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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沈阳有研矿物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危废库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有研矿物化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8 月 1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有研矿物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危废库项目 项目代码2109-210182-04-01-27038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方式18502485505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八北街 12 号 地理坐标(123 9 36.926“,41 44 38.329“)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N5949 其他危险品 仓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49 危险品仓储 594(不 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 气站的气库),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沈开发改备【2021】77 号 总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万元)5.7 环保投资占比 () 19施工工期(天)30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5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 审批机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 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2021 年 9 月 18 日取得关于沈阳化学工业 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沈阳有研矿物化工有限公司厂 区内, 用地性质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及园区功能分区要求。 本项目位 于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中生物医药及配 套材料项目区,为该区块现有企业,且不在退出园区企业范围内, 本项目为沈阳有研矿物化工有限公司新型选矿药剂生产项目的危 废暂存间项目,为其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在负面清单之列。综 上,本项目符合园区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要求。 (2)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评结论的符 合性 表表1-1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评结论)环评结论 规划名称规划结论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沈阳化学工 业园区总体 发展规划 (2020-203 5)环评 化工园所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 低,现状大气、水环境容量均为赤 字,在未来规划发展过程中,应严 格执行“三线一单”,贯彻落实绿 色经济发展模式内涵,以确保化工 园企业本质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化 工园安全环境风险管理为方法,以 加强土地集约化水平为宗旨,以建 设安全绿色化工园为目标,持续推 进绿色化工园建设。 总之,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 划2020-2035的定位、发展目标、 总体布局和规模基本可行,规划既 定目标的实施将促进化工园所在区 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统一协调可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沈阳化学工业 园总体发展规划 2020-2035在进 一步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的落实情况下,有效预防和减缓化 工园发展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 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环境 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服务 于原有新型 选矿药剂生 产项目,为 新建危废暂 存间。产生 少量废气经 活性炭吸附 后经排气口 排放;不产 生废水;产 生的固废可 以得到有效 处置。 符合 (3)与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评审查意 见的符合性 表表1-2 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审查意见)审查意见 规划 名称 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3 沈阳 化学 工业 园区 总体 发展 规划 (202 0-2035 )环评 为满足新形势下“化工园”经济、安全、 环保需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编制了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 规划 (2020-2035) (以下简称“规划”) , 规划范围为东至细河六北街,南至沈西 九东路,西至细河十三北街,北至开发 大路,占地面积约9. 4平方公里,规划期 限近期从2020年至2025年,中远期从 2026年至2035年。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为 新材料、生物医药和精细化工,适度发 展再生资源产业。 本项目位于沈 阳化学工业园 区中生物医药 及配套材料项 目区,为该区 块现有企业, 且不在退出园 区企业范围 内,本项目为 沈阳有研矿物 化工有限公司 新型选矿药剂 生产项目的危 废暂存间项 目,为其配套 的污染防治措 施。 符合 三、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 的意见。 (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安全发 展、绿色发展,体现高端化工产业园区 的定位特点。落实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战 略,做好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土 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线 一单”管控要求的协调衔接,按照一体 化、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以及包容 开放原则,优化“化工园”主导产业, 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本项目位于沈 阳化学工业园 区中生物医药 及配套材料项 目区,为该区 块现有企业, 且不在退出园 区企业范围 内,本项目为 沈阳有研矿物 化工有限公司 新型选矿药剂 生产项目的危 废暂存间项 目,为其配套 的污染防治措 施。 符合 (二)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相关要求, 明确“化工园”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 和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细化 “化工园”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 施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 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排放,确保区域环 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废气经 活性炭吸附 后,经排气口 排放 符合 三严格入驻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入 驻项目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化工 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满足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 碳排放达峰目标要求。 按照 “三 线一单”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和行业碳 本项目符合园 区准入条件, 不在负面清单 之上。本项目 不属于两高行 业,满足“水 符合 4 达峰目标约束,依据“减污降碳”原则, 落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及生产工 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进“化工园” 绿色低碳发展。入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不得低于国内先进水平,“两高”项目 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同行业先进 水平,并满足“水十条”、“气十条”、 “土十条”等要求。 十条”、“气 十条”、“土 十条”要求。 四每年定期评估细河水质变化情况, 严 格落实 沈阳市细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段 达标方案和沈阳经济经济技术开发 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中水回用方案保 证细河水质满足考核目标要求。若细河 出现水质恶化问题,“化工园”污水处 理厂应参照上述方案要求,减少水污染 物排放总量,确保细河水质满足考核目 标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五“化工园”内企业实施废水“一企 一管”、“明管输送”改造,全面更新 污水、雨水系统,建设中水系统,提高 水资源利用效率。新建一座园区污水处 理厂,替代现有“化工园”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西部污水处理厂二 期扩建工程排污口排入细河。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六)落实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 空气质量中长期改善方案2019-2035 年,保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功能 区划要求。从VOCs源头替代、无组织排 放控制、建设适宜高效治污设施、实施 精细化管控等方面,完善V0Cs污染防治 措施,大幅度减少VOCs排放。根据省、 市统一部署, 完成依托的2座热源厂及东 药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本项目废气经 活性炭吸附 后,经排气口 排放 符合 七严格执行“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 要求。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再生 资源产业园规划用地边界外800米、 其余 区域规划边界外500米设置园区环境防 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环境敏感目 标;园区边界设置防护绿地,尽可能减 少工业生产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 响;尽快完成园区内及园区环境防护距 离内现有居民搬迁工作,满足环境防护 距离要求;有序引导新居住区向园区外1 千米范围外区域发展,防止1千米范围内 居住区规模进一步扩大。 本项目卫生防 护距离内,不 涉及居民搬迁 符合 八建立健全“化工园”环境风险防控 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 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5 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对浑蒲灌渠在“化 工园”出入口设置具有拦截作用的闸阀 设施, 并对灌区化工园段进行防渗处理, 确保事故状态下进入浑蒲灌渠的污水得 到有效处置。在“化工园”污水厂占地 范围内建设一座2万m 3园区事故池,该事 故池建成前,在浑蒲灌渠新开口分干渠 的进水闸至沈西四东路桥涵段,设置临 时事故池一处,有效容积1万m 3。 九完善环境监测体系, 明确实施时限、 责任主体等。根据园区的功能分区、产 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 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 情况,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 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 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跟踪监测 评价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容。 本项目按照相 关规范进行例 行监测 符合 十“规划”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年 存在局部用地性质不一 致现象,应在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2020-2035年编制中予以解决;对 铁西新城总体规划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适时开展铁西新城总体规划调整及规划 环评编制工作,确保调出“化工园”的 米其林轮胎等企业依法合规运行尽快 完成沈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总体发展 规划2016年-2030年 修编及规划环评 的跟踪评价工作。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十一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率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按照“减量 化、再利用、再循环”、生态链、清洁 生产等原则,鼓励无废、 少废的生产工艺 和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减少工业 固体废物排放量,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运输、处置污染控制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 固体废物均可 得到妥善处置 符合 十二建设“化工园”信息平台、打造 智慧园区。“化工园”实行封闭化管理, 建设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构 建基础信息库和风险隐患数据库, 对 “化 工园”内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在线实时 监测、自动预警。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 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 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化工 园”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环境应急 响应联动机制。结合企业运行情况,降 低危险化学品存储量。 本项目危废间 实行双人双锁 并安装视频监 控系统,拥有 完备的危险废 物的台账及联 单管理体系 符合 十三沈阳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三分厂4本项目距水源符合 6 口水源井位于化工园区地下水流向侧下 游,“化工园”应按照“报告书”要求, 做好园区内企业地下水防渗等工作,督 促沈阳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三分厂于2022 年底前, 完成4口水源井与大伙房水库地 表水联网工作。 地最近距离为 3km。 本项目地 面防渗,渗透 系数不低于 10 -12 十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状企业 技术改造、产品优化、退出建议。对不 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并全面整改,对与园区定位不符的企业 限期实施退出, 未退出前不得新增产能、 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增加环境 风险,退出时严格落实退出企业拆除活 动的污染防治要求。尽快完成“化工园” 内现有企业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本项目服务于 原有新型选矿 药剂生产项 目,为新建危 废暂存间。不 属于现状改造 企业,满足园 区规划。 符合 五、拟入园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 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加强与规划环评联动,重点开展工 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 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 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 评中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 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 目环评共享。 本项目为新建 危废暂存间项 目,按照要求 编制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对 污染物进行分 析、对治理措 施进行论证、 按照相关规范 进 行 例 行 监 测。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 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 项目属于 “五十三、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中的 “149 危险品仓储594 (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需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N5949 其他危险品仓储,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或淘汰 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八北街12号, 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本项目东侧为细河八北街,隔路为沈阳中科 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南侧是沈阳联盛化工有限公司、 西侧为关西涂 料(沈阳)有限公司、北侧为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周边 7 情况示意图见附图 2。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新建, 用地为工业 用地(土地证见附件3)。本项目不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保护红 线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见附图7),选 址合理可行。 3、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表表 1-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工程类别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 生态保护红 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细河八北街 12 号,不在生态环保红线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 线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 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本项目 实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导致区域大 气环境恶化,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 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电能,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 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细河八北街 12 号,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 定的市面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 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 有关部门制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名录等内容,本项目均不在其列 符合 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等内容,本 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选址合理 符合 4、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相符性 分析 表表 1-4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相符性分析年版)相符性分析 规范要求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符合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 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划。 本项目位于工业用 地,选址符合 符合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 类及淘汰类两高企 业 符合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五)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符合 7、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本项目位于二类区符合 8 扩建大气污染源。 (六)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1、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 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 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 填埋场。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不涉及 基本农田等区域 符合 3、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 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本项目建设危废暂 存间符合标准 符合 (九)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十)湿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不涉及 (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符合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修正本)、对于属于淘 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 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 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淘 汰、限制类,符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修 正本) 符合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 商务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 对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 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 (2021 年版) 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 清单 符合 (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符合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 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本项目所在区域已 完成规划环评 符合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 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胺、硝基肌、 氨酸胺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 硝化工艺、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高污 染及危化品等物质 符合 4、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 表表 1-5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符符 性分析性分析 编编 号号 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分析分析 结果结果 1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 环境管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 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 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等区域, 面积为 2356.10 平方公里,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8.32;重点管控 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 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 所在地周边无生态 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 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等, 所在环境管控 单元类别为重点管 控区, 环境管控单元 符合 9 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面积为 6798.61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52.87;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 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 域,面积为 3705.46 平方公里,占全市 国土面积的 28.81。 编码为 ZH21010620013。 符 合环境管控单元划 分要求。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 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 从空间布 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 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 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 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 137 个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重点管控单元 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 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 用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 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 点; 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 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项目用地性质属于 工业用地, 不在生态 保护红线内, 项目所 在地属于工业用地, 本项目对危废间内 废气污染物设置了 环保措施 活性炭吸 附, 可有效减少污染 物排放。 符合 表表 1-6 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名称内容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沈阳市 生态环 境准入 清单 (2021 年版) 空间布局约束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一级保护区 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 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限期迁出或关停;准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 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 污量。 2.大气受体、布局敏感区尽量避免 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 设。 3.限制新增淘汰类、限制类化工企业。 1.本项目不在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内。 2.本项目废气仅为贮 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 废气, 经处理后通过排 放口排放。 3.本项目不属于限制 类、淘汰类。 符合 污染物排放控制 1.水环境工业重点管控区工业园区 内企业生产废水必须集中收集处理, 禁止偷排漏排,西部污水处理厂排放 标准稳定达到一级 A 及以上;工业园 区建成区内逐步推行雨污分流;建成 区外乡镇应配套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 施; 水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应做好监管, 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1.本项目不涉及废水 产生。 2.本项目废气仅为贮 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 废气, 经处理后通过排 放口排放。 3.本项目服务于原有 新型选矿药剂生产项 目,本项目不产生 符合 10 2.大气重点管控区淘汰 40 蒸吨以下 非工业燃煤锅炉;清退“散乱污”企业; 新增燃煤项目实行减排置换;低矮面 源采取替代清除、清洁化改造。 3.加强园区内化工、装备制造、制造 等重点行业 VOCs 的监管工作,重点 企业执行“一厂一策”,错峰生产。 4.“化工园”内企业实施废水“一企一 管”、 “明管输送”改造, 全面更新污水、 雨水系统,建设中水系统,提高水资 源利用效率。入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不得低于国内先进水平,“两高”项目 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同行业先 进水平。 VOCs。 4.本项目不涉及废水 产生。 环境风险 1.将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危险化学品入 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并 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2.食品产业周边与医药、化工等产业 按照规定设立防护距离。3. 水源地专 项应急预案,做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应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水“一源一案”, 按要求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并定期演练和修订预案。饮用水水源 地周边高风险区域设有应急物资(装 备)储备库及事故应急池等应急防护 工程。饮用水源的补给区及供水单位 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 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 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4.加强涉重金属工业行业污染防控。 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要严格执 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总量 控制指标,推动涉重金属行业结构进 一步优化。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 业落后产能,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坚 持重金属污染物“等量置换”和“减量 置换” 原则,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5.制定完成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 案,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 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定期评估沿 河工业企业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 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 康风险; 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 使用、并逐步淘汰代替。 1.企业已编制应急预 案,并至环保局备案, 具体见附件。 2.本项目 不为食品产业。 3.本项 目距离最近的水源地 约为 3km。 4.本项目不 涉及重金属。 5.企业已 编制应急预案, 并至环 保局备案,具体见附 件。 资源利用效率 1.高污染禁燃区在禁燃区内,禁止 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 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 1.本项目不涉及高污 染燃料。 2.本项目不使 用新鲜水。 11 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拆除或改用天然 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 他清洁能源;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 料。 2.制定万元产值用水量标准,考 核园区内重点企业。 表表 1-7 与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及 2013 修改单修改单 相符相符性分析性分析 危险 废物 贮存 污染 控制 标准 GB18 597-2 001 及其 修改 单 一 般 要 求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 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 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 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本项目建造专用的危 废间 符合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 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 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 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本项目不涉及常温常 压易燃易爆以及排出 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符合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 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 别堆放。 本项目设置分区存放符合 除上述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 装入容器内。 危险废物装在固定容 器内 符合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 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危险废物不混合存放 在同一容器内 符合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 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无法装入容器中的危 废装入防漏胶袋中 符合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 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 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 mm 以上 的空间。 液体与容器顶部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 符合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 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 贮存期不得超过 1 d,于 5℃以下 冷藏的,不得超过 7d。 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 符合本标准附录 A 所示的标签。 容器上粘贴危废标签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 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评价危废暂存 间 符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容 器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 险废物。 装载容器满足标准符合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 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危废盛放容器满足强 度要求 符合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 损。 装在危废的容器完好 无损 符合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 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应)。 容器与危废不相容符合 危 险 废 物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 位 本项目设施为地上建 筑, 底部为地平面, 设 施底部高于地下水最 符合 12 贮 存 设 施 的 选 址 与 设 计 原 则 高水位 地址结构稳定, 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 项目所在地地址结构 稳定, 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 符合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 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 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洞 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 灾害如洪水、 滑坡、 泥 石流、 潮汐等影响的地 区 符合 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 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本项目不在易燃易爆 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 电线防护区域内 符合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 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 物相容 新建危废间地面与裙 角采用环氧树脂涂层 涂刷, 建筑材料与危险 废物相容 符合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 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要有安 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液体危废设置围堰, 且设置 10cm 裙角, 防止液态危废泄露。 危废间安全照明设施 和观察窗口;危废间 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 及气体导出口 符合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 窗口。 设施内有安全照明设 施和观察窗口 符合 用以存放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 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 面无裂隙,基础必须防渗 新建危废间采用有耐 腐蚀的硬化地面, 采用 C25 抗渗混凝土 150mm,初凝时撒布 2-3mm 厚 NFJ 金属防 静电, 不发火耐磨材料 面层, 两道聚氨酯防水 层,1.5mm,水泥砂浆 一道(内掺建筑胶), C15 细石混凝土 80mm,塑料薄膜一层 0.2mm, 级配碎石作为 防渗层, 渗透系数可达 10-12 符合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 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 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 裙脚防渗材料高于容 器高度 符合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 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隔 凯存放。 符合 危险废物的堆放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 (渗透系数≤10-7cm/s) , 危废间进行重点防 渗,渗透系数≤ 符合 13 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 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 数≤10-10cm/s 10-12cm/s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 承载能力确定。 堆放废物高度满足地 面承载能力 符合 总贮存量不超过 300 kg(L)的危 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 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 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 不少于 30 mm 的排气孔。不相容 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 渗透 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 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 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 废物相容。 容器内危废不得超过 300kg 符合 5、 “气十条”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 表。 表表 1-8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符合情 况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符合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 污染综合治理。 项目运行后,产生少量硫化氢、氨 气等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对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二)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本项目危废间产生的废气经过活 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口排放, 较大 程度降低无组织排放 符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符合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 增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本项目为允许类, 不在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 围内 符合 (六)压缩过剩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企业符合 (七)坚决停建产能过剩 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符合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符合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 广 -符合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本项目贯彻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符合 14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 率 通过加强生产管理, 积极推行设备 更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符合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符合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符合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 参与 加强员工宣传教育, 普及大气污染 防治的科学知识, 加强大气环境管 理专业人才培养 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6、“水十条”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相 符性分析见表 1-9。 表表1-9本工程与水本工程与水污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相符符性性分析分析表表 文件要求本工程情况相符性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 工业污染防 治 本工程不属于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造纸、 焦化、 氮肥、 有色金属、 印染、 农副食品加工、 原料药制造、 制革、农药、电镀);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的“十小”企业(小型造纸、制革、引燃、燃料、 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 符合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 级 (五)调整 产业结构 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允许类”项目,未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内,不属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版)中限制准入项 目。 符合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二十一) 深化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 制 本项目不需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符合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二十四) 保障饮用水 水源安全 本工程厂址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 (二十八) 保护水和湿 地生态系统 本工程建设范围不涉及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由表 1-9 可以看出,本工程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5〕17 号) 相关要求相符。 7、与“土十条”相关要求符合性 15 本工程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相符性分析见表1-10。 表表1-10本工程与土壤本工程与土壤污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相符符性性分析分析表表 文件要求本工程情况相符性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八)切实 加强保护力 度 本工程用地不属于农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十六) 防范 建设用地新 增污染 本工程不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为防 范土壤污染,企业对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对危废间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由表1-8可以看出,本工程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 发〔2016〕31 号)相关要求相符。 8、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 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35 号)符合性分 析 表表1-11本本工程工程与(沈环发【与(沈环发【2021】】35号)符合性一览表号)符合性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我市“两高”项目暂定为“六大高耗能行业” 中的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石灰、 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煤电、炼化、焦化、 甲醇、氮肥、醋酸、氯碱、电石、沥青防 水材料等 16 类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投资项 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为危废间建 设,属于危险品仓储 (不含加油站的油 库;不含加气站的气 库)行业,不涉及文 件中的高耗能高排放 环节 符合 9、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的相符性分析 表表 1-12 本工程与本工程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危 险 废 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 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 或口罩等。 本项目危废收集和 转运作业人员作业 时均佩戴个人防护 装备 符合 16 物 的 收 集 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 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 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感 染、防泄露、防飞扬、防雨或其它防 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 集过程均为封闭运 输,污泥、检测废 液直接装入贮存桶 中,废活性炭及油 抹布及废包装袋装 入密封袋中。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 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 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 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1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 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 2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 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 包装。 3危险废物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 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漏 要求。 4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 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翔实。 5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包装容 器破损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 置。 (1) 本项目采用塑 料桶、密封袋作为 包装容器,与危险 废物不相容; (2) 企业产生的危 险废物不混合包 装; (3) 液态危险废物 均设有围堰,可有 效隔断废物泄露; (4) 每种危险废物 的包装容器上均贴 有内容型翔实的标 签; (5) 本项目盛装危 废包装物破损后, 按照危废处理 符合 危险废物的收集作业应满足如下要求 1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 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 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 牌。 2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 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 3收集时应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和包 装物,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及应 急装备。 4危险废物收集应参照本标准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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