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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中色稀贵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贵金属新材料技术研发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大维联系方式15942351337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路 7 甲 6 号 501 室 地理坐标123 度 15 分29.546秒, 41 度 46 分 8.4936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320 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 基地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105环保投资(万元)21 环保投资占比 ()20施工工期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 2) 286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沈阳市中心城区张士单元(编码 ENZS)、 化院单元(编码 ENHY)、团结单元(编码 ENTJ)、小青单元(编 码 ENXQ)、四台单元(编码 ENST)、后马单元(编码 ENHM)、 牤牛单元(编码 ENMN)、四台单元(编码 ENLT)八个单元控制性 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文号沈政[2020]35 号 2、规划名称沈阳市铁西新城总体规划(2012-2020 年) 审查机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审查时间2012 年 4 月 5 日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日期关于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审查意见2015 年 5 月 11 日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与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表表1-1 沈阳市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沈阳市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具体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规划范围 东至沈阳绕城高速, 南至浑河, 西至大潘镇西侧规划路,北至 京 沈 高 速 , 总 规 划 面 积 212km2。 本项目位于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号路 7 甲 6 号 501 室,在规划范 围内。 符合 总体定位 世界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沈阳国际化城市副中心、可持 续发展的生态智慧新城。建成 集工业生产、生活居住、公共 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城融 合、配套完善、生态宜居的国 际化新城区,成为中国新型工 业化转型发展的先锋引领区。 本 项 目 属 于 M7320 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符合总体定 位。 符合 发展目标 发挥“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暨 装备制造业发展示范区”的双 示范作用,坚持规划先行、拆 迁先行、生态先行、基础设施 先行的原则,着力开展“三大 建设”,打造以装备制造业为 主导,以现代建筑产业、医药 化工产业为支撑,以生产性服 务业为延伸,相互促进、融合 发展的产业体系,建成集工业 生产、生活居住、公共服务等 功能于一体的,产城融合、配 套完善、生态宜居的国际化新 城区,成为中国新型工业化转 型发展的先锋引领区。 本项目属于研发 创新类项目, 项目 资源消耗量较少, 符合生产创新的 发展目标定位。 符合 功能布局 规划范围内包含 5 大功能片 区,分别为中法生态园、中德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装备制 造产业提升区、现代建筑产业 带、化学工业园。 本项目位于装备 制造产业提升区, 本项目租用地块 的土地证明为工 业用地, 因此符合 规划的用地布局 要求。 符合 (2)与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查意见 3 的符合性 表表1-2 铁西新城铁西新城规划审查意见规划审查意见 规划 名称 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铁西 新城 总体 规划 环评 铁西新城总体规划本着发挥“老工 业基地调整改造暨装备制造业发展示 范区”的双示范作用,坚持规划先行、 拆迁先行、生态先行、基础设施先行的 原则,着力开展“三大建设”,打造以装 备制造业为主导,以现代建筑产业、医 药化工产业为支撑以生产性服务业为 延伸, 相互促进、 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建成集工业生产、生活居住、公共服务 等功能于一体,产城融合、配套完善、 生态宜居的国际化新城区, 成为中国新 型工业化转型发展的先锋引领区。 本 项 目 属 于 M7320工 程 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符 合要求。 符合 四、在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应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划区域内多个地块已经开展了 规划环评, 但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未能 得到全部落实,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东南侧、 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东侧居民 村屯尚未搬迁, 化学工业园南侧卫生防 护距离内未能控制敏感区建设、 敏感点 不断增多,应尽快研究解决。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符合 二基于铁西新城产业定位有医药化 工行业,其原材料和产品大多是易燃、 易爆、腐蚀性的化学物质,存在较大环 境风险, 铁西新城应尽快编制环境风险 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实现与 沈阳市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联动。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符合 三目前细河水体已无环境容量可供 铁西新城水污染物排放, 各有关部门应 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要求,对细河水体进行综合整治,为规 划区域废水排放腾出环境容量, 规划区 域的废水要确保达标排放, 尽量降低污 染物排入地表水体的水量和浓度, 通过 综合整治使细河水质满足水体功能。 本项目实验室 清洗废水循环 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蒸 馏水设备尾水 和地面清洁废 水进化粪池经 市政管网排入 沈阳西部污水 处理厂,污水 厂尚有余量。 符合 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提高循环水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加强 污水处理深度治理, 建议采用分布式人 工湿地处理部分污水, 有效减少废水污 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运营过 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水资源, 资源消耗量相 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 符合 4 五供规划内容与国家有关区域联片 供热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 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 号等规 定不完全相符,建议依据沈阳市电、热 源规划对供热方案进行科学论证, 考虑 采用清洁能源替代。 本项目由市政 供暖管网统一 提供。 符合 (六)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严禁违 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不符合规划产业定 位的建设项目入区 本 项 目 属 于 M7320工 程 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符 合规划产业定 位要求。 符合 七加强环境跟踪监测和管理力度。结 合区域发展,逐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 建立倢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定期委托 检测机构开展 跟踪监测。 符合 五、规划进入近期开发区的建设项目, 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 应重点分析项 目所依托基础设施的可行性, 论证项目 建设对大气和水环境的影响, 加强水资 源承载力分析, 进一步深化各项环境保 护对策与措施。 用水、用电由 市政供给,依 托基础设施可 行;项目运营 过程中消耗一 定 量 的 水 资 源,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 源利用总量较 少。 符合 (3)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化院、团结、小青、后 马、牤牛、林台、四台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化院、团结、小青、后马、 牤牛、林台、四台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与规划的 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1-3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化院、团结、小青、后马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化院、团结、小青、后马、、 牤牛、林台、四台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牤牛、林台、四台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具体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规划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化院、 团结、小青、后马、牤牛、林 台、四台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 规划编制范围东至三环绕城高 速、南至沈辽路、西至规划细 河十三北街、北至京沈高速, 建设用地面积约 73.77 平方公 里。 本项目位于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号路 7 甲 6 号, 在规划范围内。 本 项目与规划图相 对位置见附图。 符合 功能定位 认真落实上位规划的意图,结 合沈阳振兴战略和经济开发区 转型发展要求,经济技术开发 区八个单元规划定位为沈阳市 本项目位于张士 单元, 属于研发创 新类项目, 符合生 产创新的先导区 符合 5 先进装备制造业升级的示范 区、生产创新的先导区、产城 融合的聚集地。 定位。 规划布局 (1)空间 结构 规划形成“一廊、两核、多组 团”的规划结构。 一廊浑蒲灌渠生态景观廊 道。围绕浑蒲灌渠滨水绿色开 放空间,串联多个组团。 两核以经开区、中德园管委 会为主要的办公服务主中心辐 射全域发展,以四环东侧规划 为康养娱乐副中心,来疏解主 中心部分功能。 多个功能组团升级先进装 备制造产业为主导,预留城市 发展空间,联动现代建筑、精 细医药化工、循环经济产业, 构建转型升级的产业体系,完 善该区域的生活配套服务功 能,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产城 融合区。 本项目属于试验 研发, 形成产学研 一体化的产城融 合区, 符合规划的 定位。 符合 规划布局 (2)用地 布局 规划用地由东向西发展,为典 型的带型城市空间发展格局。 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区域职住 关系,优化功能和布局,统筹 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增加公共活动空间,细化道路 系统结构,完善公共服务和市 政配套等设施, 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学、 宜养的产城融合区。 工业用地布局四环以西 形成医药化工、装备制造、循 环产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四 环以东沿开发大路推进先进装 备制造产业发展建设,中部沿 沈辽路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带的 建设。 居住用地布局主要沿沈 辽路、中央大街两侧、浑蒲灌 渠南侧的区域布局居住生活空 间,打造产城融合的宜居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布局规划采用大集中、 小分散的布局模式,激发城市 活力,按照“均衡化、网格化” 的要求,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的 短板,结合居住区设置教育科 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 本项目位于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号路 7 甲 6 号, 四环路以东, 属于 工业用地布局, 本 项目租用地块的 土地证明为工业 用地, 因此符合规 划的用地布局要 求。 符合 6 养老等,满足居民需求。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 局规划商业设施用地,包括 商业、娱乐康体、公共设施营 业网点用地等,分散布局在各 个居住组团中。 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公 园绿地包括块状公园绿地和街 头公园绿地等。防护绿地主要 为道路防护绿地。 市政基础 设施规划 构建供水安全多级屏障, 强化水污染全过程控制,建立 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推进 海绵城市建设,优化供气供热 系统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处理 体系, 重塑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建设,提高 安全运营能力。 供水由市政供给, 实验室清洗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 蒸馏水 设备尾水和地面 清洁废水进化粪 池经市政管网排 入沈阳西部污水 处理厂, 危险废物 经危废间暂存后 定期交由有资质 单位进行处置。 生 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统一处理。 符合 五线控制 红线控制包括沈辽路、沈西九 东路、 沈西六东路、开发大路、 沈西一东路、 沈新路、四号街、 七号街、 中央大街、十三号街、 四环路、细河九北街、细河十 一北街、 细河十三北街等道路。 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 绿地。 黄线控制包括地铁线位、 公交场站、充电站、供水、雨 污水泵站、电力、电信、燃气、 供热、环卫、消防、综合管廊 指挥部等设施。蓝线控制主要 为浑蒲灌渠等水系廊道和控制 地带。 根据五线控制图, 本项目不涉及本 单元内道路红线, 基础设施线、 公园 绿地和防护绿地 线、水体保护线、 保护范围线。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项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 改),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三十一项“科技服 务”中“6、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 能产品整体方案、人工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 本项目属于研发创新类项目,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7 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 发〔2015〕82号)中主要任务“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集中 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 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建设等12个领域”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辽宁省产业相关政策要 求。 2、“三线一单”符合性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 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 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 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 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4““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内 容 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被纳入区域,禁止进行工业 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 保护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 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 维护重要生态系统主导功能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 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沈 政办发[2016]113 号) , 同 时结合沈阳市铁西区生态 保护红线区划图,判定本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 符合 环 境 质 量 底 线 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 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 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 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 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 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 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 控制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 属于不达标区,危废经危 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 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 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蒸馏水设备尾 水和地面清洁废水进化粪 池经市政管网排入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声环境质 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 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环 符合 8 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 源 利 用 上 线 从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 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必不可 少的环境容量角度,不应突 破资源利用最高限值 本项目租用已有闲置办公 用房,无新增用地。该项 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 的电及水等能源,项目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不会突破资 源利用土地资源、 水资源、 能源上线。 符合 环 境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 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 限制、 允许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标准 和要求 对照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环境保 护综合名录 (2021 年版) 及关于印发〈沈阳市建 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2021 年版)的通 知等内容,本项目均不 在其列。 符合 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符合性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和辽宁省生态环保厅通 告2022年1号文件完成了“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工作,并取 得了“三线一单”管控单元查询服务申请表回执,查询结果 重点管控区, 编号为ZH21010620013, 管控单元准入要求对照 “重 点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相符性比较见下表,本项 目与沈阳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图,见附图4。 表表1-5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容本项目符合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 定环境管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 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其中 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 主要涵盖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面积为 2356 10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8 32;重点管控单元 48 个,主要包 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 根据 “三线一单” 管控单元查询服 务申请表,本项 目为重点管控区, 编号为 ZH21010620013。 符合环境管控单 元划分要求。 符合 9 标区域,面积为 679861 平方公里,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5287;一般管 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面积为 370546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 的 2881。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 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 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 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 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 “1N”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 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 以生态环境保 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 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 工业聚集区以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口集中 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 细化管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 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 风险为重点。 3一般管控单元。 以促进生产、 生活、 生态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 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 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 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 稳定。 铁西区 4 个重点管控单元中德(沈 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涉及街道 3 个(翟家街道、大潘街道、大青中 朝友谊街道)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涉及街道 6 个(高花街道、彰驿站街 道、大潘街道、大青中朝友谊街道、 昆明湖街道、翟家街道);铁西区水 环境农业重点管控区,涉及街道 3 个 (高花街道、 彰驿站街道、 大潘街道) ; 铁西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 区,涉及街道 8 个(笃工街道、工人 村街道、霁虹街道、凌空街道、启工 街道、兴华街道、兴顺街道、重工街 道) 本项目生活污水、 蒸馏水设备尾水 和地面清洁废水 进化粪池经市政 管网排入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根 据工艺要求实验 室清洗废水经过 浓缩处理后循环 使用不外排;废气 经通风橱收集, SDG 吸附和活性 炭UV 光解处理后 达标排放;实验残 渣、废实验药品包 装物、过期试剂药 品、废 SDG 吸附 剂、蒸馏水制备废 滤芯、废弃一次性 实验用品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定期 由有资质的单位 代为处置。 废包装物统一收 集后外售综合利 用,生活垃圾环卫 部门定期清运。本 项目不属于 高污 染、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本 项目满足环境质 量超标区域加强 环境污染治理、防 控生态环境风险、 严守生态环境底 线的要求。 符合 4、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符合性 10 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重点产业 园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表表1-6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管控管控 类别类别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空间 布局 约束 1. 严格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外商投 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年版) 。 2. 严格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 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 3. 严格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 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 意见。 4. 严格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的通知,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 燃料设施,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 燃料。 5. 严格执行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生物质及生物质成型燃 料燃烧设施环保管理的通知及 其补充通知。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壤污染防治法。 7.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 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 控的指导意见。 1.本项目对照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2021 年修改),本项目属 于“第一类,鼓励类” 中的第三十一项“科 技服务” 中 “6、 分析、 试验、测试以及相关 技术咨询与研发服 务,智能产品整体方 案、人工工程设计、 系统仿真等设计服 务”。本项目的建设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 求。 2. 本项目不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 3. 产业园区未进行 规划环评。 4. 本项目不使用高 污染燃料。 5. 本项目不使用生 物质燃料。 6. 本项目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壤污染防治法。 7. 本项目不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建设项 目。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 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治条例、沈阳市大气污染防 治条例、沈阳市水污染防治 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 1. 本项目遵守 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壤污染防治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排污许可管理条 例、畜禽规模养 殖污染防治条例、 符合 11 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 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 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 3.严格执行沈阳市环评与排污 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沈阳市 2021 年度环评 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 2021 年沈阳市锅(窑)炉大气 污染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辽宁省工业 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 案、 关于切实加强涉 VOCs 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 通知。 4.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 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 标准;严格执行相关地方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领域大 气污染管控。 5.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 全管理条例,三环绕城高速公 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 路)及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 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 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农 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 , 加强工矿用地、农用地土壤和地 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工 矿用地、农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 7. 严格执行 沈阳市入河排污口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 治条例、沈阳市 水污染防治条例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污 染物排放和防治措施 执行国家、地方环境 质量标准。 2. 本项目按照 中华 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 促进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 进法、关于推进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 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指导意见的通知的 要求提出防治污染措 施,符合。 3.本项目按照沈阳 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 管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沈阳市 2021 年度 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 工作方案的要求进 行环评和申请排污许 可。 4.本项目污染物排放 遵守废气、废水、噪 声、固体废物等国家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 准;执行相关地方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 5.不涉及。 6.本项目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 防治法、工矿用 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农用 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的要求,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防治地下 水污染。 7.不涉及。 资源 利用 效率 1.严格执行辽宁省节约用水条 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 条例(2020 修正) 、沈阳 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沈 1 本项目遵守辽宁 省节约用水条例、 辽宁省地下水资源 保护条例(2020 修 符合 12 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 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文 件。 2.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 管理办法(试行)。 正) 、沈阳市城 市节约用水管理办 法、沈阳市人民 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 见 等相关文件规定, 节约用水。 2.不涉及。 重点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 1-1-7 7 重点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重点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环境 管控 单元 编码 ZH21010620013单元名称 沈阳 经济 技术 开发 区 内容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空间 布局 约束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 口;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 改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 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 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 关的建设项目, 限期迁出或关 停;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 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 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 排污量。 2.大气受体、布局敏感区尽 量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 物的项目布局建设。 3.限制新增淘汰类、 限制类化 工企业。 1.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沈阳市部分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辽 政 [2019] 71 号)和沈 阳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文件中沈阳胜科水务有限 公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 围的分析,距离本项目厂 界最近的为沈阳胜科水务 有限公司水源一水厂 15。根据水源保护区规 定,水源井为中心半径为 30m 的圆围成的区域为一 级保护区,一级区外径向 延伸 200 米的圆形区域为 准保护区。本项目厂界距 离该水源井一级保护区 270m,距离准保护区 70m, 所以本项目不在一级水源 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范围 内,符合。 2.本项目为试验研发项 目,不进行大规模排放大 气污染物。 3.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 限制类化工企业。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水环境工业重点管控区 工 业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必须 集中收集处理,禁止偷排漏 排, 西部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本项目实验室清洗废水循 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 蒸馏水设备尾水和地面清 洁废水进化粪池经市政管 符合 13 稳定达到一级 A 及以上; 工业 园区建成区内逐步推行雨污 分流; 建成区外乡镇应配套农 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水污染 重点排污单位应做好监管, 生 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 厂。 2.大气重点管控区淘汰 40 蒸吨以下非工业燃煤锅炉; 清 退“散乱污”企业;新增燃煤 项目实行减排置换; 低矮面源 采取替代清除、清洁化改造。 本项目不涉及。 3.加强园区内化工、装备制 造、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 的 监管工作,重点企业执行“一 厂一策”,错峰生产。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建设 内容不涉及重点行业和重 点企业排放。 4.“化工园”内企业实施废 水 “一企一管” 、 “明管输送” 改造,全面更新污水、雨水系 统,建设中水系统,提高水资 源利用效率。 入驻项目清洁生 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内先进水 平, “两高”项目应达到清洁 生产一级水平或同行业先进 水平。 本项目选址在先进设备制 造产业组团,不在化工园 内,不属于两高项目。实 验室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 外排。 环境 风险 1.将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危险 化学品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的重要内容, 并提出有针对 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2.食品产业周边与医药、 化工 等产业按照规定设立防护距 离。 3.源地专项应急预案, 做到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制定和完 善饮用水“一源一案”,按要 求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备 案,并定期演练和修订预案。 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 域设有应急物资(装备)储备 库及事故应急池等应急防护 工程。 饮用水源的补给区及供 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 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 筛 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 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4.加强涉重金属工业行业污 染防控。 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 点企业要严格执行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总量控 制指标, 推动涉重金属行业结 1.本项目对危险化学品提 出有针对性环境风险防控 措施。 2.本项目不属于食品产 业。 3.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4. 本项目不属于重金属 重点行业污染。 5. 本项目实验室清洗废 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符合 14 构进一步优化。 继续淘汰涉重 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完善 行业准入条件, 坚持重金属污 染物“等量置换”和“减量置 换”原则,控制新增污染物排 放。 5.制定完成水污染事故处置 应急预案, 明确预警预报与响 应程序、 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 等内容, 定期评估沿河工业企 业环境和健康风险, 落实防控 措施;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 和健康风险; 严格限制高风险 化学品生产、使用、并逐步淘 汰代替。 资源 利用 效率 1.高污染禁燃区在禁燃区 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 料;禁止新、扩建燃用高污染 燃料的设施, 已建成的高污染 燃料设施应当拆除或改用天 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 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禁止直 接燃用生物质燃料。 2.制定万元产值用水量标准, 考核园区内重点企业。 1.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 料。 2.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 目。 符合 5、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年版) 相符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版), 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分析判定情况总结如下表。 表表 1-1-8 8 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 ((20212021 年版)分析判定年版)分析判定 序号要求内容项目情况结论 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 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 定规划; 本项目为试验研 发项目,选址合 理。 符合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 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 大气环境属于不 达标区, 项目实施 后, 采取相应的污 染防治措施, 加强 污染物达标排放 与监控, 项目所排 废气对区域环境 符合 15 影响不大; 声环境 质量能够满足相 应的标准要求; 实 验室清洗废水循 环使用不外排, 生 活污水、 蒸馏水设 备尾水和地面清 洁废水进化粪池 经市政管网排入 沈阳西部污水处 理厂; 固体废物均 能得到妥善处理。 各项环保措施满 足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管理要 求。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 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 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 生态破坏; 本项目各项污染 物达标排放。符合 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 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 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新建 项目。 符合 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 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 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项目基本污染 物引用 沈阳市环 境质量公报 (2021 年度)数据,特 征污染物引用 沈 阳有色金属研究 院冶选实验基地 建设项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补充监测,监 测日期为2020年 12月。 监测地点距 离本项目 1000m, 属于 5000m 范围 内, 故引用数据满 足 “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 数据”的要求。 符合 6 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 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内 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 工项目。 符合 7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限 制类和淘汰类的 “两高” 新建项目 符合 16 一、综合性政策(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 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 保护无关的项目。除市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 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 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 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根据三线一单查 询结果, 本项目选 址不涉及各类生 态保护红线区域。 符合 2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 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 设施外,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 他项目。 3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 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 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 石、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 坝、开采地下水。 4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 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 负荷。 5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 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 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 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 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 件。 一、综合性政策(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 造纸、制革、印染、炼焦、炼硫、炼 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 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 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为试验研 发项目, 不属于不 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及其他严重污 染水环境的生产 项目。 符合 2 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辽 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石油 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 本项目为试验研 发项目, 不属于石 油化工、 化学原料 药制造、 印染等项 目。 符合 3 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托城镇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 监控装置并联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 施未投入运行的工业集聚区,按规定 暂停审批涉水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验室清 洗废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生活污 水、 蒸馏水设备尾 水和地面清洁废 水进化粪池排入 符合 17 沈阳西部污水处 理厂。 4 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 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 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 造企业除外)排放含重金属或难以生 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 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 本项目实验室清 洗废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 不接入城 市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 符合 一、综合性政策(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 污口。 本项目选址不在 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范围内。 符合 2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 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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