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易达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易达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易达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辉联系方式13674232599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近海经济区南一路东 3 号地块 地理坐标( 122度49分32.997 秒, 41度 31分 5.468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11金属结构制 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金属制品业 33 66.结构性金属制品 制造 331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11000环保投资(万元)60 环保投资占比()0.55施工工期7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2)10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文件名称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 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沈阳 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沈辽中政[2020]17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 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审批机关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 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辽中 环审字(规划)[2021]2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1. 规划范围相符性 用地范围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北起 迴水堤,南至东环街,东临规划北五路,西至沈辽公路。本项 目厂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近海经济区南一路东 3 号地块 , 属于规划范围内。 2. 园区项目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 表表 1园区项目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园区项目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 园区项目准入条件项目情况 符 合 情 况 (1)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 展原则 生态环境是一种特殊的自 然资源, 选择核心区主导产业时 必须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问题, 尽量选择低污染、 无污染 的环境污染影响最小化的原辅 材料、产品方案。 ①“减物质化”原则降低 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消耗和 能源消耗, 摒弃粗放型的增长方 式,采取高效的集约式增长方 式。 ②“再循环化”原则原料 产品及废物的循环利用。 ③“多级利用化”原则物 质和能源多层次、逐级利用。 ④“生态链”原则模拟合 理高效协调的自然生态系统, 将 “废物”作为资源来认识和利 用,在生态系统的个体(企业) 间形成一种高效的“工业生态 链”结构关系。 ⑤“清洁生产”原则将产 业活动和环境行为一体化, 将污 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包括选用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 不涉 及煤、石油等化石燃料能源, 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 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 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 (2)本项目喷粉工序收集的 粉尘回用于生产。 符 合 3 清洁原料,降低能耗、物耗,减 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废旧产 品便于回收利用等。 企业入园区要求 综合考虑园区产业结构特 点和园区的建设需要, 入驻园区 的项目和企业应至少满足以下 条件 (1)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 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企业项目 (产品) 应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 护的规定和要求。 (2) 企业项目来源清晰 (有 合法产权, 如专有技术、 专利技 术、经鉴定的科技成果等),手 续完备。 (3)企业产品有先期开发 的基础, 处于中试或小批量试制 段。 (4)有较强的开发潜力和 相应的资金。 (5)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 产业发展方向。 (6)生产技术规范、产品 技术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规 范要求。 (7)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 高新技术产业, 从事高新技术产 品开发和生产, 以自主开发的为 主,商品化、产业化前景较好、 市场潜力较大。 (8)企业负责人熟悉企业 产品研究开发, 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9)企业产权明晰,自主 经营, 自负盈亏、 企业资格证书 有效齐全。 (10) 属于技术密集型、 知 识密集型企业 (1) 本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 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根据 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不属于鼓 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因此为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 政策的要求; (2) 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项 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产业 发展方向。 符 合 4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根据国 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为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 求。 2.选址合理性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近海经济区南一路东 3 号地 块,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厂区地块属工业用地;项 目选址符合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 详细规划和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 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该地具备与电力网、 通讯线路等基础设施连接的条件,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本项目实施后,其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边环 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辽中区生态保护 红线名录包括蒲河水源涵养红线区、辽河水源涵养红线区、浑 河水源涵养红线区等共5个红线区,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辽 中近海经济区南一路东3号地块,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见 附图, 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 “蒲河水源涵养红线区” 约为4354m。 ②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声 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 功能区噪声限值。本项目严格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产生的噪 声、固废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者有效处置,不会降低区域环境 5 质量功能等级。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 平。 本项目运行期废气、废水、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可做到达标 排放;固废可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 影响。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煤、石油等化石燃料能源,用 地属于工业用地,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 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因此 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 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目录中需要限制要求的类别。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没有明令禁 止、淘汰的设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 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 准入允许类别。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及实施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 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 “三线一单”的要求。 4.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4号)中要 求的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6 表表 2项目与项目与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符 合 情 况 一、严格项目准入及排放标 准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项 目要严格进行规划相符性审查, 按照国家、辽宁省相关规定应当 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区。禁止审 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规划环评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建设项 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沈阳近 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 产业园内。 符 合 二、严格项目原辅料源头替 代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 放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应对建设项目使用的主要原 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 细分析,明确涉VOCs的主要原辅 材料类型、组分、含量等(附具 有CMA和CNAS资质的产品检测 报告或使用产品的MSDS),明确 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 放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低 (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禁止 审 批 生 产 和 使 用 不 符 合 国 家 VOCs含量标准(GB/T38597、 GB38507、GB33372、GB38508 等)及有害物质限量(GB38468、 GB18581、GB24409、GB30981 等)的项目。 钢结构制造行业鼓励全面使 用水性涂料,或使用高固体分涂 料,使用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本项目原辅料中使用的 喷涂粉末明确主要原辅材料 类型、组分、含量等(附安全 技术说明书) , 明确不属于危 险化学品。 项目使用 喷涂粉末中 VOCs含量符合国家VOCs含 量标准 (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等)及有害物质限量(工业 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1等)。本项目使用高 固体分涂料, 本项目固体份占 比为100。 符 合 三、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 制审查 新建、扩建、改建涉VOCs排 放的建设项目, 要严格无组织排 放审查,要按照应封闭全封闭、 能收集全收集的原则,加强无组 织排放控制。要对照挥发性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GB37822-2019和各行业的行业 本项目喷粉工序在封闭 喷粉房内,固化炉为封闭式, 本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 在封闭式喷粉房内通过静电 喷涂滤芯布袋除尘器除尘 系统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 筒(DA001)达标排放;封闭 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 符 合 7 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技术规范,重点加强VOC,物料 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 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 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管控 评价审查。VOCs物料是指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 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使用的原 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 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凡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 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 应当充分论证采取的VOCs无组 织控制措施,确保应收集尽收集。 整车制造企业VOCs收集率要达 到90以上,其他汽车制造企业 VOCs收集率要达到80以上;对 油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 配和使用等环节,有机废气收集 率要达到70以上。废气收集系 统排风罩的设置应符合排风罩 的 分 类 及 技 术 条 件 ( GB/T 16758-2008)规定,采用外部排 风罩的,应按照排风罩的分类 及 技 术 条 件 ( GB/T 16758-2008)、局部排风设施 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 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 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 低于0.3m/s。 加强泄露修复检测(LDAR) 工作。现代煤化工行业和石油化 学工业要全面实施LDAR工作; 其 他行业凡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 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 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建设项目,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明确 要 求 开 展 “ 泄 漏 检 测 与 修 复 ” (LDAR)工作。制药、涂料、油 墨、胶粘剂、染料等行业的建设 项目,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实施 LDAR工作。 米高排气筒(DA002) 达标排 放。 喷粉工序在封闭式喷粉 房中运行, 仅工件进出喷粉房 时产生少量无组织废气。 固化 工序在封闭式固化炉中运行, 仅工件进出固化炉时产生少 量无组织废气。 固化过程在封 闭固化炉中进行, 固化炉呈微 负压状态, 减少了有机废气的 无组织排放, 减少有机废气对 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VOCs的收集效率 ≥90。 四、全面加强末端治理及运 行管控 按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的原则, 新建、 改建、 扩建涉VOCs 本项目喷粉工序在封闭 喷粉房内,固化炉为封闭式, 本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 在封闭式喷粉房内通过静电 符 合 8 排放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要强化建设项目涉VOCs 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评价,配 套的VOCs治理设施应当采用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 的可行技术。 高 浓 度 ( VOCs 初 始 浓 度 ≥5000ppm)的废气应当优先进行 溶剂回收,采用催化燃烧(RCO 或CO) 、 蓄热式热氧化炉 (RTO) 、 直燃式焚烧炉 (TO) 等处理技术。 中等浓度或低浓度(初始浓度 VOCs≤1000ppm)、大风量废气, 应当尽可能采用沸石转轮吸附、 活性炭吸附脱附、减风增浓等浓 缩技术,提高浓度后焚烧处理。 喷涂滤芯布袋除尘器除尘 系统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 筒(DA001)达标排放;封闭 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 米高排气筒(DA002) 达标排 放。 符合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总 则 (HJ942-2018)中要求。 五、规范废气排污口及在线 监测的设置 对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 要严格审查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排污口设 置情况,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尽 可能采用全密闭的收集系统或车 间统一收集至一个废气排污口, 原则上同一密闭厂房只设一个 VOCs排污口,由于安全等因素确 需保留多个的,也要最大限度减 少排污口数量,涉及不同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要在合并前设置采样 口进行监控。对于拥有多条生产 线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一条生 产线设置一个排污口。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新 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建 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查要明确要求其所有涉VOCs废 气排污口均应安装挥发性有机物 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属地生态环 境部门联网。其它排污单位应当 配套用电监管措施并与生态环境 部门联网。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有的有 机废气均通过一根排气筒排 放。 符 合 六、落实建设项目VOCs总量 审核制度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 市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建设 项目,一律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 等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 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总 量确认书中申请, 明确总量来 源。 符 合 9 境执法管理。不得审批未落实总 量替代要求的建设项目。 5.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 分析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 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表 3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 析表析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符 合 情 况 源头和过程控制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 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 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 括 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和清洗剂; 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 鼓励使 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 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 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 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 应尽量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 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3.在印刷工艺中推广使用水性 油墨,印铁制罐行业鼓励使用紫外 光固化(UV)油墨,书刊印刷行业 鼓励使用预涂膜技术; 4.鼓励在人造板、 制鞋、 皮革制 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 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 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 共挤出复合技术; 5.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 甲基氯 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 产工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 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 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应妥善 处置; 6.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 本项目使用高固体分 涂料,本项目固体份占比 为 100。 本项目喷粉工序在封 闭喷粉房内,固化炉为封 闭式,本项目喷粉工序产 生的粉尘在封闭式喷粉房 内通过静电喷涂滤芯布 袋除尘器除尘系统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DA001)达标排放;封 闭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DA002)达标排放。 喷粉工序在封闭式喷 粉房中运行,仅工件进出 喷粉房时产生少量无组织 废气。固化工序在封闭式 固化炉中运行,仅工件进 出固化炉时产生少量无组 织废气。固化过程在封闭 固化炉中进行,固化炉呈 微负压状态,减少了有机 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减少 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 符 合 10 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 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 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 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 励 VOCs 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 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十三)对于含高浓度 VOCs 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 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 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十四) 对于含中等浓度 VOCs 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 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 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 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 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 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 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 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 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 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六)含有有机卤素成分 VOCs 的废气, 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 理。 (十七)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 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 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 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 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 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 避免产生扰民问题。 (十八)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 用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油烟抽排装 置,并根据规模、场地和气候条件 等采用高效油烟与 VOCs 净化装置 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九)严格控制 VOCs 处理 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 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 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 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 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 标排放。 (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 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 本项目喷粉工序在封 闭喷粉房内,固化炉为封 闭式,本项目喷粉工序产 生的粉尘在封闭式喷粉房 内通过静电喷涂滤芯布 袋除尘器除尘系统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DA001)达标排放;封 闭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DA002)达标排放。 喷粉工序在封闭式喷 粉房中运行,仅工件进出 喷粉房时产生少量无组织 废气。固化工序在封闭式 固化炉中运行,仅工件进 出固化炉时产生少量无组 织废气。固化过程在封闭 固化炉中进行,固化炉呈 微负压状态,减少了有机 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减少 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 废活性炭和喷涂粉末 废包装物暂存于危险废物 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理。 符 合 11 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 定处理处置。 6.与 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 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该实施方案针对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制定了治理 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采取源头削减、过 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工业源、 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领域 VOCs 污染减排。 本项目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 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18〕69 号)中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内容详见下表。 表表 4项目与项目与辽宁省辽宁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 方案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符 合 情 况 2018 年,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 成树脂、橡胶制品、炼焦化学等行 业,严格按照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 放;2019 年,全面启动印刷和工业 涂装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开展生 活垃圾收集站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恶 臭治理;2020 年,开展木材加工、 电子行业、钢铁行业的 VOCs 治理。 本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 造,本项目生产等生产中 产生的有机废气,能够做 到稳定达标排放。 符 合 到 2020 年,全省涉 VOCs 排放企业 基本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 洁工艺改造和末端废气治理,重点 工程减排 VOCs10.5 万吨以上。 基本 建立 VOCs 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 进产业绿色发展。 根据工艺要求,本项 目喷粉过程中主要使用粉 末涂料。 项目喷粉工序使用喷 涂粉末中 VOCs 含量符合 国家 VOCs 含量标准 ( 低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 料产品技术要求等)及 有害物质限量(工业防 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1 等)。 本项目喷粉工序在封 符 合 12 闭喷粉房内,固化炉为封 闭式,本项目喷粉工序产 生的粉尘在封闭式喷粉房 内通过静电喷涂滤芯布 袋除尘器除尘系统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DA001)达标排放;封 闭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DA002)达标排放。 喷粉工序在封闭式喷 粉房中运行,仅工件进出 喷粉房时产生少量无组织 废气。固化工序在封闭式 固化炉中运行,仅工件进 出固化炉时产生少量无组 织废气。固化过程在封闭 固化炉中进行,固化炉呈 微负压状态,减少了有机 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减少 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因地 制宜、突出重点,实施源头削减、 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 措施。实施VOCs 与氮氧化物 (NOX)协同减排、点源与面源协 同减排、有组织与无组织协同减排, 突出重点行业和活性强的 VOCs 物质及恶臭类 VOCs 物质的排放控 制。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 深入 推进化 工、 包装印 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其 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强化 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领域 VOCs 污染减排,以重点企业的深 化治理为抓手,推动实施一批重点 减排工程,切实削减 VOCs 排放总 量。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严 格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加强监测 监控和执法监管,建立 VOCs 污染 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 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根据工艺要求,本项 目喷粉过程中主要使用粉 末涂料。 项目喷粉工序使用喷 涂粉末中 VOCs 含量符合 国家 VOCs 含量标准 ( 低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 料产品技术要求等)及 有害物质限量(工业防 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1 等)。 本项目喷粉工序在封 闭喷粉房内,固化炉为封 闭式,本项目喷粉工序产 生的粉尘在封闭式喷粉房 内通过静电喷涂滤芯布 袋除尘器除尘系统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DA001)达标排放;封 闭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DA002)达标排放。 喷粉工序在封闭式喷 粉房中运行,仅工件进出 喷粉房时产生少量无组织 符 合 13 废气。固化工序在封闭式 固化炉中运行,仅工件进 出固化炉时产生少量无组 织废气。固化过程在封闭 固化炉中进行,固化炉呈 微负压状态,减少了有机 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减少 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严格执行有机废气的 全过程管理和管控。 7.其他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表表 5相关政策及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及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名称文件要求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大气污 染防治行 动计划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 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 染综合治理。 本项目喷粉工序在封闭喷 粉房内, 固化炉为封闭式, 本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粉 尘在封闭式喷粉房内通过 静电喷涂滤芯布袋除 尘器除尘系统处理后由 1 根15米 高 排 气 筒 (DA001)达标排放;封 闭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由 1 根 15 米 高排 气筒 (DA002)达标排放。 符合 水污染 防治行动 计划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 淘汰落后产能。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本项目不属淘汰落后产能 行业; 本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管 网。项目无生产用水,食 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 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排 水管网, 进入污水处理厂。 符合 土壤污 染防治行 动计划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 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 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 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 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 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 外, 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 本项目厂区地块属工业用 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符合 辽宁省 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 年行动方 案 (二)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推进清洁取暖。 本项目采暖采用电采暖, 生产中固化炉供热为电供 热。 符合 14 沈阳市 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 “三线一 单”生态 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 见(沈 政发 [2021]10 号)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重点管控单元。工业 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 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 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 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 荷、 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 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 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 风险为重点。 根据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 分布示意图,本项目位于 重点管控单元内,本项目 建成后安装废气治理措 施,废气达标后排放;废 水和噪声安装治理措施, 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 均得到有效处置。 符合 三、实施要求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 境准入要求。“三线一单” 成果应用是推动产业绿色发 展、 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 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各区、县(市)政府和 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 境准入要求,将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成果应用于城市开发 建设、资源利用、生态环境 要素管理、 环境监管与执法、 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 评审批等工作。 对照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 准 入 限 制 政 策 目 录 (2021年版),本项目 不属于限制目录中需要限 制要求的类别。对照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9年本),本项目 没有明令禁止、淘汰的设 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 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 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 产业政策。本项目应为环 境准入允许类别。 符合 1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近海经济区南一路东 3 号地块,新建一条仓储货 架生产线,年产仓储货架 1000 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0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为 5174.1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生产车间、门卫、地下消防水池等配套设 施。 表表 6项目组成项目组成一览一览表表 分类项目组成内容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为 1 座一层厂房,建筑面积为 5054.58 平方米,车间 内建设一条仓储货架生产线,年产仓储货架 1000 吨;车间内 设置下料、切割、折弯成型、焊接、抛丸、喷粉、固化等工序。 辅助工程 食堂 1 层食堂 1 座,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为 42 平方米,食 堂内设置 1 个灶头,用于职工中午用餐,用餐人数为 15 人。 门卫 1 层门卫 1 座,位于厂区大门左侧,建筑面积为 32 平方米, 用于门卫办公使用。 地下消防水 池 1 座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为 87.6 平方米,容积为 175.2 立 方米,用于存放消防用水。 公用工程 供配电本项目供电由当地供电局提供,年用电量为 13 万度。 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均为市政管网提供。 排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食堂污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 食 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 再通 过市政排水管网,进入近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供热采暖 本项目生产中固化炉供热为电供热。 生活采暖采用电采暖, 不 设置供热采暖锅炉。 储运工程料区 料区位于生产车间内的南侧区域,用于存放钢板等原辅材料, 占地面积为 80 平方米。 环保工程 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 废气 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在封闭式喷粉房内通过静电喷涂滤芯 布袋除尘器除尘系统处理后由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 排放,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9。 封闭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处理效率为 80。 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过处理的喷粉工序粉 尘一起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除尘器除尘效 率为 95。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自带集气罩收集, 再通过移 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效率为 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小于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 顶排放,屋顶高度为 9.62m。 喷粉工序在封闭式喷粉房中运行, 仅工件进出喷粉房时产生少 量无组织废气。 固化工序在封闭式固化炉中运行, 仅工件进出 16 固化炉时产生少量无组织废气。固化过程在封闭固化炉中进 行,固化炉呈微负压状态,同时生产车间为封闭厂房,减少了 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切割工序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 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厂房, 粉 尘在封闭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金属粉尘通过车间自然沉降及厂 房阻隔可去除约 80。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 入防渗化粪池, 再通过市政排水管网, 进入近海工业区污水处 理厂。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沉降粉尘、不合 格产品、 抛丸工序除尘器除尘灰、 焊接工序烟尘净化器除尘灰 外售;喷粉工序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 废活性炭、 废粉末包装桶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生产设备 本项目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见下表。 表表 7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放置区域 1剪板机QC11Y-16*25001 台 生产车间 2折弯机WC67Y-100T16001 台 3全自动仿型机SF-2012AH-QG1 台 4带锯床GB42301 台 5无齿锯J1G-SW-3551 台 6钻床MODEL1 台 7台钻DJ94161 台 8仿型CG2-1501 台 9气保焊机NBC-2703 台 10气保焊机YD-250RT2 台 11抛丸机RH-PSF864P-21 台 12固化炉/2 台 13喷粉房 静电喷粉房滤芯除 尘装置 1 套 14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1 套 15 移动式焊接烟尘 净化器 /2 台 3.原辅材料 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表 8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 号 原辅材料名 称 年用量(吨) 包装方 式 最大储存量(吨) 储存位 置 来源 17 1钢材(铁)983散装10 料区外购 2焊丝4散装1 3方管8散装1 4圆管5散装1 5喷涂粉末5桶装5 能源消耗 序 号 名称耗量来源 1水756m3/a市政管网 2电13 万度/a市政供电 喷涂粉末本项目使用喷涂粉末又名静电喷涂户内型塑粉,主要成分为环氧 树脂(30)、聚酯树脂(30)、钛白粉(1020)、硫酸钡(1020)、 助剂(13)、颜料(0.85)。喷涂粉末粒径为 200 目,粉末热储存条件 30℃,粉末热固化条件190℃,20min30min。 本项目喷涂粉末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 0.01g/L≤100g/L,满足工业防护涂 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中的要求。 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可 知,本项目使用喷涂粉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小于 60g/L,属于低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 4.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下表。 表表 9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年产量去向储存方式 1仓储货架 根据客户定 制 1000 吨外售 成品产生后 立即外售, 不 在厂区内储 存 5.公用工程 (1)供配电本项目供电为市政供电。 (2)给水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和食堂用水,用 水来源为市政管网。 (3)排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 18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再通过市政排水管网,进入近海工业区污 水处理厂。 (4)供热采暖本项目生产中固化炉供热为电供热。生活采暖采用电采暖, 不设置供热采暖锅炉。 6.储运工程 料区料区位于生产车间内的南侧区域,用于存放钢板等原辅材料,占地面 积为 80 平方米。 7.环保工程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气、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A、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在封闭式喷粉房内通过静电喷涂滤芯布袋除尘器 除尘系统处理后由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B、封闭式固化炉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 筒(DA002)排放; C、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过处理的喷粉工序粉尘一起由一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D、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小于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 15m 高排气筒 (DA003)有组织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 A、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自带集气罩收集,再通过移动式焊接 烟尘净化器(处理效率为 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B、喷粉工序在封闭式喷粉房中运行,仅工件进出喷粉房时产生少量无组织 废气。固化工序在封闭式固化炉中运行,仅工件进出固化炉时产生少量无组织废 气。固化过程在封闭固化炉中进行,固化炉呈微负压状态,同时生产车间为封闭 厂房,减少了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C、切割工序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厂房,粉尘在封闭 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通过车间自然沉降及厂房阻隔可去除约 80。 19 (2)废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再 通过市政排水管网,进入近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无生产废水。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等措施进行处理 。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沉降粉尘、不 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