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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150 万吨水泥灰岩矿项目 项目代码 2019-410425- 12-03-054676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茨芭镇山头赵村东北侧 地理坐标 东经 113 度 7 分 27.12 秒, 北纬 34 度 7 分 6.19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 10”中“11、土砂石开采 101” 用地面积m2 432100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 填 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2960 环保投资万元 410.15 环保投资占比 13.86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 划定了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 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 1 划分原则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 主要包括 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 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 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 城镇规划区和省级以上的产业集聚区;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 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 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 复活动, 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 加强 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解决生态环 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 境保护基本要求,确保管控要求落地。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郏县茨芭镇山头赵村东北侧,属 于一般管控单元, 本项目属于矿山开发项目, 针对本项目产生的污染源 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经处理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 符合河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 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郏县县域内共涉及2个生 态保护红线区北汝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 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与相关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情况见附图 13、与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管控的关系见附图14。项目距北汝河水源涵养 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最近距离为12km、距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源保护生态 保护红线区的最近距离为16.6km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平顶山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平顶山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涉及矿山建设的 主要要求如下 1 强化环境宏观调控实施环境空间管控 强化环境宏观调控 优化产业分区布局。着力引导农产品主产区舞钢市、郏县、叶县、鲁山 县优化产业布局, 严格环境准入, 控制污染物排放, 禁止重金属、持久 2 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 农产品主产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食品 加工、造纸等高污染企业“退村进园”,加强对煤炭、铁矿采选及加工 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督检查。 2 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市禁止新 建化工、钢铁、水泥、炼焦、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建材等高耗能、 高污染项目。控制煤堆、渣堆、矸石山扬尘污染,坚决取缔非法堆场, 对合法保留的煤堆场 、粉煤灰堆场 、渣料堆场 、土堆、沙 堆建设符合标准的防尘、抑尘设施,洗煤行业煤堆场必须全封闭储存, 强化巡查监管,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3 强化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加强生态保护与监管,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加强红线内生态系统的保护。将生 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 遵照并严守河南省划定的 生态保护红线, 推进环境分级管控, 落实红线优先地位, 加大监测监管 力度, 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实施奖惩结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修复, 提 高环境监管力度。制定和完善矿山等自然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环 境监管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开展各县市、区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矿山地质公园, 加强矿山环境治理, 恢复矿区森 林植被和生态系统, 改善矿区生态和人居环境, 重点抓好北部矿区生态 文明建设, 实现北部矿区环境面貌根本改善。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抓好 坡耕地综合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 建设清洁生态小流域, 重点加强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沙河源头、澧河源头区域旅游开发 项目的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及监管。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郏县,属农产品主产区,项目为水泥灰岩 矿开采,不属于农产主产区禁止建设的排放重金属、 持久性有毒有机污 染物的项目,也不属于高污染企业,符合区域环境空间管控的要求; 项 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项目露天采场、表土临时堆 场等产尘点均采取了防尘措施,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符合加强大气污 3 3 3 3 染防治的要求;项目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编制有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项目在严格按照该方案及本次环评提出的 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的基础上, 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平顶山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郏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5 年相符性分析 .1 县域内各城镇功能定位划分 根据郏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5,县域范围内将形成四 个综合城镇、一个工矿型城镇、两个农工型城镇、三个工贸型和一个旅 游型城镇的城镇职能结构,各乡镇功能定位见表 1- 1。 表 1- 1 郏县各城镇功能定位 序号 名称 类型 功能定位 1 堂街镇 综合型 以商贸、旅游服务为主, 以煤炭、石材开采和农产 品加工为辅 2 冢头镇 综合型 县域东部的重点镇, 以发展农产品加工、矿山机械 制造、高效农业、旅游和商贸服务业为主 3 安良镇 工贸型 县域副中心,北部重点镇,以煤炭、陶瓷、电力、 铸造为主、物流商贸为辅 4 薛店镇 综合型 县域西部的重点镇, 以汽车零配件制造为主, 以农 副产品毛衣与加工为辅 5 长桥镇 工贸型 以针织服装加工为主导的豫西最大的针织产品集散 地,以农副产品加工为特色 6 茨芭镇 综合型 以钙镁资源开发和深加工为主导,以三苏文化旅游 为特色 7 黄道镇 工矿型 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以煤炭采掘为突破, 以电 力工业和建材产业为主导 8 李口镇 工贸型 以煤化工为主导,兼顾旅游休闲及农产品贸易 9 姚庄乡 旅游型 以饮食文化、民俗旅游服务为主导, 具有穆斯林民 族风情的休闲旅游名镇 10 白庙乡 农工型 以机械制造、环保设备、农副食品加工、农业生产 服务为重点 11 渣园乡 农工型 以新型建材、农夫产品加工、饮料加工、农业生产 服务为重点 .2 与郏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郏县茨芭镇, 茨芭镇功能定位类型以钙镁资源开发和深 4 加工为主导, 以三苏文化旅游为特色的综合型, 该项目为水泥灰岩矿开 采项目,属于工矿 型建设项目,不违 背郏县生态县建 设规划 20112025。 4、郏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4.1 城市性质和职能定位 郏县的职能定位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食品、 医药、机械铸造加工和综合商贸为主的县域中心城市。具体为 1 资源深加工和现代制造业发达的豫中经济强县,以煤炭、建 材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资源深加工, 以机械、化工、医药、新材料等 为主的现代制造业; 2河南省绿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县; 3 大伏牛山地区重要的文化休闲旅游节点,重点发展历史文化 旅游、生态观光旅游、乡村休闲度假等; 4平顶山市北部的门户卫星城。 4.2 规划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 划定包括城关镇全部、西至南水北调以西地区、 北至白庙乡,东至堂街,南至北汝河北岸,共计约 127km2 范围。 4.3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郏县茨芭镇, 不在郏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项目的建设 不会制约城市的发展, 符合郏县城市发展规划 2006-2020 的相关 要求。 5、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相符性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 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号,项目所在区域郏县属主体功 能区分类中的农产品主产区,项目功能区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从表可见本项目符合豫环文[2015]33号相关要求。 5 6 表 1-2 项目与豫环文[2015]33 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 要求 相符性分析 主 体 功 能 分 类 农产品 主产区 严控重污染项目。不予审批工业项 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的新建项目 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 放等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二类工业新 建项目矿产资源点状开发项目和符 合我省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 本项目为水泥石灰岩 矿开采,属二类建设项 目,符合河南省矿产资 源规划 分 类 准 入 政 策 水污染 防治重 点单元 在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 域内, 不予审批煤化工、化学原料药 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制革及 毛皮鞣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 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平顶山市郏县不 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 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 元 大气污 染防治 重点单 元 在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 区域内,不予审批煤化工、火电、冶 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 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平顶山市郏县 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 元,不属于不予审批的 行业。 重金属 污染防 治重点 单元 在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的区 域内, 涉及铅、铬、镉、汞、砷等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相关项目以“减量 替代”为原则, 不予审批新增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量的相应项目。 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 于重金属污染防治重 点单元 综上可知, 本项目建设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与河南省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豫环 办[2018]209号相符性 2018年12月26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 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矿山采选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豫环办[2018]209号,根据修订后的河南省 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本项目与该文 件的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1-3。 6 表 1-3 项目与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 项 目 审批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总 体 要 求 矿山采选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年本 修正 、行业准入 条件及相关解释、河南省和地方矿产资源 规划及规划环评、国家和河南省的绿色矿 山建设规范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 要求。 该项目属于新建大型露 天矿山,生产工艺、规 模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 淘汰类,符合国家当前 产业政策及相关矿产资 源规划要求。 符 合 建 设 布 局 要 求 新建改、扩建 矿山采选项目应符合生 态保护红线、主体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 划、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 单等要求。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 要生态保护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禁采区域内建设矿山采选项目。 严格控制新建露天矿山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 设项目。矿山开采范围、工业场地、废石 场、排土场、尾矿库等应明确拐点坐标, 井筒应说明中心坐标。鼓励采选一体化项 目建设,独立矿山项目需有稳定可靠的矿 石去向,独立选厂项目需有合法的矿石来 源。矿石、废石、尾矿应尽量采用皮带廊 道及管道输送, 运矿专用线路应尽量避开 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本项目不在当地生态保 护红线、禁采区域内,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主 体功能区划、环境功能 区划的要求;项目为新 建露天矿山,经发改委 同意已进行备案,且河 南省自然资源厅已对该 项目出具了划定矿区范 围的批复; 项目露天采场、表土堆 场拐点坐标明确。项目 开采矿石外售至郏县中 联广天水泥有限公司加 工厂;运矿道路避开了 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 区域。 符 合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区 域, 项目实施后环境质量仍应满足功能区 要求 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 要求的区域,应强化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并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措施, 改善区域环 境质量。 郏县超过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 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 PM10、PM2.5 。平顶山 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 量工作方案提出持续 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的要求和措施。 符 7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结合环境质量要求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 离, 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布局新的环境敏 感目标。环境防护距离内已有居民集中 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的, 应提 出可行的处置方案。 本次环评设置了卫生防 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 内无敏感目标, 并提出 了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 布局新的环境敏感目标 的要求。 符 合 工 艺 装 备 要 求 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选 择应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 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修订稿 、 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 艺目录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目录的相关要求。矿产资源开采回 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应符合相 应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 求。 改、扩建露天矿山项目必须采用中深孔爆 破作业和台阶式开采方法,地下采矿项目 具备充填开采条件的要积极推行充填法 开采, 鼓励尾矿干式堆存。 本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 符合相关技术指标要 求;矿产资源开采回采 率、选矿回收率、综合 利用率符合相应矿产资 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指标要求。项目采用中 深孔爆破作业和台阶式 开采方法。 符 合 生 态 保 护 要 求 矿山采选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矿山 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的相 关要求,按“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分 区域、分时段制定生态恢复计划。开采矿 体临近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的, 应通过优 化采矿工艺、预留安全矿柱等措施, 确保 不影响环境敏感目标的功能, 必要时提出 禁采、限采要求。对矿山施工可能影响的、 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资源, 应根据其 生态习性, 采取就地、就近或宜地安置等 保护措施。 本次环评按照矿山生 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技术规范的要求, 提 出了分区域、分时段制 定了生态恢复计划。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要 求 废气防治措施应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战相关要求。地下开采矿山项目应采取湿 式凿岩、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改、扩建 露天矿山项目应采取低尘爆破、机械采 装、洒水作业等防尘措施。矿山采选项目 的矿石、选矿产品、尾矿等输送廊道应实 行全封闭, 矿石及产品堆场应采取围挡及 洒水抑尘措施, 化学矿、有色金属矿石及 产品堆场应采取“三防”措施。尾矿库、废 石场、排土场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 车辆加盖篷布, 并设立车辆冲洗设施。选 矿区采取了中深孔爆 破、机械采装、洒水作 业等除尘降尘措施, 符 合河南省、平顶山市大 气攻坚战相关要求; 表 土临时堆场采取洒水抑 尘,满足相关排放限值 要求。 符 合 8 矿及矿石破碎加工项目生产车间应封闭, 主要产尘环节应安装集尘和布袋除尘装 置。矿山采选项目废气的有组织及无组织 排放应满足相应污染物排放要求,并按国 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满足相应特别排放 限值要求。 水 污 染 防 治 要 求 采矿项目矿井涌水应尽可能回用生产或 综合利用, 剩余部分处理达标后可外排。 矿山开采区、选厂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 施, 防止地下水污染。选厂的生产废水及 初期雨水、矿石及废石场的淋溶水、尾矿 库澄清水及渗滤水应收集回用, 不外排。 本项目为露采矿山, 生 产过程无矿井涌水产 生,生活污水及其他废 水经处理后进行综合利 用,不外排 符 合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要 求 矿山采选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场界 噪声应分别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523 及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要求。 运输专用线路经过声环境敏感目标路段 的, 应分情况采取降噪措施, 有效控制运 输噪声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 项目施 工期及运营期场界噪声 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 求;运输车辆经声环境 敏感目标段处采取减 速、禁鸣等措施,可有 效控制运输噪声 符 合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要 求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根 据废石、尾矿毒性浸出试验结果,妥善处 置固体废物,鼓励废石、尾矿等资源化利 用。废石场及尾矿库的选址、建设等应符 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 、危险废物填 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要求。 项目露采区基岩裸露, 项目开采过程中无废石 产生 符 合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要 求 水沟等导流措施。科学评价存在的环境风 险, 全面分析突发环境事件事故 可能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提出风险防范及应急 处置措施, 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要求, 纳入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应对 联动机制。 在采取设计和评价提出 的措施后, 其环境风险 可控, 项目运行前建设 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符 合 9 其 他 要 求 矿山采选项目应全面梳理民采、探矿遗留 及现有工程存在的 态环境问题, 制定切 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并 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属于土壤环境污染重 点监管单位的矿山采选项目应符合工矿 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土壤环境 重点监管单位 符 合 由上述分析可知,项目符合河南省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相关要求。 7 、与矿产资源规划相符性分析 7.1 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2017 年 12 月 01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 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49 号, 规划要求 1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 非常规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及传统优势矿产实现 找矿新突破, 开发利用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水平明显提升, 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普及, 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 呈现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局面。 2开采区划分 ①重点矿区 重点矿区划分原则。指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 资 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市场需求量大、对全国资 源开发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矿产地和矿集区。 划定重点矿区13处。将我省重要矿种大型矿区, 以及大中型矿区集 中分布区划分为13处重点矿区。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依 法划定禁止开采区, 并严格管理。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不得在以下地区开采矿产资源港口、机场、国防工程建设设施圈定地区 以内; 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 10 离以内; 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 距离以内; 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 国家重点保护的 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 其他区域。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采矿活动。对自然保护区内已有探矿权和 采矿权,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 重点矿区管理政策。重点矿区要整体开发, 在矿产资源配置上向资 11 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对区内已设置的影响大矿 统一开采规划的矿山, 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点开采矿区内矿 山必须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切实保护和同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②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设立及调整。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新 设和区域范围规划调整时, 相关主管部门要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对矿 产资源的需求。必须妥善解决区内已设矿业权, 明确已有矿业权的处置 意见, 保护区内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合理划定区域范围, 方可纳入禁止 开采区名录。 禁止开采区内已有矿业权处置。在禁止开采区内已设置的矿业权不 得转让、变更, 已设置的探矿权不得转为采矿权; 已设置的采矿权, 坚 持分类处置、逐步退出和不扩大矿区范围、不变更矿种、不变更生产规 模原则,到期后不得延续。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 实行差别化补偿政策, 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保障矿业权人合法利益的 前提下,依法有序全面退出。 ③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划分原则。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 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 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 域。包括 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分布区域; 具有地方特色 且需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分布的区域; 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 但资源利 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 在较高技术经济条件与一定外部条件下, 才能达 到资源合理利用的区域; 需要进行矿产资源储备和保护的矿产地; 国家、 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的区域; 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限制 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 12 限制开采区划分。包括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省级森林公园的集 体林范围, 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的区域; 目前开 采技术经济条件不成熟的限制开采区 4 处,方城县罗庄等金红石矿区、 新县杨冲金红石矿区、新县红昱金红石矿区和西峡县八庙金红石矿区; 开采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的 2 处, 淅川县下集砂金矿区和嵩县高 都川砂金矿区。 限制开采区管理政策。在限制开采区内, 要严格控制限制开采矿种 矿业权的设置, 确实需要设置矿业权时, 要严格规划审查, 必须进行规 划论证。 3开发准入管理 13 专栏 12 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核最低服务年限设计标准 序号 矿产名称 单位/年 最低开采规模 最低服 务年限 大型 中型 小型 1 煤炭地下 原煤万吨 120 60/90 2 铁矿地下/露 天 矿石万吨 100/200 30/60 10/20 6 3 铜矿 矿石万吨 100 30 3 5 4 锰矿 矿石万吨 10 5 5 铅矿 矿石万吨 100 30 3 锌矿 矿石万吨 100 30 3 5 7 铝土矿露天 矿石万吨 100 30 10 5 铝土矿地下 矿石万吨 100 30 8 钼矿 矿石万吨 100 30 9 锑矿 矿石万吨 100 30 3 5 10 金矿岩金 矿石万吨 15 6 3 6 11 银矿 矿石万吨 30 20 3 10 12 硫铁矿 矿石万吨 50 20 5 6 硫铁矿与煤矿 共伴生 矿石万吨 100 30 13 萤石CaF2 矿石万吨 10 8 3 5 14 石膏 矿石万吨 30 15 高岭土 矿石万吨 10 5 3 5 16 晶质石墨 矿物/矿 石万吨 1/10 0.6/8 0.3/5 10 17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100 50 30 10 18 建筑石料 矿石万吨 100 50 30 10 19 冶金用石英岩 矿石万吨 60 20 10 5 20 玻璃用石英岩 矿石万吨 30 10 5 5 21 耐火粘土 矿石万吨 20 10 5 10 22 岩盐 矿石万吨 20 15 10 10 备注1、煤炭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 60 万吨/年,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 低于 90 万吨/年。 2、规划发布实施前, 已批复划定矿区范围申请采矿权且与国家现行有关规 定一致的, 可按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年相应的最低开采 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执行。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应符合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相关的 法律、法规要求; 地质勘查程度应满足相应矿山设计的要求。大中型煤 矿应达到勘探程度; 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 简单 14 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 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设计 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对共伴生多种重要矿种的矿产地, 开发利用方案 要进行开采主矿种论证, 根据国家政策、开采条件以及矿种的重要程度 确定开采顺序。 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相邻露天矿山采矿许可证边界之间最 小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严禁新建露 天开采矿山, 其他区域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数量, 严格采矿权准 入管理, 必须采用绿色开采方式, 集中连片规模化开采、不留死角整体 开发。 3绿色矿山建设 着力推广绿色采选方式。露天矿山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作业和台阶 式开采方法, 建筑石料类矿山尽可能一次性采完、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 对现存的高边坡一面墙推进采矿方式限期完成整改; 地下开采矿山具备 充填开采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充填法开采技术;推广干式堆存尾矿库技 术,加强废石、尾矿的再开发再利用。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 要求,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构建矿山地质环 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新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 谁破坏、谁治 理, 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 将矿山环境 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管理规范、责权统一、使用便利的矿山环境治理 恢复基金, 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 任, 大力推行“边开采、边治理”,确保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达到标准。 本项目与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 ‐2020 年相符性分 析 ①本项目位于郏县茨芭镇,项目矿区不在规划划定的重点矿区、禁 止开采区及限制开采区内, 属于允许开采区; 开采矿种水泥用灰岩, 不 15 属于限制和禁止开采的矿种,为允许开采矿种。 ②本项目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 设计开采规模 150 万 t/a,服务年 限为 20.45 年, 符合水泥用灰岩矿山大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100 万 t/a 及服务年限10a要求。 ③本项目矿区范围不在“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 ④本项目爆破设计采用中深孔爆破, 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 方式。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 基建及运营期没有废石, 产生的表土均得 到妥善处置,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⑤本矿山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谁开 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针对矿山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土 地损毁, 分阶段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 边开采边治理。符合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要求。 综上, 本项目符合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 要求。 7.2与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相符性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①开发利用方向。鼓励开采铁矿、铅锌多金属矿、盐矿、水泥用石 灰岩等矿种; 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陶瓷土;禁止开采石煤。控制产 能过剩矿产开发,调整产业结构,鼓励矿山开展综合利用。 ②开采规划分区。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分布以及矿山开发利用情况, 划分重点矿区 7 处。禁止开采区 7 类, 自然资源区、风景名胜区、地质 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水源地 保护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的区域。限制开采区为国家、省 级生态公益林, 省级森林公园的集体林范围, 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内地 质遗迹保护区之外的区域。 ③采矿权设置区划。本次新规划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157 个,其中, 空白区新设 137 个,探矿权转采矿权 5 个,已设采矿权调整 13 个落 16 实省级已设采矿权调整 11 个,已设采矿权整合 2 个。 2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 ①矿山开采规模结构调整。对重要矿产资源实行开采总量调控, 资 源整合与兼并重组常态化,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②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 发展矿业 循环经济, 开采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类型矿综合利用研究, 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 ③绿色矿山建设。加强政策引导支持, 增强绿色矿山建设理念, 着 力推广绿色采选技术,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①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严格控制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三类矿产 矿山数量,提高矿山的产能产量成为非金属矿山开采调控的首要任务。 到 2020 年,砂石粘土类矿山总数控制在 145 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数量 提高到 26 家。建筑石料用灰岩要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 的数量和矿山产能, 禁止水泥用石灰岩用作建筑石料。饰面用和砖瓦用 非金属控制小型矿山数量同时, 提高小矿山的产能。一矿多用矿山, 要 严格优质优用, 合理规划开发布局, 形成砂石粘土矿山集中绿色开采局 面。 ②优化资源开采布局。根据我市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分布情况, 以 及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规划期内共设置集中开采区 2 处、允许开采区 3 处,备选开采区 2 处。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构建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新机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三区两 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露天矿山关闭行动。完成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 调查。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 设。 17 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坚持“边开采、边恢复, 边 治理”的原则, 结合全是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将重点工程布置在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主要矿山及城镇周边等区域。 本项目与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属开发利用方向中鼓励开采的矿 种。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郏县茨芭镇,不属于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 本项目属露天开采项目, 项目运营期不排放废水、开采过程中不产 生废石, 剥离表土经集中堆存后用于后期采空区的土地复垦, 符合矿山 绿色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 均外售给中联水泥厂用作生产原 料,符合水泥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要求。 本项目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项目不位于 “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 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谁开发, 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针对矿山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土地损 毁, 分阶段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 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符合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要求。 7.3 郏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1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支持非常规能源、新兴材料矿产勘查, 确保实现找矿新 突破; 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 提高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促进 非金属矿产及特色矿产的深加工及新产品的开发利用; 加强对所有矿山 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与动态监测, 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 发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 化; 小、散乱矿山得到有效治理, 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 全 县矿山数量控制在 59 家以内。大中型矿山达到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 源厅对“三率”指标的最低要求,基础建设用建筑石料用矿产基本满足国 18 民经济发展的需求。 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 新建和在建绿 色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70大中型生产矿山通过改造升级为绿 色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 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同 步治理, “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 复面积占比达到 70。生产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 100。 2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耐火粘土、陶瓷土及其他优质高效益的矿产, 增加水泥用 灰岩开采, 加快发展非金属矿业, 形成相应开发基地和产业链, 充分发 挥非金属矿业在我县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禁止将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化工原料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 及优质石材用作一般建筑石料开采。 鼓励矿山开展综合利用, 在开采主矿种的同时进行共伴生矿产综合 利用,对废石和尾矿进行综合利用。 3开采规划区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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