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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沈阳正商食品有限公司建设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正商食品有限 编制日期 2022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沈阳正商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尹勇熙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南路33-21号1门 地理坐标 ( 123 度 28 分 4.015秒 , 41 度 56 分 46.711秒 )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米、面制品制造C1431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十一、食品制造业14中21.糖 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2*;方便食品制造143*; 罐头食品制造145*-除单纯分 装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12 环保投资占比 () 1.2 施工工期 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 (m2) 594.765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沈政﹝2020﹞35 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沈环沈北发[2021]58号 - 2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 1-1。 表表1-1 与规划与规划、、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沈北新区 虎石台西单 元控制性详 细规划 虎石台西单元规划范 围东至长大铁路,西 至哈大客运专线,南至 三环高速公路,北至规 划路,总规划面积约 1547公顷。虎石台西单 元功能定位为沈北新区 重点产业区之一,重点 发展物流、航空零部件 等产业。 本项目用地类型为二类 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 食品制造项目,与区域 要求不冲突,满足沈 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 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符合 沈北新区 虎石台西单 元控制性详 细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 书 依据虎石台西单元控制 性详细规划提出准入清 单,如下 (1)产业类型禁止 引进化工、钢铁、水 泥、平板玻璃、有色金 属冶炼、多晶硅冶炼、 电镀、铸造等行业项 目;禁止引进以煤炭为 主要原料的项目、使用 溶剂型涂料项目;禁止 引进两高项目;禁止新 改、扩建生产和储存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 学品的工厂、仓库;禁 止建设开采取用地下水 项目。 本项目属于食品制造项 目,不属于禁止引进的 产业类型;本项目符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本)、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版)。因此, 本项目符合沈北新区虎 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 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各项 要求。 本项目在规划中 的位置见附图8。 符合 (2)产业政策符合 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 求,符合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沈阳市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2021版)等要 求。 沈北新区 虎石台西单 元控制性详 细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 1.根据沈阳市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2006- 2020,规划区域用地 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和一般农 田。规划区域未占用基 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等。规划用 地包括二类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和居住用 地等。 本项目建设地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已取得用 地手续。本项目规划用 地未占用基本农田保护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 符合 - 3 - 2.供水水源为规划区域 内的歪树子水厂;规划 区域排水以建设路为分 界,建设路以北区域污 水排入虎石台北污水处 理厂,建设路以南区域 污水排入虎石台南污水 处理厂,远期部分污水 排入规划区域内新建的 双楼子污水厂;供电为 规划区域内的虎镇变电 站和新建的双楼变电 站;供热热源为规划区 域外的华润异地扩建热 电厂。 本项目废水生产废水经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 纯水制备排水和生活污 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虎 石台北污水处理厂。 符合 3、规划区域的大气污 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 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通过采取合理的环保措 施,减少废气对周围敏 感点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和面投料工序会 产生粉尘,由于倒料过 程中同步加水,对粉尘 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 外建设拟将和面机封 闭,和面过程在全封闭 的设备内进行可有效控 制粉尘的产生,同时湿 润的面粉有一定的沉 降,粉尘沉降在车间地 面,经清扫后外售,剩 余逸散的粉尘通过车间 设置排风扇抽风的形 式,以无组织方式进行 排放;污水处理装置封 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符合 4、规划区合理布局, 要求入区企业选用低噪 声设备、同时建议采取 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减 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加强规划区绿化, 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 作用减小噪声影响。 本项目采用低噪设备、 减振,隔声,夜间不生 产。 符合 5.规划区产生的危险废 物,由有危废处理资质 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处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 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原材料废 包装物外售;废过滤膜 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和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 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 害化处理。 符合 - 4 - 6.规划区引进项目需严 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要求。 本项目为食品制造项 目,满足规划环评准入 要求。 符合 其他其他 符合符合 性分性分 析析 1.1选址合理性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南路 33-21 号 1 门,购买中南高端智 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房(厂房购置合同见附件),建设“沈阳正商食品有限公 司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规划 的用地范围内,土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符合用地规划。 本项目不在沈北新区生态红线范围内,评价区内没有生态敏感区与脆弱 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项目四 周均为标准化厂房。该项目废气、噪声、废水经治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 废物做到合理处置。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3.1中 对食品行业选址有关标准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表表1-2 与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序号 规范要求 项目选址情况 符合性 分析 1 厂区不应该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 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性存 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 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截止本项目环评时,厂区区 域不存在对本项目食品有显 著污染的项目。 符合 2 厂区不应该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 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 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项目厂区周围无有害废弃物 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 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的项目。 符合 3 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难 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项目位置不属于易发生洪涝 灾害的地区。 符合 4 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 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 施。 项目位置不存在有虫害大量 孳生的潜在场所。 符合 综上,该项目选址合理。 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表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 要求内容 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 果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 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 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 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 2015年12月,沈阳市人民政 府发布了沈阳市生态保护 红线划定方案,对照沈北 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 符合 - 5 - 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 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 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 措施。除受自然条 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 路、航道、防洪、管道、干 渠、通讯、输变 电等重要基 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 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 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 的环评文件 (沈北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图 见附图5),该项目不在沈 北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 范围内,即该项目选址满足 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方案相关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 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 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 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 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 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 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 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 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 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 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 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 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2021年沈阳市环境质 量公报和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要求,沈阳 市为不达标区。本项目和面 投料工序会产生粉尘,由于 倒料过程中同步加水,对粉 尘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 建设单位拟将和面机封闭, 和面过程在全封闭的设备内 进行可有效控制粉尘的产 生,同时湿润的面粉有一定 的沉降,粉尘沉降在车间地 面,经清扫后外售,剩余逸 散的粉尘通过车间设置排风 扇抽风的形式,以无组织方 式进行排放;污水处理装置 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减 少恶臭气体产生;生产废水 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 水制备排水和生活污水一起 排入化粪池,经园区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防治措 施,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明 显影响,不触及区域环境质 量底线。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 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 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 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 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 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电及水等能源,项目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 符合 - 6 - 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 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 措施 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 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 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 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 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 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 等禁止和限制等环境准入情 形。 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 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符合 产业政策,根据沈阳市建 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 录(2021年版),本项目 不在此负面清单之列。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1.3与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 发〔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相年版)相 符性分析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沈政发〔2021〕10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4 与沈与沈阳市阳市“三线一单”生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分区管控 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 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 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 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 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等区域,重点管 控单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 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 域,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 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 南路33-21号1门。项目所在地 周边无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 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故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区 域。根据“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 分布示意图”,本项目属于重点 管控单元(见附图)。符合环 境管控单元划分要求。 符合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 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 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 求,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 系, “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 “N”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 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 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 态功能不降低。 2 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 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 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 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 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 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 南路33-21号1门。根据“沈阳市 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本 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 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 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 求,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使 用,定期排放,提升了资源利 用效率。综上,本项目符合分 区环境管控要求。 符合 - 7 - 3 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 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 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 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21011320032,水环境城镇生活 污染重点管控区,查询回执见附件),本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年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5 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结 果 ZH21011320032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 空间布局约束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 关行业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沈阳 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相关要求,禁止淘汰类 和限制类的项目准入;(2)各类开发建 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 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 要求;(3)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 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 禽养殖单元。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沈 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2021年版)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是淘汰类和限制类项 目;本项目符合沈北新区虎石台 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环 评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准入清单 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项 目。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 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 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 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 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2)推进污水 处理设施建设扩建工程,提高建成区生 活污水处理率;(3)区域内工业企业严 格执行相应排放标准;(4)重点行业企 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污染治理 和污染排放管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 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区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执行辽 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 值。 符合 1.4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年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符合性 分析见下表。 - 8 - 表表1-6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项目选址、布局合理, 符合要求 符合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 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 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项目各项污染物经过处 理后,达标排放,符合 要求 符合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 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 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项目各项污染物经过处 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符合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 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 合理; 项目基础资料真实可 信,内容完整,结论合 理 符合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完成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内新、改、扩建化工类 建设项目; 不属于化工类项目 符合 7.国外已确定的污染严重以及禁止在本国生产的 工艺、产品、带有污染转移性质的项目; 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 且工艺不属于禁止类 符合 8.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 符合 9.低速电动车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低速电动 车项目 符合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线路以内(含绕城 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 品生产和储存项目,且 在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 线外 符合 11.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或运 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 不属于新建“头顶 库”、危库、险库、无 设计或运行状况与设计 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 项目 符合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 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 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态保 护红线区域 符合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 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 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 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态保 护红线区域 符合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排放污 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 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挖 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态保 护红线区域 符合 - 9 -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 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态保 护红线区域 符合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 路、航道、 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 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 建 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选址不涉及各类生态保 护红线区域 符合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 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 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 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活动。 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符合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 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 水体。 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符合 (四)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 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 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 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 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 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 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 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在自 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 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 应当限期治理 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符合 (五)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空气质量一类 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放污染源的项目。 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等 符合 (六)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 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 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 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选址不涉及优先保护类 耕地集中区 符合 2.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执行 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 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 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本项目选址合理,为食 品制造项目,不会造成 土壤污染 符合 (七)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 10 -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产业 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修正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等相关政策要 求,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 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 律不得审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 版) 出台后按2021版执行)。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 策,不属于淘汰类和限 制类 符合 (八)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引进建设 项目时应符合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准入条件等相 关要求。 本项目符合沈北新区虎 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 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符合 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气、氨气 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氨酸胺等爆炸 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硝化工 艺、剧毒化学 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制 审批项目 符合 1.5其他其他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符合性分析内容详 见下表。 表表1-7 与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 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 气”、“煤 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 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 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 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 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本项目冬季供暖 为集中供暖,供 暖单位为沈阳佳 和热源有限公 司。生产供热为 电加热蒸汽发生 器。 符合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 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 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 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 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 风抑尘设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 厂房,施工期仅 为设备安装。 符合 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 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 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 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 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 量置换。 项目符合沈北新 区虎石台西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规划环评要 求,符合规划环 评准入清单要 求,本项目不属 于“两高”行 符合 - 11 - 业。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 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 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 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 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 本项目废水经处 理后进入市政管 网。产生的固废 均合理处置。 符合 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 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 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 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 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 受社会监督。 建设项目产生的 废气污染物均采 用合理可行的技 术进行处理,各 项污染物全部达 标排放。 符合 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表1-8 与水十与水十条条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 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 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 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 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 处理回用。 本项目用的冷却水循环 使用,定期排放;项目 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污水 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 制备排水和生活污水一 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 区污水管网进入虎石台 北污水处理厂。 符合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 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 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 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 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 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 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 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 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 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 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 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 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 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 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 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 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 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 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 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 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 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 水。在生产过程中严格 控制总用水指标,节约 用水。 符合 - 12 - 以关闭。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 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 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 等责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 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 保自律机制。 本项目废水、废气和噪 声污染源监测委托有资 质的单位进行。 符合 项目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表1-9 与“十四与“十四五五””生态生态环境环境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协同控制能源消耗控制煤 炭消耗总量、推进节水减 污、控制生态用地占用 本项目使用电能作为能源。本项目 用水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冷却 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本项目用 地为工业用地。 符合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本项目和面投料工序会产生粉尘, 由于倒料过程中同步加水,对粉尘 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建设单位 拟将和面机封闭,和面过程在全封 闭的设备内进行可有效控制粉尘的 产生,同时湿润的面粉有一定的沉 降,粉尘沉降在车间地面,经清扫 后外售,剩余逸散的粉尘通过车间 设置排风扇抽风的形式,以无组织 方式进行排放;污水处理装置封 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 体产生。 符合 - 13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建 设设 内内 容容 2.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沈阳正商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米、面制品加工、销售工作。系购买中南高端 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房,建设“沈阳正商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称“本 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一、食品制造业14中21.糖 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2*;方便食品制造143*;罐头食品制造145*-除单纯分装 外”类别,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沈阳正商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辽宁滢 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对该项目场地进行 实地踏勘,通过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2项目建设概况项目建设概况 沈阳正商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南路33-21号1门,厂址 中心坐标东经12328′4.015″;北纬4156′46.711″。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本项目总投资 1000万元,购买中南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房 1座,建筑面 积 1189.53 m2,共三层,一层主要为库房,有冷冻库、冷藏库、原材料库、包材 库、设备间、污水处理间;二层主要为面制品生产车间;三层主要为米制品生产车 间。项目建成后年产 2400吨米、面制品。 建设项目组成详见表 2-1。 表表2-1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厂房 总建筑面积1189.53m2,共三层 一层主要为库房,有冷冻库、冷藏库、原材料库、包材 库、设备间; 二层主要为面制品生产车间,主要生产生制面条和熟化 面条,年产生制面条750t,熟化面条750t; 三层主要为米制品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年糕,年产年糕 900t。 依托现有 厂房,安 装生产设 备 储运 工程 原材料库 共2个,位于厂房一层,建筑面积分别为46.38m2和34.15 m2 依托现有 厂房 包材库 位于厂房一层,建筑面积34.73m2 依托现有 - 14 - 厂房 冷冻库(制 冷剂 R404a) 冷冻温度-18℃,2个,分别位于厂房一层和二层,建筑 面积分别为165.98 m2和34.53 m2 依托现有 厂房 冷藏库(制 冷剂 R404a) 位于厂房一层,建筑面积65.08m2 依托现有 厂房 辅助 工程 设备间 位于生产厂房一层,内部主要为RO纯水制备设备,建筑 面积22.38m2 依托现有 厂房 化验室 位于生产厂房二层,主要用显微镜观察产品灭菌情况, 建筑面积15.24m2 依托现有 厂房 蒸汽发生器 间 内设2台0.3t/h蒸汽发生器,电加热 依托现有 厂房 公用 工程 给水 市政管网提供 依托 排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和员 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中,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 区污水管网。 依托 供电 市政供电 依托 供暖 冬季供暖为集中供暖,供暖单位为沈阳佳和热源有限公 司。 依托 供热 2台0.3t/h蒸汽发生器,电加热 新建 环保 工 废气 无组织 和面投 料粉尘 投料口设盖板,设备密闭 新建 污水处 理装置 污水处理装置封闭,定期喷洒除臭 剂 废水 污水处 理设施 位于厂房一楼楼梯间内,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能力10m3/d,处理工艺沉淀A/O) 处理后进入园区化粪池,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 进入虎石台北污水处理厂 新建 化粪池 纯水制备排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化粪池,经 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虎石台北污水处理厂 依托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 新建 固废 原材料废包装物外售处理 - 车间地面收集粉尘外售处理 - 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膜厂家回收 -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3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原、辅材料能源消耗 (1)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见表2-2。 - 15 - 表表2-2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 号 原料名称 年用量 (t) 包装规格 原料状态 最大储存 量(t) 存放位置 备注 1 面粉 450 25kg/袋 粉状 4.5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生制面条 制作 2 淀粉 75 25kg/袋 粉状 0.75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3 纯水 225 / 液态 / / 4 塑料包装 袋 20万个 / 固态 4000 厂房一 层,包材 库 5 纸箱 1万个 / 固态 200 厂房一 层,包材 库 6 面粉 450 25kg/袋 粉状 4.5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熟化面条 制作 7 淀粉 37.5 25kg/袋 粉状 0.375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8 荞麦粉 37.5 25kg/袋 粉状 0.375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9 纯水 225 / 液态 / / 10 内包装塑 料袋 5万个 / 固态 1000 厂房一 层,包材 库 11 纸箱(外 包装) 2500个 / 固态 50 厂房一 层,包材 库 12 大米 900 25kg/袋 颗粒状 9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年糕制作 13 芝士 45 25kg/袋 固态 0.45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14 草莓粉 45 25kg/袋 粉状 0.45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15 紫薯粉 45 25kg/袋 粉状 0.45 厂房一 层,原材 料库 16 纯水 1350 / 液态 / / 17 内包装塑 料袋 20万个 / 固态 4000 厂房一 层,包材 库 - 16 - 18 纸箱(外 包装) 1万个 / 固态 200 厂房一 层,包材 库 (2)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能源消耗见表2-3。 表表2-3 能源消耗情况表能源消耗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来源 1 水 t/a 6606 由供水管网统一提供 2 电 Kwh/a 30000 由供电网统一供电 2.4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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