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得农机(沈阳)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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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沃得农机(沈阳)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单阳 联系方式 15804983618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25号 地理坐标 ( 123 度 9 分 42.652秒, 41 度 44 分 20.39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571 拖拉机 制造、C3579 其他农、林、 牧、渔业机械 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 业,70、农、林、牧、 渔专用机械制造 35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26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19.2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铁西新城总体规划 ; 审批机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时间2012年4月5日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名称 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审查意见 ,2015年5月11日 2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铁西新城总体规划、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铁西新城规划发展目标为发挥“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 及装备制造业发展示范区”的双示范作用,坚持规划先行、 拆迁先行、生态先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着力开展“三 大建设”,打造以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以现代建筑产业、医 药化工产业为支撑,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延伸,相互促进、融 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建成集工业生产、生活居住、公共服务 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城融合、配套完善、生态宜居的国际化 新城区,成为中国新型工业化转型发展的先锋引领区。 本项目为 C3571 拖拉机制造和 C3579 其他农、林、 牧、渔业机械制造,符合规划调整后机械加工产业定位,本 项目用地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与铁西新城总体规划协调一 致,符合铁西新城总体规划。 2、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 分析见表 1-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 1-2。 表表 1-1 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一览表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一览表 文件 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产业 定位 建议区域产业应以先进装 备制造业、现代建筑产业 为主,基于规划产业配套 需求适当发展石油化工产 业,积极发展产业配套服 务业,与沈阳市其它区域 差异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 本项目从事农用机械设 备生产制造,属于铁西 新城总体规划产业准入 说明表 10.1-1中制造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符合区域规划产业准入 要求。 符合 3 区域 环保 准入 条件 ①区域发展产业应为规划 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业、 新材料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定位;②入区企业应高于 (或相当于)同行业的国 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要 求; ③入区产业具有较大的关 联性,促进区域产业结构 的提升; ④入区企业满足生态工业 园创建规划指标要求。 ①企业从事农用机械设 备生产制造,采用国内 领先的先进生产工艺及 设备,符合区域产业定 位。 ②本项目重视固体废物 回收再利用,并重视企 业环保培训管理,清洁 水平高于同行业平均水 平。 ③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 造,促进区域产业结构 的提升; ④本项目基本满足生态 工业园创建规划指标要 求 符合 表表 1-2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 文件 要求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产业 定位 铁西新城总体规划本着发挥“老 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暨装备制造业发展 示范区”的双示范作用,坚持规划先 行、拆迁先行、生态先行、基础设施 先行的原则,着力开展“三大建 设”,打造以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以 现代建筑产业、医药化工产业为支 撑,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延伸,相互促 进、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建成集工 业生产、生活居住、公共服务等功能 于一体,产城融合、配套完善、生态 宜居的国际化新城区,成为中国新型 工业化转型发展的先锋引领区。 项目位于铁 西新城内, 项目用地为 工业用地, 项目主要进 行专用设备 制造。 符合 审查 意见 (一)规划区域内多个地块已经开展 了规划环评,但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未能得到全部落实,沈阳炼焦煤气有 限公司东南侧、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东侧居民村屯尚未搬迁,化学工业园 南侧卫生防护距离内未能控制敏感区 建设、敏感点不断增多,应尽快研究 解决。 不涉及 符合 (二)基于铁西新城产业定位有医药 化工行业,其原材料和产品大多是易 燃、易爆、腐蚀性的化学物质,存在 较大环境风险,铁西新城应尽快编制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 施,实现与沈阳市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的联动。 项目已编制 环境风险应 急预案。 符合 4 (三)目前细河水体已无环境容量可 供铁西新城水污染物排放,各有关部 门应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17 号)要求,对细河水体进 行综合整治,为规划区域废水排放腾 出环境容量,规划区域的废水要确保 达标排放,尽量降低污染物排入地表 水体的水量和浓度,通过综合整治使 细河水质满足水体功能。 本次改建无 废水产生和 排放。 符合 (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节约利用水 平,提高循环水利用率和中水回用 率,加强污水处理深度治理,建议采 用分布式人工湿地处理部分污水,有 效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五)供热规划内容与国家有关区域 联片供热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 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 〔2012〕36 号)等规定不完全相符, 建议依据沈阳市热电、热源规划对供 热方案进行科学论证,考虑采用清洁 能源替代。 项目供热采 用园区集中 供热设施, 无供热锅 炉。 符合 (六)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严禁 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不符合规划产业 定位的建设项目入区。 本项目为专 用设备制 造,符合入 区准则。 符合 (七)加强环境跟踪监测和管理力 度。结合区域发展,逐步完善环境监 测体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 度。 企业建立了 相应的环境 管理制度, 聘请了环保 管家。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 属于鼓励类第十四条“机械类”第 39 项“100 马力以上、配备 有动力换挡变速箱或无级变速箱、总线控制系统、安全驾驶 室、动力输出轴有 2 个以上转速、液压输出点不少于 3 组的 两轮或四轮驱动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配套动力 50 马力以上的中耕型拖拉机、果园用拖拉机、高地隙拖拉 机(最低离地高度 40 厘米以上)”,第 40 项“100 马力以上 拖拉机配套农机具”等,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 5 求。 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 29 号,根 据铁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 ,本项目不属于生态红 线区域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的区域范围。 本次改建项目与沈阳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2井准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为 2.47km,不在该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2)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天然气、水资源 等,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并且本次改 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使水资源循环利用,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要求。 (3)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不达标区域,随着辽宁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 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 动方案(20182020 年) 等的实施,通过严控新建小型燃 煤热源、全面拆除燃煤小锅炉、加强施工扬尘整治、严控交 通扬尘、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加大城乡绿化力度等方面的行 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本次改 建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 污水管网;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 合理处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沈阳市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发布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 年版) ,对沈阳市建设项目进 6 一步提出环境准入限制要求。通过逐条对比沈阳市建设项 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 年版) 中综合性政策要 求、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本次改建项目均不在其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内,且不属于重点行业。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5)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符性 本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辽政发〔2021〕6 号)相符性分析 见表 1-3。 表表 1-3 与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与辽宁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 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 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 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 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 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 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 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 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 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 之外的其他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沈西三东路25 号,项目所在地 周边无生态保护 红线、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等,故本 项目不在优先保 护单元区域,属 于重点管控单 元。 符合 7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 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 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 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 求,建立“1414N”4 级塔型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 省总体管控要求;“4”为沈阳现代 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融 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 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求; “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 求;“N”为全省 1524 个环境管控单 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市应结合区 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 境目标要求,制定发布市域管控要求 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 本项目为专用设 备制造项目, 项目布局比较合 理,各设施 布置紧凑,项目 运营期各项污染 物采取相应的环 保措施后能满足 达标排放要求; 会消耗一定量的 电能、水源等资 源,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综 上,本项目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要求。 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 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 和城镇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 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 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 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 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 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沈西三东路25 号,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项目运 营期各项污染物 采取相应的环保 措施后能满足达 标排放要求。 符合 (5)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 见表 1-4。 8 表表 1-4 与沈阳市“三线与沈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分区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 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 护单元 82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 域,面;重点管控单元 48个,主要包括 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 域;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 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沈西三东路25 号,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 符合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 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 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 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 环境准入要求,建立“1N”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 控要求;“N”为全市 137 个环境管控 单元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1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 保护优先为原则,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 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2 重点 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 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 率为重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 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环 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3 一般管控 单元。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 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 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 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本项目为专用设 备制造项目, 项目布局比较合 理,各设施 布置紧凑,项目 运营期各项污染 物采取相应的环 保措施后能满足 达标排放要求; 会消耗一定量的 电能、水源等资 源,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少。综 上,本项目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要求。 符合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 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 镇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 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 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 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 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 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 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 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沈西三东路25 号,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项目运 营期各项污染物 采取相应的环保 措施后能满足达 标排放要求。 符合 9 3、、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25 号,利 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与用地 性质相符。 现有 1生产车间和 2生产车间属于沃得精机(沈 阳)有限公司高性能压力机械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2011 年 8 月 9 日原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沃得精机(沈阳)有限 公司高性能压力机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 批,批复文号“沈环保审字〔2011〕239 号” ;2017 年 9 月 30 日由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进 行验收,验收意见文号“沈环保经开审字〔2017〕0078 号” 。 3生产车间和 4生产车间厂房环保手续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沃得精机(沈阳)有限公司的年产万台高性能压力 机械生产线建设项目 3厂房、4厂房、仓库、2门卫环境 影响登记表中办理,备案号20202101000300000073。 目前,现有厂区及各建筑物已全部变更为沃得农机(沈 阳)有限公司,见附件 3。 本项目所在地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 区,无学校、医院、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位于沈 阳胜科水源(沈阳胜科水务公司三分厂)西北侧(该区域地 下水流向为东北向西南) ,项目地块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最近距离为 2.47km,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径流区 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选址可行。 4、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的符合性分析年版)的符合性分析 10 表表1-5 与沈阳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的符合性分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一) 对存在 下列情 形之一 的环境 影响报 告书 (表) 不予批 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 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 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选址 合理、平面 布置合理。 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 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在 区域为环境 空气质量不 达标区,但 本次改建后 全厂颗粒物 和 VOCs排 放量均减 少。 符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 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 和控制生态破坏。 各污染物均 达标排放, 且。改建后 全厂颗粒物 和 VOCs排 放量均减 少。 符合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未针 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提 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改 建项目,已 针对项目原 有环境污染 提出整改措 施。 符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 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 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 理。 按照要求编 写了环境影 响报告表, 基础资料数 据均属实, 结论明确合 理。 符合 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 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 区内新、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 于化工类项 目。 符合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 项目。 本项目不属 于“两高”项 目。 符合 11 (二) 生态保 护红线 区环境 准入限 制的相 关要求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 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 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 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 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 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 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 排 污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 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禁止擅自取 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 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 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 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 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 法不予审批新建项目和矿产开发项 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选址 不涉及各类 生态保护红 线区域。 符合 (三) 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不涉及 符合 (四) 饮用水 水源保 护区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 置排污口。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 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 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 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 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 动的,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 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内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 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 污量。 本项目距离 最近的饮用 水水源地为 沈阳胜科水 务有限公司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2井准保 护区边界) 最近距离为 2.47km, 不在该饮用 水水源保护 区范围内。 符合 (五) 环境空 气保护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 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 染燃料的设施。 本项目使用 电和天然 气,无高污 符合 12 环境准 入限制 的相关 要求 染燃料。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 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无分散燃煤 供热锅炉 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 和扩建大气污染源。 位于环境空 气质量二类 区 不涉 及 (六) 自然保 护区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 冲区 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 然保护区的试验区 内,不得建设污 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 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 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 染 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试验 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 其污染物排 放超过国家和地 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 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在自然保护区 的外国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 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 质量;已 经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选址不涉及 各类自然保 护区 不涉 及 (七) 土壤环 境保护 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 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 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 止土壤污染。 本项目依托 现有污水处 理设施、固 废处置设 施。 符合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 乡规 划,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 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 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 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 铁西新城 规划要 求。 符合 (八) 固体废 物环境 保护环 境准入 限制的 相关要 求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 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 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 利用、处置的 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不在 各类保护区 范围内 符合 (九) 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 求 不涉及 不涉 及 (十)湿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 不涉及 不涉 及 (十 一)产 业政策 和准入 条件的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 关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修正 本)、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 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 根据产业 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19年 本),本项 符合 13 相关要 求 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 审批。 目属于鼓励 类。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和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2020 年版)、对于禁止准入事 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 不予审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2021 年版) 出台后按 2021 版 执行) 符合市场 准入负面清 单(2021 年版) 符合 (十 二)园 区环境 准入限 制的相 关要求 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 域,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 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铁 西新城范围 内,与规划 环评结论及 审查意见相 符。 符合 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 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 硝酸按、 硝基肌、氨酸按等爆炸性危险性化 学品以及涉及 硝化工艺、剧毒化学 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 析析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53号)“四、重点行业治理任务”要求,加大汽车、家 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 重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 VOCs综合治理。 本项目从事农用机械生产制造,本项目主要为喷塑后烘 干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 案。 6、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 分析分析 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大气[2017]121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6。 14 表表 1-6 项目与项目与“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 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加大 产业 结构 调整 力度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 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 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 溶剂型涂料、油墨、粘剂和其他有机 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 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 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企业不属于“散乱污” 企业。企业位于铁 西新城内,符合园 区规划用地要求, 符合产业政策,配 套废气、废水等污 染防治设施,污染 物可以达标排放。 符合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 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 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 目。 本项目采用喷塑工 艺代替面漆喷涂, 改建后全厂 VOCs排 放量减少。 符合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 区。 项目在铁西新城现 有 厂 区 内 进 行 改 建。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 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 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 理。 项 目 申 请 总 量 控 制 , 实 行 区 域 内 VOCs 排放等量削减 替代。本次改建后 全厂 VOCs 排放量减 少。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 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 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喷塑使用的 树脂粉末为低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 喷塑后烘干产生的 VOCs经废气处理设 施处理后达标排 放。 加快 实施 工业 源 VOCs 污染 防治 3.加大工业涂装 VOCs治理力度 (5)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 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到 2020 年底 前,使用比例达到 30以上;试点推 行水性涂料。积极采用自动喷涂、静 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 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 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 施,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喷塑采用粉 末涂料,为静电喷 涂,属于先进涂装 技术,废气经活性 炭吸附催化燃烧处 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本项目改建采用喷塑工艺替代面漆喷涂,改建后全厂 VOCs 排放量较少,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本 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 大气[2017]121号)。 6、辽宁省、辽宁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 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15 根据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 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 印刷、炼焦化学、合成革、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污 染防治,各地可依据当地产业结构特色,因地制宜推进木材 加工、钢铁行业、电子行业等VOCs治理工作。涉VOCs企业 要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 本项目喷塑属于工业涂装,采用粉末涂料,为静电喷 涂,属于先进涂装技术,废气经催化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符合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11、、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4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7。 表表1-7项目与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审批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表 文件要 求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 性 一、严 格项目 准入及 排放标 准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 进行规划符合性审查,按照国家、辽宁 省相关规定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 区。严格排放标准审查,有行业标准应 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 国家、辽宁省相关排放标准。既有企业 的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 贯彻“以新带老”原则, 加强对原有项 目环境问题的审查,原有项目的生产工 艺、治理设施须按照新要求和标准,同 步进行技术升级。 企业位于铁西 新城,符合进 入园区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 VOCs排放执 行工业涂装 工序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 (DB21/3160- 2019) 。 符合 二、严 格项目 原辅料 源头替 代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环评 文件应对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理化性 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 VOCs 的主要原辅料类型、组分、含量等(附 具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产品检测报 告或使用产品的 MSDS) ,明确是否属于 危险化学品。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应当 优先使用(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 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不符合国家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不 本项目主要辅 料 MSDS 文件 见附件 6;涂 装采用粉末涂 料替代油性漆 涂料,减少了 VOCs的排 放。 符合 16 符合国家 VOCs 含量标准及有害限量的 项目。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鼓励全面使用 水性涂料, 或使用高固体份、粉末涂料 比例要达到 30以上。 三、全 面加强 无组织 排放控 制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 格无组织排放审查,要按照应封闭全封 闭、能收集全收集的原则,加强无组织 排放控制。要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和 各行业的行业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技术规范,重点加强 VOCs 物料 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 露、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 排放源 VOCs 管控评价审查。 对于 VOCs 物料要全部采取密闭储存, 物料转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 节应当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环评文件中应当详细描述物料储 存、转移、配料、使用、收集等环节所 采用的工艺技术或措施,不得用密闭收 集、密闭储存等简单、龙铜线文字描 述, 并分析采用工艺技术的可行性和可 靠性。凡涉 VOCs 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 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充分论证 采取的 VOCs 无组织控制措施,确保应 收集尽收集。工程机械制造业 VOCs 收 集率应达到 80以上。废气收集系统排 风罩设置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 条件GB/T16758-2008规定,采用外 部排风罩的,应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及 技术条件 (GB/T16758-2008) 、 局部排 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 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 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 风速不应低于 0.3m/s。 本项目废气全 封闭,收集率 为 95,生产 环节在密闭设 备中进行。 符合 四、全 面加强 末端治 理及运 行管控 按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环评 文件要强化建设项目涉及 VOCs 有机废 气的收集与处理评价,配套的 VOCs 治 理设施应当采用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原则上不应采用 洗 涤、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光氧 化、低温等离子等单一处理工艺。在涉 VOCs 废气处理工艺中,含有活性炭吸 附技术环节的,应当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mg/g 的活性炭,环评文件中应当明 确活性炭添加量及更换时间。具备条件 企业应优先选用活性炭吸附(现场再 生)技术。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 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 本项目喷塑后 烘干在全封闭 烘干室内,废 气收集后采用 活性炭吸附催 化燃烧装置处 理后排放,均 属于可行技 术。 符合 五规范 废气排 污口及 在线监 测的设 置 对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 设项目,要严格审查其环评文件中的排 污口设置情况,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尽 可能采用全密闭的收集系统或车间统一 收集至一个废气排污口,原则上同一密 闭厂房只设一个 VOC 是排污口,由于安 企业全厂现有 29 个排气筒, 本项目依托现 有排气筒,并 对现有 VOCs 等排放口进行 符合 17 全等因素确需保留多个的,也要最大限 度减少排污口数量,涉及不同污染物排 放标准的要在合并前设置采样口进行监 控。对于拥有多条生产线的项目,原则 上不允许一条生产线设置一个排污口。 了合并,减少 了 5 个排气 筒,建成后全 厂 24 个排气筒 总数不变,最 大限度减少了 排污口数量。 六落实 建设项 目 VOCs 总量审 核制度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市新建、改 建、扩建涉 VOCs 建设项目,一律实行 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削减替代,并将 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 纳 入环境执法管理。不得审批未落实总量 替代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 VOCs 排放等量削减 替代,并安装 相关要求纳入 环境执法管 理。 符合 18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项目、项目由来由来 沃得农机(沈阳)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 三东路 25 号,厂房占地 253460m2,建筑面积 198843m2,主要从事农业机械设 备及配件制造、销售。2013 年 5 月,建设沃得农机(沈阳)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台联合收割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联合收割机 5000 台;2020年 12月, 建设沃得农机(沈阳)有限公司农业机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年新增联合 收割机 6000 台,拖拉机 14000 台。目前,企业设计年产农业机械装备 25000 台,其中联合收割机 11000 台,拖拉机 14000 台。其中 15000 台农业机械装备 (包括联合收割机 8000台,拖拉机 7000 台)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目前厂区涂装工艺包括电泳涂装、面漆喷涂、手工喷涂和喷塑等,面漆喷 涂、手工喷涂采用油性漆,污染较大且危险废物漆渣的处理费用较高。在企业 现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产品产能不变情况下,进行本次改建,主要内容为 2 生产车间取消 1 条面漆喷涂线,新增 3 条喷塑线,4生产车间新增 2条喷塑线, 全厂新增 5 条喷塑线,总涂装面积保持不变。本次改建利用粉末涂料替代有害 成分更高的油性漆涂料,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 ,本项目属于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其他(仅分 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 外)”。本项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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