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简化版 2024 年 03 月 目 录 1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1 1.1 项目概况 1 1.2 论证依据 4 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9 1.4 平面布置和结构、尺度 11 1.5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20 1.6 项目用海需求 23 1.7 项目用海必要性 25 2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32 2.1 海洋资源概况 32 2.2 海洋生态概况 34 3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51 3.1 资源影响分析 51 3.2 生态影响分析 57 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76 4.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76 4.2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分析 81 4.3 利益相关者界定及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86 4.4 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 87 5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88 5.1 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基本情况88 5.2 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影响及符合性分析 92 6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98 6.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98 6.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02 6.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105 6.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 106 I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6.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106 6.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120 7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121 7.1 生态用海对策 121 7.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126 8 结论132 8.1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132 8.2 项目用海必要性结论 132 8.3 项目用海资源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132 8.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结论 133 8.5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 134 8.6 项目用海合理性结论 134 8.7 项目用海可行性结论 134 II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1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1.1 项目概况 (1)项目来由 北海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端,是广西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是北部湾国际 枢纽海港的重要组成部分,北海港 2022 年完成货物吞吐量 4418.35 万吨,货物吞吐量 呈持续稳定增长趋势。根据北海港总体规划(2035 年), 北海港划分为石步岭港 区、铁山港西港区、铁山港东港区和涠洲岛港区 4 个港区以及海角、侨港和合浦等港 点。其中,铁山港西港区主要功能定位为以服务临港产业的能源、原材料物资运输 为主,以集装箱、化工品、粮食运输为辅,将其发展成为现代化的综合性港区。铁山 港东港区主要功能定位为以干散货和杂货运输为主,主要为铁山港东岸直接腹地的 临港产业发展服务。近年来,北海市紧抓新发展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了一 批石油化工和高端化学品产业项目、钢铁(新材料)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项 目落户铁山港湾东西工业园区,铁山港未来将成为承担能源、原材料和集装箱运输的 主力港区,泊位建设速度将进一步加快,货物吞吐量将持续快速增长。 目前,铁山港东、西港区到港船型涵盖了 1 千吨至 10 万吨级的各类船舶,随着铁 山港未来到港船舶数量不断增加以及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锚位需求量将逐步提高, 供需不平衡矛盾将日益突出。锚地是港口重要公用基础设施,公用锚地建设为船舶进 出港和码头正常营运提供基础保障,是提高港口整体竞争力的有力措施,铁山港亟需 加快建设公用锚地,以保障码头和船舶安全生产运营的需要。 2021 年 12 月,北海港 总体规划(2035 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根据铁山港港口建设条件和发展需求, 在铁山港进港航道进口西侧,规划布置 1 处 1- 10 万吨级锚地(外 3锚地) 。北海港铁 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规划外 3锚地一部分, 位于其西侧部分,建成后将为 3 万吨级及以下散货船、杂货船和集装箱船提供锚泊服 务,缓解铁山港区现有公用锚地资源紧缺的局面,以满足港区正常运营及远期发展需 要。 本项目为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取得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760 号),现已完成 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取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批复 1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农渔资环便〔2023〕215 号),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北海市行政审批 局批复(北审批投〔2023〕21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在向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时,必须出具海域使用论证材料,论证该海域使用是 否可行。为此,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委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承 担了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论证单位接受委托 后,在现场踏勘和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并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海域使用论 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 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2023 年 10 月 23 日, 自然资源部正式受理本项目海域使用权设立申请材料。 2023 年 11 月 7 日,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了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组织的专家评 审,根据评审意见和有关部门意见,项目用海方案进行了两次优化调整,用海面积由 2450.0000 公顷调减为 1534.2400 公顷。 (2)地理位置 北海市铁山港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端,北接钦州市,东邻广东省湛江市,地 理位置在 10915′~10945′E ,2126′~2140′E 之间。本项目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 镇以南约 20km 的铁山港湾外海域,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1.1- 1、图 1.1-2。 2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一) 图 1.1-2 项目地理位置图(二) ;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3)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共布设 15 个 1 万吨级锚 位和 7 个 3 万吨级锚位,建设内容包括锚地水域疏浚以及配套的灯浮标助航设施安装工 程。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 1534.2400hm2 ,疏浚量总计 321.4 万 m3 ,总投资额 20580 万 元,施工期 12 个月。 工程组成详见表 1.1-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1.1-2。 表 1.1-1 工程组成表 组成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疏浚工程 疏浚面积210.79hm2 ,疏浚量321.4万m3(含施工期回淤量23.55 万m3), 疏浚物拟全部外抛至铁山港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配套工程 助航设施安装工程 设置实体灯浮标 2 座, AIS 虚拟航标 12 座。 表 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建设规模 1 万吨级 15 / 3 万吨级 7 / 2 锚地面积 km2 15.3424 A 区 7.6664km2 ;B 区 7.676km2。 3 锚位设计底高程 m - 11.8/- 14.1 - 15.9 1 万 吨 级锚位底 高程 - 11.8m 或- 14.1m(散货船) ; 3 万吨级锚位底高程- 15.9m。 4 锚位设计船舶系泊半径 m 370/470 1 万吨级半径为 370m;3 万吨级半 径为 470m。 5 疏浚面积 hm2 210.79 / 6 疏浚量 万 m3 321.4 含施工期回淤 23.55 万 m3。 7 助航浮标 套 2/12 设置实体灯浮标 2 座, AIS 虚拟航 标 12 座 8 海域使用面积 hm2 1534.2400 / 9 工程总投资 万元 20580 / 10 施工期 月 12 / 1.2 论证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01 年 10 月 27 日通过,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修订,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修订通过,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 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国务 院令第 62 号,根据 2018 年 3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三次修订; 9)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75 号, 根据 2018 年 3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国务院,根据 2017 年 3 月 1 日国 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11)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1 号,根据 2018 年 3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六次修订; 12)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国海发〔2006〕27 号,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3)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 自然 资规〔2021〕1 号,自 2021 年 1 月 8 日起施行;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办函〔2021〕2073 号,自 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施行; 15)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5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财综〔2018〕15 号,2018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海洋局令第 2 号, 1991 年 9 月 25 日起施行;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15 号,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施行; 19)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 交海发〔2007〕165 号,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农业部 2016 年第 3 号令修订, 2016 年 5 月 30 日施行; 22)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修订,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施 行; 2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通过,自 201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2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 政府第 40 次常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通过,自 2019 年 10 月 9 日起施行。 (2)标准规范 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 42361-2023), 自然资源部, 2023.7.1; 2)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 国家海洋局, 2009.5.1; 3)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 国家海洋局, 2009.5.1; 4)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自然资源部, 2018.11.1; 5)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 070-2022), 自然资源部,2022.6.2; 6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6)建设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海洋局,2017.1; 7)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 2023.11; 8)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 199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998.7.1; 9)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国家海洋局, 2002.10.1; 10)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国家海洋局, 2002.3.1; 11)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 查简明规程编写组, 1986.3; 12)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规程(第二分册),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 基线调查领导办公室, 1997; 13)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国家海洋局, 2008.5.1; 14)海洋调查规范(GB 12763-2007),国家海洋局, 2008.2.1; 15)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 181-5-2012),交通运输部, 2013.1.1; 16)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 177-2021),交通运输部, 2021.10.1; 17)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农业部, 2008.3.1; 18)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 2002.4。 (3)规划 1)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2-2020 年),国务院, 2012 年 4 月; 2)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国发〔2015〕42 号, 2015 年 8 月; 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国务院,国函〔2023〕 149 号, 2023 年 12 月; 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自 然资源厅, 2022 年 12 月; 5)北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9 月; 7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6)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 2021 年 11 月;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 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 号,2022 年 10 月; 8)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基础〔2019〕1333 号, 2019 年 8 月; 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国务院,国函〔2012〕 166 号,2012 年 10 月;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 发〔2018〕23 号, 2018 年 4 月;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纲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21〕11 号, 2021 年 4 月; 12)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 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办发〔2014〕97 号, 2014 年 10 月; 13)北海港总体规划(2035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21〕 164 号,2021 年 12 月; 14)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 年 12 月。 (4)项目技术资料 1)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交通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初步设计,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 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岩土勘察报告,广西交通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 2021 年 12 月; 4)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 11000 测图,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 2021 年 11 月; 8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5)北海铁山港 1- 10 万吨级锚地工程泥沙回淤分析,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2 年 3 月; 6)北海市铁山港 30 万吨进港航道工程现状调查评价报告,广西红树林研究中 心, 2022 年 5 月; 7) 铁山港 30 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现场水文测验成果报告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 院, 2020 年 12 月; 8)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对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2023 年 8 月; 9)关于等 2 个专题论证报告的意见,农渔资环 便〔2023〕215 号, 2023 年 8 月; 10)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交通运输部水 运科学研究所, 2023 年 10 月; 11)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北海港铁山港区 1 万至 3 万吨级锚地工程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核准意见,北审批投〔2023〕215 号, 2023 年 10 月。 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工作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 (HY/T 123-2009) ,本项目用海类型为“ 交通运输用海” (一级类)中的“锚地用海”(二级类)。根据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18),本 项目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 中的“其他开放式用海”。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 42361-2023), 敏感海域是指海洋生态保 护红线区,重要河口、海湾、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所在海域,特 别保护海岛所在海域等。本项目位于铁山港湾外的开阔海域,不位于重要河口及海湾 范围内。 根据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 北海市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及广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叠图分析, 项目所在 海域属于海洋开发利用空间中的交通运输用海区,不位于海洋生态红线区及渔业用海 区内。此外,经识别,项目用海论证范围内也不涉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红树林、 9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特别保护海岛等。综上, 判定项目所在海域特征为 其他海域, 论证工作等级为三级,见表 1.3- 1。 表 1.3-1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 一级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特征 论证等级 开放式 锚地 所有规模 敏感海域 二 其他海域 三 1.3.2 论证范围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 42361-2023),三级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 外缘线为起点向外扩展 5km 划定,由此确定本项目论证范围为长 20.36km,宽 11.75km 的矩形区域,面积 239.23km2 。论证范围见图 1.3- 1,论证范围控制点见表 1.3-2。 图 1.3-1 论证范围图 10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表 1.3-2 论证范围控制点坐标(CGCS2000 坐标系) 控制点 北纬 东经 A 21 14 ′58.41 ″ 109 20 ′58.51 ″ B 21 10 ′21.78 ″ 109 25 ′40.83 ″ C 21 17 ′58.27 ″ 109 34 ′ 12.56 ″ D 21 22 ′34.59 ″ 109 29 ′32.32 ″ 1.3.3 论证重点 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 42361-2023)附录 C“论证重点参照表”, 确定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重点为 (1)选址合理性分析; (2)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3)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4)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1.4 平面布置和结构、尺度 1.4.1 平面布置方案 (1)锚位布置 本项目平面上划分成 A 区、 B 区 2 个区域,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 共布设 15 个 1 万吨级锚位和 7 个 3 万吨级锚位。 A 区布设 14 个 1 万吨级锚位(114 锚位);B 区布设 1 个 1 万吨级锚位(15锚位)和 7 个3 万吨级锚位(1622锚位)。 本项目 A 区与 B 区之间设置通行水域以满足 1 万吨船舶进出锚地,通行水域宽度 取 3 倍的 1 万吨级集装箱船船宽,即 70m。项目南侧紧邻拟建 5 万至 10 万吨级锚地, 本项目锚泊船舶均经由该锚地水域进出,为保证船舶的锚泊安全和船舶在锚地内航行 的安全, 同时便于锚地管理和使用,保持整个锚地为边界规整的矩形, B 区锚位按基本 两两相切形式,共间隔设置 4 处锚位间通行水域,通行水域宽度取 3 倍 1 万吨级集装箱 船船宽富裕值,即 70m。 (2)助航设施布置 11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为了引导船舶安全进出锚地, 在锚地远离铁山湾外航道一侧界线 AD ’之两端 A 、 D’内侧 15m 处各设置 1 座共 2 座实体专用灯浮标, 在锚地分界点共设置 12 座 AIS 虚 拟航标。 本项目平面布置见图 1.4- 1。 12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图 1.4-1 总平面布置图 13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1.4.2 主要结构、 尺度 (1)设计控制船型 本项目锚地设计控制船型见表 1.4- 1。 表 1.4-1 锚地设计控制船型主尺度表 船舶类型 船舶吨级(DWT) 设计船型尺度(m) 总长 L(m) 型宽 B(m) 设计吃水 T(m) 散货船 10000 135 20.5 8.5 20000 164 25 9.8 杂货船 10000 146 22.0 8.7 30000 192 27.6 11.0 集装箱船 10000 141 22.6 8.3 30000 241 32.3 12.0 (2)锚地规模 1)计算方法 本项目拟建锚地功能为引航、待泊、检疫。根据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 177-2021),引航、检验检疫锚地的锚位数可不单独计算,待泊锚地锚位数可根据反 映船舶到港规律的排队论模型的方法进行推算,船舶到港时间符合泊松分布、在港装 卸服务时间符合负指数分布时,其锚位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M幼2 幼2 − n 幼2 Q幼2 Pi 14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Pi P0 Pi n−n P0 1 ≤ i n i ≥ n P0 −1 α 式中 M幼2待泊锚地锚位数; λ μ 15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幼2保证率为 90~99时对应在港船舶数量; n 泊位数; Q幼2 在港有幼2 艘船的保证率, 即港内少于和等于幼2 艘船的概率之和,可取 90~99; Pi 在港有 i 艘船舶的状态概率; P0在港无船的状态概率; a平均每天被利用的泊位数; λ平均每天到达的船舶艘数,按年运量、船舶的实际载货量、泊位年可营运天 数等因素综合考虑; μ每个泊位平均每天服务船舶艘数,按泊位年可营运天数、船时效率等因素 综合考虑。 2)参数选取 ①泊位数(n) 铁山港区现共有生产性泊位 21 个,理论上可停靠万吨级及以下船舶的泊位数为 19 个,可停靠 1 万至 3 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数为 5 个。根据目前铁山港拟、在建泊位情况, 近期 2030 年铁山港理论上可用于停靠万吨级及以下船舶的泊位数为 25 个,可停靠 1 万 至 3 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数为 11 个。 2035 年铁山港理论上可用于停靠万吨级及以下船舶 的泊位数为 25 个,可停靠 1 万至 3 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数为 17 个。 ②平均每天到达的船舶艘数λ 平均每天到达的船舶艘数λ 综合考虑近期到港船舶统计、船舶的装卸效率和泊 位可营运天数等因素确定,取值具体见表 1.4-2表 1.4-4。 ③每个泊位平均每天服务船舶艘数μ 综合 1 万至 3 万吨级船舶从锚地至泊位航行时间、港池靠离泊和联检时间和装卸作 业时间,同时结合 2020 年和 2022 年铁山港到港船舶的统计,每个泊位平均每天服务 1 万吨级船舶的艘数 μ值取 1.45,平均每天服务 3 万吨级船舶的艘数 μ值取 0.57。 3)计算结果 根据 M/M/S 排队模型,分别取在港船舶保证率Q 2 为 90 、95和 99计算得到铁 山港 1-3 万吨级锚地的现状需求量和 2030 、2035 年预测需求量。 表 1.4-2 本项目锚位计算表(现状) 锚位等级 现状泊位数 n 平均每天到港 艘次 λ 每个泊位平均每天服 务船舶艘数μ 保证率 () w2 待泊锚地锚位数 计算值 Mw2 1 万吨级 19 27 1.45 90 24 5 95 25 6 99 26 7 3 万吨级 5 2 0.57 90 8 3 95 9 4 99 10 5 注平均每天到达船舶艘数λ综合考虑船舶的装卸效率和泊位可营运天数等因素。 表 1.4-3 本项目锚位计算表(2030 年) 船舶等级 泊位数 n 平均每天到港 艘次 λ 每个泊位平均每天服 务船舶艘数μ 保证率 () w2 待泊锚地锚位数 计算值 Mw2 1 万吨级 25 33 1.45 90 44 19 95 45 20 99 46 21 3 万吨级 11 5 0.57 90 18 7 95 19 8 99 20 9 注平均每天到达船舶艘数λ综合考虑船舶的装卸效率和泊位可营运天数等因素。 表 1.4-4 本项目锚位计算表(2035 年) 船舶等级 泊位数 n 平均每天到港 艘次 λ 每个泊位平均每天服 务船舶艘数μ 保证率 () w2 待泊锚地锚位数 计算值 Mw2 1 万吨级 25 30 1.45 90 39 14 95 40 15 99 41 16 3 万吨级 17 8 0.57 90 29 12 95 30 13 99 31 14 注平均每天到达船舶艘数λ综合考虑船舶的装卸效率和泊位可营运天数等因素。 经计算,基于铁山港区现状及 2030 年、2035 年码头泊位规划和到港船舶/吞吐量预 16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测,按排队理论分别计算出现状、规划 2030 年、规划 2035 年在港船舶保证率为 90、 95和 99时 1 万至 3 万吨级锚位缺口。 基于集约、节约用海的原则,综合考虑港口实际发展对锚地的使用需求,按照规 划 2030 年、在港船舶保证率 90,计算得到 1 万至 3 万吨级锚位总需求量为 26 个,其 中 1 万吨级锚位 19 个, 3 万吨级锚位 7 个。此外,考虑避让周边军事活动用海范围,本 项目近期拟建设 1 万吨级锚位 15 个, 3 万吨级锚位 7 个,满足引航、待泊、检疫等服务 需要,并与周边用海活动相协调。 (3)设计水深 根据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 177-2021),锚地设计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DcTZ 式中 D锚地设计水深(m); c锚地水深系数,按规范附录 A 查取。T船舶 满载吃水(m); Z备淤富裕深度(m),根据回淤强度和维护挖泥间隔期计算确定。 工程区最大平均淤厚为 0.25m/a,考虑 2 年维护疏浚一次,备淤富裕水深取 0.5m。 根据河海大学完成的北海市铁山港海域波浪整体数学模型计算报告结论,本 项目锚地海域有效波高H 2.13m,波浪平均周期取T 6.4s ,查得 1 万吨级散货船取 1.6, 1 万吨级杂货船和集装箱船取 1.3 ,3 万吨级杂货船和集装箱船经内插取 1.28 。锚位水深 计算结果见表 1.4-5。 根据表 1.4-5 计算结果,考虑工程区水深条件, 1 万吨级锚位分货种布置, 1 万吨级 锚位水深按 10000 吨级杂货船控制取 11.8m 或按 10000 吨级散货船控制取 14.1m;3 万 吨级锚位水深按 30000 吨级集装箱船控制取 15.9m。 表 1.4-5 锚位水深计算一览表 序号 设计代表船型 吃水 Tm T s H m C Zm Dm 1 10000 吨级散货船 8.5 6.4 2.13 1.6 0.5 14.1 2 10000 吨级杂货船 8.7 6.4 2.13 1.3 0.5 11.8 3 10000 吨级集装箱船 8.3 6.4 2.13 1.3 0.5 11.3 4 30000 吨级杂货船 11.0 6.4 2.13 1.28 0.5 14.6 5 30000 吨级集装箱船 12.0 6.4 2.13 1.28 0.5 15.9 根据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 177-2021),锚地设计水深的计算基准面应采 用当地理论最低潮面,锚位设计底高程如表 1.4-6 所示。 17 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表 1.4-6 锚地设计底高程计算一览表 序号 设计代表船型 锚地水深m 设计底高程m 1 10000 吨级散货船 14.1 - 14.1 2 10000 吨级杂货船 11.8 - 11.8 3 10000 吨级集装箱船 11.3 - 11.3 4 30000 吨级杂货船 14.6 - 14.6 5 30000 吨级集装箱船 15.9 - 15.9 (4)锚位系泊半径 本项目锚地用途为引航、待泊、检疫锚地,不考虑锚地避风功能。根据海港锚 地设计规范(JTS/T 177-2021), 单锚系泊时,单个锚位所占水域为圆形,其半径可 按下式计算 RLlcld 式中 R单锚位水域系泊半径(m); L设计船长(m); lc锚链的水平投影 长度(m),最大不大于设计船型的全部锚链长度。风速 5 级至 7 级时取设计高水位下 锚地水深的 6 倍至 10 倍。 本项目锚地所处位置常年风速较大,考虑到 1 万吨级船舶锚 抓力较小,取 10 倍设计高水位下锚地水深, 3 万吨级船舶锚抓力较大,取 8 倍设计高 水位下锚地水深,设计高水位取铁山港湾设计高水位 5.41m 。ld 富裕距离(m),可 取 55m。 经计算, 1 万吨级锚位系泊半径取为 370m ,3 万吨级锚位系泊半径取为 470m。 表 1.4-7 锚地船舶系泊半径计算一览表 单位 m 序号 设计代表船型 船长 L 水深 h Lc Ld 系泊半径 1 10000 吨级散货船 135 17.2 172.0 55 362 2 10000 吨级杂货船 146 17.2 172.0 55 373 3 10000 吨级集装箱船 141 17.2 172.0 55 368 4 30000 吨级杂货船 192 21.3 170.4 55 418 5 30000 吨级集装箱船 241 21.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