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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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概述1 1.1 项目特点2 1.2 环评工作过程2 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 1.4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4 2、总则5 2.1 编制依据5 2.2 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8 2.3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9 2.4 评价因子9 2.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0 2.6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7 2.7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主要保护目标28 2.8 与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32 2.9 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49 2.10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51 2.11 项目用地规划符合分析55 2.12 选址合理性55 3、一期项目概况 57 3.1 一期项目基本情况57 3.2 一期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65 3.3 一期项目总量控制67 3.4 一期项目环保搬迁67 3.5 “以新带老”措施67 4、工程概况68 4.1 项目基本情况68 4.2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68 4.3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70 4.4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70 4.5 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72 4.6 项目依托可行性分析73 4.7 项目总平面图布置75 5、工程分析76 5.1 施工期工程分析76 5.2 运营期工程分析79 6、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13 6.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3 6.2 项目所在园区概况128 6.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29 7、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4 7.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34 7.2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137 8、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160 8.1 风险调查160 8.3 环境风险识别162 8.4 环境风险分析165 8.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166 8.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77 9、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79 9.1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79 9.2 营运期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80 9.3 环保投资198 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00 10.1 环保投资分析200 10.2 环境效益分析200 10.3 经济效益分析201 10.4 社会效益分析201 10.5 小结202 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3 11.1 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措施203 11.2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204 11.3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205 11.4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205 11.5 环境管理计划206 11.6 环境监测计划208 11.7 施工期环境监理210 11.8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211 11.9 排污许可制度212 11.10 企业自主验收管理要求212 11.11 环保措施“三同时”验收清单213 12、评价结论与建议215 12.1 项目概况215 12.2 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215 12.3 环境质量现状215 12.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6 12.5 总量控制218 12.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18 12.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18 12.8 公众参与218 12.9 评价结论218 12.10 建议219 附表 附表 1大气- 自查表 附表 2地表水- 自查表 附表 3声环境- 自查表 附表 4土壤- 自查表 附表 5风险- 自查表 附表 6生态- 自查表 附表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石盘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3- 1 项目近距离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3-2 大气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 4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 5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6- 1 项目改扩建前熔铸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 6-2 项目改扩建后熔铸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 7 本项目分区防渗图 附图 8 厂区雨污走向图 附图 9 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项目立项文件- 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 附件 3 项目用地手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附件 4 企业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510800202200003) 附件 5 广元市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园区再生铝现有规模的证明 附件 6 企业年产 10 万吨绿色再生铝循环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附件 7 企业关于先行实施 5 万吨/年再生铝规模的情况说明 附件 8 项目文件名称情况说明 附件 9 广元市经开区经济商务局支持本项目建设的说明 附件 10 广元市经开区产业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附件 11 企业一期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 1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附件 13 项目废铝收购合同 附件 14 项目废铝成分自检报告 附件 15 项目精炼剂成分报告 附件 16 区域地下水井用途说明 附件 17 引用一期项目监测报告 附件 18 本项目监测报告 1 、概述 铝广泛应用于建筑、包装、交通运输、电力、航空航天等领域,是国民经济 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原材料。铝的生 产从原料来源不同,可分为传统原铝和再生铝两大类。传统原铝生产是以铝土矿 为原料,经氧化铝电解生成电解铝(铝水)。根据国际铝业协会(IAI)的调查 报告,每开采 1000 吨铝土矿需要占用 162m2 土地,相当于每生产 1 吨原铝需要 占用 0.8m2 土地,其次原铝生产能耗也非常高。因铝金属抗腐蚀性强,因此可以 多次循环利用,具有很强的可回收性,故使用回收的废铝生产铝合金比用原铝生 产具有显著的经济优势。再生铝生产是指至少经过一次熔铸或加工并经回收和处 理所获得的金属铝。与生产等量原铝相比,再生铝能耗仅为前者 35 ,生产 1 吨再生铝可节约 3.4 吨标准煤,14 吨水,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 20 吨,温室效 应仅为原铝生产的 1/24。 目前我国原铝产量已经稳居世界第一,铝消费量位居世界第二,相应的铝产 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世界排放总量的 49.5 。目前全球再生铝占世界原铝年产 量的 1/3 以上,然而我国再生铝产量仅为世界第 24 位,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再 生铝产量占比较低,反映出我国铝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逐步提高再生铝产量可以 较好的化解我国铝行业面临的危机。进入 21 世纪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 越依赖于再生资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成为了我国的基本国策。再生铝生产是再 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响应我国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实美科技有限公司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不断创新的研发团队,是我国铝合 金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2022 年实美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元市注册成立了四川实 美科技有限公司,并选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工业园,投资建设“ 15 万吨 铝型材及高端铝制品加工项目 ”(以下简称“一期项目 ”),2022 年 4 月取得 了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15 万吨铝型材及高端铝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广环审[2022]39 号 ”)。目前一期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项目建 成后年产铝合金型材 15 万 t(包括喷漆(水性漆)铝型材 20000t/a 、喷塑铝型 材 70000t/a 、转印铝型材 60000t/a)。 1 因为再生铝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四川实美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多方面 调研,拟再投资 2.55 亿元在“一期项目 ”用地范围内实施“年产 5 万吨有色金 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年产 2.5 万吨再生铝锭和 2.5 万吨再生铝棒。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10 亿元,上缴税收 5000 万元。公司 生产的再生铝合金铸棒(锭)主要用于制作轨道交通、汽车、电子电器等领域的 工业铝型材及高端铝制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 “二十九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中“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类,应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四川实美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成都翌达环安云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进 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基础上,开展了工程分析 及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及影响开展监测、调查和评价,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现呈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查。 1.1 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一期项目熔铸车间、辅助工程(供水、排水、供电)、 办公及生活设施(办公楼、倒班房)、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 食堂油烟净化器)进行建设。项目主要为外购废铝等原料,经分选预处理、熔化、 精炼、铸锭、叠锭、铸棒、切割、铝渣回收等工段制得标准再生铝锭、铝棒产品。 本项目生产工段无废水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破碎分选产生的颗粒物、 熔保炉和精炼炉运行产生的废气、铝灰渣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气等。 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分析、污染防治 措施分析。项目通过建设有效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地下水、土壤 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 明显不利影响,环境风险可控。 1.2 环评工作过程 环评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 测评价,环评文件编制三个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四川实美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成都翌达环安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为其“年产 5 万吨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 踏勘,资料收集和建设地区环境状况的调查,通过对建设地区环境状况的调查和 该项目有关资料的深入分析,在结合该项目的污染特征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 有关技术规范,编写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呈报生态环境管理部 门审查。 环评工作程序图见图。 图 1.2-1 环评工作程序图 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明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 (2)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识别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可能 造成的环境污染,结合项目拟设置的污染防治措施,明确其是否能够满足国家和 地方排放限值要求; (3)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识别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结合拟设 置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应急措施、应急物质等内容,明确其是否满足环境风险 防控的要求; (4)关注项目与规划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的符合性和落实情况。 1.4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四川实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位 于四川省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工业园内,与该地区发展规划一致,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工程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 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废气、废水的稳定处理和达标排 放;同时对各类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靠的分类处置措施;项目所造成的大气、水 体、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周边群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 从环保角度来讲,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4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 9 号, 自 2015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01.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20.9. 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7.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10.26;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04.01;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7. 16; (1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 号,2011.11. 17; (1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2016.5.28; (1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9. 10; (1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015.4.2;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9 号 令,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1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4 号令,2019.01.01; (1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 护部,环发[2012]77 号,2012.07.03; (19)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 (2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 部,环发[2012]98 号,2012.08.08; (2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2021.01.01); 5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5 号,2013.12.07; (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 ,2018.12.01; (2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 (2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01.08; (2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01.22; (27)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 号); (28)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29)“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12.29; (30)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31)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32)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33)“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3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 (35)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 年 第 6 号); (36)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 2015 年第 90 号公告)。 2.1.2 四川省地方规划及法律法规 (1)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标纲要,2021.03. 16; (2)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 94 号公布,2017 年 9 月 22 日起施行; (3)中国制造 2025 四川省行动计划,2015.10.23; (4)四川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 号; (5)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 号,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6)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川办函[2022]17 号; (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 发[2018]24 号; 6 (8)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 年; (9)四川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 号); (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5〕59 号); (1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63 号); (12)四川省“十四五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川环发〔2022〕5 号); (1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川府发 [2013]16 号)2013.04. 16; (14)四川省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川环 发[2021]13 号); (15)四川省关于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 增效益的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45 号); (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 (17)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 (18)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 年 11 月 25 日四 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1.3 广元市及利州区地方规划及法律法规 (1)广元市加快铝产业转型升级,2018.4.3; (2)广元 150 万吨铝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 年); (3)广元市铝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 年); (4)中国制造 2025 广元市行动方案; (5)广元市不宜发展工业产业参考目录(2022 年本); (6)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 (7)广元市利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 景目标纲要。 2.1.4 环评技术导则及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7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 (试行)(HJ964-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第 43 号); (11)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 (1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 (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989-2021); (1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 再生金属 (HJ863.4-2018)。 2.1.5 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项目设计资料及业主提供的其它有关环评的资料。 2.2 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 2.2.1 评价目的 (1)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 状。 (2)通过对拟建工程情况和对有关技术资料的分析,掌握工程的一般特征 和污染特征,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的排污水平,选择适当的模式预测项目建 成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 施。 (3)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与实施, 以及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2.2.2 工作原则 (1)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的要求,实 8 事求是地分析本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 制 ”原则,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贯彻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 思想。强化工程分析,做到数据准确、可靠、分析有据。在此基础上对项目实施 后的环境影响做有侧重点的全面评价。 (2)坚持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在切实做好环境现状调查及区域污 染源核查的基础上,针对区域具体环境保护要素,客观、科学地论证项目建设的 环境可行性。 (3)评价方法力求简单、适用、可靠,重点部分做到深入细致,一般性内 容阐述清晰,做到重点突出,兼顾一般。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应具备可操作性、可适用性的基 本要求,形成技术性、政策性相结合的环境决策与管理的技术文件。 2.3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因此,根据工程 特征及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确定评价内容包括工程分析、地表水环境现状及影 响分析、大气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风险分析等。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大气环境 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和环境风险分析。 2.4 评价因子 1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PM2.5、臭氧、一氧化碳、TSP、铅(pb)、 六价铬(Cr(VI))、镉(Cd)、砷(As)、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 二噁英类。 预测评价因子TSP 、PM10 、PM2.5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 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 二噁英类。 2 、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 、COD 、BOD5 、氨氮、总氮、总磷六项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重点论证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 9 3 、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厂界本底环境噪声 LAeq; 预测评价因子厂界噪声 LAeq。 4 、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K 、Na 、Ca2 、Mg2 、CO32- 、HCO3- 、Cl- 、SO42- 、pH、 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 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总大肠菌群、细 菌总数。 预测评价因子石油类、氟化物。 5 、土壤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 烷、1, 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 1-二氯乙烯、顺- 1,2 二氯乙烯、反- 1,2-二氯 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 1, 1,2- 四氯乙烷、1, 1,2,2- 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 1, 1-三氯乙烷、1, 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 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 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pH 值、总氟化物、铝、二噁英类、石油 烃。 预测评价因子铅、镉、砷、氟化物。 2.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2.5.1 环境功能区划 1 、环境空气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和 的通知(广府发〔2014〕25 号),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 一类功能区包括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龙湖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川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四川东阳沟自然保护区、四川 水磨沟省级自然保护、四川毛寨自然保护区、四川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二类功能 区范围除一类区以外的区域。 10 根据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一级保护区和 二级保护区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一类标准 ”。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石盘工业园区内,根据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 功能区划类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涉及到项目东南侧约 1.68km 的剑门蜀道风景 名胜区三级保护区,约 1.9km 处的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根据剑门 蜀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大气 环境质量应达到一类标准 ”。 本项目 1.68km 1.90km 图 2.5-1 本项目与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图 综上,本项目占地及评价范围内涉及区域包括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和一类区 (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 2 、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嘉 陵江。本项目距离嘉陵江最近距离约 720m 。根据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 11 划类管理规定,嘉陵江为 III 类水域。 3 、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为Ⅲ类。 4 、声环境 根据广元市中心城区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规定(广府发[2019]10 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 3 类功能区。 5 、生态环境 根据广元市“三线一单 ”分区管控成果,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和一般生态 空间。 2.5.2 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如下 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环境空气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PM10、PM2.5、SO2、CO、 O3 、NO2 、NOx 、TSP 、铅(pb)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一级标准,六价铬(Cr(VI))、镉(Cd)、砷(As)、氟化物执行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 A 一级标准,其余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附录 A 二级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氯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标准;二噁英参考日本大气环境质 量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 土壤环境评价区厂区内及厂区外建设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项目环评执行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见下表。 表 2.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单位 执行标准 1 pH 6~9 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 2 COD ≤20 mg/L 3 BOD5 ≤4 mg/L 4 氨氮 ≤1.0 mg/L 12 5 总氮 / mg/L 6 总磷 ≤1.0 mg/L 7 石油类 ≤0.05 mg/L 8 镉 ≤0.005 mg/L 9 铬(六价) ≤0.05 mg/L 10 铅 ≤0.05 mg/L 11 氟化物(以 F-计) ≤1.0 mg/L 12 铜(Cu) ≤1.0 mg/L 13 锌(Zn) ≤1.0 mg/L 表 2.5-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一级 二级 单位 标准来源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20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24 小时平均 50 150 1 小时平均 150 500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40 24 小时平均 80 80 1 小时平均 200 200 一氧化碳 (CO) 24 小时平均 4 4 mg/m3 1 小时平均 10 10 臭氧 8 小时平均 100 160 μg/m3 1 小时平均 160 200 颗粒物(粒径 小于 10μm) 年平均 40 70 24 小时平均 50 150 颗粒物(粒径 小于 2.5μm) 年平均 15 35 24 小时平均 35 75 氮氧化物 (NOx) 年平均 50 50 24 小时平 100 100 1 小时平均 250 250 TSP 年平均 80 200 24 小时平均 120 300 氟化物 1 小时平均 20 20 24 小时平均 7 7 铅(pb) 年平均 0.5 0.5 六价铬 (Cr(VI)) 年平均 0.000025 0.00002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附录A 镉(Cd) 年平均 0.005 0.005 砷(As) 年平均 0.006 0.006 锡及其化合 物 一次最高允许 浓度限值 0.06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详解 氯化氢 1 小时浓度 50 μg/m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 D 日平均浓度 150 13 二噁英 年平均 0.6 pgTEQ/ m3 参考日本大气环境质量 标准 表 2.5-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标准限值 LAeqdBA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3 类区域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表 2.5-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1 pH(无量纲) 6.5~8.5 1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2 高锰酸盐指数 ≤3.0 16 挥发酚类 ≤0.002 3 总硬度 ≤450 17 铁 ≤0.3 4 硫酸盐 ≤250 18 锰 ≤0. 1 5 氯化物 ≤250 19 铜 ≤1.0 6 氨氮 ≤0.5 20 锌 ≤1.0 7 硝酸盐 ≤20 21 铅 ≤0.01 8 亚硝酸盐 ≤1.0 22 镉 ≤0.005 9 氟化物 ≤1.0 23 铬(六价) ≤0.05 10 氰化物 ≤0.05 24 汞 ≤0.001 11 细菌总数(CFU/mL) ≤100 25 砷 ≤0.01 12 总大肠菌群 (MPNb/100mL) ≤3.0 26 TDS ≤1000 13 钠 ≤200 27 镍 ≤0.02 14 铝 ≤0.2 28 钴 ≤0.05 表 2.5-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单位mg/kg 序号 项目 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序号 项目 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1 砷 60 25 氯乙烯 0.43 2 镉 65 26 苯 4 3 铬(六价) 5.7 27 氯苯 270 4 铜 18000 28 1,2-二氯苯 560 5 铅 800 29 1,4-二氯苯 20 6 汞 38 30 乙苯 28 7 镍 900 31 苯乙烯 1290 8 四氯化碳 2.8 32 甲苯 1200 9 氯仿 0.9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10 氯甲烷 37 34 邻二甲苯 640 11 1, 1-二氯乙烷 9 35 硝基苯 76 12 1,2-二氯乙烷 5 36 苯胺 260 13 1, 1-二氯乙烯 66 37 2-氯酚 2256 14 顺- 1,2-二氯乙烯 596 38 苯并[a]蒽 15 15 反- 1,2-二氯乙烯 54 39 苯并[a]芘 1.5 14 16 二氯甲烷 616 40 苯并[b]荧蒽 15 17 1,2-二氯丙烷 5 41 苯并[k]荧蒽 151 18 1, 1, 1,2- 四氯乙烷 10 42 䓛 151 19 1, 1,2,2- 四氯乙烷 6.8 43 二苯并[a,h]蒽 1.5 20 四氯乙烯 53 44 茚并[1,2,3-cd]芘 15 21 1, 1, 1-三氯乙烷 840 45 萘 70 22 1, 1,2-三氯乙烷 2.8 46 石油烃 4500 23 三氯乙烯 2.8 47 二噁英类 4 10-5 24 1,2,3-三氯丙烷 0.5 2.5.3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1 、废水 根据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要求, 间接排放废水中的污染物未规定排放限值的,由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 水处理能力商定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排放的生活 污水中的污染物,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均未规定排放限值。根据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商的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执 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 量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 1 要 求。 2 、废气 破碎分选粉尘排气筒(DA001),熔化、精炼、铝灰渣回收废气排气筒(DA002) 排放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表 3 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2015)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 1996)表 2 无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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