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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沈阳恒源伟业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恒源伟业环境检测服务 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沈阳恒源伟业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无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王喆联系方式13898816697 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22 号 8 楼、902 地理坐标( 123 度 25 分31.698 秒, 41度 47分 32.55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461 环境保护监测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业实验室、 研发 (试验) 基地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 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350环保投资(万元)8.2 环保投资 占比() 2.34施工工期1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700 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 况 规划名称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总体规划、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控 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晋 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辽政[2020]26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扩区的批复(辽发改外资[2014]612号); 2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情 况 规划环评名称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控制 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辽环综函[2020]817 号); 规划及 规划环 境 影响评 价符合 性分析 1.规划范围相符性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东至小北关街、天后宫路、 奉天街、风雨坛街,南至文艺路,西至三经街、青年北大街,北至长大铁 路, 总占地面积 5.9 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22 号, 属于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规划范围内。 2.功能定位相符性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为金融服务业。重点发展自 身带状金融 CBD,建设成为沈阳经济区金融、商贸中心、国家区域金融 中心。 优先发展金融业、 房地产业以及商务服务业; 允许发展为开发区发展 服务的辅助行业,应符合开发区定位要求,和开发区主导行业不冲突,如 热力生产和供应、 房屋建筑业以及零售业等, 禁止发展与开发区定位不一 致的工业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发展的工业类项目, 属于服务业中的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与开发区主导行业不冲突,属于允许发展行业。 3.规划布局相符性规划建设主要用地类型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商住混合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结构形成“一轴、三区、三心”的金融商贸业发 展格局。一轴,为沿青年大街惠工街形成产业功能发展轴;三区,为惠 工广场周边汇集东北金融中心、 东北世贸、 国际金融中心等综合金融贸易 功能用地, 形成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功能区。 市府广场周边汇集金融大厦、 东森总部商务广场、 恒隆广场等的金融和相关配套服务功能用地, 形成金 融产业创新服务先导区。 青年公园周边聚集了宝能、 华强等高端写字楼宇 和国家开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功能用地, 形成金融现代 服务业协调发展区;三心,为围绕惠工广场、市府广场、青年公园三个空 间节点,形成三个核心功能中心。 本项目位于青年大街 122 号,用地属于 B1 商业用地,本项目属于服 3 务业中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符合规划布局以及用地性质要求。 4.准入条件相符性本项目与规划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1与规划准入条件相符性与规划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分析一览表 类别 原则及要 求 具体行业 行业 代码 限制条件 符合性 优先 发展 优先选择 金融业绩 好,无不 良信誉、 资本密集 型项目 金融业J严格执行开发 区环境保护的 要求,严格执行 开发区能耗、水 耗指标。符合开 发区产业定位 本项目不属 于禁止发展 的工业类项 目,属于服 务业中的科 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与开发区主 导行业不冲 突,属于允 许发展行业 房地产业K 商务服务业L72 允许 发展 为开发区 发展服务 的辅助行 业,应符 合开发区 定位要 求,和开 发区主导 行业不冲 突 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开发区以沈阳 新北热力有限 公司作为集中 热源,开发区不 再新增燃煤锅 炉房。严格执行 开发区环境保 护的要求及开 发区内的能耗、 水耗指标;废 气、 废水、 噪声、 固体废物达标 排放,无扰民行 为 房屋建筑业E4700 零售业F52 住宿和餐饮业H 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I 教育P 卫生和社会工作Q 文化教育和娱乐 业 R 公共管理和社会 保障和社会组织 S 禁止 发展 根据开发 区的功能 定位开发 区不再引 进三废污 染的工业 类型项目 与开发区定位不 一致的工业类项 目 // 5.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2与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与规划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一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及周边规划的布局 和空间结构,为减缓开发区发展用地空间布局 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和生态破坏。为减缓开发 区用地空间布局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建议规 划修编时,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现状,适时调整 规划用地方案,强化开发区绿化水平,优化绿 化方案, 确保本规划与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城 本项目位于青年大街 122 号, 用地属于 B1 商 业用地;本项目不属于 禁止发展的工业类项 目,属于服务业中的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与开发区主导行业不冲 符合 4 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在规划总 体布局结构优化基础上,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确保与相关规划相符,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 用效率,提高开发区产业聚集度,建设成环境 友好的生态型产业园区。 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要求,不得入驻 报告书生态环境入清单规定的禁入类别项目, 入驻项目生态环境指标应不低于清洁生产一 级水平,满足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水污染防治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计 划要求。引进的项目应严格依法办理建设项 目环评手续,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 发展规划的项目入驻。 突, 属于允许发展行业; 本项目正在依法办理建 设项目环评手续;本项 目环境保护监测行业, 根据国务院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有关规定,本项 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第一类,鼓励类” 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 业”,因此本项目为鼓 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的要求。 二开发区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 则规划建设区域排水系统,做好区域污染物减 排工作,满足水体环境质量达标要求。 开发区规划范围惠工街和哈尔滨路以北 地区污水通过管线送北部污水处理厂,惠工街 和哈尔滨路以南地区污水通过管道送沈水湾 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应做好污水处理厂及市政 排水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确保规划及周 边区域污水全部得到有效收集;应按照报告书 建议,规划区内所有主干线在 2020 年底前实 现雨污分流,支线等其他区域在 2025 年底前 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网,实现全面雨污分流。 开发区应积极配合沈阳市人民政府按照沈阳 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20 年沈阳市水污 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沈阳市水环 境综合治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 开发区在给水工程规划及设计时,应考虑采取 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减少废水排放,降低水资 源的消耗,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 根据规划,本项目污水 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沈水 湾污水处理厂。 符合 三 根据开发区及周边规划发展状况、开 发时序及阶段用汽用热需求,生产、生活用汽 用热应全部依托规划区域集中热源,符合沈阳 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0 年环评 要求,优化该区域热源布局,不得新建燃煤燃 油热源。开发区内现有燃煤锅炉房应按照报告 书规定到 2025 年底前实现关停、淘汰或改造, 具备条件的可改为清洁能源供热。规划区城集 中热源应按照国家要求,配套建设除尘、脱碗 脱硝及废渣综合利用等环保措施,确保稳定实 现超低排放,减缓对区域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 影响。 在该集中热源及配套管网建成运行后,按 照报告书规定立即拆除开发区及周边所有的 燃煤锅炉,并实现与集中热源的接网供热。在 本项目实验用热采用电 加热,采暖由市政供热 管网统一供应,不新建 锅炉。 符合 5 该集中热源及配套管网建成运行前,相关依托 项目不应投产运行,期间区域现有燃煤热源应 优化调整,按照国家规定实现超低排放改造。 四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应纳入沈阳市固体废 物处置规划统一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 单位安全有效处理。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提 高综合利用率。综合考虑开发区及周边的生活 垃圾处置设施规划建设,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 类收集送市政部门统一安全处理,不得随意堆 放,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 由大厦物业部门定期清 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 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五开发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入 驻项目累积影响,制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方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污染排放总 量监管,确保规划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和减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要 求。 本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 物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 标准。根据辽宁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管 理的通知(辽环综函 [2020]380 号),需总量 确认主要污染物包括化 学需氧量、氨氮、氮氧 化物。结合本项目的工 程特点,本项目需申请 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总 量控制指标。 符合 六你委应针对开发区产业特征,按照报告书 规定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开发区及周 边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配 备相应应急装备。在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预 案做好环境应急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 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本单位做好自身环境风 险防范措施,以减轻开 发区风险压力。 符合 6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1、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行业, 根据国务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业”,因此本项目为鼓励类,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选址合理性分析分析 本项目租赁沈阳米诺斯贸易有限公司房屋, 该房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 青年大街 122 号。 根据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 告书中用地规划图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 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评[2016]150 号)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 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 环评制度, 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 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 量。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 1-3。 表表1-3“三线三线一单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具体情况 符合符合 性性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不在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 PM10、PM2.5年平均质 量浓度不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沈阳市 季节性污染特征,沈阳市政府通过一系列市政行为来 加强对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治理与管理。采取措施 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 PM2.5和 PM10超标 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明显得 符合 7 到改善。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运营 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基本可以保持 现有水平。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和电能,资 源消耗量较少。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 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 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高污染、高环境 风险”产品名录,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沈阳 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版)的通 知等内容,该项目均不在其列,因此符合环境准入条 件。 符合 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本 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 要求“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 转型升级、 强化污染减排、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 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本项目排放污染物量较 小,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故本项目符合沈阳 市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 符合 综上, 本项目建设符合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 4、、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对照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 进行分析判定,详见下表。 表表 1-4与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分析判定情况分析判定情况 限制政策本项目情况 是否 列入 一、综合性政策一、综合性政策 (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 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项目选址、布局、规 模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划 否 8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 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 求; 本项目位于环境空 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建设 单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否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 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 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项目采取的污水、 废 气和噪声等污染物防治 措施可以使污染物达标 排放 否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 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 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不涉 及原有污染问题 否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 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 明确、不合理; /否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完 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内新、改、 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 项目 否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 目; 本项目属于 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 中“第一类, 鼓励类” 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 业”,不属于限制类和淘 汰类的“两高”新建项目 否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 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 目; 本项目选址不在生 态红线一类区及二类区 否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 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 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 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 排 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 自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9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 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 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 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 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 评文件; ((四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 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 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 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 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 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 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 沈河区青年大街 122 号, 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否 3.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 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 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五)环境空气(五)环境空气保护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空气质 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放污染源的 项目。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 护区及风景名胜区范围 内 否 ((七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7.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 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 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左述 有可能污染耕地土壤项 目 否 ((十一十一)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 10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修正本)、对于属于淘汰类和 限制类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 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修正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 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等相关 政策要求 否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对于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 政机关不得审批。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 年版)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十二十二)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园区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1.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 不 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 园建设项目。 本项目属于符合规 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 项目 否2.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 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氨 酸铵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硝化工 艺、剧毒化学品生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 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 范的要求; /否 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 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 废水、噪声、固废均达标 排放 否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一)石化化工业不涉及否 (二)医药制造业不涉及否 (三)汽车制造业不涉及否 (四)畜禽养殖业不涉及否 (五)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不涉及否 (六)造纸和纸制品业不涉及否 (七)塑料制品业不涉及否 (八)水泥制造业不涉及否 11 (九)铸造和锻造业不涉及否 (十)钢铁业不涉及否 (十一)废钢铁加工业不涉及否 (十二)“三磷”类建设项目(磷矿、磷化工和 磷石膏库) 不涉及否 5、、“水、气、土十条水、气、土十条”符合性符合性 ((1))“水十条水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2015年4月16日, 国务院发布了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 , 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表1-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情况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情况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符合情况 (二)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分 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 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 况,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制定并实施年 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本项目不属于 落后产能,属于国家 产业政策鼓励类项 目。 符合 (二)4、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 环利用。 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 煤炭矿区补充 用水、 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先使用矿井 水, 加快洗煤废水循环利用, 并在沈煤集团等 重点企业开展试点。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 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 深度处理回用, 不断提高中水回用率, 提高水 循环利用率。 本项目污水通 过市政管网进入沈 水湾污水处理厂。 符合 ((2))“气十条气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表 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情况符合情况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情符合情 况况 12 (一)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 开展地方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全面 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 型工业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的不符 合产业政策的企业。 符合 (三)11、严控“两高行业”新 增产能。严格落实国家高能耗、高 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 (三)1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进一步加强环保、能耗、安全、质 量等标准约束,采取经济、技术、 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 完成钢铁等21个重点行业的全省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属 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 符合 ((3))“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表1-7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情况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情况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五)16.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 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 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 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 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为环境检测 实验室项目,污染物产 生量较少且在实验室内 完成,不会对土壤环境 产生影响。 符合 (五)17.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格执 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 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 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有色 冶炼、焦化行业企业 符合 6、与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及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与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及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文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8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文件相符性一览表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文件相符性一览表 相关要求相关要求情况分析情况分析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环大气〔2017〕〕121 号)号) 13 新、改、扩建涉 VOCS排放 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 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 施。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通风 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30m 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辽宁省辽宁省“十三五十三五”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消减工作实施方案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消减工作实施方案 ((辽环发辽环发 〔〔2018〕〕 69 号)号) 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采 取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治 理的全过程防治措施,因地制宜 推进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 农业源等领域 VOCS污染减排。 石油炼制、 石油化工、 合成树脂、 橡胶制品、炼焦化学等行业,严 格按照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加强 精细化管理, 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从源头控制,涉及 VOCS排放的原辅材料较少, 且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可有 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符合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 知(沈环发〔知(沈环发〔2021〕〕4 号)号)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进行规划相符性审 查,按照国家、辽宁省相关规定 应当进入园区的要进入园区,禁 止审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规划环 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建设 项目 根据辽宁省“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消减工 作实施方案“新建涉 VOCs 排 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 区。新建化工项目进入符合区 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 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块”, 本项 目性质为第三方检测服务机 构,不从事工业产品生产,不 属于重点工业企业以及化工 项目 符合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号) 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 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 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 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 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 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 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 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 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 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建立 台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料 (各 种实验试剂)使用量、回收 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相关信息,并保存至 少 3 年;有机废气经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符合 14 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 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 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 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 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 (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 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 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 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 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 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 材料;将低 VOCs 含量产品纳入 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 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 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 号)号) 一、开展重点任务和问题整 改“回头看” 二、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开 展排查整治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 存在问题整改以及“回头看”等 问题;针对通知中当前存在的 突出问题(以石油炼制、石油 化工、合成树脂等石化行业, 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兰 炭、 制药、农药、 涂料、 油墨、 胶粘剂等化工行业,涉及工业 涂装的汽车、家具、零部件、 钢结构、彩涂板等行业,包装 印刷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 重点,并结合本地特色产业, 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 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 漏检测与修复LDAR、 废气收 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 油站、 非正常工况、 产品 VOCs 含量等 10 个关键环节),本 项目不涉及以上突出问题。 符合 1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建设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1。 表表 2-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工程 类别类别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体 工程 实 验 室 实验室 01 (常规实验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110 m2,主要进 行常规理化实验 实验室 02 (分光光度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7 m2,主要用于 氨氮样品的检测 实验室 03 (天平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7 m2,主要用于 样品的称重 实验室 04 (分光光度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40 m2,主要用于 分光光度法样品的检测 实验室 05 (气相色谱、气相色谱- 质谱实验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20m2,主要用于 气相色谱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方法的样 品检测 实验室 06 (微生物实验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20 m2,主要用于 检测生物样品(大肠肝菌和菌群等) 实验室 07 (油类测定实验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8 m2,主要用于 红外测油方法的样品检测 实验室 08 (原子荧光实验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20 m2,主要用于 原子荧光方法的样品检测 实验室 09 (原子吸收实验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20 m2,主要用于 原子吸收方法的样品检测 实验室 10 (离子色谱、 液相色谱实 验室)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20 m2,主要用于 离子色谱方法的样品检测 辅助 工程 办公区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300 m2,主要包 括经理室、会议室以及卫生间等 洗瓶间 位于 8 楼, 建筑面积约 8m2, 主要用于清 洗玻璃器皿 土壤晾晒间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8 m2,主要用于 晾晒土壤样品 土壤研磨间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约 6 m2,主要用于 研磨土壤样品 现场仪器室 位于 9 楼,建筑面积约 50 m2,主要摆放 现场采样设备等仪器 储运 工程 药品间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15 m2,主要用于 放置各种药品 样品间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10 m2,主要用于 放置水质的留样样品 16 土壤留样间 位于 8 楼,建筑面积8 m2,主要用于放 置土壤留样的样品 公用 工程 供配电 本项目供电由沈河区供电局提供,年用 电量为 5000kWh 给水 本项目用水为实验用水以及员工生活用 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应 排水 本项目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沈水湾污 水处理厂 供热采暖 本项目实验用热采用电加热,采暖由市 政供热管网统一供应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常规实验室共有 7 套通风橱,实验废气 经通风橱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 通过 30m 高排气筒排放; 其他实验室 (如 油类测定实验室以及原子荧光实验室 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管 道排入排气筒(主要用于通风散热) 废水治理 本项目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沈水湾污 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和距离衰 减等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箱、1 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 面积为 8m2) 2、、检测能力检测能力 本项目主要是利用实验室进行监测分析服务,共涉及水和废水、环境 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生活饮用水、 室内环境空气以及海水等监测项目。检测项目依据服务对象委托确定。具 体检测能力如下表所示。 表表 2-2 主要检测能力主要检测能力一览表一览表 序号检测类别检测能力 1水和废水含大气降水 色度、水温、流量、酸度、碱度总碱度、 高锰酸盐指数等共 249 项 2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悬浮颗粒物、PM10、PM2.5、颗粒物烟尘、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共 180 项 3噪声和振动 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社会生 活环境噪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铁路 边界噪声、环境振动等共 10 项 4土壤和水系沉积物 pH 值、总砷、水分含水率、铅、镉、总铬、 铜、锌、镍等共 363 项 17 5固体废物pH 值、六价铬、铜、锌、镍等共 92 项 6生活饮用水 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电导率、总硬 度等共 90 项 7室内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挥发性有机物、温 度、湿度等共 16 项 8海水pH、浑浊度、总硬度等共 39 项 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1)原辅材料)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 2-3。 表表 2-3主要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 号 原辅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密度 (g/cm) 年用量 包装 方式 最大储 存量 储存 位置 1二氯甲烷4L1.3254L瓶装4L 药品 间 2正己烷4L0.664L瓶装4L 3乙腈4L0.78578L瓶装8L 4甲醇4L0.7918L瓶装8L 5乙酸乙酯1L0.901L瓶装1L 6四氯乙烯500ml1.6310L瓶装10L 7三氯甲烷500ml1.485L瓶装5L 8硫酸500ml1.830524L瓶装24L 9盐酸500ml1.1830L瓶装30L 10磷酸500ml1.8745L瓶装5L 11氨水500ml0.912.5L瓶装2.5L 12 N,N-二甲基甲酰 胺 500ml0.9452.5L瓶装2.5L 1375乙醇5L0.7895L瓶装5L 14液体石蜡500ml0.75500ml瓶装500ml 15硫酸银25g/250g瓶装250g 16硫酸汞250g/250g瓶装250g 17无水硫酸钠500g/2500g瓶装2500g 18 18硫酸锰500g/500g瓶装500g 19氢氧化钠500g/2000g瓶装2000g 20氢氧化钾500g/500g瓶装500g 21氢氧化钙500g/500g瓶装500g 22 酒石酸钾钠.四 水 500g/2500g瓶装2500g 23抗坏血酸25g/500g瓶装500g 24碘化钾500g/500g瓶装500g 25 N,N-二甲基对苯 二胺,二盐酸盐 25g/25g瓶装25g 26 N,N-二乙基-1, 4 苯二胺硫酸盐 100g/100g瓶装100g 27硅酸镁,五水250g/500g瓶装500g 28聚乙烯醇磷酸铵25g/25g瓶装25g 29轻质氧化镁500g/500g瓶装500g 30硫酸亚铁铵500g/500g瓶装500g 31乙酸铵500g/500g瓶装500g 32三氧化二铁500g/500g瓶装500g 33铁氰化钾500g/500g瓶装500g 34葡萄糖,一水500g/500g瓶装500g 35谷氨酸100g/100g瓶装100g 36 二乙氨基二硫代 甲酸钠 100g/100g瓶装100g 37二甲基黄25g/25g瓶装25g 38过硫酸钾 500g (国产 ≥99.5) /1000g瓶装1000g 39高硫酸钾 500g (进口 99) /500g瓶装500g 40钼酸铵500g/500g瓶装500g 41巴比妥酸25g/25g瓶装25g 42氨基磺酸胺100g/100g瓶装100g 43硫酸肼500g/500g瓶装500g 19 44盐酸羟胺100g/100g瓶装100g 45高碘酸钾100g/100g瓶装100g 46 AHMT.4-氨基 -3-联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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