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500kV汇集站 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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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言 1 1.1 项目建设必要性 1 1.2 项目概况 1 1.3 本次评价内容及规模 2 1.4 设计工作开展情况 5 1.5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5 1.6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6 1.7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6 2 总则 8 2.1 编制依据 8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2 2.3 评价工作等级 14 2.4 评价范围 16 2.5 环境敏感目标 17 2.6 评价重点 19 3 建设项目概况与分析 20 3.1 项目概况 20 3.2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37 3.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66 3.4 生态环境影响途经分析 70 3.5 初步设计环境保护措施 71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5 4.1 区域概况 75 4.2 自然环境 75 4.3 电磁环境 78 4.4 声环境 78 4.5 生态环境 79 4.6 水环境 81 5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82 5.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2 5.2 声环境影响分析 83 5.3 施工扬尘分析 85 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6 5.5 水环境影响分析 87 6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8 6.1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8 6.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6 6.3 水环境影响分析 147 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47 6.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48 6.6 环境风险分析 149 7 生态评价专章 152 7.1 评价内容与评价因子 152 7.2 调查与评价方法 153 7.3 本项目涉及的生态敏感区 155 7.4 生态环境现状与评价 160 7.5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71 7.6 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186 7.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98 8 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分析与论证 199 8.1 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分析 199 8.2 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论证 217 8.3 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 218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24 9.1 环境管理 224 9.2 环境监理 225 9.3 环境监测 226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28 10.1 建设概况 228 10.2 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 228 10.3 主要环境影响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229 10.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33 10.5 环境保护措施、设施 233 10.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35 10.7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236 10.8 建议 236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前言 1.1 项目建设必要性 两河口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柯拉一期光伏电站” )位于甘孜藏族自治 州雅江县柯拉乡境内,为两河口水电站的水光互补电站,包括 2 个光伏场址和 2 个 220kV 升压站。该光伏电站属于甘孜州光伏发电基地规划报告(2020-2025 年) 中规划的项目,已获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川投资备【2206-510000-04- 01-843761】FGQB-1369 号),雅江县自然资源局对光伏电站选址方案进行了确认, 其环境影响评价包含在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水光牧互补光伏电站环境 影响报告表中,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已受理该报告。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关于 印发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意见的通知(电规电网〔2022〕1499 号),柯拉一期光伏电站产生的电能拟通过 2 个 220kV 升压站汇入新建的 500kV 柯拉汇集站,再接入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与 两河口水电站互补后打捆送出,进入国家电网。 本项目为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已纳入四 川省 2022 年重点项目(见附件 2),其建设是满足柯拉一期光伏电站的电力送出需 求,有利于实现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一体化运行,提高区域电力送出的稳定性和可靠 性,进一步推动西电东送,同时也可为区域新能源电力接入提供条件,有利于促进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本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1.2 项目概况 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电规电网〔2022〕1499 号文(附件 2)和本项目设计资 料,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①柯拉 500kV 汇集站新建工程; ②柯拉汇集站至两河口 水电站开关站 500kV 线路工程; ③柯拉光伏电站 1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 路工程; ④柯拉光伏电站 2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 新建柯拉 500kV 汇集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红龙镇东来二村;新建 500kV 线路位于四川省甘孜 州雅江县、理塘县境内;新建 220kV 线路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 1.2.1 本项目建设内容 (1)柯拉 500kV 汇集站新建工程 新建柯拉 500kV 汇集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红龙镇东来二村。建设规模 为主变容量 11000MVA;500kV 出线 1 回(至两河口水电站); 220kV 出线 2 回 1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至柯拉光伏电站 1 、2升压站); 35kV 无功补偿装置 60Mvar 360Mvar。 (2)柯拉汇集站至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 500kV 线路工程(线路Ⅰ 柯拉汇集站至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 500kV 线路工程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 理塘县境内,线路总长度约 49.5km,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 86 基,采用单回 三角排列和单回水平排列,导线型号为 4JL3/G2A-720/50 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分 裂间距为 500mm,输送电流为 1280A。 (3)柯拉光伏电站 1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线路Ⅱ 柯拉光伏电站 1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 境内,线路总长度约 17km,其中 110km 采用双回路架设,新建铁塔 24 基,本线 路挂一侧,另一侧挂规划 3升压站送出线路(本次建成后不带电); 7km 采用单回 路架设,新建铁塔 19 基,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和单回水平排列,导线型号均为 2JL3/G1A-400/50 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为 400mm,输送电流为 746A。 全线新建铁塔共 43 基。 (4)柯拉光伏电站 2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线路Ⅲ 柯拉光伏电站 2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 境内,线路总长度约 16km,其中 18km 采用双回路架设,新建铁塔 17 基,本线路 挂一侧,另一侧挂规划 4升压站送出线路(本次建成后不带电); 8km 采用单回路 架设,新建铁塔 22 基,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和单回水平排列,导线型号均为 2JL3/G1A-400/50 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分裂间距为 400mm,输送电流为 746A。 全线新建铁塔共 39 基。 1.2.2 与本项目有关的 1升压站和 2升压站 与本项目有关的柯拉一期光伏电站 1升压站和 2升压站的间隔包含在柯拉一期 光伏电站的建设内容中,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 1.2.3 项目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为 86043 万元,环保投资 1584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1.84。 1.3 本次评价内容及规模 (1)柯拉 500kV 汇集站新建工程 新建柯拉 500kV 汇集站,采用户外布置, 即主变采用户内布置、 500kV、 220kV 配电装置均采用 GIS 户内布置,建设规模为主变容量 11000MVA;500kV 2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出线 1 回; 220kV 出线 2 回; 35kV 无功补偿装置 60Mvar 360Mvar 。本次按建设 规模进行评价,评价规模为 主变容量 11000MVA 、500kV 出线 1 回、 220kV 出线 2 回、 35kV 无功补偿装置 60Mvar 360Mvar。 (2)柯拉汇集站至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 500kV 线路工程(线路Ⅰ 柯拉汇集站至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 500kV 线路工程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和单回水 平排列,评价内容分析见表 1-1。 表 1-1 本项目柯拉汇集站至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 500kV 线路工程的评价内容 线路 导线排 列方式 导线 分裂 形式 评价范围内居民 分布情况 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拟选塔中最不 利塔型 导线型号 线 路Ⅰ 单回三角 排列段 单回三 角排列 四分 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50m 范 围内有零星居民 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园 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 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 度 10.5m 及抬高至 12m,民 房等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 最低高度 14m DGJ7151 4JL3/G2A-720/50 单回水平 排列段 单回水 平排列 四分 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5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园 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 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 度 11m 及抬高至 12m ZVB7153 4JL3/G2A-720/50 (3)柯拉光伏电站 1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线路Ⅱ 柯拉光伏电站 1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包括单回段和双回段, 评 价内容分析见表 1-2。 表 1-2 柯拉光伏电站 1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的评价内容 线路 导线排 列方式 导线分 裂形式 评价范围内居民 分布情况 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拟选塔中最 不利塔型 导线型号 线 路 Ⅱ 单回段 单回三 角排列 段 单回三 角排列 双分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4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园地、 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 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6.5m。 GJC9153 2JL3/G1A -400/50 单回水 平排列 段 单回水 平排列 双分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4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园地、 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 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6.5m。 ZBC9153 2JL3/G1A -400/50 双回段 双回带 电 同塔双 回同相 序 双分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4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园地、 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 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6.5m。 SZC8152 2JL3/G1A -400/50 双回单 侧带电 单回垂 直排列 双分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4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园地、 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 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6.5m。 SJC8154 2JL3/G1A -400/50 (4)柯拉光伏电站 2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线路Ⅲ 柯拉光伏电站 2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包括单回段和双回段, 评 价内容分析见表 1-3。 3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3 柯拉光伏电站 2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的评价内容 线路 导线排 列方式 导线分 裂形式 评价范围内居民 分布情况 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拟选塔中最 不利塔型 导线型号 线 路 Ⅲ 单回段 单回 三角 排列 段 单回三 角排列 双分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4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 、园 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 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 高度 6.5m。 GJC9153 2JL3/G1A- 400/50 单回 水平 排列 段 单回水 平排列 双分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4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 、园 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 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 高度 6.5m。 ZBC9153 2JL3/G1A- 400/50 双回段 双回 带电 同塔双 回同相 序 双分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4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 、园 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 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 高度 6.5m。 SZC8152 2JL3/G1A- 400/50 双回 单侧 带电 单回垂 直排列 双分裂 边导线地面投影 外两侧各 40m 范 围内无居民分布 按设计规程规定的耕地 、园 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 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 高度 6.5m。 SJC8154 2JL3/G1A- 400/50 由表 1-2、表 1-3 可看出, 线路Ⅱ单回三角排列段与线路Ⅲ单回三角排列段采用 的架线型式、导线型号、分裂型式及分裂间距、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拟选最不利塔 型均相同,在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 40m 范围内均无居民分布,故将线路Ⅱ单回 三角排列段、线路Ⅲ单回三角排列段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合并考虑,合并为“220kV 单回三角排列段” ;线路Ⅱ单回水平排列段与线路Ⅲ单回水平排列段采用的架线型 式、导线型号、分裂型式及分裂间距、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拟选最不利塔型均相 同,在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 40m 范围内均无居民分布,故将线路Ⅱ单回水平排 列段、线路Ⅲ单回水平排列段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合并考虑,合并为“220kV 单回 水平排列段” ;线路Ⅱ双回段与线路Ⅲ双回段采用的架线型式、导线型号、分裂型式 及分裂间距、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拟选最不利塔型均相同,在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 侧各 40m 范围内均无居民分布,故将线路Ⅱ双回段、线路Ⅲ双回段的电磁环境影响 预测合并考虑,合并为“220kV 双回段”。 与本项目有关的柯拉一期光伏电站 1升压站和 2升压站的间隔包含在柯拉一 期光伏电站的建设内容中,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 其环境影响评价包含在两河 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水光牧互补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甘孜州生态 环境局已受理该报告, 本次不再进行评价。 与本项目有关的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为既有开关站,本项目使用的 1 个间隔包 含在两河口水电站的建设内容中,目前尚未建成,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 其环境 影响评价包含在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生态环境部 (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3〕327 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 本次不再进行评价。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如下 4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1)柯拉 500kV 汇集站新建工程,评价规模为 主变容量 11000MVA 、500kV 出线 1 回、 220kV 出线 2 回、 35kV 无功补偿装置 60Mvar 360Mvar。 2)柯拉汇集站至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 500kV 线路工程(线路Ⅰ,包括 500kV 单回三角排列段、 500kV 单回水平排列段, 500kV 单回三角排列段按单回三角排 列、导线四分裂、导线对地高度按设计规程规定的最低要求 (耕地、园地、牧草 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10.5m 及抬高至 12m,公众曝露区 域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14m)进行评价; 500kV 单回水平排列段按单回水平排列、导 线四分裂、导线对地高度按设计规程规定的最低要求(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 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11m 及抬高至 12m)进行评价。 3)柯拉光伏电站 1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线路Ⅱ、柯拉光 伏电站 2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 220kV 线路工程(线路Ⅲ,包括 220kV 单回三角 排列段、 220kV 单回水平排列段、 220kV 双回段, 220kV 单回三角排列段按单回三 角排列、导线双分裂、导线对地高度按设计规程规定的最低要求(耕地、园地、牧 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6.5m)进行评价; 220kV 单回水 平排列段按单回水平排列、导线双分裂、 导线对地高度按设计规程规定的最低要求 (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6.5m)进行评 价; 220kV 双回段(双回带电)按同塔双回同相序、导线双分裂、导线对地高度按 设计规程规定的最低要求(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导线对 地最低高度 6.5m)进行评价; 220kV 双回段(双回单侧带电)按单回垂直排列、导 线双分裂、导线对地高度按设计规程规定的最低要求(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 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 6.5m)进行评价。 1.4 设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2 年 8 月,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本工程可研设计工作,电 力规划设计总院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 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电规电网〔2022〕1499 号)对可研报告出具了评审意见。 1.5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5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录(2021 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 别应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委托四川电力 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人员收集了输变电工程相关的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标准、行业规范、工程设计资料及区域环境状况、生态敏感区分布等资料, 在 初步掌握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的基础上, 制定了工作大纲,进行人员分工。然 后环评人员深入项目所经地区相关部门和项目所经之处进行现场收资和调查,实地 收集第一手评价所需资料,提出了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监测计划,并委托成都同洲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状监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了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了工程的可行性,我公司编制完 成了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建设单位根据四川省相关要求并按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公告(2019 年第 2 号)上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1.6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如下 (1)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以及生态环境影响。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 1.7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1)本项目建设是为了满足柯拉一期光伏电站的电力送出需求,有利于实现两 河口水电站水光一体化运行,提高区域电力送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推动西 电东送,同时也可为区域新能源电力接入提供条件,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 展。因此,本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2)本工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及 2021 年第 49 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中“第一类鼓励类”第四条“ 电力”“ 500 千伏及 以上交、直流输变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电力规划设 计总院关于印发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可行性研 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电规电网〔2022〕1499 号)对可研报告出具了评审意 见,符合国家和四川电网建设规划;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理塘县境内, 取得了雅江县自然资源局、理塘县自然资源局的书面同意文件, 选址选线符合城镇规 6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划要求。 (3)本项目线路Ⅰ路径优化后无法完全避让庆达沟省级森林公园,仅穿越庆达沟 省级森林公园的一般游憩区,雅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原则同意本项目线路穿越庆达沟省 级森林公园一般游憩区的建设方案,符合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的要求;除此 之外,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其他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 保护红线、重要生境等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选址 选线符合生态保护规划要求。 (3)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结果能满足 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无制约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因素。 (4)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柯拉汇集站通过预测分析,投运后站界 处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线路通过模式预测及类 比分析,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在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噪声均能 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5)对柯拉汇集站及输电线路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分别提出了电磁环境、声环境、 水环境、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认真落实,可减缓或消除工程建设可能 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在本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环评单位得到了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雅砻江 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同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 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7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7日起施行)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 (13)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239 号) 2.1.2 部委规章和相关规定 (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3)“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环生态〔2022〕15 号) (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 号) (5)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厅字〔2019〕48 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 号) (7)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0 号)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令,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 (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 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第 49 号令,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施行)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 令第 16 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 部 环发〔2012〕77 号) (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98 号)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4 号,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4)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2〕131 号) (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5 号) (16)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2021 年第 15 号) (1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2021 年第 3 号) (18)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 号) (19)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 年 9 月 22 日国家林业局令第 42 号修改) (20)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 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 2.1.3 地方性法规与规定 (1)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发 〔2018〕24 号) (4)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8〕66 号) (5)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 号) (6)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 9 (7)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川府函〔2006〕100 号, 2006 年 5 月) (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 号) (9)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甘府发〔2021〕7 号) (1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 知(川府发〔2022〕2 号) (11)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01 年 1 月 1 日) (1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设项目涉及森林公园及使用森林公园林地 有关问题的复函(川林造函〔2018〕967 号) 2.1.4 技术规范、导则和标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10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声环境(HJ2.4-2021) 生态影响(HJ19-2022) 输变电(HJ24-2020)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6)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17)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18)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 (1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2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HJ705-2020) (2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2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24)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 (25)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 2.1.5 工程设计资料 (1)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 可行性研究 变电工程(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2)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 可行性研究 输电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2.1.6 相关文件及批复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附件 1) (2)四川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的通知(川重领〔2022〕1 号)(附件 2) (3)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电规电网〔2022〕1499 号)(附 件 3) (4)雅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柯拉光伏汇集 500 千伏变电站站址意见的复 函(附件 6 ) (5)雅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线 路路径意见的复函(雅自然资函〔2022〕20 号)(附件 7) (6)理塘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线 路路径意见的复函(附件 8) (7)雅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求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 线路路径意见的函(附件 9) 2.1.7 监测报告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 千伏汇集站检测报告(成 11 都同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洲检字(2022)E-0056 号)(附件 10) 丹景 500 千伏变电站 3 号主变扩建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报告(类比丹景 500kV 变电站监测报告)(附件 12) 2.1.8 其他文件 (1)雅江县志、理塘县志、四川植被等 (2)四川省庆达沟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0-2030 年) (3)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水土保持方 案报告书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 评价因子 (1)现状评价因子 1)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声环境昼间、夜间等效 A 声级。 3)地表水 pH 、COD 、BOD5 、NH3-N、石油类。 4)生态环境植被、动物、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等。 (2)预测评价因子 1)施工期 ①声环境昼间、夜间等效 A 声级。 ②生态环境植被、动物、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等。 ③其他施工扬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 2)运行期 ①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②声环境昼间、夜间等效 A 声级。 ③生态环境植被、动物、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等。 ④其他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 2.2.2 评价标准 根据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确认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 千伏汇集站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附件 4、附件 5),本次评价执行 的标准见表 2-1。 12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 500kV 汇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1 采用的评价标准 污染因子 标准名称 执行标准 工频电场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 2014) 民房等公众曝露区域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 制限值为 4000V/m,在耕地、园地、牧草 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 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 10kV/m。 工频磁场 磁感应强度执行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噪声 声环境质 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昼间 60dB (A)、夜间 50dB(A));位于公路 干线两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 施工期噪 声排放标 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523- 2011) 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运行期噪 声排放标 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 2 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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