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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 二〇二三年七月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 项目地址 浙 江省 宁 波市 余 姚 市 项目性质 公 益 性 经营性 √ 用海面积 0.4261 ha 投资金额 ≥1706.5305万 元 用海期限 50年 预计就业人数 100人 占用岸线 总长度 0m 邻近土地平均价格 543.75万元 /ha 自然岸线 0m 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 值 ≥2173.11万元 人工岸线 0m 填海成本 90万元/ha 其他岸线 0m 0 m 海域使用类型 工业用海 其他工业用 海 新增岸线 0 m 用海方式 面积 具体用途 建设填海造地 0.4261 工业项目厂区 摘 要 1、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1用海位置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该区块围填海历史遗 留问题处理方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68号已获自然资源部备案,且 属于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一部分。 2用海内容 本次出让区块面积为0.4261 公顷,拟用于建设节能燃烧器生产项目。 3用海需求 用海类型工业用海一级类,编码2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编 码27。 用海方式填海造地一级类,编码1 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编 码11。 用海面积0.4261公顷。 用海期限50年。 2、用海必要性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规划为中意宁波生态园,出让 区块拟落户节能燃烧器生产项目,促进余姚市优势行业灶具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变为经济优势,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因此项 目建设是必要。 出让历史围填海区,既能充分利用存量围填海资源,缓解余姚市土地资源不 足的压力,又能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程,海域出让十分必要。 3、规划符合性 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 2013-2020年,出让区块属于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代码 A3-1。 拟 落户工业生产项目,属于工业用海,符合该区“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 的主导功能。出让区块属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的存量围填海,经余姚市 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该区域填海对海域生态影响可接 受,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给出了 I 该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落实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的基础上,出让区 块作为工业用地符合“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各项管理和环保要求,符合浙 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和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 2013-2020 年 。 出让区块不涉及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2016-2020年 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 中意宁波生态园专篇 余姚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定位和管控要求,符合余姚市海塘 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自然资源部海域海 岛管理司关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等政策要求。 4、 占用岸线情况 出让区块不占用岸线。 5、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 受已建一线海塘阻隔作用,出让区块对相公坛块外侧各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的 无影响。区块南侧紧邻为路网工程的兴业路。为避免与路网工程利益冲突,出让 区块应做好权属衔接工作,同时出让区块入驻企业需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目前与 兴业路建设单位**有限公司已完成协调。 出让区块与周边其他已建道路、河道均存在一定的距离,做好环保措施和管 理措施,对公共设施无影响。出让区块周边为规划工业用地,出让区块按照选址 规划红线、土地范围界定用海范围,陆上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在划定和规划的范 围内实施,对这些规划工业用地无影响。 6、 资源生态影响性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1生态评估 根据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结论,余姚市除 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实施对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 程区附近海域,对外围影响甚微;对水质和沉积物环境无明显影响;主要造成围 区内的海洋生物灭失,对围区外海域资源生态无显著影响,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 工程围填海项目的实施使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所在的庵东沼泽区湿地的面积 会少量增加;对杭州湾南岸鸟类种类、居留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迁徙候鸟承 Ⅱ 载力减少,但不会对该区域的鸟类尤其是受保护物种,产生足以改变其种群规模、 居留模式的影响;对占用区域的河口生态系统造成影响,但通过生态修复,使河 口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的整治和修复。总的来说,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 项目实施未对周围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相对于整个围涂工程,出 让区块面积较小,其实施对所在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远小于整个围涂区。 目前出让区块已成陆,外侧海堤已建成,出让区块后续陆上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 资源生态无影响。 2资源影响分析 1滩涂资源影响 出让区块位于已填成陆区,在原填海时期造成所在区域的滩涂减少0.4261 公顷。本次出让后不再进行填海,进行地面工程建设不会造成滩涂资源损失。 2海洋生物损耗 根据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结论,按照出让 区块与该围涂工程四期的面积占比,计算出让区块实施造成的鱼卵、仔鱼、游泳 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潮间带生物、底栖生物永久损失量分别为11.910 个、2.4210⁴尾、6.19kg、1.3210cells、3.22107个、245.19kg、33.91kg。 3生态影响分析 目前出让区块已成陆,外侧海堤已建成,出让地块后续陆上工程建设对周边 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无影响。陆上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按环保规定 收集处理,不直接排海,对周边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环境无影响。 营运期,出让区块运行产生的污水将在厂区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配 套的污水处理厂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附近海域 水质、沉积物环境影响很小。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一期、二期、四期工程共造成海洋生态 系统工程损失价值为3683.21 万元/年,根据面积占比计算出让区块在原填海工程 时期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损失价值4420元/年。在此基础上开展地面工程建设不 会造成海洋生态系统损失。 4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出让区块属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的一部分,出让区块造成的海域资源 Ⅲ 和生态影响将纳入围区整体生态修复考虑。另外,出让区块内也将进行绿化,参 与区域生态系统的气候调节、空气净化等生态功能。 7、 出让区块选址合理性 出让区块基础设施完善、区位条件良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良好、规划条件 适宜,与所在地社会条件相适宜。出让区块在围涂区内实施,对周边海域生态环 境和资源影响很小;出让区块现状高程较高,进行相应地基处理后可满足工业用 地建设的需要,营运期可利用中意宁波生态园内完善的环保设施处理“三废”, 对海域资源生态影响很小,与所在地自然条件相适宜。出让区块位于围区内,具 有较完善的防潮防洪排涝设施, 一般情况下可承受台风侵袭;在做好相应的防范 措施的基础上,也不会产生滑坡和坍塌、沉降。出让区块将建设节能燃烧器生产 项目,不涉及高风险、高污染行业,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风险,与周边用海 活动相适宜。出让区块周边路网、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均已建成,具有 先行出让和实施的条件,出让区块选址合理。 8、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合理性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内的成陆区,对周边海域环境和资源 影响很小。出让区块陆上工程建设对围涂区外海洋水动力和冲淤环境无影响,有 利于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相适宜,符合建设项目用海面 积控制指标试行要求,体现了集约节约用海。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合理。 9、出让区块用海方式合理性 整个围涂工程填海造地的用海方式对海洋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 受范围内,对海洋资源生态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区域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出让 区块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的适应性较强,用海不占用岸线,用海方式是合理的。 出让区为已填成陆,在填海造地一级用海方式下确定的前提下,本次出让后 采用建设填海造地的二级用海方式与规划要求符合。同时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 程也已落户部分工业企业,今后随着其它企业逐步落户,将形成区域产业集聚优 势。 10、 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合理性 按照余姚市滨海新城 BH08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余姚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对于该区块的规划条件和红线、余姚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 制指标确定出让区块范围、面积和用途,满足工业用地需要;出让区块总平面布 IV 置符合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 然资发202372号的要求;类比其他同类产业项目的用地面积,出让区块 土地产出率较高,符合集约节约用海的要求;用海范围界定遵循了海籍调查规 范并结合了项目实际情况,已无减少用海面积可能性,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合理。 11、 出让区块用海期限合理性 前期填海工程建设量大,投资大,出让后作为“节能燃烧器生产项目”,投 资大,回收期长,因此,出让区块按照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 定的建设工程用海期限最高50 年,来核定出让年限是合理的。 根据上述各项海域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出让区块用海可行。 V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 目 录 摘 要 I 1 概 述 8 1.1 论证工作由来 8 1.2 论证工作等级及范围 10 1.2.1 论证工作等级 10 1.2.2 论证范围 10 1.3 论证重点 10 2 用海基本情况 12 2.1 出让区块用海建设内容 12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14 2.2.1 出让规模及内容 14 2.2.2 出让区块现状 14 2.2.3 出让条件 16 2.3 出让区块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18 2.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 18 2.5 出让区块必要性 18 2.5.1 项目建设必要性 18 2.5.2 海域出让必要性 19 3 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 21 3.1 海洋资源概况 21 3.2 海洋生态概况 21 3.2.1 气候特征 21 3.2.2 海洋水文 21 3.2.3 岸滩演变和地形地貌 22 3.2.4 工程地质情况 23 3.2.5 海洋生态概况 23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27 4.1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 27 4.2 用海资源影响分析 27 4.2.1 对岸线、滩涂资源的影响分析 27 4.2.2 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分析 28 4.2.3 海洋生物损失 28 4.3 用海生态影响分析 28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30 5.1 开发利用现状 30 5.1.1 社会经济概况 30 5.1.2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30 5.1.3 海域使用权属现状 30 VI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 5.2 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31 5.3 利益相关者分析 34 5.3.1 利益相关者界定 34 5.3.2 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35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36 6.1 与在编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36 6.2 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36 6.3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37 6.3.1 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37 6.3.2 与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符合性分析 37 6.3.3 与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37 6.3.4 与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中意宁波生态 园专篇符合性分析 38 6.3.5 与余姚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38 6.4 与政策符合性分析 38 6.4.1 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 案符合性分析 38 6.4.2 与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 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符合性分析 39 7 用海合理性分析 40 7.1 选址合理性分析 40 7.1.1 与区位条件和社会条件的适宜性分析 40 7.1.2 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适宜性分析 40 7.1.3 是否存在潜在的、重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 40 7.1.4 与周边用海活动相适宜 41 7.1.5 选址比选分析 41 7.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42 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43 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 43 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4 7.5.1 用海面积的界定 44 7.5.2 用海面积量算 44 7.5.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7 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49 8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50 8.1 生态用海对策 50 8.1.1 生态保护对策 50 8.1.2 生态跟踪监测 50 8.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51 9 结 论 52 VⅡ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由来 1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及批复 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南岸,钱塘江口, 以除险治江为目的的重大水利工程,包括围涂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工程,除 三期工程没有开展围垦建设外,其他工程均已完工。根据2018年历史围填海现 状调查成果,本围涂工程总面积5267.6940公顷,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面积 共4793.1687公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 知 自然资规〔2018〕7号等文件要求,历史遗留围填海需开展生态评估和 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完成具体处理方案编制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办理用海手 续。2019年4月30日,余姚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 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 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同年9月报送至自然资源部。根据关于坚决制止 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关于防止耕地 “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国办发202044号等文件要求,原余 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中部分生态修复内容涉及 基本农田,导致生态修复工作无法顺利推进,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考虑 围区内外海洋生态功能和生态修复实际情况,对原生态修复内容进行调整优化, 编制完成了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 并于2022年10月25 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根据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开发建设的轻重缓急,余姚市人民政府就余姚市除 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的东侧区块先行处置,于2020年2月形成余姚 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处 理方案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14个,面积 1489.0148公顷。2020年4月7日,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对余姚市海塘除险治 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备案意见进行复函自然资海 域海岛函202068号,“同意将该区域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8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按照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高效集约利用已填 成陆区域,加快盘活存量,形成有效投资;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 理用海手续,不得化整为零、分散审批”。 2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由来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项目建设需求,拟出让“中意宁波生态园 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用于建设节能燃烧器生产项目,拟出让区块面 积0.4261公顷为该落户项目规划红线范围3.0476公顷内一小部分,其余 的大部分区域2.6215公顷位于拟出让区块两侧,现已纳入土地管理。 本次拟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内,属于历史围 填海图斑330281-0056 以及处理方案的中期拟建项目区域,为涉海工程。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 行使海域所有权。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 用海域,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取得,也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 招拍挂出让方案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 知,出让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技术单位对拟出让的海域 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并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 定出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后,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海洋主管部 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拟出让区块需开展海域使用论证,为此,余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宁波市盛甬海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出让区块海域使 用论证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之后成立了项目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 进行了踏勘、调查和测量,收集了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出让区块所在 区域的地形、地貌、海洋环境及其附近海洋资源的开发、相关产业布局及海洋产 业发展规划等最新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客观反映该项目用海可能对海域资 源、自然环境及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我单位在以上基础工作上,根据海域使 用论证技术导则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 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7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中意宁波生态园 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现呈送相关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送审稿公示和组织专家评审。 9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2 论证工作等级及范围 1.2.1 论证工作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42361-2023, “填海造地用海” 所有规模、所有海域均进行一级论证。出让区块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面积为0.4261 公顷,因此,出让区块实行一级论证。 1.2.2 论证范围 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42361-2023 中的规定论证范围 确定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 盖项目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 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外缘线为起点进行 划定, 一级论证向外扩15km。 本次论证范围按照区块最外缘线外扩15km, 其中 南侧以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海陆分界线,论证范围面积约 491km, 如图1.2-1所示。 D 嘉兴市 杭 州 湾 出让区块 余姚市 图1.2-1 论证范围图 1.3 论证重点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根据“自然资规 〔2018〕7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的有 关精神,本次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 10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 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 术导则中表 C.1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出让区块自身特征和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 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重点为 1用海必要性; 2用海面积合理性; 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11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 用海基本情况 2.1 出让区块用海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 项目性质经营性 地理位置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的中意宁波 生态园范围内。地理位置见图2.1-1。 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至曹朗东直堤,西至横塘直堤,北至顺堤。 2020年2月,余姚市人民政府将围涂工程中的湖北东直堤以东区域的围填海历史 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向自然资源部进行报备,并取得备案批复。在备案范围内,湖 北东直堤至涛声路范围属于中意宁波生态园规划范围。具体见图2.1-2。 本区块位于围涂四期工程相公坛块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330281-0056 的一部分。 12 -as 言 G1504,网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出让区块 市 慈 新浦镇◎ 慈 镇 临山镇 、黄家埠镇 阳 明街道 山街述 上度区 填 虞 陆 曹 化 常 贼 上浦镇 台 高省 ◎ 县级行政中心 乡镇、街道驻地 村庄 设区市界 县市、区界 河流、湖泊、水库 运河 高速铁路及车站 铁路及车站 高速公路及编号 高速服务区及互通 规划、在建高速公路 国道及编号 省i省道及编号 县乡道 国家森林公区 省级森林公园 其他著名景区点 山峰 地图审核号浙S201936号 七事镇 可姐撑 大隐锥 海 图 大岚镇 明 四的山领 溪口镇 低 高 低塘街道 朗厘街 道 速 北漳镇 绍兴市宁波市 溪 刺 深弄轨 慈溪市 0 州 市 江 区 重 主惠镇 余姚市 下配 长河镇 栅河镇 G15 海 浦口街道 崧厦街道 江 北 江街道 车山镇 微街道 洁绕城高 崇寿镇 鹿亭 奉 头 南庙 卫 安山 5213 湖山 例 钱 食 沈 塘 九 曙 区 60 袁 米 蛋 1 横 嵊 山 本 ★ 化 ▲ 。 图2.1-1 出让区块地理位置示意图 13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出让区块 图例 出让区块 中意宁波生态园远期规划范围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区范围 历史围填海处理方案备案区范围 图2.1-2 围涂工程、备案区和中意生态园关系叠置图 2.2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2.2.1 出让规模及内容 出让区块在处理方案中为“中期拟建项目”,根据余姚市滨海新城控规 及余姚市实际发展情况,出让区块用海面积0.4261公顷,拟落户节能燃烧器生 产项目,出让区块分布情况具体见图2.2-1。出让区块为工业用地,出让区块的 未来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2.2.2 出让区块现状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在围堤合拢后以围区各围涂区块一、二、四期 中部向东西向中心河道为界,将涂面加高吹填。出让区块现状场地较平坦,大部 分被杂草覆盖。 出让区块东侧为现状荒地,紧邻区域为出让区块拟落户项目的规划土地范 围,再往东依次为规划绿地宽30m 、临江路江、临江路。南侧紧邻为兴业路。 西侧为现状荒地,紧邻区域为出让区块拟落户项目的规划土地范围,再往西为** 物流公司已建厂房。北侧现状荒地,依次为规划工业用地、规划绿地宽30m、 兴涛路。 出让区块现状情况如图2.2- 1 所示。 14 中 意 宁 波 生 态 园 兴 业 路 北 侧 临 江 路 西 侧 区 块 四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报 告 围涂四期工程相公坛块 湘公潭路 **物流公司 兴涛路 兴业路 地块选址红线 临江路江 临江路 图2.2-1 出让区块现状航飞图 15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2.3 出让条件 由于本出让海域在挂牌出让之前尚不能确定入驻项目的具体经济技术指标, 无法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平面布置,本次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设定出 让条件,受让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按出让条件实施。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平面布 局由受让方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但均应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进行设 计和建设,同时满足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 控制指标 关于余姚市“标准地”工作的实施意见 余姚市滨海新城 BH08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以及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 件等相关要求。 16 中 意 宁 波 生 态 园 兴 业 路 北 侧 临 江 路 西 侧 区 块 四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报 告 表2.2-1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出让条件指标设置 指标类 型 指标设置 指标来源 出让面 积 规划红线面积3.0476公顷,其中土地面积2.6215公顷,本次出让区块面积0.4261公顷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 件 出让范 围 l规划红线东至规划防护绿地,南至兴业路,西至园区用地,北至园区用地; 2本次出让区块东至土地范围、南至兴业路,西至土地范围,北至规划红线;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 件 规划用 地性质 工业用地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 件 生产效益 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土地产出率 亩均税收 R 用地面积 占比 建筑面 积占比 ≥1.6且40[3] ≤50[1] 24米[1] 注1面积最终以海籍调查表及宗海界址图为准。 2由于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要求绿地率≥20,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要求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占比1020,因此 出让区块绿地率指标设置为20。 17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3 出让区块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出让区块填海施工已完成,现对出让区块及所在围区施工工艺进行回顾性分 析。 施工总的顺序安排是按其分块,由下而上,先相公坛北块,再湖北北块和 临海块,最后是横塘块。总体采用先围后吹填的施工工艺,先在垂直流向筑直堤 先抛石坝,然后在直堤东西向中间施工筑顺堤和隔堤,龙口预留在湖北北块 顺堤和相公坛顺堤上,待龙口合拢进行了内部吹填工程。 2.4出让区块用海需求 1出让区块范围 出让区块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物流公司已建厂 房东侧,兴涛路南侧。 2出让区块用海面积 出让区块用海面积0.4261 公顷,出让后按规划实施。 3出让区块用海性质、类型及用海方式 用海性质经营性用海。 用海类型依据HY/T123 海域使用分类,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 编码2 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编码27。 用海方式依据HY/T123 海域使用分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类, 编码1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编码11。 4出让区块用海期限 50年用海期限出让。 5出让区块占用岸线情况 出让区块不占用海岸线。 2.5出让区块必要性 2.5.1项目建设必要性 1是中意宁波生态园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余姚市委市政府加快滨海产业园区由“建区”到“造城”的战略调 整,坚持工业化和城市化“两手抓”和“两轮驱动”的方针,将其打造成为杭州 湾跨海大桥西部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综合性滨海新城。 18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中意宁波生态园落户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是全省唯一,也是全国仅有 的9个国际合作生态园之一。园区规划形成“一轴一岛、 一湖五片”的空间结构, 其中五片即为中央复合岛综合片区、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生命健康产业区、节 能环保产业区、研发创新区。园区成立以来,已成为宁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中的重要支点性平台,全力将园区打造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制 造基地、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集聚区之一,努力为余姚打造“两区三 城”的决策部署和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出让区块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其建设有利于促进该 园区的发展,建设是必要的。 2是促进余姚市燃气灶具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020年中国燃气灶具产量前十的省份分别为广东、浙江、辽宁、湖南、山 东、湖北、江苏、河北、上海、山西,十省产量合计为3843.5万台, 占据整个 中国产量的99.8。余姚市经过三十余年的艰苦创业,全市家电行业得到长足发 展,已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据初步统计,全市约有八大类上千种家电 产品,其中有几类产品已在国内外颇具影响以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灶具为主, 现有生产厂家10余家,拥有一个驰名商标、三个中国名牌、二个省名牌产品、 四个免检产品、 一个宁波名牌产品。 本次出让区块开展建设的节能燃烧器,在传统燃烧器基础上减少了传统铸铁 炉芯炉盘的导热环节,降低了热能的大量损耗,属于高效节能技术。区块出让能 够推广绿色制造技术,为降低 PM2.5 做出更大的贡献,促进余姚市优势行业灶 具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变为经济优势,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 3是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节能燃烧器生产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吸收下岗职工与 闲置人口再就业,将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项目的实 施可带动燃烧器生产项目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对于搞活余姚经济、增加余姚人民 收入、提高余姚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出让区块的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2.5.2海域出让必要性 1出让区块实施是缓解余姚市土地资源不足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余姚市现有的土地资源已不能满足用地需求,土地资 19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源匮乏与建设用地矛盾日趋突出。为扭转被动局面,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可充分 开发利用余姚市丰富海涂资。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该围 涂工程根据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将淤涨型滩涂区进行围涂,其实施对周 边海域环境和资源影响较小,该围涂区将用于农业或工业建设,有利于提升余姚 市的发展空间,缓解人多地少、耕地不足、各类建设发展用地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2出让区块实施是闲置自然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需要 由于历史管理原因,出让区块尽管已经围填完成,但不具备合法合理的用地 建设依据,导致填海后,区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出让区块所 在的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已编制围填海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且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处理方案也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通过本次出让后,受让方 可就此办理用海手续,使该区块闲置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建设利用。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规划为中意宁波生态园,本出 让区块东侧已有区块出让为工业用地并已开发建设,本次出让区块拟实施节能燃 烧器生产项目,有利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利于该园区的发展,也将为余姚市的 产业发展提供土地后备资源,有效缓解余姚市工业用地的供需矛盾,同时合理利 用滩涂资源,提高海域价值。 3是加快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 置进程的需要 本次出让区块位于近期急需落地产业区域中,出让区块范围根据余姚市海 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和实际出让需求划 定,用海面积为0.4261公顷,规划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节能燃烧器生产项目, 有助于加快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 程,落实备案文件要求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次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的出让是必要 的。 20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3 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 3.1 海洋资源概况 出让区块周边的资源主要有港口航道锚地资源、岸线资源、滩涂湿地资源、 滨海旅游资源、海洋渔业资源。 3.2海洋生态概况 3.2.1 气候特征 出让区块所在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具有四季分明、 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日照充足等特点。多年平均温度16.2℃,多年平均降雨量 为1306mm, 多年平均风速3.8m/s, 年平均日照2061h 。该区冬季多西北风,其 余季节多东南风。境内降水主要集中于梅雨汛期和台风雨汛期,其中以台风雨为 形成流域大洪水的主要因素。春末夏初,太平洋副热带高压逐渐加强,与北方冷 空气相遇,常有持续时间较长的锋面雨,阴雨连绵,降水较多,俗称“梅雨”;夏 秋季节,冷空气衰退,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除局部雷阵雨外,此时热带风 暴和台风活动频繁,形成总量大、来势猛、历时短、雨强高的台风雨,极易形成 洪涝灾害。 3.2.2 海洋水文 本报告水文资料引用杭州湾水文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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