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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中飞航空航天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丁亚丽联系方式18604053979 建设地点 东至吉祥机械项目地、西至树子街、南至蒲硕路、北至用地界 地块编号沈北G2022-021 号客运专线东-3 地块(中飞) 地理坐标123 度 28 分 27.023 秒,41 度 56 分 32.95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741 飞机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 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74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 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22000环保投资(万元)40 环保投资占比 () 0.18施工工期1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2)33338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2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沈政﹝2020﹞35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沈环沈北发[2021]58 号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 见下表。 表表 1-1规划相符性规划相符性分析分析 文件要求具体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 规划范围 虎石台西单元位于沈阳市沈北 新区,东至长大铁路,西至哈 大客运专线,南至三环高速公 路,北至规划路,规划面积 1547 公顷 本项目建设地点东至吉 祥机械项目地、西至树子 街、南至蒲硕路、北至用 地界,地块编号沈北 G2022-021 号客运专线 东-3 地块(中飞),位于 虎石台西单元。用地类型 为二类工业用地,生产航 空零部件,满足规划要求 功能定位 虎石台西单元功能定位为沈北 新区重点产业区之一,重点发 展物流,航空零部件等产业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北新区虎石台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见下表。 表表 1-2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分析 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 沈北新 区虎石台 西单元控 制性详细 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 书 产业类型 禁止引进化工、钢铁、水泥、平 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多晶硅 冶炼、电镀、铸造等行业项目; 禁止引进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项 目、使用溶剂型涂料项目;禁止 引进两高项目;禁止新改、扩 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 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禁止建 本项目为航空零部件 制造,不属于化工、钢 铁、水泥、平板玻璃、 有色金属冶炼、多晶硅 冶炼、电镀、铸造、两 高行业;不使用煤炭, 不使用溶剂型涂料;不 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 物品、危险化学品;不 3 设开采取用地下水项目。采用地下水 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沈阳市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1 版)等要求。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 中允许类,符合沈阳 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限制政策目录(2021 版)要求 沈北新 区虎石台 西单元控 制性详细 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 见 1.根据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2006-2020,规划区域用地 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 设区和一般农田。规划区域未占 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等。规划用地包括二类工 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居住用 地等。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规划用地未占 用基本农田保区,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供水水源为规划区域内的歪树子 水厂;规划区域排水以建设路为 分界,建设路以北区域污水排入 虎石台北污水处理厂,建设路以 南区域污水排入虎石台南污水处 理厂,远期部分污水排入规划区 域内新建的双楼子污水厂;供电 为规划区域内的虎镇变电站和新 建的双楼变电站;供热热源为规 划区域外的华润异地扩建热电 厂。 本项目供水为市政给 水管网,生产车间地面 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 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化 粪池停留后排入污水 管网,最终进入虎石台 北污水处理厂;供热为 电锅炉提供。 规划区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 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通过采取 合理的环保措施,减少废气对周 围敏感点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下料粉尘经过 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由 16m 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 经过移动式焊烟净化 器处理后排放 规划区合理布局,要求入区企业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建议采取 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规划区绿 化,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 减小噪声影响。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 备,设置减振基础,经 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 达标排放 规划区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有危 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 本项目一般固废按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4 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 行无害化处理。 标准处置,危废由有 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 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规划区引进项目需严格执行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本项目为航空零部件 制造,满足规划环评准 入要求。 注本项目不涉及的不予列出 其他符合性 分析 1、、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用地范围为东至吉祥机械项目地、西至树子街、南至 蒲硕路、北至用地界,地块编号沈北G2022-021 号客运专线 东-3 地块(中飞),用地性质规划为工业用地,已由沈阳辉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招商引资协议书,符合沈北新区虎 石台西单元规划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 项目东侧、北侧为空地,南侧为蒲硕路,西侧为树子街,厂 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 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各工序污染源采 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 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选址可行。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航空零部件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 “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 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沈阳市沈阳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2021]10 号),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沈环发[2021]31 号),本项目 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5 表表 1-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分区管控项目具体情况结果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 控单元 137 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 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2 个, 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面积为 2356.10 平方公 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8.32;重点管控单 元 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 境质量超标区域,面积为 6798.61 平方公里,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52.87;一般管控单元 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 的区域,面积为 3705.46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 土面积的 28.81。 本项目位于沈阳 市沈北新区重点 管控单元中的水 环境城镇生活污 染重点管控区单 元,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ZH21011320032 符合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定环境 管控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 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 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 “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 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 137 个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 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 点;人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环境负荷、强 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 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以加 强环境污染治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 本项目污染物排 放对环境质量贡 献值较小,各项环 保措施经济技术 可行,污染物可达 标排放,对周边环 境影响较小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 6 空间布局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 业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和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相关要求, 禁止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准入;(2)各类 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城镇总体 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 (3)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 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 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单元。 本项目符合国家 和辽宁省相关产 业政策,属于允许 类;符合虎石台西 单元控制性详细 规划;不属于禽畜 养殖项目 符合 污染物排放 (1)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 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 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难以改 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2)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建工程, 提高建成区 生活污水处理率;(3)区域内工业企业严格 执行相应排放标准;(4)重点行业企业应按 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污染治理和污染排放 管理。 本项目生产车间 地面清洗废水与 生活污水一起排 入化粪池,经化粪 池停留后排入污 水管网,最终进入 虎石台北污水处 理厂。各污染物经 过环保措施处理 后均能达标排放, 不属于重点行业 企业 符合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沈政发〔2021〕10 号)、 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沈环发[2021]31 号)的管控要 求。 4、、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2015 年 4 月 2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17 号),简称“水十条”,本项目与“水十条”的相符性分 析见下表。 表表 1-4“水十条水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该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7 (一)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 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停留后排入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虎石台北污水处 理厂。 符合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 本项目属于航空零部件制造, 属于 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中“允许类”项目。 符合 (六)优化空间布局 本项目布局、结构和规模合理,不属 于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的 项目。 符合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 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 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停留后排入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虎石台北污水处 理厂,不涉及地下水开采。 符合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二十一) 深化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 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 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停留后排入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虎石台北污水处 理厂。 符合 (二十三) 全面推行排污 许可 本项目正式排污前,依法申报排污许 可。 符合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二十四) 保障饮用水水 源安全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内。 符合 (二十五) 深化重点流域 污染防治 本项目不在重点流域。符合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三十五) 构建全民行动 格局 建设单位已加强职工环境保护宣传教 育,节约用水。 符合 注本项目不涉及的不予列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 十条,国发〔2015〕17 号)相关要求。 5、、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8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2016 年 5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简称“土十条”。本项目与“土十条”的相 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5“土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该项目具体情况 判定 结果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未 占用基本农田。 符合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 染 本项目根据防渗分区情况做好 防渗工作, 严格防控事故状态时 对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 符合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 本项目加强职工环境保护宣传 教育,预防土壤污染。 符合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预防土壤污 染。 符合 注本项目不涉及的不予列出 综上所述, 本项目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土 十条,国发〔2016〕31 号)相关要求。 6、、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年)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精神,加快解决辽宁省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难点问题,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 9 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辽政发〔2018〕31 号)。 本项目与该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6“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方案要求 该项目具 体情况 相符性 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 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 众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 取暖规划(2017-2021 年),按照由城镇到农 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 煤供暖, 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 积极推广电供暖, 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 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落实 低电价电源,保证电力供应。2018 年清洁取暖率 达到 40;2019 年达到 44;2020 年达到 49。 项目供热 采用电锅 炉取暖 符合 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 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 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 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 建材、 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应满足区域、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本项目属 于航空零 部件制造, 不属于高 耗能、 高污 染和资源 型行业。 符合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 严禁新增钢铁、 电解铝、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 则上不得使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度,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 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 本项目属 于航空零 部件制造, 不属于“两 高”行业。 符合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方案(2018-2020 年)相关要求。 7、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年版)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 目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0 表表 1-7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内容项目具体情况结果 一、综合性政策 对存 在下 列情 形之 一的 环境 影响 报告 书 (表 )不 予批 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 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 定规划; 本项目用地为工 业用地,选址合 理, 平面布置合理 符合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且建设项目拟采取 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拟采取环 保措施使各污染 物达标排放 符合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 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 标准, 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 生态破坏; 符合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 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 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无原有 环境污染及生态 破坏问题 符合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 内 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按照要求编写了 环境影响报告表 符合 6.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 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园区内 新、 改、扩建化工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 工项目 符合 7.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两 高”项目 符合 8.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 订版)的新建炼油、乙烯、Px 项目 及一次炼油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 化项目 符合 9.低速电动车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 类项目 符合 10.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含绕城高速公路)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 储存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 类项目 符合 11.新建“头顶库”、危库、险库、无设计 或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 扩容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此 类项目 符合 11 生态 保护 红线 区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 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 禁止 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 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选址不在 生态红线一类区 及二类区 符合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 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 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业、 旅游等 设施外,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 内建设其他项目;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 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 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 排放污水、 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 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 开矿,禁止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 采地下水; 4.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 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 不得增加污染 负荷;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 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 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严控各类开发 建设活动, 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 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12 饮用 水水 源保 护区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 排污口;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 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 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 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 建、 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 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 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4.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 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改建 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 无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符合 环境 空气 保护 环境 准入 限制 的相 关要 求 1.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 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 到规定标准。2.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 砷等有毒 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 炭。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 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 染燃料的设施。4.在集中供热管网覆 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 锅炉。5.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 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 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防 止排放恶臭气体。6.国家大气污染防 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 目的, 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 代。7.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 新建和扩建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为航空零 部件制造, 不属于 新建煤矿; 不开采 煤炭;不使用燃 料; 不属于用煤项 目, 位于环境空气 质量二类区内 符合 13 自然 保护 区 1.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 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2.在自然保 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 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建设其 他项目, 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 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自然保 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 其污 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 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 必须采取补救措施。3.在自然保护区 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 不得损害 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已造成损害 的,应限期治理。 选址不涉及各类 自然保护区 符合 产业 政策 和准 入条 件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 行业产业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19 年修正本)、对于属 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 尤其是涉及 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目, 一律不得审批。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 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0 年版)、对于禁止准入事 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 审批。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 年 版)出台后按 2021 版执行) 本项目属于 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 中允许类,符合 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 年 版) 相关政策要 求 符合 二、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 要求;2.建设产生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 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3.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 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 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 按照要求编写了 环境影响报告表 符合 三、重点行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不在第一批所列的重点行业中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 策目录(2021 年版)相关要求。 14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本项目用地范围为东至吉祥机械项目地、西至树子街、南至蒲硕路、北至 用地界,地块编号沈北G2022-021 号客运专线东-3 地块(中飞),地理坐 标为东经12328′27.023″,北纬4156′32.954″,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 东侧、北侧为空地,南侧为蒲硕路,西侧为树子街,周边关系示意图详见附图 2。 (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33338 平方米,建筑面积 21519.84 平方米,拟投资 22000 万元,建设生产车间,配套环保设备,生产航空零部件。 项目组成一览表详见下表。 表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建设内容工程规模备注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 1 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21437.34m2,层高 15.3m,设 置下料区,焊接区,组装区,原料区,产品区,办公区 (3 层),生产航空零部件 新建 辅助工程 原料存放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西侧,面积约 1500m2新建 产品存放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西侧,面积约 1500m2新建 办公区三层,位于生产车间内部东侧,面积约 500m2新建 门卫位于厂区南侧,面积约 82.5m2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自来水来源市政供水管网,用水量为 3459t/a新建 供电 供电来源于生产车间屋顶光伏发电组件,容量为 1.6MW,用电量约为 400 万 kWh/a 新建 供热供暖来源于电锅炉,锅炉为 2000kW新建 环保工程废气治理 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6m高 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新建 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新建 15 废水治理 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 化粪池停留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虎石台北污水处 理厂 新建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新建 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边角料、废焊丝头和焊渣、除尘灰集中收集 外售处理;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 手套统一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 活垃圾定点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新建 2、、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下表。 表表 2-2 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单位 1发动机拆装架车50套 2液压牵引杆100套 3拦阻钩安装架车100套 4运输架车100套 5工作梯100套 6登机梯100套 7 雷达罩部件(含雷达罩工装、 雷达罩模具等) 300套 8 飞机工装(含模具、夹具、吊 挂吊具等) 2000套 9千斤顶100套 10挂弹车100套 11机轮带转装置100套 12座椅托车100套 13弹药箱1000套 14包装箱1000套 15炮桌100套 16加注油设备100套 16 17检测设备100套 18承载拖车100套 19航空零部件50000件 20泵业配套零件20000件 3、、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见下表。 表表 2-3 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一览表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位数量 1龙门加工中心G2540-5S、GLU28X60台2 2数控铣床 HTM-3225G、VS2090、 VM-2530、GRM-1060V、 GSVM8050 台12 3立式加工中心α-T14iFb台2 4加工中心JT-VH1890台2 5数控钣金下料铣床VM1640台2 6数控车床 CKY5110Z、CAK5085、 CAK80135 台10 7激光切割机G6025T-12000W台1 8钻铣床X62W台6 9线切割DK7740台15 10气保焊机NBC-500台2 11激光跟踪仪Leica台2 12三坐标测量机255018、Croma 10308台2 13电锅炉2000kw台1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表 2-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一览表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一览表 序号名称年用量单位来源 17 1铝料100t/a外购 2钢材170t/a外购 3不锈钢料20t/a外购 4型材30t/a外购 5棒料20t/a外购 6润滑油1.5t/a外购 7乳化液5t/a外购 8药芯焊丝0.3t/a外购 9实芯焊丝0.2t/a外购 10二氧化碳气体200瓶/a 外购,15kg/瓶;最大存放 量 10 瓶,存于原料区 11水3459t/a市政自来水管网 12电400 万kWh/a自有光伏发电组件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如下表所示。 表表 2-5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一览表 序号名称理化性质 1药芯焊丝 用薄钢带卷成圆形或异形钢管,内填一定成分的药粉,经拉制成的 有缝药芯焊丝,或用钢管填满药粉拉制成的无缝药芯焊丝,主要用 于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焊和电渣焊。适用于大型焊接结构工 程的施工。 2乳化液 乳化液是一种高性能的半合成金属加工液, 特别适用于铝金属及其 合金的加工,乳化液采用不含氯的特制配方,专门用于解决铝金属 及其合金加工时出现的种种问题。 乳化液亦能有效地防止加工工件 生锈或受到化学腐蚀,还能有效的防止细菌侵蚀感染。 3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在各种机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 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 体或半固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 作用 5、、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水环节为车间地面清洗水、职工生活 18 用水。 ①职工生活用水 根据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机关及社会团体用水定额 为 23m3/ (人 a) , 本项目职工为 150 人, 则生活用水量为 11.5m3/d (3450m3/a) 。 排水量按照 85,为 9.775m3/d(2932.5m3/a)。 ②车间地面清洗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每 30 天清洗一次车间地面, 每次用水量为 0.9m3, 平均用水量为 0.03m3/d (9m3/a) , 排水量按照 85, 为 0.0255m3/d (7.65m3/a) 。 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经化粪池停留后经市政污 水管网,最终进入虎石台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具体水平衡图见下图。 图图 2-1 水平衡图(单位水平衡图(单位m3/d)) (2)供暖 本项目冬季供暖由电锅炉提供。 (3)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自有光伏发电组件提供,用电量约为 400 万 kWh/a。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150 人,年工作 300 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不提供食宿。 19 7、、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平面布置是按工艺要求和总平面布置的一般原则,力求布置紧凑, 提高场地利用系数,功能分区合理,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4。 20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施工期施工期 本项目新建设生产车间,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节点图见下图。 注G1施工扬尘;G2运输扬尘;G3汽车尾气;W1施工废水;N设备噪声; S1工程弃方;S2建筑垃圾 图图 2-2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 体废物。 (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挖方产生的粉尘(G1),建筑材料 运输、装卸、堆放和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G2)及施工车辆产生的汽车 尾气(G3)。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W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W2) 等。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N), 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机械主要有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和载重车等。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方(S1)、建筑垃 圾(S2)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S3)。 21 运营期运营期 本项目具体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排污节点见下图。 注G1 下料粉尘,G2 焊接烟尘,N 各工序产生的噪声,S1 边角料,S2 废焊丝头和 焊渣 图图 2-3 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22 1、、工艺流程简述(文字)工艺流程简述(文字) (1)下料 利用切割机、下料铣床将原料按照图纸尺寸锯切成需要的尺寸和形状。此 过程中会产生下料粉尘(G1)、噪声(N)、废边角料(S1)。 (2)机加工 下料后的原料,根据图纸分别进行钻孔、折弯、切角等。此过程中会产生 噪声(N)、废边角料(S1)。 (3)焊接 采用电焊焊接的方式将工件连接起来。此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G2)、 噪声(N)、废焊丝头及焊渣(S2)。 (4)热处理、表面处理 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热处理及表面处理(电镀、喷漆等)需进行外协加工。 (5)装配 按图纸或数模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装配。 (6)测量 使用激光跟踪仪或三坐标测量机, 按图纸或数模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对产品 进行测量,测量后根据结果进行修整,合格后出检测报告。 (7)包装 成品包装入库。 2、、主要污染工序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见下表。 表表 2-6 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一览表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一览表 项目污染工序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 下料下料粉尘 G1 焊接焊接烟尘 G2 废水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W) COD、BOD5、NH3-N、SS 噪声生产设备噪声 N 23 固体 废物 下料、机加工废边角料 S1 焊接废焊丝头和焊渣 S2 生产过程包装袋 S3 废气处理装置除尘灰 S4 生产过程废乳化液 S5 设备维护 废润滑油及废油桶 S6 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S7 职工生活生活垃圾 S8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现状为空地,未进行建设及生产,故无与本项目相关 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标区判定采用2021 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 报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数据见下表。 表表 3-1 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 污染物名称PM2.5PM10SO2NO2COO3 年均浓度(μg/m3)38651533 年标准(μg/m3)35706040 超标倍数(倍)0.09 24 小时百分位数浓度 (μg/m3,mg/m3) 9514231721.5135 24 小时平均浓度标准 (μg/m3,mg/m3) 75150150804160 超标倍数(倍)0.27 达标情况不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 注1.2021 年,沈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执行。 2.年评价指标PM10、PM2.5年均浓度、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SO2、NO2 年均浓度、24 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浓度;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O3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PM10、NO2、SO2、CO、O3 现状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要求,PM2.5现状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 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PM2.5超标主要原因为春秋季以风沙、建筑工地扬尘等污染为主,冬季以 燃煤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为主。 25 (2)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 随着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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