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实施方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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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 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意义 为了提高包头市石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行为,保证项目顺利、高效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指导思想 包头市石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是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事关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和推动地区经济发展。项目参建各方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履职尽责,强化措施,科学管理,扎实工作,协调联动,确保实现项目目标,取得实效。 1.3 管理目标 投资目标保证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进度目标保证合同工期目标和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安全目标实施安全文明管理,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 1.4 组织体系与职责 1.4.1 项目承担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是项目主管单位,石拐区国土资源局为项目的承担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和石拐区人民政府组成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拐区国土资源局,受市国土资源局和石拐区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 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职责是 ①做好项目规划、可研、申报等具体基础工作。 ②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日常管理事务。 ③负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④负责各项投资费用的审核和资金拨付。 ⑤定期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协调外部关系。 ⑥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⑦负责项目成果资料汇交。 ⑧其他交办工作。 1.4.2 项目监理部 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职责是 ①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工作。 ②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③跟踪检查工程进度情况,对承包单位已完工程进行计量审核,为工程款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④加强与业主沟通,及时向业主报告情况,做好与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 ⑤组织工程预验收。 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相关归档资料。 ⑦督促完成项目的养护、保修任务。 1.4.3 项目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职责是 ①代表施工企业进行所承包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 ②组织承包项目全过程的施工,接受监理现场监督,听取监理检查意见,确保工程质量。 ③组织进行内部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质量评定。 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申报及工程款结算。 ⑤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预验。 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⑦收集、整理、完成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⑧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第二章 项目前期准备 2.1 工作任务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参建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做好己方各项准备事宜,又要协调配合,组织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把好开工关。 2.2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项目施工前,由项目办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2.2.1 会议要求 ①认真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②切实理解工程做法、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注意事项。 ③解决图纸和施工疑问。 2.2.2 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由三方会签,作为工程资料存档。 2.3 第一次工地会议 施工前,由项目办组织并主持召开。 2.3.1 参会人员 ①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及项目办人员。 ②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现场监理人员。 ③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现场有关管理人员。 ④可邀请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 2.3.2 会议内容 ①参建单位分别介绍各自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②项目承担单位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③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表述例行程序,说明工作表式及报审要求等。 ④项目办介绍工程概况、现场条件、计划部署及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⑤施工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⑥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事宜。 2.3.3 会议纪要 第一次工地会议记录由监理机构负责整理,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形成会议纪要。 2.4 工程开工 治理项目中,各标段工程开工,必须按规定执行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开工报审的一般程序是 ①施工单位项目部自查认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了开工条件,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必要附件申报开工。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其相关附件,并现场核查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报项 目总监审核。 ③总监审核签署同意开工意见后报项目办备案。 ④如委托监理合同中申明需要建设单位批准的,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⑤各标段治理项目不同,开工时间不同,须按标段分别填报。 第三章 过程管理 3.1 总体要求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项目开展的主要阶段,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是搞好治理项目的工作重点。参建各方必须完善制度,有效地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效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3.2 遵守程序 参建各方要加强程序意识,严格遵守报验程序,认真按程序规定要求,配合开展工作。 3.2.1 材料报验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对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包括土建材料、绿化材料)进行有关检查验收。 ①进场验收。施工单位进行材料入场检查并符合要求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书、数量清单、自检结果等资料,报项目监理部验收。 ②专业监理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报验单”及其附件进行审核,并对材料实物的规格、质量等进行验收。 ③现场检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工程材料使用状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质量问题。 ④确认签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检查确认合格并签认后,方可用于工程。 ⑤相关措施。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要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清出现场。 ⑥植物材料。绿化用植物材料要根据有关苗木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检查验收。苗木应有可靠来源,健壮无病害,无明显残缺。植物材料应具有苗木出圃单(证)和树木检疫证明。 3.2.2 工程报验 在施工全过程中,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等,都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工程报验程序。 ①自检报验。施工单位按约定的验收工序或验收单元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应“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有关自检评定资料,在约定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报验。 ②现场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时进行现场实物检查、检测,审核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签署验收结论,予以确认。 ③措施要求。凡经验收不合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通 知单”,具体指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部位,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整改完毕,自检合格 后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部复核、复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需监理旁站而未旁站或无旁站记录及资料签字不全的隐蔽工程、检验批,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严禁下道工序的施工。 3.2.3 工程计量 工程量计量是确定工程形象,衡量工程完成程度的依据,也是支付工程进度款、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有关现场检查记录、监理日记等,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确认,经总监审定,签证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3.2.4 资金管理 搞好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使用效果的监督,是项目承担单位的重要职能和应尽职责。务求让资金用的规范,用出效果。 1)、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认定项目办初审报当地区政府及市项目办审核同意后拨付。 2)、措施要求。 ①所申报的工程量必须是按月或按阶段已完项目或部位,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质量合格。 ②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③要设立财政专户及银行账户,进行专项经费管理,办理税务和财务拨付结算。 ④抓好队伍建设,防范因经费资金使用不当及截留、挪用、乱支引起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不按要求使用专项资金的,除责成纠正外,还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工程施工 4.1 中心任务 工程施工可以使项目设计变为现实,形成实体质量,直接关系到治理项目的预期效果。参建各方要狠抓施工这个关键环节,抓好落实。施工单位更要把工程施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位,精心施工,严格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4.2 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一个纵向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横向分工合作,协调一致,职责分明的统一整体,确保体系正常运行,全面履行企业的质量责任。 4.2.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4.2.2 人员配备 管理机构中,要按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质量检查、安全监督等职能需要,选择配备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力求高效率、高水平。 4.2.3 持证上岗 项目部管理人员均须持证上岗,且人证相符对号。 4.3 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应有 ①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②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③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④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⑤项目财务核算制度; ⑥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⑦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⑧项目劳务管理制度。 4.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统筹、指导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性文件。精心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施工前的必需环节。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事先深入现场,对所承包项目的作业部位、施工条件等进行实地踏勘,拟订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措施。 4.4.1 内容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因承包项目不同而要求不一,但必须结合实际,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及可操作性,杜绝生搬硬套,脱离实际,流于形式,应用效果不佳等 现象。 4.4.2 报审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企业内部自审签署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签认,批复后实施。审核、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项目办。 4.5 工序施工 工序是工程施工过程的基本单位,工序施工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工序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好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因此,项目经理部必须完善工序控制,抓好作业技术交底,组织精心施工,严格进行工序质量检查。 4.5.1 作业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是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也是完善工序质量控制的必要措施。 作业交底得内容和形式,可根据实际灵活采用,自行制定,其目的就是让施工人员明了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要求、注意问题等等。要把施工作业交底形成制度固定下来,严格加以执行,真正取得提高工程质量的实效。 4.5.2 按图精心施工 施工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按图精心施工,这是施工的常规,是施工企业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施工管理,精心组织施工,提高一次性合格率,保证项目工 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如期实现。 4.5.3 工序质量检查 工序质量检查,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相关检查和验收。 已完工序或检验批的施工质量,必须在施工单位完成质量自检(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确认合格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验收。要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的质量控制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4.6 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场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措施关、教育关、交底关、防护关、检查关、整改关,关口前移,超前防范,齐抓共管,常抓不懈,保证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的,项目监理部要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督和帮助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好地实现项目安全目标,并对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章 工程监理 5.1 目的任务 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对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和计量进行有效地协调控制,力求实现治理项目总目标。 5.2 组织体系 项目监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的不同专业人员构成。在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监理部必须进驻现场履行监理职责,开展监理工作。 5.2.1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出的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部工作的全权负责人,同时必须为其监理结果承担责任。 5.2.2 人员配备 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专业配套,具有相应资质,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选派人员要求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且工作主动,敬业称职,遵守纪律,坚持原则。 5.2.3 监理设施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类别复杂多样,治理范围较大,环境条件特殊,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配备一些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以及交通设施。 5.3 监理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部要建立健全各项现场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应有 ①现场监理人员责任制;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③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④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⑤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⑥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⑦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⑧监理例会制度; ⑨监理报告制度; ⑩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 ⑪其他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5.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用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项目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是具体指导监理业务开展的操作性文件。项目监理部应该依据这两个文件,规范化、程序化地具体开展监理工作。 5.4.1 项目监理规划 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部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建设单位。 5.4.2 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5.4.3 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项目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把关、勤于协调、热情服务、科学监理”。 5.5 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项目监理部必须依据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及设计文件等,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这是监理工程师一项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工程质量形成阶段的时间,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也即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三个阶段。 5.5.1 事前质量控制 事前质量控制,主要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各种审查、审核,并予以指导。 ①审查施工单位配备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 ②审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和施工队伍的技术资质、岗位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和有效。 ③审查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是否适用可行; ④对工程中所用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抽检,审核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5.2 事中质量控制 事中质量控制,主要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督检查与控制,不仅要在现场发现问题,更要科学、合理、有效地解决问题,具体体现监理人员的经验和观察力以及水平和能力。 ①经常进行现场巡视和平行检查工作,跟踪监督,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其整改。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②绿化工程重点检查苗木种类、规格大小、栽植方法及养护等; ③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自检,完善工序质量控制; ④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⑤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⑥签发监理通知等指令性文件,指出施工中发生和存在的问 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及重视或要求其整改; ⑦组织监理例会或现场工作会议,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实际存在问题; ⑧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保证项目顺利进展; ⑨做好监理日记,真实、准确、全面记录工程相关事宜。 5.5.3 事后质量控制 事后质量控制,主要在竣工验收阶段,对项目竣工的最后一道工序把好关。 ①组织单位工程的预验收,对存在的缺陷及不合格处,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②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督促其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 ③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监理资料。 5.5.4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①未经检查验收的工程材料,监理不予签认; ②对验收不合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材料,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责成施工方清退出场,施工单位不得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③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 得施工。 ④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整改; ⑤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的工程量或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不予计量,也不予签证工程款支付证书; ⑥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签字,不得继续施工; ⑦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⑧凡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或返工处理的项目,在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 ⑨对工程资料不齐全、报验签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监理人员不予办理验收签证,并责成整改。 5.6 监理工作基本准则 ①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基本职业道德,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②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建设文件和工程合同实施监理,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为建设单位提供满意的服务,当好参谋。 ③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友好合作,共同实现项目总目标。 ④监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和财物。 第六章 项目管理 6.1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是项目承担单位派驻现场的办公机构,在市局项目办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对治理项目进行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履行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办人员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协调沟通能力强,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的人员开展工作。 6.2 工作要求 ①项目办要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把关口,扎实工作,齐抓共管,努力实现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 ②要加强治理项目的监督力度,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书的内容进行施工和验收,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③坚持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了解质量状况,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④工作中遇到问题要积极协调,妥善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听取工作意见。 ⑤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专项使用,并严格审批。 ⑥工作人员要勤政廉洁,不得收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要按照项目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禁发生拖、拿、卡、要行为。 6.3设计变更管理 参建各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缺陷,对设计提出合理建议,或者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由项目办初步提出变更意见和方案,征得政府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论证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超预算的要报自治区财政部门审查批准。 第七章 施工验收 7.1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工程竣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完成项目设计书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②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文件以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③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④设计单位检查认可,并提出工程质量报告; ⑤有完整的工程项目治理全过程的竣工档案资料; ⑥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⑦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⑧上级主管部门等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⑨项目资金 7.2 项目验收程序 7.2.1 初验程序 项目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评定-监理单位组织初验-认可后报项目办-向市项目办提出申请报告 7.2.2 项目验收程序 ①市国土局、财政局进行初验,并写出初步验收意见书; ②验收合格的项目,市国土局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③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财政厅组织工程技术、财务及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进行验收。 ④验收组在验收工作结束后,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提交验收报告。 7.3 竣工验收内容 ①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②项目设计与预算执行情况; ③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7.4 申请竣工验收提交的材料 ①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任务书等; ②项目设计报告及审查批准文件; ③参建单位资质复印件; ④开工报告、施工日志、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总结; ⑤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⑥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评定表,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⑦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⑧与工程有关影像资料; ⑨工程设计概算,工程进度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汇总表,工程费用调整文件及其批准意见; ⑩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验收的意见; ⑪项目资金及财务审计报告; ⑫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文件。 7.5 项目成果档案管理 ①及时对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②相关资料一式两份报国土资源厅存档; ③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成果资料汇交; ④成果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各一式两份。 第八章 资料管理 8.1 资料管理职责 ①建设单位管理职责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建立和积累;进行项目竣工资料的汇交。 ②监理单位管理职责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现场各种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予以签认。 ③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负责施工单位资料的管理工作;随着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和立卷;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备案。 8.2 资料质量要求 ①各类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每一施工点要有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影像对照资料,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②工程资料的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③资料应保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④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等符合要求。 ⑤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有关工程档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⑥项目办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对施工、监理资料进行汇交,整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3 统一表式 在项目实施中,为了进行有效的工程质量、 进度、投资控制和管理,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特点,参照有关建设工程常用表格,特拟定采用一些统一表式,以供参建各方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参考。 ①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③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④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⑤苗木质量检验表 ⑥工程报验申请表 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⑧工程款支付证书 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⑩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⑪监理工作联系单 ⑫承包单位申请表 ⑬工序质量检验表 ⑭隐蔽工程验收表 ⑮工程验收检查表 ⑯工程竣工报验单 ⑰竣工报告审批表 8.4 治理工程项目划分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中,包含有多个基本的分项工 程,为了对工程进行规范管理,使得工程质量在控制、检查、评定、验收以及工程预算时有据可依,特对所涉及的治理项目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具体划分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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