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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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摘 要 索创评报字[2021]第 033 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 阅读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评估机构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嫩江市自然资源局拟出让“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 场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上述采矿权进行评估。本评估目 的即是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的各种条件下该采矿权公平、合 理的出让收益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 77.09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 73.24 万立方米;生产规模 7.50 万立方米/年;回采率 95;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 9.77 年;建筑用花岗岩不含税销售价格 39.82 元/立方米;采矿权权益系数 4.5;折 现率 8。 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在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 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 88.92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1.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 不公开的, 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2.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 1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 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项目矿业权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 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康权平 项目负责人刘长清 矿业权评估师刘长清 翟福君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目 录 1.评估机构 5 2.评估委托人与采矿权出让人 5 3.评估目的 5 4.评估对象及范围 5 5.评估基准日 6 6.评估原则 6 7.评估依据 6 8. 采矿权概况 7 9. 评估实施过程 11 10.评估方法 11 11.评估所依据资料及评述 12 12.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3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4 14.评估假设 15 15.评估结论 15 16.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5 17.采矿权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16 18.评估报告日 16 19.评估责任人员 16 20.评估工作人员 17 3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附表 附表一、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计算表 附件 附件一、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附件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三、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及自述材料 附件四、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附件五、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书 附件六、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地质勘查院 2021 年 8 月) 附件七、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核收证明(嫩自然资储备字[2021]06 号)(嫩 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9 月 27 日) 附件八、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黑龙 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 2021 年 8 月) 4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索创评报字[2021]第 033 号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嫩江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 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 方法,对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进行了评估。 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8-2 号软件园二期 B 栋 1 单元 701B 室。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04。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731377522Y1-1。 2.评估委托人与采矿权出让人 评估委托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出让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矿山名称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 3.评估目的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拟出让“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上述采矿权进行评估。本评估目的即是为委托 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的各种条件下该采矿权公平、合理的出让收益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及范围 4.1 评估对象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 4.2 评估范围 (1)矿山名称、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 矿山名称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开采 5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7.50 万立方米/年。 (2)矿区范围 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矿区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拐点坐标(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备 注 X Y 1 5469027 42456972 2 5468958 42457143 3 5468845 42457044 4 5468765 42457053 5 5468743 42456966 6 5468689 42456910 7 5468679 42456738 8 5468809 42456772 矿区面积 72962m2,可采标高为 285-316m。 (3)资源储量类型及数量 资源储量类型及数量控制资源量 47.29 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 29.80 万立方米。 5.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 为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客观标准。 6.评估原则 6.1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6.2 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和预期收益原则; 6.3 遵循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相依托的原则; 6.4 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 6.5 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的原则。 7.评估依据 7.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改颁布); 6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 (3)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 号); (4)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 号); (5)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6)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7)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30200-2008; (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9)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10)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7.2 经济行为、矿业权权属和评估参数选取依据等 (1) 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书; (2) 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黑龙江省齐齐 哈尔地质勘查院 2021 年 8 月); (3) 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核收证明(嫩自然资储备字[2021]06号)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7日); (4)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 2021年8月); (5) 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资料; (6) 其他。 8. 采矿权概况 8.1 位置与交通 海江镇位于嫩江市东北 24 公里,矿区位于海江镇西北约 8Km,行政区划属嫩江 市海江镇管辖。嫩江至海江镇有省道 S215 和县乡级公路相通,海江镇与矿区间有村 村通及砂石路相连,交通方便。 8.2 自然地理 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地处嫩江东岸,区内地貌类型简单,形态成因为强起 伏台地区,南接松嫩平原,地势较平坦。地形总体东高西低,矿区周边均为耕地,原 7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地貌覆盖厚度一般在 1~ 3m,局部大于 3m,矿山经过开采以后,覆盖层绝大多数已被 剥离,为碎石覆盖。 区内水系不发育,矿区北部有季节性河流经过。矿区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气温 变化较大,冬季漫长、干燥、寒冷,夏季短暂、潮湿、炎热。降水多集中在 7、8 月, 多年平均降水量 500-600mm。多年平均气温 1.1℃ , 一月份气温最低,平均气温-23.6 ℃ , 七月份气温最高,平均气温 21.7℃; 十月下旬开始降雪, 出现冰冻,五月中旬 解冻,冰冻期近 7 个月,最大冻土深度 2.00m。 8.3 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1956-1959 年,中苏综合考察大队做过 1100 万地质调查,初步建立了地层层序, 并对侵入岩矿产进行研究。 1977 年,黑龙江省地质局第一区域地质测量队在该区开展 120 万区域地质调 查工作,提交了嫩江县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 1993 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完成 1100 万黑龙江省区域地质志。 1997 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完成黑龙江省岩石地层编著。 2007-2013 年,黑龙江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开展的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 项目覆盖了本区。 2021 年 8 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提交了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 岩采石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1 年 9 月 27 日,嫩江市自然资源局以嫩自然资储 备字[2021]06 号文出具了“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核收证明”,其评审结果为 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 77.09 万立方米。 8.4 矿区地质概况 本区处于兴蒙造山系,大地构造位置处于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岩浆弧之龙江-塔溪 岩浆弧上(依据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本区变质岩建造划分单元为Ⅰ天山-兴 蒙变质域, Ⅱ大兴安岭变质区, Ⅲ扎兰屯-多宝山变质地带。 时代为古元古代,钙碱 系列中酸性侵入岩建造,属于角闪岩相,变质温度在 550-750。该区出露地层为 古生界石炭系科洛杂岩花岗片麻岩CKL。 矿区地质特征简单,为古生界石炭系科洛杂岩花岗片麻岩CKL,岩性为糜棱岩 8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化花岗岩、花岗片麻岩。区内未见对成矿作用有明显破坏作用的构造。脉岩侵入较少, 未对矿体造成明显影响。 8.5 矿体特征及矿石特征 8.5.1 矿体特征 矿区内出露的侵入岩为古生界石炭系科洛杂岩花岗片麻岩CKL,岩性为糜棱岩 化花岗岩、花岗片麻岩是开采矿种,在区域上呈不规则状产出。通过钻孔及过采区观 察,岩石岩性相对单一,岩石风化程度较低。从开采后的掌子面观察,矿体垂向为腐 植土层、建筑用土层(残坡积层)及基岩。腐植土层通过对矿区以往掌子面观察, 矿区腐植土厚度在 0.30-0.70 米之间,平均覆盖厚在 0.50 米左右,矿区内的腐植土 层绝大多数已被剥离。建筑用土层通过对掌子面观察,该层平均厚约 1.70 米,矿 区内的残坡积层绝大多数已被剥离。基岩岩性主要为糜棱岩化花岗岩和花岗片麻岩, 岩石相对完整、坚硬,锤击回声清脆,有轻微震手感,锤击不易破碎;仅在 ZK1 号钻 孔内见花岗细晶岩脉,出露位置为 3.85-4.3 米,厚度为 0.45 米。 8.5.2 矿石特征 糜棱岩化细粒花岗岩糜棱岩化结构、变余细粒花岗结构、定向-眼球构造。岩 石由碱性长石 40 、石英 30 、斜长石 25 , 黑云母 5组成。岩石受较强韧 性应力作用,原岩结构构造可见,石英较强碎粒化,黑云母全部鳞片化,长石边缘粒 化,呈透镜状、眼球状,恢复原岩为花岗岩。薄片下粒状长石矿物粒度较均匀,为 0.2-2.0mm,整体定向分布。 碱性长石呈半自形板粒-它形粒状,为条纹长石,个别见有卡斯巴双晶,较强土 化。石英为应力矿物,具波状消光,拉长镶嵌生长。斜长石呈半自形板柱-板粒状, 具细密聚片双晶的酸性斜长石,切面分布少量鳞片状绢云母和泥质物。 黑云母均叶片状、鳞片状,黄绿色,具一组极完全解理,部分较强绿泥石化,集 合体呈细纹状、短带状,长径1.0mm。 花岗片麻岩片状粒状变晶结构 片麻状构造。岩石由碱性长石 40 、石英 20 、斜长石 25 , 黑云母 15组成。 岩石受变质作用,粒状矿物发生变质重结晶,呈互相紧密嵌接,黑云母和长英质 9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物各自显示相间排列,断续平行排列,形成片麻状构造。长石多呈近等轴变晶粒状, 板状发育不完整,多呈他形板状,粒度一般>0.5mm,集中在 0.5-1.5mm,部分长轴 沿方向性展布,少量粒度0.5mm,个别长石粒度较大,最大 3.0mm。碱性长石为条纹 长石,弱土化;斜长石可见细密聚片双晶,绢云母化。石英呈他形粒状,波状消光, 填隙分布,大小以 0.5-1.5mm 为主,拉长镶嵌生长,局部聚集呈透镜状。 黑云母为片状、宽片状,褐色,具一组极完全解理,片径1.5mm,定向不连续分 布,部分褪色显示较鲜艳干涉色。 8.6 开采技术条件 8.6.1 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内无地表水体,矿区附近无河流。矿区露天开采,地势相对较高,地形有利 于自然排水。采石场确定开采标高后(最高可采标高 316m,最低开采界面标高 285m), 主要水平方向上拓展。影响开采的充水因素主要为大气降水,矿区地貌条件不利于大 气降水渗入地下,有利于地表径流。矿山具自然排水的有利地形,开采时雨季积水可 自然排放,同时雨季施工需做好矿坑排水工作,矿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矿区开采影响 不大,矿区水文地质勘探类型属于Ⅰ型,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的矿床。 8.6.2 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构造不发育,矿区内未发现断裂构造、未发现明显软弱层,岩石较为完整, 岩石较坚固,稳定性较好,岩性均匀性较好。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位于正地 形的山坡上。矿区内岩性为糜棱岩化花岗岩和花岗片麻岩,岩石硬度较大,岩石力学 性质稳定,不易崩解,根据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 开采稳定边坡角采用 65(在采矿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应适当修改边坡角, 以确保 采掘安全)。矿体岩性单一均匀,岩石完整性较好,但随着矿山的开采,矿石爆破会 使原有采场掌子面稳定性遭受破坏,采场局部近地表的残坡积风化岩石采空后易造成 脱落、坍塌、掉块等工程地质问题,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防止意外突发事故发生, 注意对原有边坡的防护和清理。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尚属简单型。 8.6.3 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位于山顶、山脊、山坡上,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石结构构造等地质条 1 0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件较简单。开采过程中,在降水、开掘扰动、爆破等作用下可能会产生山体滑坡等地 质灾害。开采后的废矿坑对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了地貌景观,应尽量削平或 减小边坡角,同时利用机械设备加强复垦工作,植树、种草,尽力恢复自然景观,维 持生态平衡。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较小。 8.7 矿区开发现状 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设计生产规模 7.50 万立方米/年,开拓方式为 露天开采。 9. 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 司组织评估人员,对本次评估的矿业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9.1 2021 年 10 月 12 日,嫩江市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方式选择黑龙江索创资源咨 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承担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 益评估项目咨询的机构。 9.2 2021 年 10 月 13 日~ 10 月 14 日,组成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尽职调 查,收集、整理有关评估资料,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选择适当的评估 方法,合理选取评估参数,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 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 序和方法,选取评估参数,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评定估算,对估算结果进行必要 的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 10.评估方法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方法要根据各种评估方法的 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评估结论。对于具备评估资料条件且 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通过比较 分析合理形成评估结论;因方法的适用性、操作限制等无法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 行评估的,可以采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估。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方法有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收入权益 1 1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法、折现现金流量法。由于基准价因素调整法尚未确定调整因素及范围,因此目前尚 不具备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的条件。评估人员未收集到相似交易案例,故不具备采 用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进行评估的条件。该矿储量规模为小型,且黑龙江省嫩江市 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无详细的财务数据,故不宜采 用折现现金流量法。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本次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进行评 估。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P 采矿权评估价值 SI 年销售收入 i 折现率 t 年序号t1,2,3, ,n n 评估计算年限 k 采矿权权益系数 11.评估所依据资料及评述 本次评估的技术经济指标的选取主要依据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资 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 核收证明(嫩自然资储备字[2021]06 号)”(以下简称核收证明)、黑龙江省嫩 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 案)、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评估人员所了解掌握的资料确定。 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储量计算方法合理,基本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通过了嫩江 市自然资源局评审,可作为评估依据。 开发利用方案依据有关的安全规程、设计规范及技术规定编制,已通过评审 认定,可作为评估经济技术参数选取的依据或基础。 1 2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12.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2.1 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和核收证明,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嫩 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资源量为 77.09 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 47.29 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 29.80 万立方米。 12.2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达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 无风险的地表出露矿产(建筑材料类矿产),估算的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则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77.09 万立方米。 12.3 开采技术指标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采矿回采率为 95。本次评估确定采矿回采率为 95。 12.4 评估用可采储量 本次评估用可采储量计算如下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 采矿回采率 (77.09-0.00) 95 73.24(万立方米) 可采储量为 73.24 万立方米。 12.5 开采方案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12.6 生产规模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生产规模为 7.50 万立方米/年。 12.7 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矿山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之间的关系,确定矿山服务年限 TQ/A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山生产能力 1 3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T=73.247.50=9.77(年) 本项目评估的矿山服务年限为 9.77 年,约为 9 年 9 个月。 按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计算,本项目评估期从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31 年 6 月 30 日。 12.8 产品方案 本次评估确定该矿产品方案为建筑用花岗岩。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3.1 产品销售收入 13.1.1 产品销售价格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中,应根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 售条件,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 本次评估确定建筑用花岗岩含税销售价格采用 45 元/立方米,折算不含税销售价 格分别为 39.82 元/立方米(451.13)。 13.1.2 产品销售收入 假设矿井未来生产期内各年的产量全部销售。则正常年份矿井的销售收入为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年产量销售价格 =7.5039.82 =298.65(万元 13.2 采矿权权益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筑材料的采矿权权益系数为 3.5~ 4.5。鉴于该矿采用露天开采,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开采技术条件简单,本项目 评估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结合当地矿业权出让市场实际,本项目评估采矿权权益系 数取 4.5。 13.3 折现率 根据国土资源部 2006 年 7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 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 年第 18 号)”,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以上的探矿权及 (申请)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 8,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及以下的探矿权评估折现率 1 4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取 9。本次为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 8。 14.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委托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全面、真实、准确; (2)以产销均衡原则及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原则确定评估用技术经济参数; (3)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 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4)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 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5)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以及 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6)评估对象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及其内外部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评估结论 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在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选用合理 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值为 88.92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 16.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6.1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 起有效期一年。如果使用本评估结论的时间超过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机构对 应用此评估结论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6.2 评估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和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如果发生影响委估采矿权的重大 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例如委托评估的该矿种资源量、资源品级发生较大 变化,或采矿权市场、矿产品价格发生巨大变化,对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发生较大 1 5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 16.3 其它责任划分 本次评估结论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评估机构只对项目评估 结论本身是否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定价决策负责。 16.4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人员 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负责。 本次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 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应对所提供 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未做特殊说明 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 任。 17.采矿权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次对“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的评估结论仅供嫩 江市自然资源局出让“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这一评估 目的及送交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向他人提供或 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内容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 的媒体上。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8.评估报告日 二 0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19.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康权平 1 6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海江镇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项目负责人刘长清 矿业权评估师刘长清 翟福君 20.评估工作人员 刘长清 (矿业权评估师) 翟福君 (矿业权评估师)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1 7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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