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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 湟中立辉建材石料有限公司上新庄镇 小峡建材石料用硅质灰岩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湟中立辉建材石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二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内容 9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7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28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2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9 七、结论 71 附图索引 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矿区首采区范围示意图 附图 3 基建终了图 附图 4 采矿方法标准图 附图 5 开采终了平面图 附图 6 剖面图附台阶结构 附图 7 建设项目与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 附图 8 建设项目不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示意图 附图 9 原采矿权遗留环境问题平面布置图 附图 10-1 本次采矿权资源利用范围现状图 附图 10-2 原有采矿权单位采场损毁现状图 附图 10-3 原有采矿权单位采场损毁现状图 附图 1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植被类型分布图 附图 12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类型分布图 附图 13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图 附图 14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系分布图 附图 1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件索引 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 附件 2 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 3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湟中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 4 青海省罚没物款收据 附件 5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附件 6 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 7 营业执照 附件 8 建设项目矿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意见 附件 9 建设项目矿区不在文物保护单位禁建范围的函 附件 10 建设项目矿区未涉及自然保护地的情况说明 附件 11 关于矿权符合湟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的证明 附件 12 建设项目矿区为全省砂石资源布局整合优化实施方案中设置砂石矿集中开 采区的证明文件 附件 13 资源量简测报告评审意见 附件 1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 1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 16 爆破服务委托协议 附件 17 车队加油服务委托协议 附件 18 车队保养服务委托协议 附件 19 现状检测报告 附表索引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湟中立辉建材石料有限公司上新庄镇小峡建材石料用硅质灰岩开采项目 项目代码 2109-630122-04-05-481441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青海 省 西宁 市 湟中 区 上新庄镇南约 10km 的贵德小峡内 地理坐标 矿区中心 101 度 35 分 5. 159 秒 E , 36 度 22 分 26.901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土砂石开采 101 不 含河道采砂项目 用地用海 面积 km2 /长度km 本次首采区面积 0.2385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西宁市湟中区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湟发改备案字〔2021〕28 号 总投资万元 8000 环保投资万元 65.5 环保投资占比 0.82 施工工期 2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1已建设内容 具体已开工建设情况及环境遗留问题详见“与项目有关的原 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章节。 2处罚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湟环罚〔2019〕118 号,建设单位未报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私自开工建设。 已被责令停止一切建设行为,补办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上报至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湟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后 方可进行建设。行政处罚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3执行情况 根据要求,建设单位已停止一切建设活动;于 2019 年 6 月缴 纳行政罚款详见附件;并按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 2022 年 1 月 由建设单位报请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查。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湟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符合性分析 经西宁市湟中区自然资源局核准,该矿区的设置符合 湟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 划2016-2020 详见附件。 1 其他符合性分 析 一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根据青海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就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关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 表 1-1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序号 项目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可知,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且经西宁市 湟中区自然资源局新立采矿权并已挂牌出让并符合湟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 2020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2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 污染物浓度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环境 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监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 2002 中的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现状水质情况良好。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能可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 量均符合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等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 垃圾均得到合理处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环境影响分析可 知,项目排放废水、废气和噪声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不会改变区域内各类环境要素 的功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 产生的影响均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 符合 3 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资源利用上线管控成果可知, 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利用上线管控为一般管 控区。项目所需原料主要为矿区自供,其他辅料均来自西宁市及周边地区, 易得到; 所需资源主要为水、电, 均来自周边乡镇,来源充足且易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 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故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源利用均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 符合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青海省及西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可知, 本项目未被列入湟中区禁 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清单。 符合 经对照,项目所在区域未针对建设项目实行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故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区域 现行生态环境约束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生产原料资源条件有保障, 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1 二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见下表所示。 表 1-2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序号 相关规划 规划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青海省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 报告书 规划中规定“8.1.2 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预防。严格生态保护 空间的环境准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青海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规划、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青海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及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地、文物保护单 位等环境敏感目标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参照矿产资源勘查开 发准入负面清单, 限制或者禁止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资 源的勘查和开发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采矿权, 在妥善处理遗留问 题的基础上, 逐步实施关闭退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提高能源及 矿产开发利用的技术门槛、综合利用门槛,整顿和规范重点地区、 重点矿种、重点问题, 综合采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规 划要先行, 环评需同步。从矿业生命周期角度, 从地质勘查、矿业 开采、矿产品加工到矿山闭坑等全过程, 都必须采取严格的环境影 响评价、战略环境评价和社会影响评价等制度。规范执行“三同时” 制度。严格规范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规划, 将资源开发规划、环境 保护规划、矿山环境恢复和灾害治理规划相结合,实现同时开发、 同时保护和同时治理。加强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矿 山地质环境定期报表及检查制度, 将末端治理逐步转向源头预防和 全过程监督。” 项目选址未涉及青海省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及湿 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地、文物保护单位 等其他环境敏感区; 项目已列入湟中县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项目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符合 规划中规定“8.1.4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强化终端治理。严控“三 废”排放量。严格控制现有矿山“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的排放量, 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 对 矿山“三废”和尾矿进行二次开发和回收利用,以减少环境污染,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对原有大中型矿业进行技术改造, 淘汰污染 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力度。 项目“三废”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满足规 划要求; 同时建设单位针对矿山环境治 理和后期生态恢复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安排了充足的资 金,并对矿山生态恢复作出了详细的规 划, 矿山开采完成后, 矿区将完全实现生 符合 2 以历史遗留以及矿权灭失造成的无主矿山为重点, 以矿山地质环境 重点治理工程为载体, 重点加强海北地区的砂金和煤矿, 海西地区 的砂金、多金属、石灰岩和煤矿,“三江源”地区的砂金矿、西宁和 海东地区的砂石、砖瓦粘土矿等矿山的治理。探索以治理者优先获 得土地使用权等多种方式, 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参 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态恢复, 使本项目建设成为一座真正的 “绿色矿山”。 针对西宁海东地区, 规划要求“规范此区域内的水泥用灰岩、石英 岩、地下水等非金属勘查开发工作, 合理布局矿产资源开发与城镇 建设布局,加强“三废”污染治理。” 项目位于湟中区,开采矿种为灰岩, 项目 建设符合区域矿产资源开发规划, 项目建 设位置不在城镇建设规划内, 项目“三废” 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 针对非金属矿山, 规划要求“柴达木盆地和西宁海东地区蕴藏着 极其丰富的盐类矿产和一些非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应 尤其注意地面开发利用而存在地面及边坡开挖的问题。在尽量减少 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非金属矿山对地表植被破坏的前提下, 按 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加强对开采过程中影响和破坏的土 地进行全面的恢复与治理。先修路后施工, 严格限制非金属矿产的 作业范围; 开采过程中应减少占地、注意植被的保护, 将采矿加工 场地、排土场及运输道路范围控制在设计范围之内, 严禁外扩场地 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面积。尽可能以井工开采代替露天开采, 减少工程占地, 对剥离表土进行单独分类保存, 用作后期生态恢复 用土。在矿区高坡、陡坡地段采用挡土墙和护坡, 减少边坡的水土 流失; 在加工场地和道路的平台边坡下, 修建排水沟及护坡, 减少 雨水对场地及填方边坡的冲刷, 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加强区 域各项生态环保措施,防治柴达木地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项目建设过程中, 始终将生态治理与恢复 工作纳入设计、生产全过程, 不仅针对自 身企业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 对矿山原有 的环境问题一并进行处理, 对矿山开采过 程中影响和破坏的土地进行全面的恢复 与治理。矿山生产和建设严格限定在矿区 范围和用地红线范围内。由于项目地质条 件, 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经济合理, 在严格 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生态治理的前提下, 对 生态破坏可以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项目 建设过程中, 将对表土进行单独保存, 并 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对道路的平台边坡 下, 设计了修建截排水沟及护坡, 减少雨 水对场地及填方边坡的冲刷, 达到防治水 土流失的目的。 符合 2 青海省 矿产资源 总体规 划 限制开采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市场供过于求的矿种。重点限制钨、 锡、锑、钼、稀土开采。限制开采砂铁等影响生态环境的矿种类。 项目属新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未涉及 禁止开采会造成严重环境、社会问题的汞矿、砂金、泥炭、可耕地 砖瓦用粘土等矿种。 项目属新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未涉及 3 禁止开采区 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地质公园地质 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历史文物 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划为禁止开采区。 项目开采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重要湿地、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 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 点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等。 未涉及 3 青海省 西宁市、 海东市砂 石资源布 局整合优 化实施方 案2020- 2023 年 环境影响 说明及 审查意见 方案对西宁、海东市下辖 13 个县区 的建筑用砂、石料以 下统称为砂石, 不含河道采砂, 不含重大工程用砂石 资源布局进 行了整 合优化。到 2021 年西宁、海东两市城乡建设砂石矿采矿权 控制在 24 个以内西宁7 个,海东 17 个,年开采总量达到 2000 万立方米, 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80;到 2023 年西宁、海东两市城 乡建设砂石矿采矿权控制在 22 个以内西宁 6 个,海东 16 个, 年开采总量达到 2200 万立方米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100。 到 2023 年西宁、海东共设置集中开采区 6 个,新设采矿权 3 个, 单独保留采矿权 7 个, 整合矿权 3 个, 采矿权扩建 7 个, 限期退出 9 个,依法关闭35 个。 项目为青海省西宁海东砂石资源布局整 合优化实施方案中 7 个单独保留的采矿 权之一。 符合 严格采取空间避让措施, 国省道干线和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禁止露 天开采砂石。 项目附近无铁路、国道及省道分布, 不在 上述道路可视范围内。 符合 在建设中,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履行环保设施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 项目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符合 在运营中, 坚持“边开发、边治理、边恢复”原则, 健全完善环境 管理和生态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优化提升生态保护措施有效 性、稳定性, 切实预防和减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不良生态环 境影响,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项目按照要求坚持“边开发、边治理、边 恢复”原则, 建设单位针对矿山环境治理 和后期生态恢复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安排了充足的资金, 并对矿山生态恢复作出了详细的规划。 符合 矿山 企业 环境 保护 准入 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湿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 田等各类保护地。 项目未涉及规划中的禁采区, 属规划要求 的可开采区块范围内。 符合 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符合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 100。 项目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矿 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可达到 100。 符合 4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 80。 项目通过“以新带老”整改治理,可达到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 80。 符合 钻孔采用湿式钻孔, 设备自带喷水降尘装置, 降率约 90。 项目钻机钻孔采用湿式钻孔, 设备自带喷 水降尘装置,降率约 90。 符合 4 湟中县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2016- 2020 禁采区规定 ①境内河道含主要支流内; ②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的区域; ③国家区划规定的天保工程区, 重点公益林区和草原生态保护项目 区; ④国家重点工程造林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及正在申报的 国家级湿地公园; ⑤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库大坝、水文监测设施、涵闸以及 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安全保护范围; ⑥影响水源的主线区域及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 重要湿地、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试验观测地以及直 接影响水生态保护区; ⑦各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⑧桥梁、过河电缆、管道线、隧道等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 范围及其它地方电缆、高压铁塔、公益设施的禁区; ⑨县城、各乡镇所在地周边 1 公里以内; ⑩基础设施周边 1 公里内; ⑪基本农田保护区; ⑫砂金富集区域范围内。 项目未涉及规划中的禁采区, 属规划要求 的可开采区块范围内; 开发利用方案根据 要求编制并通过评审, 并符合规划中开采 矿种、矿山总数、开采总量、采矿权布局 等相关要求。 符合 经对照,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 5 三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技术政策的符合性见下表所示。 表 1-3 本项目与相关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相关技术政策 技术政策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 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 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项目矿区范围内未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 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 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 符合 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进行露天开采。 宁张公路位于矿区北侧约 5km 处,距离较远,且 有山体阻隔,不在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符合 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不涉及 符合 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 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不涉及 符合 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 内开采矿产资源; 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 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不涉及 符合 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 破坏土地复垦 率达到 85以上。 项目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矿山生态环 境恢复治理率可达到 100。 符合 宜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 预先截堵水, 防渗 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露天 采矿场和地下井巷。 不涉及 符合 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 产与管理, 提倡采用采选 矿-排土尾 -造 地-复垦一体化技术。 项目矿山开采按照要求实施。 符合 2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 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 行HJ 651-2013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 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 保护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内采 矿。禁止在重要道路、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 项目矿山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 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 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宁张公路位于矿区北侧约 符合 6 敏感目标可视范围内进行对景观破坏明显的露 天采矿。 5km 处,距离较远, 且有山体阻隔, 不在省道两侧 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区域主体功能 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 求,采取有效预防和保护措施, 避免或减轻矿产 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将通过挖设截排水沟、沉淀池 等防治措施, 并在矿区闭矿期采取覆土回填、播撒 草籽等生态保护措施恢复矿区植被,不会破坏区 域生物多样性,符合青海省及湟中区的生态功能 区划。 符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的原则, 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产资源 开采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治理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矿山生态保护与恢 复治理分区, 优化矿区生产与生活空间格局。采 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 护和恢复治理水平。 项目办公生活区与开采区进行分开;项目实行边 开采边复垦措施, 在矿区形成最终边坡平台上筑 堤填土, 种植当地优势植物, 以实现最终边坡的绿 化。 符合 所有矿山企业均应对照本标准各项要求,编制 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项目已编制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 案报告。 符合 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 安全稳定, 对人 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 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恢复土地基 本功能, 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区域整 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项目闭矿后会对整个矿区进行土地整治, 采取植 被恢复、截排水等防治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 对开 采形成的裸露坡面、开采区进行植被恢复, 并拆除 遗留建构筑物,将使得矿区与自然景观逐渐协调 一致;建设前后应禁止乱捕滥杀, 建设单位要加强 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 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项目终 了复垦采取覆土和植被修复措施后,区域内绿地 数量和景观可逐渐恢复到开采前水平。 符合 3 青海省省级绿色 矿山建设标准 ①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合 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 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 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③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进行生产与 管理。 项目矿山依法履行矿山许可证办理程序, 开发利 用活动符合当地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开采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进行生 产与管理。 符合 7 矿山开采应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努力降 低开采贫化率、损失率,提高回收率。 项目矿区的资源利用率较高, 同时开采工艺属国 内先进的的开采工艺。 符合 经对照,本项目符合相关技术政策的要求。 四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政办〔2017〕88 号要求, 实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地引导和约束产业发展、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各有 关地区要严格遵守负面清单提出的开发管制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建设实施,切实推进国 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 经对照,本项目未涉及相关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8 二、建设内容 地理 位置 建设项目矿区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南约 10km 的贵德小峡内,行 政区划隶属湟中区上新庄镇管辖。矿区位置地理坐标 东经 10135′17″10135′30″; 北纬 3622′19″3622′26″ 。矿区距西久公路约 5km,距湟中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约 20km,距西宁市区约 33km,矿区至西久公路有一条矿山运矿道路 水泥混凝土路 面 相通, 路面平整, 交通便利,各类型车辆均可直通矿区, 满足运输所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情况见附图 1 所示。 项目 组成 及 规模 一采矿权概况 矿山名称湟中区上新庄镇贵德小峡建筑石料用硅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硅质灰岩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标高 3565-3090m; 采矿权面积 1.085km2; 矿权范围 根据原湟中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新庄镇贵德小峡矿区缩减矿区范 围的报告湟自然资〔2019〕206 号 以及资源量简测报告,采矿权范围由 4 个拐 点圈定, 南北长约 632m,东西宽约 447m,采矿权面积 1.085km2 。具体情况见下表 所示。 表 2-1 采矿权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2000 国家直角大地坐标系3带 X Y J1 4027320.617 34462436.465 J2 4027080.256 34464109.906 J3 4026494.752 34464035.216 J4 4026632.228 34462348.642 开采标高 3565-3090m,面积 1.085km2 二矿区首采区范围 项目矿山为新建矿山, 根据湟中区上新庄镇贵德小峡建筑石料用硅质灰岩矿 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项目首采区设计开采划定矿区西部3310 至3112m 标高范围内的矿体, 南北长 92-668m,东西宽 242-470m ,首采区面积为 0.2385km2, 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仅涉及矿石开采,不含 矿石加工。 矿区首采区范围由 13 个拐点坐标圈定。具体情况见下表所示。 9 表 2-2 首采区出让资源利用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2000 国家直角大地坐标系 3带 X Y J1 4027318.757 34462436.516 J2 4027251.731 34462902.199 J3 4026910.403 34462947.551 J4 4026742.441 34463000.412 J5 4026576.503 34463004.605 J6 4026596.571 34462762.515 J7 4026788.314 34462742.249 J8 4026871.895 34462588.116 J9 4026993.237 34462615.914 J10 4027066.787 34462585.164 J11 4027096.157 34462498.051 J12 4027186.130 34462465.534 J13 4027227.741 34462424.904 面积 0.2385km,开采标高 3310-3112m 本次评价仅对矿区首采区的开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矿区首采区范围情况见附 图所示。 三开采方案 1 、矿山开采储量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 项目境界内设计利用资源储量约为 920.73 万 m3,本矿为露 天开采, 矿体厚大, 组分均匀, 设计采矿回采率 97,可采储量约为 893.10 万 m3。 2 、开采方式 矿区石灰岩体地表出露,且宽度较大,推算延深小, 矿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条件简单,矿区地表植被覆盖度较低,露采有利, 项目采取露天开采方式。 3 、开采顺序 根据“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原则, 设计在 3292m 水 平作为开采平台,先进行开采平台以上的削顶降阶。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台阶式开 采, 设计露采境界内共设 16 个台阶,台阶高度 12m ,并保证一个以上新水平超前。 四采矿工艺 1 、采矿方法 根据矿山地形、地质条件,确定本矿山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的露 天采矿方法。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对矿体进行从上到下、分台段开 采。采场工作线斜交或垂直走向布置,斜交或沿垂直走向推进。 矿山生产工艺流程表土剥离→采矿工作面潜孔钻机钻孔→ 中深孔爆破→液压 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溜槽→装载平台→矿用自卸汽车运输至矿区外销售 10 ①采用潜孔钻机钻倾斜深孔; ②孔内装乳化炸药进行孔间延时爆破; ③用液压挖掘机装车; ④用自卸车转运至 3292m 溜槽上口卸载; ⑤溜槽底部 3090m 装载平台装矿; ⑥自卸汽车运输至矿区外销售。 同时工作台阶数一般为 1 个。 采矿工艺方法标准见附图所示。 2 、采场要素 表 2-3 采场要素 要素 采区 最低开采平台标高 3112m 最高开采平台标高 3292m 台阶高度 12m 最终台阶坡面角 65 安全平台宽度 4 清扫平台宽度 7 台阶设置 每隔两个安全平台设置一个清扫平台 最终边坡高度 149m 最终边坡角 49 采场上地表尺寸 440670m 采场底尺寸 170540m 境界内硅质灰岩矿石量 硅质灰岩 469.58 万 m3 白云岩 179.27 万 m3 千枚岩 271.88 万 m3 开采终了平面及采矿剖面情况见附图所示。 五矿床开拓方案 1 、开拓运输方式 根据灰岩矿体赋存状态以及开采现状, 矿山现有道路已到达采场上部 3741m 标 高处, 根据开采实际情况在合适位置展线到采场各个台阶,即可形成矿山的开拓运 输系统, 采场采用溜槽放矿、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2 、矿山运输 1运矿道路 运输道路从矿区首采区范围东侧已有道路开始接入。 运输道路主要为 3090m 装 载平台至矿山外运道路,道路纵坡<9,路面宽为 13m,最小转弯半径为 15m。 11 运输道路从矿区北东侧 3090m 水平沿原有道路进行拓宽修建,拓宽至 13m 的 双车道,修建支路能够到矿山外运道路,道路总长 750m。 2运输汽车 设计选用 XC70 型矿用自卸汽车运输矿石, 汽车载重 40t,平均运距约 0.75km。 六矿体特征 1、矿体规模、形态及产状 矿区内共圈出 1 个建筑石料矿体, 12 条小矿块, 分别为硅质灰岩矿块、白云岩 矿块、千枚岩矿块。硅质灰岩矿块有 3 条、白云岩矿块有 4 条、千枚岩矿块有 5 条, 3 条硅质灰岩矿块编号分别为 Ⅰ 、 Ⅱ 、Ⅲ ,4 条白云岩矿块编号分别为Ⅰ′、Ⅱ′、 Ⅲ′、Ⅳ′, 5 条千枚岩矿块编号分别为Ⅰ〞、Ⅱ〞、Ⅲ〞、Ⅳ〞、Ⅴ〞、Ⅵ〞, 硅 质灰岩矿块、白云岩矿块、千枚岩矿块均赋存于蓟县系花石山群克素尔组Jxk中。 2、矿石质量及类型 矿石呈浅灰-灰色,微晶结构,中厚层状,主要矿物成分为方解石70-75%, 粒径 0.05-0.3mm ,偶见白云石及石英,矿石性脆。 根据简测工作时样品的测试数据及岩石抗压强度符合建设用碎石、卵石 GB/T 14685-2011 标准中“火成岩应不小于 80MPa,变质岩应不小于 60MPa,沉 积岩应不小于 30MPa”的技术要求, 矿区内的石灰岩矿石其质量抗压强度满足建筑 用石料的要求, 由于矿石化学成分 SiO2 较高, 因此不能作为水泥用石灰岩原料等其 他用途。 七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所示。 表 2-4 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分项名称 年产量 备注 万 m3/a 万 m3/a 原矿石 200 硅质灰岩 102 / 白云岩 39 / 千枚岩 59 / 以上合计 200 / 八项目工程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项目工程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 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具体内容见下表所示。 12 表 2-5 工程组成 工程组成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主 体 工 程 采矿 工程 本次资源利用范围面积 0.2385km2 ,开采标高为 3310- 3112m。采场内由于受地形限制, 采区共 16 个开采水平, 每 12m 为一个台阶。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中深孔爆 破循环开采,为露天开采。 新建于 采矿权西部 开采 工作面 开采工作台阶高度为 12m,工作台阶坡面角 65,安全 平台宽度4m,清扫平台宽度7m,最小工作平台宽度31m, 最小工作线长度 100m 3292m 水平。 辅 助 工 程 采场临时 休息区 采场临时休息区位于矿区出口处,活动板房, 用于员工 临时休息、机修、材料储存等。 / 办公 生活区 办公生活区位于上新庄镇地广村,租赁已有村民住宅, 用于员工办公及休息,员工就近招聘,不提供食宿。 / 储 运 工 程 开拓 运输 系统 非运输道路 为矿山坡脚至最高开采水平 3292m 水平道 路线路纵坡度 26、宽度 4m、最小转弯半径为 6.0m,道 路长度为 343m。 运输道路 主要为 3090m 装载平台至矿山外运道路, 道 路总长 750m,道路纵坡<9,路面宽为 13m,最小转弯 半径为 15m。 开采区至场外运 输道路面均为砂 石压实路面 场外 运输 道路 场外运输道路均为利用已有矿山道路。 场外运输道路矿区→ 矿区至宁张公路的道路→ 宁张公 路。 矿区至外界路网 的运输道路已采 取水泥硬化 溜槽 转运 系统 矿石由3292m 水平经溜槽输送至 3090m 水平装载平台。 溜槽运输设加盖防尘罩, 溜槽上口和底部出料口设喷淋 装置。 / 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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