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浅滩二期2024-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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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 2024年02月 摘要 项目基本情况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区块位于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内, 为已填海成陆区,属于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获得自然 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1〕130 号)范 围内,区块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号为 330305-0107。 本区块北侧为瓯帆路道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 目前正在建设施工), 西侧为规划的 2024-2 区块,南侧为规划的 D-02c 区块,东侧为雁历路道路工程 (已取得海域使用权)。 本区块出让单位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块面积 1.7204 公顷,出让 后拟计划落户通用设备制造业。用海期限为 50 年,区块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 ” 中的“其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 ”中的“建设填海造地 ”。 根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附件 6),区块建设用 地面积 17204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2.6,建筑密度≤55, 绿地率≥15 ,建筑限高≤60 米,主要车行出入口北侧(瓯帆路)、东侧(雁 历路)。 用海必要性2024-3 区块利用已填成陆的海域,拟用于建设通用设备制造业。 选址于温州浅滩二期围垦区,项目建设有利于节约陆地资源,是对目前未开 发海域的阶段性开发使用,且有利于促进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快 本区块的实施进程,能够完善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具体工作,是 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举措;本区块实施后可为海经区的发展 提供工业用地 1.7204 公顷,有利于推进海经区建设步伐,助力于温州海洋经 济的发展;本区块的实施可充分发挥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内滩涂围垦资源的 优势,利用已填海成陆区域开发工业用地,可有效缓解海经区建设用地资源紧 张的局面。因此,区块用海是必要的。 规划符合性2024-3 区块位于历史围填海范围内,符合浙江省海岸带及海 洋空间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基本功能分区、岸段分类管控、空间资源分级分 类管控及历史围填海区的管控要求。区块填海造地后的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用 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属于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范畴,与工程所在海域的主导功能 (A3-29 温州浅滩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对该海域的功能定位、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及海洋环境保护要求都是相符合的。区块在已形成的围区内实施,对周边海域的 功能区没有影响。 区块在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二期控规修改完善项目(中间 成果稿)中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区块后续实施通用设备制造业,符合控规的 用地要求。 区块用海实施符合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浙江省海 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 年)等相关 规划要求。 占用岸线情况2024-3 区块位于现有岸线内侧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范围内, 实施建设不占用海岸线,不涉及岸线利用,对外侧岸线开发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区块用海紧邻瓯帆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目前 正在建设施工)和雁历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区块后续实施施工期可能 对其产生施工干扰影响,因此,将瓯帆路道路工程的用海主体温州东启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和雁历路道路工程(原经一路)的用海主体温州市瓯江口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界定为利益相关者。 鉴于本区块用海位于已填成陆的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域内,区块用海实施前应 取得浅滩二期围填海工程实施主体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同意实施意见。 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区块位于浅滩二期已填成陆范围内,区块实 施不会对周边水动力、冲淤环境造成进一步影响。区块拟建工业项目将基于陆域 开展施工建设,不涉及向海域排放污染物情况,不会对浅滩围填海工程区外周边 海域水质、沉积物等海洋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区块为浅滩二期围填海项目的一部分,建设产生的生态影响包含在围区整体 围填海内,区块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约为 1. 15 万元/年,造成 的持续性海洋生物损失价值(20 年)约为 16.61 万元,生态损失补偿金纳入温州 浅滩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金额,由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统筹 实施。 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综合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 范区浅滩二期控规修改完善项目和海经区的开发利用现状情况,区块选址于温州 浅滩二期围垦区内,是区域统一规划和统筹考虑的结果。选址区位优势明显,社 会经济发展状况优越,交通条件良好,区位和社会条件适宜。区块用海选址是合 理的。 区块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 ”,后续施工是在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内 已填海成陆区域实施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无影响,有利于维护 海域基本功能,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的影响,有利于保 持自然岸线和海域自然属性,有利于保护和保全区域海洋生态系统,有利于温州 浅滩二期围涂工程区域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适应性较强, 用海不占用岸线,用海方式是合理的。 本区块用海面积 1.7204 公顷,符合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二 期控规修改完善项目(中间成果稿)中的规划布局要求。界址点量算符合海 籍调查规范的要求,项目用海面积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建设工程用海的海域使用 权最高期限为 50 年 ”,本次海域出让后拟实施通用设备制造业,用海面积为 1.7204 公顷,拟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出让期限为 50 年,没有超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建设工程用海的最高期限,用海期限合理。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目 录 1. 概述1 1.1 论证工作来由1 1.2 论证等级和范围8 1.3 论证重点9 2. 区块用海基本情况11 2.1 区块用海建设内容11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20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24 2.4 区块用海需求27 2.5 区块用海必要性30 3. 区块所在海域概况39 3.1 海洋资源概况39 3.2 海洋生态概况41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41 4.1 生态评估42 4.2 资源影响分析45 4.3 生态影响分析47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54 5.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54 5.2 区块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69 5.3 利益相关者界定74 5.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75 5.5 区块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76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77 6.1 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77 6.2 与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符合性分析 78 6.3 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82 6.4 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符合性分析96 6.5 与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97 7. 区块用海合理性分析98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98 7.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02 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105 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107 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107 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116 7.7 出让条件合理性分析116 8.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119 8.1 生态用海对策119 8.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122 9. 结论140 9.1 区块用海基本情况140 9.2 区块用海必要性结论140 9.3 区块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41 9.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分析结论141 9.5 区块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142 9.6 区块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142 9.7 区块用海可行性结论143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来由 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位于瓯江入海口处,介于灵昆岛与霓屿岛之间,北有 77 省道贯穿,地理位置见图 1.1- 1,建设前所在海域潮滩一直处于缓慢淤涨状态, 大部分已淤涨成高滩。该围填海项目包括温州浅滩一期围填海项目和温州浅滩二 期围填海项目。 2021 年 8 月,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处 理方案 ”)获得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 〔2021〕130 号)。 根据处理方案 ,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调查图斑总数为 37 个 ,总面积 3453.3027 公顷,其中海域确权(含土地确权)面积 578.8379 公顷,围而未填未 确权面积 633.4323 公顷,未确权已填成陆面积 2241.0325 公顷。纳入处理方案 均为未确权已填成陆区,面积 2241.0325 公顷,涉及 6 个图斑。 处理方案近期急需落户或建设的拟建用海项目共计 44 个,总面积 891.4994 公顷。本区块位于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填而未用未确权区域,调查图斑编号为 330305-0107 ,详见图 1.1-2 。本区块所涉处罚案件已处罚完毕,见图 1.1-3。 区块用海对应处理方案近期急需落户或建设的拟建用海项目编号 34 无人机 产业项目,详见图 1.1-4。 针对本区块出让后拟建项目与处理方案备案项目不一致的问题,根据浙江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 〔2021〕56 号)要求,海经区积极落实在浅滩二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编 制国土空间详细布局方案,明确地块用途、使用强度、设施配套和风貌引导等控 制要求。本区块用海后续出让拟建项目计划纳入到在编的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 遗留问题区域详细布局方案中。 本区块出让后用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拟落户新能源配套精密连接件智造生产 线工程。新能源是海经区定位的核心产业之一,是重点打造的千亿级产业集群与 生产基地。新能源产业面对的终端应用,如汽车、锂电池、风电等行业均属于高 端制造业,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较为苛刻,一旦涉及到任何一个零部件的质量 问题,将导致产品质量问责追溯,零配件产品质量成为企业生存的核心因素。新 1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能源配套精密连接件的高技术、高品质要求是产品区别于传统连接件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是进入国内大厂的供应商清单的基础门票,也是配套瓯江口新能源产业 链的重要一环。本区块出让后,将有效提升海经区产业配套的品质,助力瓯江口 百亿级产业集群与生产基地集聚。 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 理暂行办法等,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 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出让人 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相关单位对本区块进行海域使用论证、 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 受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次海域使用 论证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组,项目组根据 本区块的用海性质、规模和特点,对区块所在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访、 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本区块及附近地形、地质、地貌、海洋环境及海 洋资源开发、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资料的调研,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 报和征询了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7 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 项目 ”的有关精神,本区块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 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 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 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3 号)文 件中第六条“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优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 ”的有关政 策,选址位于历史围填海区域的项目,一般仅需论证用海合理性、国土空间规划 符合性、开发利用协调性等内容,并结合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明确单个项目的生态 保护修复措施。以如上文件为基础,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 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说明本报告如未特别说明,高程均为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二期)。设计 坐标系采用温州 2000 坐标,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 120 40 ′ ,地形图 2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坐标系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 120 00 ′ ,调查 站位坐标系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宗海图绘制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高斯- 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 121 00 ′。 3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1.1-1 温州浅滩区域地理位置图 4 2024-3 区块 图 1.1-2 温州浅滩围填海现状调查图 5 2022 年 7 月 遥感影像 2024-3 区块 图 1.1-3 温州浅滩围填海处罚图 6 2024-3 区块 图 1.1-4 拟建项目开发利用计划平面布置图 7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2 论证等级和范围 1.2.1 论证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有关规定,海域使用论证等级按照项目的用 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划分一级、二级、三级。论证等级的划分以项目用 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进行划分。 本区块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 ”中的“建设填海造地 ”,填海造地面积 1.7204 公顷,按照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划分表(表 1.3- 1),判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 工作等级为一级。 表 1.3-1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判据及结果一览表 一级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特征 论证等级 填海造地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 1.2.2 论证范围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规定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情况、所在海域 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 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 15km ,二级论证向外扩展 8km。 本项目根据论证等级及其项目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确定论证范围为项目外边界向外扩展 15km,论证面积约 548km2。论证范围见图 1.3- 1。 8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1.3-1 论证范围图(遥感影像 2022 年 7 月) 表 1.3-2 论证范围坐标点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 3 4 5 6 1.3 论证重点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7 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 项目 ”的有关精神,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 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 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浙自 然资规〔2023〕13 号)文件中第六条“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优化项 目用海用岛审批 ”的有关政策,选址位于历史围填海区域的项目,一般仅需论证 用海合理性、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开发利用协调性等内容,并结合生态保护修 复方案明确单个项目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9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附录 C 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区块自 身特征和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区 块使用论证工作的重点为 (1)用海必要性分析; (2)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4)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10 2. 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2.1 区块用海建设内容 2.1.1 区块基本情况 区块名称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出让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规模1 宗用海,面积 1.7204 公顷; 区块所在调查图斑编号330305-0107; 区块用海性质经营性用海; 区块落户产业类型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用于新能源配套精密连接件智造 生产线工程。 2.1.2 地理位置及现状 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包括温州浅滩一期围涂工程和温州浅滩二期工程,位于 瓯江入海口处,介于灵昆岛与霓屿岛之间,北有 77 省道贯穿,西距龙湾国际机 场 9km ,紧靠规划滨海大道和沈海高速复线 。地理位置为北纬 2751′30″ 2757′20″ ,东经 12054′30″~12102′ 15″。 本区块位于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内,区块北侧为瓯帆路道路工程(已取得 海域使用权, 目前正在建设施工),西侧为规划的 2024-2 区块,南侧为规划的 D-02c 区块,东侧为雁历路道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 本区块是在已填海成陆的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内部进行建设实施的,作为 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工程的一部分,已与整体工程同步实施,统一软基处理。 2024 年 2 月 20 日,我公司组织 2 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区块用海区域进行现场 勘察。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浅滩二期工程现已成陆,从堤线位置望去滩涂面地势 平坦。区块用海区域现状为荒地,已完成土地平整和隔水层处理,尚未形成水泥 路面。区块用海北侧紧邻瓯帆路道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目前正在建设施 工),东侧紧邻雁历路道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项目区域已进行土地平 整,部分区域存在砂石路面。区块用海区现状详见图 2.1-2。 11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1a 区块在浅滩二期中的位置图(大范围)(遥感影像 2022 年 7 月) 12 图 2.1-1b 区块在浅滩二期中的位置图(小范围)(遥感影像 2022 年 7 月) 13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2 区块现状图(拍摄于 2023 年 2 月)(略) 图 2.1-3 区块地形图(略) 14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1.3 建设内容 本区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后拟落户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用于 新能源配套精密连接件智造生产线工程。 (1)建设规模 本区块建设总建筑面积 17203 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新建生产车间 1 幢,其中 1生产车间 3 层,建筑面积 31313.04 平方米;办公楼 1 幢(5 层,建筑面积 2640.59 平方米);宿舍楼 1 幢(4 层,建筑面积 2852.54 平方米)等。建设规模详见表 2.1- 1。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 表 2.1-1 建设规模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者注 1 建设用地面积 m 17203.00 2 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 m 38939.73 3 地上总建筑面积 m 36806.17 ≤44730 其中 生产性用房 m 31313.04 其中 1楼生产车间 m 31313.04 一层层高超 8 米 , 按两倍计算 非生产性用房 m 5493.13 其中 2楼办公楼 m 2640.59 3楼宿舍楼 m 2852.54 4 地下总建筑面积 m 133.56 其 中 地下建筑面积 m 133.58 消防水池 m 202.99 5 容积率 2. 14 ≤2.6 6 非生产性用房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 6.96 ≤7 7 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 14.92 ≤25 8 应建人防建筑面积 m 384.52 ≥7 9 建筑基底总面积 m 8972. 12 ≤9461.65 其中 生产性用房 m 7775.24 其中 1楼生产车间 m 7775.24 非生产性用房 m 1196.88 其中 2楼办公楼 m 508.68 3楼宿舍楼 m 688.20 10 建筑密度 52.15 ≤55 15 11 绿地面积 m 2580.45 绿地率 15.00 ≥15 12 机动车泊位 辆 124.00 其中 室外停车位 辆 124.00 13 非机动车停放数 辆 318.00 2.1.4 区块规划要点 2.1.4.1 区块规划设计要点 根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规划要点〔2024〕03 号,附件 6),本区块规划条件如下 (1)土地使用 建设用地面积17204 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M2(工业用地) (2)环境容量 容积率≤2.6 该项目应根据温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文件落实绿色建筑、 建筑工业化的相关要求。 地上总建筑面积≤44730 平方米 建筑密度≤55 绿地率 ≥15 建筑高度≤60 米 注建筑高度计算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执行。同 时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屋顶避雷针、水塔、电梯间等)总高度 不得超过温州机场净空限制面,具体以民航监管局审定为准。 日照要求应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DB33/1050-2016)要求。 (3)交通组织 主要车行出入口方位北侧(瓯帆路)、东侧(雁历路)。 停车配置 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DB33/1021-2013)及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温 16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市规[2017]83 号)的要求进行配置。不同功能区块配置的停车应方便使用。 本地块应按照 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 (DB33/1121-2016)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 施(温政办〔2022〕2 号)等相关规范和规定配置或预留充电设施。 (4)市政与竖向 场地标高 ≤4.4 米,并与周边道路、河流及周边地块做好衔接。属于地形 复杂地块,实施时可通过竖向专题论证予以微调。 地块内已有地下管线应根据相关规划及规定进行保护和退让或转移。现状竖 向及市政数据在施工图设计之前需以现场实测资料为准。 (5)城市设计及空间布局 建筑后退空间 北退瓯帆路≥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东退雁历路≥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南退 D-02c 地块≥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西退 D-02a 地块(现 2024-2 地块)≥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 筑高度>24 米); 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后退,按直线段与曲线段的切点连线起算,后退距离等同 较窄道路的后退距离。 用地退让、建筑间距按照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市规[2017]127 号)执行。 整体风貌特征整体形成简洁明快的建筑风貌。建筑设计应适应海洋气候, 体现特色鲜明的海洋科技形象。 建筑风格色彩建筑色彩应按照瓯江口新区色彩规划中对工业建筑的相 关要求执行,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规定,并与 周边建筑相协调。 绿化景观要求绿化景观应结合不同空间,配置不同种类和密度的绿植,营 造丰富的空间氛围。沿路区域宜适当设置标识系统、公共艺术等城市家具,丰富 城市界面。 17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本地块应按照温州市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 ”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温 资规发〔2023〕18 号),加强建筑“第五立面 ”的设计,出具“第五立面 ”设 计专篇。专篇设计要明确地块屋顶形态、屋顶设施(设备)布局、屋顶建筑物构 筑物布局及造型。开展专项的屋顶材质、铺装、绿化、色彩设计,展示日间俯视 效果。 本地块应按照“飞行视域区 ”特色主题区域进行管控,塑造规整简洁的建筑 外轮廓线条,加强夜景亮化设计,宜采用绿化屋面,在确保安全稳固的前提下, 结合景观艺术图案化的设计手段,营造富有艺术特色的“第五立面 ”。 工业厂房及其附属配套建筑(宿舍、食堂等)以现代简洁的风格为主,屋顶 宜为平屋顶或局部设置造型,有条件的建筑屋顶可进行花园景观设计打造休憩空 间;现代高新产业区屋顶的形式宜体现科技感的时代特征。 屋面附属设施应贯彻“融合、遮蔽、美化 ”的建设要求。屋顶设备应规范整 齐摆放,必要时可设置有效的围挡或遮蔽构筑物。屋顶材质与色彩要统一规划, 应符合地理环境及文化特征,与大地景观相互交融或相应成趣。屋顶灯光亮化设 计要表现建筑“第五立面 ”的造型特征、景观元素。 第五立面设计专篇内容作为方案审查与后续竣工验收的依据与把关内容。 本地块应按照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及相关规划的要求落实城市景观 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并配置公共环境艺术品。 本地块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 沿河、沿路需设置通透式围墙,围墙的设置必须按相关规定控制在其净用地 范围内,退让红线距离为一米,不能占用代征用地。 地块规划设计应与周边地块做好卫生、噪音、安全等防护措施。 (6)地下空间 主导功能为配建停车场库。 地下空间开发应综合考虑地质情况和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结合海绵城市的相 关规范开展设计。 其它地下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不小于 3 米。相邻地块有安全防护等特 殊要求的,应满足相关规范或规定要求。 18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 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2019〕34 号)计算,地下空间 除消防、人防、配电等为建设项目基本使用配套的设备用房和共用面积外,其余 功能建筑空间应予以单列建筑面积。 表 2.1-2 规划设计要点 地块 编号 规 划 用 地 性 质 容 积 率 计入容积 率的地上 总建筑面 积 建 筑 密 度 绿 地 率 建 筑 限 高 建筑后退空间 2024-3 工 业 用 地 ≤ 2.6 ≤44730 平方米 ≤ 55 ≥ 15 ≤ 60 米 北 退瓯帆路≥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东 退雁历路≥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南退 D-02c 地块≥5 米(建筑高度 ≤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西退 D-02a 地块(现 2024-2 地块) ≥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 筑高度>24 米)。 2.1.4.2 区块投资具体要求 根据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经信生态局提供的关于 的复函(附件 7)。 本区块用海类型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70 万元/亩,容 积率≥0.8 ,亩均税收≥22.6 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 万元/吨标煤,单位排 放增加值≥2593.04 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2.66。 本区块用地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 2.1-3 本区块规划指标标准 区块名 称 行业 代 码 固定资产投 资强度(万 元/亩) 容积 率 亩均税 收(万 元/亩) 单位能 耗增加 值 (万元/ 吨标煤) 单位排放 增加值(万 元/吨) 研发经费 支出占主 营收入比 例 19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024-3 区块 通用 设备 制造 业 34 ≥270 ≥0.8 ≥22.6 ≥4 ≥2593.04 ≥2.66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2.2.1 区块总平面布置 本区块拟入驻通用设备制造业,出让后主要用于新能源配套精密连接件智造 生产线工程,详见图 2.2- 1。 (一)总图布置原则 根据生产特点及厂址的具体条件,经济合理地安排全部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厂 区内的平面布局与竖向标高;配置厂区道路和强、弱电、给排水等工程管网;进 行绿化和美化,从而达到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的目的。本区块的设计在满足国家 现行规范和项目设计条件的前提下,精心安排各功能空间和工艺流程体系,将整 个地块合理的分区,使办公、生活和生产条理清晰。 (二)建设目标 本项目主要以新能源配套精密连接件智造生产线工为主导,按照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建设要求,统筹生产空间、生产规模、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综合要素, 科学合理设计厂区布局,实现集聚化、生活清洁化、管理规范化、监管常态化, 达到绿色安全清洁化生产标准,成为带动温州乃至浙江压缩机及配件行业进一步 发展壮大的重要平台。 (三)总平面布置 园区总体上应形成相对独立的办公区、生活区以及生产区。建设场地应有完 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且与外部现有的或规划的道路、排水设施等标高相适 应。尽量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各种构筑物的工程量。 生产区车间均按照 1-3 层设计,坚持以“实用、经济、合理 ”的原则,以简 洁的线条勾画出建筑丰富的造型,立面中有虚与实的对比,简洁而富有现代感, 符合厂房建筑语言,整个建筑给人以简洁、明快、庄重大方的现代化厂房形象。 办公楼按 5 层设计,1 层为接待大厅和客户服务部,2 层为食堂,3 层5 层 为研发、办公用房等。 宿舍楼按 4 层建筑设计,设 2 张疏散楼梯,客梯 2 部。 20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2-1 区块设计红线图 21 图 2.2-2a 区块总平面布置图(大) 22 绿化 绿化 图 2.2-2b 区块总平面布置图(小) 23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2.2 主要结构、尺度 1 、建筑结构设计 参照项目的基本地质情况,本工程采用桩基础。本项目建筑办公楼、宿舍采 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抗震等级四级、依据防火规范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为丁类,耐火 等级为二级。 2 、设计参数 (1)建筑耐久年限为二级耐久年限,即 50 年以上; (2)抗震设计设防烈度 6 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05g ,特征周期 0.65s; (3)基本风压0.60KN/m2; (4)建筑场地类别IV 类。 3 、主要尺度 新建生产车间共 1 幢,其中 1生产车间 3 层,位于区块西侧,长 90.20 米, 宽 86.2 米。 办公楼 1 幢,共 5 层,长 31.40 米,宽 16.20 米。 宿舍楼 1 幢,共 4 层,长 37.20 米,宽 18.50 米。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2.3.1 温州浅滩围填海施工回顾性分析 温州浅滩二期围涂促淤堤工程西起浅滩一期围区南围堤东侧延伸段头部,东 至小霓屿岛西,总长 9324m ,堤顶高程 0.2m ,堤顶宽 4m ,于 2010 年 6 月开工 建设,2012 年 12 月建设完成;温州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西端起点同小 断面促淤堤,东至小霓屿岛西 300m ,堤顶高程 0.2m ,总长 8950m ,2013 年 5 月开工建设,2016 年 7 月建设完成。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北端点与浙 江省 77 省道延伸线龙湾段相接,南接南侧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工程,堤长 6.049km ,于 2013 年 10 月开工建设,2015 年 12 月建成。浅滩二期工程平面布 置详见图 2.3- 1。 (1)温州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 24 温州浅滩二期 2024-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温州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西起点同温州浅滩一期南围堤工程,东端 至小霓屿岛西侧 300m ,堤轴线沿规划浅滩二期南堤轴线布置。除南堤规划水闸 闸址(南堤水闸 S0200S0400 、灵霓大闸 S8500~S8700)外,促淤堤堤身 均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 南堤规划水闸闸址(南堤水闸 S0200S0400、灵霓大闸 S8500~S8700) 段促淤堤堤身采用以充砂管袋为主的斜坡堤结构。堤身外坡结构、堤顶护坡结构 同抛石斜坡堤。堤身采用充砂管袋填筑,管袋顶面采用 500g/m2 复合土工布、20cm 厚袋装碎石、50cm 厚石渣垫层保护;管袋两侧采用 500g/m2 复合土工布、厚度大 于 50cm 石渣垫层保护;促淤堤内坡 14 ,采用厚度大于 50cm 的单重大于 200kg 的大块石保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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