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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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摘 要 索创评报字[2021]第 026 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 阅读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评估机构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嫩江市自然资源局拟出让“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 采石场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上述采矿权进行评估。本评 估目的即是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的各种条件下该采矿权公 平、合理的出让收益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7 月 31 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建筑用玄武岩资源储量 115.33 万立方米,建筑用土资源储量 5.35 万立方米;建筑用玄武岩可采储量 109.5635 万立方米,建筑用土可采储量 5.0825 万立方米;生产规模 12.00 万立方米/年;回采率 95;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 9.55 年;建筑用玄武岩不含税销售价格 39.82 元/立方米,建筑用土不含税销售价格 30.97 元/立方米;采矿权权益系数 4.5;折现率 8。 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在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 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 138.79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柒仟 玖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1.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 1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不公开的, 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2.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 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 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项目矿业权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 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 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康权平 项目负责人刘长清 矿业权评估师刘长清 肖美艳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2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目 录 1.评估机构 5 2.评估委托人与采矿权出让人 5 3.评估目的 5 4.评估对象及范围 5 5.评估基准日 6 6.评估原则 6 7.评估依据 6 8. 采矿权概况 7 9. 评估实施过程 10 10.评估方法 11 11.评估所依据资料及评述 12 12.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2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4 14.评估假设 15 15.评估结论 15 16.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5 17.采矿权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16 18.评估报告日 16 19.评估责任人员 16 20.评估工作人员 17 3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附表 附表一、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计算表 附件 附件一、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附件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三、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及自述材料 附件四、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附件五、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书 附件六、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地质勘查院 2021 年 6 月) 附件七、关于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的核收证明(嫩自然资储备字[2021]04 号)(嫩江市 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8 月 10 日) 附件八、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黑龙江省齐齐哈 尔地质勘查院 2021 年 6 月) 4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索创评报字[2021]第 026 号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嫩江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 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 方法,对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进行了评估。 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8-2 号软件园二期 B 栋 1 单元 701B 室。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04。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731377522Y1-1。 2.评估委托人与采矿权出让人 评估委托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出让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矿山名称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 3.评估目的 嫩江市自然资源局拟出让“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 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上述采矿权进行评估。本评估目的即是 为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的各种条件下该采矿权公平、合理的出让收益参考 意见。 4.评估对象及范围 4.1 评估对象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 4.2 评估范围 (1)矿山名称、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 5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山名称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2.00 万立方米/年。 (2)矿区范围 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矿区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拐点坐标(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备 注 X Y 1 5433080 42418694 2 5433327 42418701 3 5433316 42419007 4 5433063 42418987 矿区面积 74428m2,可采标高为 273-230m。 (3)资源储量类型及数量 资源储量类型及数量总资源量为 120.68 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土控制资源量 (KZ)5.35 万立方米;建筑用玄武岩矿石控制资源量(KZ)115.33 万立方米。 5.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21 年 7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 为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客观标准。 6.评估原则 6.1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6.2 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和预期收益原则; 6.3 遵循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相依托的原则; 6.4 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 6.5 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的原则。 7.评估依据 7.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改颁布);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 6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3)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 号); (4)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 号); (5)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6)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7)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30200-2008; (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9)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10)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7.2 经济行为、矿业权权属和评估参数选取依据等 (1) 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书; (2) 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黑龙江省齐齐 哈尔地质勘查院 2021 年 6 月); (3) 关于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的核收证明(嫩自然资储备字[2021]04号)(嫩江 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0日); (4) 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黑龙江省齐 齐哈尔地质勘查院 2021年6月); (5) 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资料; (6) 其他。 8. 采矿权概况 8.1 位置与交通 大西江农场位于黑龙江省嫩江市,北与临江乡相邻。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 石场位于临江乡西南 14Km处,位于大西江农场西北 13Km处,行政区属大西江农场管 辖。嫩江至临江乡有县乡级公路相通,临江乡,大西江农场有村村通公路相通,村村 通公路至矿区内砂石路,交通尚属便利。 8.2 自然地理 矿区地处小兴安岭南麓,嫩江东岸,区内地貌类型简单,地貌成因为构造地貌和 流水地貌,形态成因为褶断剥蚀丘陵和冲洪积河谷平原,地形总体由北东向南西逐渐 7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降低。次生林密布,以桦、杨、柞树等为主,西南部多已开垦为耕地。覆盖厚度一般 在 1~ 3m,局部大于 3m。区内水系较发育,多金河在矿区南部流过,是嫩江较大的一 级支流。 矿区属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温变化较大,冬季漫长、干燥、寒冷, 夏季短暂、潮湿、炎热。降水多集中在 7 9 月,多年平均降水量 450.4mm。多年平 均气温 1.1℃ , 一月份气温最低,平均气温-23.6℃ , 七月份气温最高,平均气温 21.7 ℃; 十月下旬开始降雪,出现冰冻,五月中旬解冻,冰冻期近 7 个月,最大冻土深度 2.11m。 8.3 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1956-1959 年,中苏综合考察大队做过 1100 万地质调查,初步建立了地层层序, 并对侵入岩矿产进行研究。 1977 年,黑龙江省地质局第一区域地质测量队在该区开展 120 万区域地质调 查工作,提交了嫩江县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 1993 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完成 1100 万黑龙江省区域地质志。 1997 年,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完成黑龙江省岩石地层编著。 2007-2013 年,黑龙江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开展的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 项目覆盖了本区。 2010-2012 年,黑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所在区域上进行了 1∶25 万嫩江县幅、孙 吴县幅区域地质调查,完成了两幅地质、矿产调查。 2021 年 6 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提交了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 玄武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1 年 8 月 10 日,嫩江市自然资源局以嫩自然资储 备字[2021]04 号文出具了“关于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的核收证明”,其评审结果为建 筑用玄武岩资源储量为 115.33 万立方米、建筑用土资源储量为 5.35 万立方米。 8.4 矿区地质概况 矿区地质较简单, 出露地层为中生界白垩系下统甘河组(K1g)。在该地区大面 积出露,岩性以灰灰黑色致密状玄武岩、暗绿色、浅灰色气孔杏仁状玄武岩为主。 区内未见对矿体有明显破坏作用的构造,变质作用轻微。脉岩侵入较少且规模小, 8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未对矿床造成明显影响。在裂隙中可见轻微破碎及热液蚀变现象。矿床地质特征较简 单。 8.5 矿体特征及矿石质量 矿区出露中生界白垩系下统甘河组(K1g)致密状玄武岩及气孔杏仁状玄武岩 是开采的主要矿种,在区域上广泛产出。岩石岩性相对单一,岩石风化程度较低,有 轻微热液蚀变现象。矿体在区域上具有一定规模,厚度大且稳定。矿体垂向上为腐植 土层、建筑用土层(残坡积层)及基岩。腐植土层通过对矿区内钻孔岩心、掌子面 观察,矿区腐植土较厚,掌子面最厚 2.30m,最薄 0.40m,平均覆盖厚在 1.20 米。建 筑用土层(残坡积层)本次工作将残坡积层归为建筑用土资源,用于扩建改造道路, 如铺路、垫底基。残坡积层通过对钻孔、掌子面观察,矿区内建筑用土资源层平均 厚约 1.60 米。基岩岩性主要为致密状玄武岩及气孔杏仁状玄武岩,岩石相对完 整,致密状玄武岩锤击回声清脆,有轻微震手感,锤击不易破碎;气孔杏仁状玄武 岩岩石质地相对较脆,锤击易碎;钻孔内偶见几毫米硅质细脉。 致密块状玄武岩,镜下鉴定为橄榄玄武岩,斑状结构 基质间粒-间隐结构,岩 石由 5左右的斑晶及 95左右的基质组成。斑晶为橄榄石,呈短柱状,不规则粒状, 可见两端尖锐的长六边形,粒度 0.20-1.20mm,正高突起,裂纹发育,沿裂隙皂石化, 皂石呈绿色鳞片状集合体。基质,斜长石呈显微针柱状,微晶板条状,可见聚片双晶, 为拉长石,密集排列与暗色矿物相间分布,构成间粒结构,弱定向,暗色矿物种类为 橄榄石和辉石微粒。基质中矿物粒度<0.1mm。 杏仁状玄武岩,镜下鉴定为杏仁状玄武岩,斑状结构,基质间粒间隐结构,杏仁 状构造,岩石由 5左右的斑晶、85左右的基质、10左右的杏仁体组成。斑晶,橄 榄石呈短柱状,不规则粒状,可见两端尖锐的长六边形,粒度 0.2-1.2mm,正高突起, 裂纹发育,沿裂隙皂石化,皂石呈绿色鳞片状集合体。基质,斜长石呈显微针柱状, 微晶板条状,可见聚片双晶,为拉长石,密集排列与暗色矿物和玻璃质相间分布,构 成间粒-间隐结构,弱定向,暗色矿物种类为橄榄石和辉石微粒。岩石气孔构造发育, 气孔呈不规则的团状,枝状,脉状等复杂形态,相互多连通,孔内填满褐色火山玻璃、 石英(玉髓)、方解石,形成杏仁状构造。杏仁体含量 10 , 多呈不规则椭圆形或 9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近圆形,长度或粒径多为 0.2-2.0mm。 8.6 开采技术条件 8.6.1 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内无地表水体,多金河在矿区中南部 300m 处流过,多金河最低侵蚀基准面 205 米左右。矿区露天开采,地势相对较高,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采石场确定开采 标高后(最高可采标高 273m,最低开采界面标高 230m),主要水平方向上发展。影响 开采的充水因素主要为大气降水,矿区地貌条件不利于大气降水渗入地下,有利于地 表径流。矿山具自然排水的有利地形,开采时雨季积水可自然排放,同时雨季施工需 做好矿坑排水工作,矿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矿区开采影响不大,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简 单。 8.6.2 工程地质条件 矿石抗压强度较高,为较硬质岩石,且节理、裂隙不发育,稳定性较好。矿区构 造不发育,矿区内未发现断裂构造、未发现明显软弱层,岩石较为完整,除松散的第 四系堆积外,岩石较坚固,稳定性较好,岩性均匀性较好,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尚属简 单型。 8.6.3 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位于山坡及山顶,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石结构构造等地质条件较简单。 开采过程中,在降水、开掘扰动、爆破等作用下可能会产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开 采后的废矿坑对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了地貌景观,应尽量削平或扩大边坡角, 同时利用机械设备将剥离层即剥离的腐植土均匀的回填至采坑并加强复垦工作,植 树、种草,尽力恢复自然景观,维持生态平衡。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 染较小。 8.7 矿区开发现状 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设计生产规模 18.00 万立方米/年,开拓 方式为露天开采。 9. 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 1 0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司组织评估人员,对本次评估的矿业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9.1 2021 年 8 月 16 日,嫩江市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方式选择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 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承担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 收益评估项目咨询的机构。 9.2 2021 年 8 月 17 日~ 8 月 18 日,组成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尽职调查, 收集、整理有关评估资料,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合理选取评估参数,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 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 法,选取评估参数,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评定估算,对估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 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 10.评估方法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方法要根据各种评估方法的 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评估结论。对于具备评估资料条件且 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通过比较 分析合理形成评估结论;因方法的适用性、操作限制等无法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 行评估的,可以采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估。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方法有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收入权益 法、折现现金流量法。由于基准价因素调整法尚未确定调整因素及范围,因此目前尚 不具备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的条件。评估人员未收集到相似交易案例,故不具备采 用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进行评估的条件。由于该矿山服务年限较短,故不宜采用折现 现金流量法。 鉴于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服务年限较短。根据矿业权出让 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本次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1 1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P 采矿权评估价值 SI 年销售收入 i 折现率 t 年序号t1,2,3, ,n n 评估计算年限 k 采矿权权益系数 11.评估所依据资料及评述 本次评估的技术经济指标的选取主要依据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矿资 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关于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的核收 证明(嫩自然资储备字[2021]04 号)”(以下简称核收证明)、嫩江市大西江农 场建筑用玄武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中国矿业 权评估准则及评估人员所了解掌握的资料确定。 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储量计算方法合理,基本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通过了嫩江 市自然资源局评审,可作为评估依据。 开发利用方案依据有关的安全规程、设计规范及技术规定编制,已通过评审 认定,可作为评估经济技术参数选取的依据或基础。 12.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2.1 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和核收证明,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嫩 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总资源量为 120.68 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土控 制资源量(KZ)5.35 万立方米;建筑用玄武岩矿石控制资源量(KZ)115.33 万立方 米。 12.2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达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 无风险的地表出露矿产(建筑材料类矿产),估算的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则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120.68 万立方米。其中建筑用土 5.35 万立方米; 建筑用玄武岩 115.33 万立方米。 1 2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12.3 开采技术指标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采矿回采率为 95。本次评估确定采矿回采率为 95。 12.4 评估用可采储量 本次评估用可采储量计算如下 建筑用玄武岩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 采矿回采率 (115.33-0.00) 95 109.5635(万立方米) 建筑用土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 采矿回采率 (5.35-0.00) 95 5.0825(万立方米) 可采储量合计为 114.65 万立方米。 12.5 开采方案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12.6 生产规模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生产规模为 12.00 万立方米/年。根据建筑用玄武岩可采 储量、建筑用土可采储量占总可采储量的比例,分别确定建筑用玄武岩生产规模(A) 为 11.47(109.5635/114.6512.0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土生产规模(A)为 0.53 (5.0825/114.6512.00)万立方米/年。 12.7 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矿山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之间的关系,确定矿山服务年限 TQ/A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 A矿山生产能力 T=114.6512.00=9.55(年) 本项目评估的矿山服务年限为 9.55 年,约为 9 年 7 个月。 按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计算,本项目评估期从 2021 年 8 月 1 1 3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日至 2031 年 2 月 28 日。 12.8 产品方案 本次评估确定该矿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土。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3.1 产品销售收入 13.1.1 产品销售价格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中,应根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 售条件,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 本次评估确定建筑用玄武岩含税销售价格采用 45 元/立方米,建筑用土含税销售 价格采用 35 元/立方米,折算不含税销售价格分别为 39.82 元/立方米(451.13)、 30.97 元/立方米(351.13)。 13.1.2 产品销售收入 假设矿井未来生产期内各年的产量全部销售。则正常年份矿井的销售收入为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年产量销售价格 =11.4739.820.5330.97 =473.15(万元 13.2 采矿权权益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筑材料的采矿权权益系数为 3.5~ 4.5。鉴于该矿采用露天开采,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开采技术条件简单,本项目 评估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结合当地矿业权出让市场实际,本项目评估采矿权权益系 数取 4.5。 13.3 折现率 根据国土资源部 2006 年 7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 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 年第 18 号)”,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以上的探矿权及 (申请)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 8,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及以下的探矿权评估折现率 取 9。本次为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 8。 14.评估假设 1 4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 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委托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全面、真实、准确; (2)以产销均衡原则及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原则确定评估用技术经济参数; (3)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 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4)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 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5)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以及 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6)评估对象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及其内外部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5.评估结论 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在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选用合理 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 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 138.79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柒仟玖佰元整。 16.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6.1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 起有效期一年。如果使用本评估结论的时间超过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机构对 应用此评估结论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6.2 评估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和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如果发生影响委估采矿权的重大 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例如委托评估的该矿种资源量、资源品级发生较大 变化,或采矿权市场、矿产品价格发生巨大变化,对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发生较大 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 16.3 其它责任划分 1 5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结论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评估机构只对项目评估 结论本身是否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定价决策负责。 16.4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人员 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负责。 本次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 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应对所提供 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未做特殊说明 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 任。 17.采矿权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次对“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的评估结论仅 供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出让“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 这一评估目的及送交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向他 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内容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 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8.评估报告日 二 0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19.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康权平 项目负责人刘长清 1 6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黑龙江省嫩江市大西江农场建筑用玄武岩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业权评估师刘长清 肖美艳 20.评估工作人员 刘长清 (矿业权评估师) 肖美艳 (矿业权评估师)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1 7 电话0451-82373542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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