禁止类项目。 符合 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以及可能 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 物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不存在剧毒、放射性 物质。 符合 2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详细内容略。 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 护红线区内。 符合 3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详细内容略。 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内。 符合 4 (七)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 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正 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 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等相关政策要求,对于 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 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 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本项目为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的项目,不存在落后、淘 汰工艺。 符合 8 5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建设项目所排放的化学需氧量、 二氧化硫、氨氮、Voc、氮氧化物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沈阳 市或县(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控制之内,执行总量指标替代 政策。 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排放; 化学需氧量、 氨氮、 VOCs按要求进行总量控制 指标申请 符合 6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塑料制品业) 1、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塑料制 品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符合 2、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 府 规定的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 基本农田 保护 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内, 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 企 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 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要根据该 区 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 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本项目不属于废塑料综合 利用企业 符合 3、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 料。 新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的 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 建在城市居民区、 商业区及其 他 环境敏感区内;现有再生利用企 业如在上述区域内, 必须按照 当 地规划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的要求限期搬迁。 本项目不属于废塑料综合 利用企业 符合 4、 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 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本项目不属于废塑料综合 利用企业 符合 5、 不宜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 料袋。 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 在生 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类化 合物作发泡剂;制造人体接触的 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时,不得添 加有毒有害的化学助剂。 本项目采用的原料,不包含 废塑料 符合 6、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 热塑性废塑料原料, 不可使 用受 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 弃塑料包装物、 废弃一次性 医疗 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 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 料。 本项目不属于废塑料综合 利用企业 符合 7、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的生产经 营规模等必须符合 废塑料 综合 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废塑料 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 相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废塑料综合 利用企业 符合 9 8、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 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 度小于 0. 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 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 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 口。到 2020 年底,禁止生产和 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 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 珠的日化产品。 本项目产品不涉及塑料购 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一 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 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 化产品;不适用废塑料作为 原料; 符合 (6)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文件的相符性分析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详见下表。 表表 1-7与与“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2.严格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提高VOCs排放重 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 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 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 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 不属于新建项目。 符合 (五)建立健全 VOCs 管理体。2.建 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 加快石油炼制、 石油化工、 制药、农药、化学纤维制 造、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纺织、皮 革、 喷涂、涂料油墨制造、人造板制 造等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 工 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 VOCs 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 园 区排放特征的 VOCs 监测监控体系。 本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要求 制定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将 定期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 测。 符合 与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符合性分析, 详见下表。 表表 1-8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 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 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 度。 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 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 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 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 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 集与处理。 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 要开展LDAR工作。 本项目烘干、注塑产生非甲 烷总烃气体,经收集后采用 UV活性炭吸附,通过15m (DA001)排气筒高空排 放。破碎粉尘经滤芯除尘器 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 响较小。 符合 10 (三)加强监测监控。加快制定家具、 人造板、电子工业、包装印刷、涂料 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橡胶制品、塑 料制品等行业自行监测指南和工业园 区监测指南。排污许可管理已有规定 的石化、炼焦、原料药、农药、汽车 制造、制革、纺织印染等行业,要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本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要求 制定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将 定期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 测。 符合 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符 合性,详见下表。 表表 1-9与辽宁省与辽宁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 分析分析 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一)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1.加 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结合 “散乱污”企业及集 群综合整治专项 行动, 对涉 VOCs 排放的涂料、 油墨、 合成革、 橡胶和塑料制品、化纤生产 等化工企业, 使用溶剂型涂料、 油 墨、 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 家具、 木业、制鞋、钢结 构、人造板、注塑 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 维修作 业等“散乱污”行业开展综合 整治。 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本项 目烘干、注塑产生非甲烷总 烃气体,经收集后采用UV 活性炭吸附,通过15m (DA001)排气筒高空排 放;破碎粉尘经滤芯除尘器 处理后排放;不属于“散乱 污”企业 符合 沈阳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 分析,详见下表。 表表 1-10 与与沈阳市沈阳市“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相符性分 析析 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 符合 性 (一 )大 力实 施产 业结 构调 整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结合“散 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涉 VOCs 排放的涂料、工业涂装、橡胶和塑料制 品、有机合成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 中间体、 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 家具、 木业、 钢结构、 人造板、 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 以及露天喷涂、 汽车维修作业等“散乱污”行业 开展综合整治。 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 台 账式、网格化管理。按照产业政策、产业布局 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 要求,制定沈阳市“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 治工作方案 本项目符合相关 的产业政策,产业 布展规划合理,满 足环保、能耗等要 求 符合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 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 严格执行我市相关产 本项目位于工业 用地内,不属于新 11 业的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量。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 刷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 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 未纳入 石化产业规划 布局方案 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新 建涉 VOCs 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 新建化工项目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 要求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块。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 VOCs 排放等量削减替代,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 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 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新、 改、 扩建排放 VOCs 的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 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 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 建项目;本项目烘 干、注塑产生非甲 烷总烃气体,经收 集后采用 UV活 性炭吸附,通过 15m(DA001)排 气筒高空排放 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4 号)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表 1-11与与关于切实加强涉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符合符合 性分析性分析 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 目要严格排放标准审查, 有行业标准应优 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国 家、辽宁省相关排放标准。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属塑料 制品行业,执行合成树脂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 目,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对建设项目使 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特性等进 行详细分析,明确VOCs的主要原辅材料 类型、 组分、 含量等 (附具有CMA和CNAS 资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使用产品的 MSDS),明确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生产项 目,使用的原料为PPS、 PA66、PA6、ABS、PET, 均为固态树脂,不涉及低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 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油墨中可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清洗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 , 以及 室 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 量 (GB 38468-2019) 、 木 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车辆涂料 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工业防护 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2020) 的涂料、 油墨、 胶黏剂、清洗剂等,不属于 符合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 目,应当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 辅材料, 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不符合国家 VOCs含量标准及有害物质限量的项目 符合 12 危险化学品。 凡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充分论证采取的 VOCs无组织控制措施,确保应收集尽收 集。 本项目烘干、注塑均为密闭 设备,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 道并入废气处理装置,有效 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烘干、注塑产生非甲烷总烃 气体, 经收集后采用 UV活 性炭吸附,通过 15m (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 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 工业 (HJ1122-2020)可行 技术要求。 符合 按照“分类收集、 集中处理”的原则, 新建、 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强化建设项目涉 VOCs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评价,配套 的VOCs治理设施应当采用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 符合 (7)产业政策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塑料零 件,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 产业政策要求。 1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2.1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2.1.1 建设项目组成情况建设项目组成情况 沈阳曙光电子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 18-1 号, 租赁刘 英武名下工业用地,该建筑为 3 层,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等塑料制品,以及生 产塑料制品所用模具。 2007 年 8 月 23 日,沈阳曙光电子有限公司取得关于沈阳曙光电子有限 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沈苏环保审字【2007】154 号),建 设内容主要为生产电子元件、汽车零部件、器材件、生活日用品(饭盒盖)等 塑料制品,并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通过验收关于沈阳曙光电子有限公司新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沈环保苏家屯验字【2012】(0045)号)。 2010 年 1 月 22 日,沈阳曙光电子有限公司取得关于沈阳曙光电子有限 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沈苏环保审字【2010】01022 号), 建设内容为模具(注塑用)生产。取得批复后,企业购置了相应的生产设备, 主要为数控慢走丝切割机、穿孔放电加工机、数控铣床、成型平面磨床、普通 数显铣床各 1 台,采用钢材、铜材为原料,生产工艺为审图、下料(经慢走丝、 或磨床将模具板材裁剪成产品相近的尺寸)、研磨(选择磨床对经下料后的工 件表面进行磨削成产品所需要的平面)、加工成型(根据产品图纸,选择性使 用穿孔放电加工机或铣床对工件进行凹槽、凹线、钻孔处理),不涉及酸化、 电镀、喷涂等表面处理工艺。设备购置后一直未生产,目前准备启动生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本) “第二十四条 建设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该模具生产线应重新履行环 保手续。同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模 具生产线仅为切割、铣床、磨削等机加工序,属于豁免范畴。因此,本次评价 不含模具生产线。 2020年8月5日, 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登记编号91210100715761380U001X。 14 本次在原有塑料制品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注塑机数量,扩大产能,其他 公辅设施不变。供水、排水、供暖和供电均依托原有办公楼设施。具体建设内 容及规模见表 2-1。 表表 2-1 工程规模内容一览表工程规模内容一览表 类别类别名称名称内容内容备注备注 主体 工程 注塑车间烘料、注塑在注塑车间进行,位于 1 层; 原有 1 间、 新建 3 间 破碎室将少量不合格品破碎,位于 1 层; 新建 组装车间将注塑产品进行组装,位于 3 层;依托 包装车间对产品进行包装,位于 3 层; 依托 模具加工车 间 位于 1 层东侧、北侧,不属于本项目评价内容 / 辅助 工程 办公区 位于 2 层西侧、3 层西侧,内设董事长办公室、会议 室、办公室等。 依托 储运 工程 成品库位于 2 层北侧、3 层北侧 依托 原料库位于 2 层南侧、3 层南侧 公用 工程 供水供水来自市政管网依托 供电用电来自市政供电依托 排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化粪池; 生活污水与循环冷却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 排入市政管网,经沈阳市苏家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处理达标排放 依托 供暖 利用院内本项目西侧沈阳金座协力经贸有限公司现 有燃气锅炉供暖 依托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烘料、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UV 光解活性炭处 理装置处理后 (风机风量 5000m/h、 净化效率 80) , 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各注塑车间配 1 套处理设备,共计 4 套,风机风量合计 20000m/h, 汇总至 1 根排气筒排放); 不合格品粉碎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UV 光解 活性炭 新建 4 套, 其中本次 扩建项目 3 套、 现有 工程以新 带老 1 套; 粉碎经除 尘器新 建 1 套 废水治理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 依托 15 沈阳市苏家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减振、隔声新建 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统一回收,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依托 危险废物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灯管 属于危险废物,在主楼北侧设置一个 25m2的危废暂 存间,对产生的危废进行暂存,委托有相应危废处 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新建 2.1.2 产品方案产品方案 表表 2-2 主要产品一览表主要产品一览表 产品名称单位现有工程数量本项目数量 汽车零部件万个/年2514350 电子元件万个/年2518000 保护壳万个/年/360 器材件万套/年0.1523.85 饭盒盖万个/年20/ 注 本项目产品均满足 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SH 欧盟标准) ; 产品规格根据客户图纸要求而定。 2.1.3 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内容如下 表表 2-3 生产设备内容一览表生产设备内容一览表 序号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数量数量备注备注 1烘干机电加热43 台每台注塑机配 备 1 套2上料机/43 台 3注塑机40T-320T43 台/ 4粉碎机/4 台 5UV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4 套/ 6颗粒物处理设备/1 套/ 本项目所用设备均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第 29 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名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或限制类设备。 注塑机的结构注塑机的结构、、原理及工作参数原理及工作参数本项目采用电加热、自来水间接冷却的 方式进行注塑件生产,注塑过程中加热温度为 200220℃(小于塑料米分解温 度 270℃),注塑过程中系统完全封闭,具体结构、原理及参数如下 结构结构注塑机根据注射成型工艺要求是一个机电一体化很强的机种,主要 16 由注射部件、合模部件、机身、液压系统、加热系统、控制系统、加料装置等 组成。 原理原理注塑成型是利用塑料的热物理性质,把物料从料斗加入料筒中,料 筒外由加热圈加热,使物料熔融,在料筒内装有在外动力马达作用下驱动旋转 的螺杆,物体在螺杆的作用下,沿着螺槽向前输送并压实。物料在外加热和螺 杆剪切的双乘作用下逐渐地塑化,熔融和均化,当螺杆旋转时,物料在螺槽摩 擦力及剪切力的作用下,把已熔融的物料推到螺杆的头部,与此同时,螺杆在 物料的反作用下后退,使螺杆头部形成储料空间,完成塑化过程,然后,螺杆 在注射油缸的活塞推力的作用下,以高速、高压,将储料室内的熔融料通过喷 嘴注射到模具的型腔中,型腔中的熔料经过保压、冷却、固化定型后,模且在 合模机构的作用下,开启模具,并通过顶出装置把定型好的制品从模具顶出落 下。 2.1.4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2-4。 表表 2-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 号 原辅料名称 扩建项目 原有项目合计 消耗量 t/a 最大贮 存量 t/a 存放 形式 存放地点 一主要原辅材料 1PPS13810袋装 原材料仓 库 /138 2PA66.PA6755袋装 原材料仓 库 /75 3ABS1,03050袋装 原材料仓 库 351065 4PET252袋装 原材料仓 库 /25 5活性炭120.5袋装 原材料仓 库 /12 6聚乙烯//袋装 原材料仓 库 1010 7聚丙烯//袋装 原材料仓 库 55 二能源消耗 能源名称消耗量备注 1水4644t/a由业主提供 17 2电10000KWh/a市政供电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下表见下表 表表 2-5 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理化性质表 序号试剂名称俗称理化性质 1 聚醚类塑 料 PPS 分子主链上含有苯硫基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属聚醚类塑 料。 比重1.36 克/立方厘米成型收缩率0.7 成型温度 300-330℃。 它是一种综合性能优异的热塑性特 种工程塑料,其突出的特点是耐高温,耐腐蚀和优越的机 械性能。 在电子、汽车、机械及化工领域均有广泛应用。 2 聚酰胺 66 PA66、 尼 龙 66 A66 塑胶原料为半透明或不透明乳白色结晶形聚合 物,具有可塑性。密度 1.15g/cm3。熔点 252℃。脆化温 度-30℃。热分解温度大于 350℃。 连续耐热 80-120℃,平 衡吸水率 2.5。能耐酸、碱、大多数无机盐水溶液、卤代 烷、烃类、酯类、酮类等腐蚀,但易溶于苯酚、甲酸等极 性溶剂。具有优良的耐磨性、自润滑性,机械强度较高。 但吸水性较大,因而尺寸稳定性较差. PA66 是 PA 系列中机械强度最高、应用最广的品种, 因其结晶度高,故其刚性、耐热性都较高。 3尼龙 6PA6 尼龙 6 的化学物理特性和尼龙 66 很相似,然而,它 的熔点较低,而且工艺温度范围很宽。它的抗冲击性和抗 溶解性比尼龙 66 塑料要好,但吸湿性也更强。 4 ABS 树 脂 ABS 是丙烯腈A、丁二烯B、苯乙烯S三种单体的三元共聚 物,三种单体相对含量可任意变化,制成各种树脂。 ABS 具有优良的综合物理和机械性能, 较好的低温抗冲击 性能。尺寸稳定性。电性能、耐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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