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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D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濒 撬 握 P J G J2 0 3 一 2 0 1 0 备案号J 9 9 6 一 2 0 1 0 民用建筑太阳光伏系统 匕 匕 众 目 口 应用技术规范 T e chnicalcodefor application of solar photovoltaicsystem ofcivil buildings 2 0 1 0 一 0 3 一 1 8 发布 2 0 1 0 一 0 8 一 0 1实施 中 华 人民共和 国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部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太 阳能光伏系统 应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apP lication of solar photovoltaicsystem of civil buildings J G J2 0 3 一 2 0 1 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1 0 年 8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1 0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T echnicalcodefor application ofsolar photovoltaicsystem of civil buildings J G I2 0 3 一 2 0 1 0 关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 关 开本85 0 又 1 1 6 8毫米 1/3 2 印张1%字数5 0千字 2 0 1 0年5月第 一 版 2 0 1 0年5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 0 .0 0元 统 一 书号1 5 1 1 2 1 7 85 0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 本社网址 网上书店 httP / / httP / / 1 0 0 0 3 7 cabp .chin于building .C O fll。C f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5 2 1号 J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 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 准,编号为J G J2 0 3 一 2 0 1 0 ,自2 0 1 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 .0.4、3.1.5、3.1.6、3.4.2、4.1,2、4.1.3、5.1.5条为强 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1 0年3月1 8日 前 、‘ 「 才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 0 0 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第 一 批) > 的通知(建标「2 0 0 7]1 2 5号)的要求,规范编 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 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太阳能光伏 系统设计;4规划、建筑和结构设计;5太 阳能光伏系统安装; 6 工 程验收。 本规范 中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 9号,邮编1 0 0 0 4 4)。 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建筑专业 委员会 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山大学太阳能系统研究所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计科能源新技术开发公司 上海太 阳能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有 限 公司 上海伏奥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深圳市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南玻幕墙及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仲继寿张磊李爱仙沈辉 孟 昭渊经 士农 于波叶东嵘 赵欣侃陈涛李毅徐宁 庄大建张晓泉林建平王 贺 娄霓曾雁张兰英焦燕 班悼王斯成邱第明李新春 郑寿森熊景峰李涛勇李亮龙 黄向阳何清 温建军 赵玉文张树君吴达成张文才 崔容强王志峰胡润青 黄汇 杨西伟 目次 1 总则 ⋯ ⋯ ,. ’ , ⋯⋯ 1 2 术语 ⋯⋯ 2 3 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 ⋯⋯ 4 3.1 一 般规定 ⋯⋯ 4 3.2 系统分类 ⋯⋯ 4 3.3 系统设计 ⋯⋯ 5 3.4 系统接入 ⋯⋯ 8 4 规划、建筑和结构设计 ⋯ ⋯ 1 0 4.1 一 般规定 ⋯⋯ 1 0 4.2 规划设计 ⋯⋯ 1 0 4.3 建筑设计 ⋯⋯ n 4.4 结构设计 ⋯⋯ 1 3 5 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 ⋯⋯ 1 6 5.1 一 般规定 ⋯⋯ 1 6 5,2 基座 一 1 7 5.3 支架 , ⋯⋯ 1 7 5.4 光伏组件 ⋯ ⋯ 1 8 5.5 电气系统. ⋯⋯ 1 9 5.6 系统调试和检测 ⋯ ⋯ 1 9 6工程验收 ⋯⋯ 2 0 6.1 一 般规定 , , , ⋯ ⋯ 2 0 6.2 分项工程验收 , ⋯⋯ 2 0 6.3 竣工验收 ⋯ ⋯ 2 1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2 2 引用标准名录 ⋯ ⋯ 2 3 附条文说明 ⋯ ⋯ 2 5 C ontentS 1G eneralP rovisions ⋯ ⋯ 1 2T erms , ⋯⋯ 2 3 D esignofsolarP V S ystem ⋯⋯ 4 3 . 1G eneral R equirement ’ ⋯ ⋯ 4 3.2 S ystem C lassification ⋯⋯ ,4 3 . 3 S ystemD esign ⋯ ⋯ 5 3.4G rid- -connectingof the S ystem ⋯⋯ 8 4P lan ,B uildingandstructureD esign ⋯⋯ 1 0 4.1G eneral R equirement ⋯⋯ 1 0 4 . 2 P lanningD esign ⋯⋯ 1 0 4.3 B uildingD esign ⋯⋯ n 4.4structure D esign ⋯ ⋯ 1 3 5 I nstallationofsolarP V S ystem ⋯⋯ 1 6 5,1 G eneralR equirement ⋯⋯ 1 6 5.2F oundation ⋯ ⋯ 1 7 5.3B racket ⋯⋯ 1 7 5.4P V M odule ⋯ ⋯ 1 8 5 . 5E lectric S ystem ⋯⋯ 1 9 5.6 S ystemC ommissioning T est ⋯⋯ 1 9 6 C heckandA cceP t . ⋯⋯ 2 0 6.1G eneral R equirement ⋯⋯ 2 0 6.2C heckandA cceP tonebyone ⋯ ⋯ 2 0 6.3 F inallv C heckand A cc 即 t ⋯⋯ 2 1 E xplanation ofW ordingin T hisC ode ⋯⋯ 2 2 L istofQ uotedS tandardS ⋯⋯ 2 3 A ddition E xplanation of P rovisions ⋯⋯ 2 5 7 1 总则 1.0.1 为推动太阳能光伏系统(简称光伏系统)在民用建筑中 的应用,促进光伏系统与建筑的结合,规范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 计、安装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光伏系统工 程,以及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安装或改造已安装的光伏系统工程的 设计、安装和验收。 1.0.3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光伏系统设计应纳人建筑 工程设计,统 一 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与建筑 工程同时投人使用。 1.0.4 在既有建筑上安装或改造光伏系统应按建筑工程审批程 序进行专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5 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安装和验收除应 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太阳能光伏系统 solar photovoltaic P Vsystem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伏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 电系统,简称光伏系统。 2.0.2 光伏建筑 一 体化buildingintegratedphotovoltaicB l - P V 在建筑上安装光伏系统,并通过专门设计,实现光伏系统与 建筑的良好结合。 2.0.3 光伏构件 P V components 工厂模块化预制的,具备光伏发电功能的建筑材料或建筑构 件,包括建材型光伏构件和普通型光伏构件。 2.0.4 建材型光伏构件 P V modulesasbuilding components 太阳电池与建筑材料复合在 一 起,成为不可分割的建筑材料 或建筑构件。 2.0.5 普通型光伏构件conventional P V components 与光伏组件组合在 一 起,维护更换光伏组件时不影响建筑功 能的建筑构件,或直接作为建筑构件的光伏组件。 2.0.6 光伏电池 P V C ell 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 一 种器件。 2.0.7 光伏组件 P V module 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流输出的,最小 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 2.0.8 光伏方阵 P V array 由若干个光伏组件或光伏构件在机械和电气上按 一 定方式组 装在 一 起,并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 2.0.9 光伏电池倾角 tilt angle of P V C ell 光伏电池所在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2.0.1 0 并网光伏系统grid 一 connectedP V system 与公共电网联结的光伏系统。 2.0.1 1 独立光伏系统 stand 一 aloneP V system 不与公共电网联结的光伏系统。 2.0.1 2光伏接线箱P V connecting boX 保证光伏组件有序连接和汇流功能的接线装置。该装置能够 保障光伏系统在维护、检查时易于分离电路,当光伏系统发生故 障时减小停电的范围。 2.0.1 3 直流主开关 D C mainswitch 安装在光伏方阵输出汇总点与后续设备之间的开关,包括隔 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 2.0.1 4 直流分开关 D Cbranchswitch 安装在光伏方阵侧,为维护、检查方阵,或分离异常光伏组 件而设置的开关,包括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 2.0.1 5 并网接口utility interface 光伏系统与电网配电系统之间相互联结的公共连接点。 2.0.1 6 并网逆变器gri 手connectedinverter 将来 自太阳电池方阵的直流电流变换为符合电网要求的交流 电流的装置。 2.0.1 7孤岛效应 islanding effect 电网失压时,并网光伏系统仍保持对失压电网中的某 一 部分 线路继续供电的状态。 2.0.1 5 电网保护装置protectiondevicefor grid 监测光伏系统并网的运行状态,在技术指标越限情况下将光 伏系统与电网安全解列的装置。 2.0.1 9应急电源系统 emergencypowersupplysystem 当电网因故停电时能够为特定负荷继续供电的电源系统。通 常由逆变器、保护开关、控制电路、储能装置(如蓄电池)和充 电控制装置等组成,简称应急电源。 3 3 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 3.1 一 般 规 定 3.1.1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应有专项设计或作为建筑 电气工程设计的 一 部分。 3.1.2 光伏组件或方阵的选型和设计应与建筑结合,在综合考 虑发电效率、发电量、电气和结构安全、适用、美观的前提下, 应优先选用光伏构件,并应与建筑模数相协调,满足安装、清 洁、维护和局部更换的要求。 3.1.3 太阳能光伏系统输配电和控制用缆线应与其他管线统筹 安排,安全、隐蔽、集中布置,满足安装维护的要求。 3.1.4 光伏组件或方阵连接电缆及其输 出总电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光伏 ( P V )组件安全鉴定第1部分结构要求 G B/T2 0 0 4 7 .1的相关规定。 3.1.5 在人员有可能接触或接近光伏系统的位置,应设置防触 电警示 标识。 3.1.6 并网光伏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并网保护功能,并应安装必 要的计量装置。 3.1.7 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满足国家关于电压偏差、闪变、频率 偏差、相位、谐波、三相平衡度和功率因数等电能质量 指标的 要求。 3.2 系统 分 类 3。2。1 系统 1 2 4 太阳能光伏系统按接人公共电网的方式可分为下列两种 并网光伏系统; 独立光伏系统。 3。2。2 系统 1 2 3.2。3 1 2 3 3。2。4 系统 1 2 太 阳能光伏系统按储装置的形式可分为下列两种 带有储能装置系统; 不带储能装置系统。 太阳能光伏系统按负荷形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直流系统; 交流系统; 交直流混合系统。 太阳能光伏系统按系统装机容量的大小可分为下列三种 小型系统,装机容量不大于2 0 kw的系统; 中型系统,装机容量在Z O kW至I O O kW(含I O O kW )之 间的系统; 大型系统,装机容量大于I O okW的系统。 并网光伏系统按允许通过上级变压器向主电网馈电的方 飞 U S3。2。 式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逆流光伏系统; 非逆流光伏系统。 并网光伏系统按其在电网中的并网位置 可分为下列两种 集中并网系统; 分散并网系统。 , 1 2 6 i1 2 2 . 统 3 . 系 3.3 系统设计 3.3.1 应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电网条件、负荷性质和系统运 行方式等因素,确定光伏系统的类型 。 3.3.2 光伏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伏系统设计应根据用电要求按表3.3.2进行选择; 2 并网光伏系统应由光伏方阵、光伏接线箱、并网逆变器、 蓄电池及其充电控制装置 (限于带有储能装置系统)、电能表和 显示电能相关参数的仪表组成; 表3.3.2光伏系统设计选用表 系统类型 电流 类型 是否 逆流 有无 储能装置 适用范围 并网光伏 系统 交流 系统 是 有发电量大于用电量,且当地电力供应不可靠 无发电量大于用电量,且当地 电力供应比较可靠 否 有发电量小于用 电量,且当地电力供应不可靠 无发电量小于用电量,且当地电力供应比较可靠 独立光伏 系统 直流 系统 否 有 偏远无电网地 区,电力负荷为直流设备,且供 电连续性要求较高 无 偏远无电网地区,电力负荷为直流设备,且供 电无连续性要求 交流 系统 有 偏远无 电网地 区,电力负荷为交流设备,且供 电连续性要求较高 无 偏远无电网地区,电力负荷为交流设备,且供 电无连续性要求 3 并网光伏系统的线路设计宜包括直流线路设计和交流线 路设计。 3.3.3 光伏系统的设备性能及正常使用寿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中设备及其部件的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 要求,并应获得相关认证; 2 系统中设备及其部件的正常使用寿命应满足 国家现行标 准的相关要求。 3.3.4 光伏方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伏组件的类型、规格、数量、安装位置 、安装方式和 可安装场地面积应根据建筑设计及其电力负荷确定; 2 应根据光伏组件规格及安装面积确定光伏系统最大装机 容量; 3 应根据并网逆变器的额定直流电压、最大功率跟踪控制 6 力工业部1 9 9 6年第8号令)的相关规定。光伏系统以三相并人 公共电网,其三相电压 不平衡度不超过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 许不平衡度G B/T 1 5 5 4 3的相关规定。对接人公共连接点的每 个用户,其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不超过1.3%。 3.4.5 与民用建筑结合的光伏系统设计应包括通信与计量系统, 以确保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3.4.6 作为应急电源的光伏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当光伏系统作为消防应急电源时,需先切断光伏系统的 日常设备负荷,并与公用电网解列,以确保消防设备启动的可 靠性。 2 光伏系统的标识需符合消防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 3 当光伏系统与公用电网分别作为消防设备的二路电源时, 配电末端所设置的双电源 自动切换开关宜选用自投不 自复方式。 因为电网是否真正恢复供电需判定,自动转换开关来回自投 自复 反而对设备和人身安全不利。 4 规划、建筑和结构设计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光伏系统的选型是建筑设计的重点内容,设计者不仅要 创造新颖美观的建筑立面、设计光伏组件安装的位置,还要结合 建筑功能及其对电力供应方式的需求,综合考虑环境、气候、太 阳能资源、能耗、施工条件等因素,比较光伏系统的性能、造 价,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光伏系统设计应由建筑设计单位和光伏系统产品供应商相互 配合共同完成。建筑师不仅需要根据建筑类型和使用要求确定光 伏系统的类型、安装位置、色调和构图要求,还应向建筑电气工 程师提出对于电力的使用要求;电气工程师进行光伏系统设计、 布置管线、确定管线走向;结构工程师在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考 虑光伏系统的荷载,以保证结构的安全性,并埋设预埋件,为光 伏构件的锚固、安装提供安全牢靠的条件。光伏系统产品供应商 需向建筑设计单位提供光伏组件的规格、尺寸、荷载,预埋件的 规格、尺寸、安全位置及安全要求;提供光伏系统的发电性能等 技术指标及其检测报告;保证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 4.1.2 安装在建筑屋 面、阳台、墙面、窗面或其他部位的光伏 组件,应满足该部位的承载 、保温、隔热、防水及防护要求,并 应成为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保持与建筑和谐统 一 的外观。 4.1.3 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的光伏系统,其重量会增加建 筑荷载。另外,安装过程也会对建筑结构和建筑功能有影响, 因 此,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建筑 电气安全等方面的复核和 检验。 4.1.4 一 般情况下,建筑的设计寿命是光伏系统寿命 的2 一 3 倍,光伏组件及系统其他部件在构造、形式上应利于在建筑围护 结构上安装,便于维护、修理、局部更换。为此建筑设计不仅要 考虑地震、风荷载、雪荷载、冰雹等 自然破坏因素,还应为光伏 系统的日常维护,尤其是光伏组件的安装、维护、 日常保养、更 换提供必要的安全便利条件。 4.2 规 划 设 计 4.2.1 根据安装光伏系统的区域气候特征及太 阳能资源条件, 合理进行建筑群体的规划和建筑朝向的选择。建筑群体或建筑单 体朝南可为光伏系统接收更多的太阳能创造条件。 4.2.2 安装光伏系统的建筑,建筑间距应满足所在地 区 日照间 距要求,且不得因布置光伏系统而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 4.2.3 在进行建筑周围的景观设计和绿化种植时,要避免对投 射到光伏组件上的阳光造成遮挡,从而保证光伏组件 的正常 工作。 4.2.4 建筑上安装的光伏组件应优先选择光反射较低的材料 , 避免 自身引起的太阳光二次辐射对本栋建筑或周围建筑造成光 污染。 4.3建筑 设 计 4.3.1 建筑设计应与光伏系统设计同步进行。建筑设计根据选 定的光伏系统类型,确定光伏组件形式、安装面积、尺寸大小、 安装位置方式;了解连接管线走向;考虑辅助能源及辅助设施条 件;明确光伏系统各部分的相对关系。然后,合理安排光伏系统 各组成部分在建筑中的位置,并满足所在部位防水、排水等技术 要求。建筑设计应为光伏系统各部分的安全检修、光伏构件表面 清洗等提供便利条件。 4.3.2 光伏组件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或其他部位,不 应有任何障碍物遮挡太阳光。光伏组件总面积根据需要电量、建 筑上允许的安装面积、当地的气候条件等因素确定。安装位置要 满足冬至 日全天有3 h以上 日照时数的要求。有时,为争取更多 的采光面积,建筑平面往往凹凸不规则,容易造成建筑 自身对太 阳光的遮挡。除此以外,对于体形为L形、 曰形的平面 ,也要 注意避免 自身的遮挡。 本条中用于确定建筑日照条件的建筑日照时数( insolation standards)与用于计算光伏系统发电量的峰值日照时数(peak sunhours)不同。日照标准是根据建筑物所在的气候区,城市 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决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 日 或大寒日)有效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 窗获得的日照时间。峰值日照时数是指当地水平面上单位面积接 受到的年平均辐射能转化为标准日照条件(A M I .5,I 0 0 0 W/ mZ,2 5 ℃)的小时数。 按年计算是全年标准日照时数,计量单 位是( h/ a;按日计算是平均每天的标准日照时数 ,计量单位是 h /d)。 4.3.3 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在安装光伏组件的墙面、阳台或挑檐 等部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光伏组件损坏而掉下伤 人,如设置挑檐、入口处设置雨篷或进行绿化种植等,使人不易 靠近。 4.3.4 建筑主体结构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变形缝两侧 会发生相对位移,光伏组件跨越变形缝时容易遭到破坏,造成漏 电、脱落等危险。所以光伏组件不应跨越主体结构的变形缝,或 应采用与主体建筑的变形缝相适应的构造措施。 4.3.5 光伏组件不应影响安装部位建筑雨水系统设计,不应造 成局部积水、防水层破坏、渗漏等情况。 4.3.6 安装光伏组件时,应采取必要的通风降温措施以抑制其 表面温度升高。 一 般情况下,组件与安装面层之间设置5 0 mm 以上的空隙,组件之间也留有空隙,会有效控制组件背面的温度 升高。 4.3.7 冬季光伏组件上的积雪不易清除,因此在多雪地 区的建 筑屋面上安装光伏组件时,应采取融雪、 扫雪及避免积雪滑落后 遮挡光伏组件的措施。如采取扫雪措施,应设置扫雪通道及人员 安全保障设施。 ⋯ 4.3.8 平屋 面上安装光伏组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太阳高度角较小时,光伏方阵排列过密会造成彼此遮 挡,降低运行效率。为使光伏方阵实现高效、经济的运行,应对 光伏组件的相互遮挡进行{日照计算和分析。 2 采用 自动跟踪型和手动调节型支架可提高系统的发电量。 自动跟踪型支架还需配置包括太阳辐射测量设备、计算机控制的 步进电机等 自动跟踪系统。手动调节型支架经济可靠,适合于 以 月、季度为周期的调节系统。 3屋面上设置光伏方阵时,前排光伏组件的阴影不应影响 后排光伏组件正常工作。另外,还应注意组件的日斑影响。 4 在建筑屋面上安装光伏组件支架,应选择点式的基座形 式,以利于屋面排水。特别要避免与屋面排水方 向垂直的条形 基座。 ‘ 5 光伏组件支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到支座和金 属埋件的上部,形成较高的泛水,地脚螺栓周围缝隙容易渗水, 应作密封处理。 6 支架基座部位应做附加防水层。附加层宜空铺,空铺宽 度不应小于2 0 0 mm。为防止卷材防水层收头翘边,避免雨水从 开口处渗人防水层下部,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收头处理。卷材防水 层应用压条钉压固定,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7 构成屋面面层的建材型光伏构件, 其安装基层应为具有 一 定刚度 的保护层,以 避免光伏组件变形引起表面 局部积灰 现象。 8 需要经常维修的光伏组件周围屋面、 检修通道、屋面出 人口以及人行通道上面应设置刚性保护层保护防水层, 一 般可铺 设水泥砖。 9 光伏组件的引线穿过屋面处,应预埋防水套管,并作防 水密封处理。防水套管应在屋 面防水层施工前埋设完毕。 4.3.9 坡屋面上安装光伏组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为了获得较多太阳光,屋面坡度宜采用光伏组件全年获 得电能最多的倾角。 一 般情况下可根据当地纬度士1 0 。来确定屋 面坡度,低纬度地区还要特别注意保证屋面的排水功能。 2 安装在坡屋 面上的光伏组件宜根据建筑设计要求,选择 顺坡镶嵌设置或顺坡架空设置方式。 3 建材型光伏构件安装在坡屋 面上时,其与周围屋 面材料 连接部位应做好建筑构造处理,并应满足屋面整体的保温、防水 等围护结构功能要求。 4 顺坡架空在坡屋面上的光伏组件与屋面间宜留有大于 1 0 O mm的通风间隙。 控制通风间隙的 目的有两个, 一 是通过加 强屋面通风降低光伏组件背面温升,二是保证组件的安装维护 空间。 4.3.1 0阳台或平台上安装光伏组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低纬度地区,由于太阳高度角较小,安装在阳台栏板 上的光伏组件或直接构成阳台栏板的光伏构件应有适当的倾角, 以接受较多的太阳能光。 2 对不具有阳台栏板功能,通过其他连接方式安装在阳台 栏板上的光伏组件,其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牢固连接, 并通过计算确定预埋件 的尺寸与预埋深度,防止坠落事件 的 发生。 3 作为阳台栏板的光伏构件,应满足建筑阳台栏板强度及 高度的要求。阳台栏板高度应随建筑高度而增高,如低层、多层 住宅的阳台栏板净高不应低于1 .0 5 m,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 栏板不应低于1.1 0 m,这是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因素而定的。 4 光伏组件背面温度较高,或电气连接损坏都可能会引起 安全事故(儿童烫伤、电气安全) ,因此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避免人身直接触及光伏组件。 4.3.1 1 墙面上安装光伏组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低纬度地区,由于太阳高度角较小,因此安装在墙面 上或直接构成围护结构的光伏组件应有适当的倾角,以接受较多 的太阳光; 2 通过支架连接方式安装在外墙上的光伏组件,在结构设 计时应作为墙体的附加永久荷载。对安装光伏组件而可能产生的 墙体局部变形、裂缝等等,应通过构造措施予以防止; 3 光伏组件安装在外保温构造的墙体上时,其与墙面连接 部位易产生冷桥,应作特殊断桥或保温构造处理; 4 预埋防水套管可防止水渗人墙体构造层;管线穿越结构 柱会影响结构性能,因此穿墙管线不宜设在结构柱内; 5 光伏组件镶嵌在墙面时,应由建筑设计专业结合建筑立 面进行统筹设计; 8 建筑设计时,为防止光伏组件损坏而掉下伤人,应考虑 在安装光伏组件的墙面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设置挑檐、 雨篷,或进行绿化种植等,使人不易靠近 。 4.3.1 2 幕墙上安装光伏组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安装在幕墙上的光伏组件宜采用光伏幕墙,并根据建筑 立面的需要进行统筹设计; 2 安装在幕墙上的光伏组件尺寸应符合所安装幕墙板材的 模数,既有利于安装,又与建筑幕墙在视觉上融为 一 体; 3 光伏幕墙的性能应与所安装普通幕墙具备同等的强度, 以及具有同等保温、隔热、防水等性能,保证幕墙的整体性能; 4P V BP olyvinylbutyral)中间膜是 一 种半透明的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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