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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简本) 2023 年 12 月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投资主体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4)地理位置连云港港地处我国沿海岸线的中部,江苏省北部海州湾的 南部, 北距青岛港 107 海里, 南至上海港 383 海里, 是我国中原及西部地区的出 海口和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 本工程航道是在连云港港 15 万吨级航道及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二期航道基 础上的改扩建, 航道呈“人”字形布置, 跨越连云港主港区及徐圩港区海域。项目 地理位置见图 1-1。 图 1-1 本工程地理位置图 (5)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航道改扩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①拓宽外航道内段、庙岭航道、内航道, 适当增深外航道内段, 满足 7 万吨 级集装箱船全潮双向通航, 兼顾 40 万吨散货船、20 万吨级集装箱乘潮单向通航, 1 有力支撑连云港区高质量发展; ②适当增深徐圩航道, 30 万吨级油船人工锚位由 1 个扩建到 2 个,满足徐 圩港区 2 个原油泊位投产需要,有力支撑徐圩港区和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③拓宽徐圩航道与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满足 30 万吨级油 船泊位高效安全运行需要。 表 1-1 建设规模一览表 航 道 建设内容 连接连云港区的航道 (外航道内段、庙岭航 道、内航道) 满足 7 万吨级集装箱全潮双向通航,兼顾 40 万吨散货船满载乘 潮单向通航(乘潮历时 4.5 小时, 90保证率) 连接徐圩 港区的航 道 徐圩航道 满足 30 万吨级油船满载乘潮单向通航(乘潮历时 4.5 小时 90 保证率),兼顾 5 万吨级液体散货船舶全潮双向通航 人工锚位 增设 1 个 30 万吨级油船人工锚位 连接水域 拓宽徐圩航道与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6)工程投资及工期 本工程总投资 177340.92 万元,施工期 28 个月。 2、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航道拟在连云港港 15 万吨级航道及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二期航道基 础上扩建,具体布置如下 (1)服务于连云港区的航道 ①庙岭航道、内航道(C ”-B ”-A) 庙岭航道(C ”-B ”)长 2.1km,双侧拓宽。 内航道(B ”-A)长 4.3km,双侧拓宽。 ②外航道内段(A-W-Y) 外航道内段全长 17.3km,双侧拓宽、适当增深。 (2)服务于徐圩港区的航道 ①徐圩航道(X-Y) 徐圩 30 万吨级航道,长 17.6km,适当增深。 ②与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增设徐圩航道与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③扩建人工锚位 在六号锚地增设 1 个 30 万吨级油船锚位。 2 本工程平面布置图见图 1-2。 3、主要结构、尺度 航道设计尺度汇总见表 1-2,航道典断面图见图 1-3。 3 图 1-2 本工程平面布置图 4 表 1-2 航道设计尺度汇总表 航 段 航道现状 规模 本工程设计值 规模 备注 通航宽度 (m) 设计底高 程(m) 长度 (km) 通航宽度 (m) 设计底高 程(m) 长度 (km) 庙岭航道 230 -16 2.1 15 万吨级 335 -16.0 2.1 满足 7 万吨级集装箱全 潮双向通航, 兼顾 20 万 吨集装箱船乘潮单向 通航 在 15 万吨 级航道基础 上拓宽 内航道 230 -16.5 4.3 15 万吨级 -16.5 4.3 外航 道内 段 口门段 280/365 -22.5 5.2 30 万吨级散 货船乘潮单向 航道 455(7 双) 375(40 单) -15.8 -23.0 5.2 满足 7 万吨级集装箱全 潮双向通航, 兼顾 40 万 吨散货船满载乘潮单 向通航(乘潮历时4.5h, 90保证率) 在二期航道 基础上拓 宽、增深 内 1 段、内 2 段 12.1 365(7 双) 320(40 单) -15.8 -23.0/-22.8 12.1 外航 道外 段 外 1 段、外 2 段 345 -22.4/-22.9 35.6 30 万吨级油 船、散货船乘 潮单向航道 345 -22.4/-22.9 35.6 30 万吨级油船、散货船 乘潮单向航道 利用二期航 道,无需拓 宽、增深 本次 不涉海 徐圩 航道 口门段 380 -22.0 17.6 30 万吨级油 船乘潮单向航 道 380 -22.4 17.6 满足 30 万吨级油船满 载乘潮单向通航(乘潮 历时 4.5h ,90 保证 率),兼顾 5 万吨级液 体散货船舶全潮双向 通航 在二期航道 基础上增深 徐 1 段、徐 2 段 350 -22.0 350 -22.4/-22.2 与 30 万吨级 延伸段连接水 域 -22.0m 0.5km2 增设 30 万吨 级油船人工锚 位 -28.1m 1.3km1.3 km 本次 不涉海 5 图 1-3 航道典断面图 6 4、设计船型 本工程设计船型见表 1-3。 表 1-3 本工程设计船型尺度表(单位 m) 船型 船舶吨级 (DWT) 船长 (m) 型宽 (m) 型深 (m) 满载吃水 (m) 备注 双线航道 集装箱船 70000 300 40.3 24.3 14.0 庙岭航道、内 航道、外航道 内段、外航道 外段 兼顾单 向通航 散货船 400000 362 65.6 30.5 23.0 单线航道 油船 300000 334 60.0 31.2 22.5 徐圩航道 双线航道 LPG 船 50000 230.0 36.7 22.8 13.6 集装箱船 50000 293.0 32.3 21.8 13.0 5、疏浚、吹填工程 (1)疏浚尺度 本次改扩建工程, 主要在原航道的基础上进行拓宽, 连接连云港区的各段航 道的具体疏浚尺度见表 1-4。 表 1-4 本工程服务于连云港区的航道疏浚尺度一览表 航道 区段 疏浚底宽 (m) 设计底高程 (m) 疏浚段长度 (km) 疏浚边坡 庙岭航道 332 -16.0 2.1 上层 17, 下层 13 内航道 331.4 -16.5 4.3 外航道 内段 口门段 366.6 -23.0 17.3 上层 18, 下层 17 内 1 段 311.6 内 2 段 314.4 -22.8 本工程服务于徐圩港区的航道、锚地及连接水域疏浚尺度见表 1-5表 1-6。 表 1-5 本工程服务于徐圩港区的航道疏浚尺度一览表 航道 区段 疏浚底宽 (m) 设计底高程 (m) 疏浚段长度 (km) 疏浚边坡 徐圩 航道 口门段 377 -22.4 17.6 上层 17, 下层 15 徐 1 段 344 徐 2 段 346 -22.2 7 表 1-6 本工程服务于徐圩港区的锚地及连接水域疏浚尺度一览表 疏浚区域 疏浚尺度/面积 设计底高程(m) 疏浚边坡 与30万吨级延伸段连接水域 0.5km2 -22.0m 上层17,下 层15 增设30 万吨级油船人工锚位 1.3km1.3km - (2)疏浚土质分类 根据交通运输部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及相关工程勘察资料, 本工程 疏浚土质为 庙岭航道、内航道、外航道内段 上层为淤泥, 属 1 级土, 下层为粘性土、 粉土及砂土,疏浚土以 4 、5 级土和 7 级土为主; 徐圩航道上层以淤泥为主,属 1 级土,下层以粘性土为主,属 5 级土; 徐圩航道与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上层以淤泥为主,属 1 级土, 下层以粘性土和粉土为主, 属 3 级土、4 级土、5 级土、6 级土、7 级土、 8 级土; 新设 30 万吨级锚位以粘性土、粉土和砂土为主,属 2 级土、 4 级土、 5 级土和 7 级土。 (3)疏浚工程量 疏浚工程量详见表 1-7。 表 1-7 疏浚工程量一览表 单位万 m3 疏浚区域 断面 工程量 超挖 工程量 施工期 回淤 小计 连接连 云港区 的航道 庙岭航道、内航道 406.08 58.56 51.33 515.96 外航道内段 644.78 358.93 268.92 1272.63 连接徐 圩港区 的航道 徐圩航道 196.50 211.27 151.95 559.72 30 万吨级油船人工锚位 543.03 102.37 12.92 658.32 与 30 万吨级延伸段之间的 连接水域 582.74 31.72 43.83 658.29 总 计 2373.13 762.85 528.95 3664.92 (4)吹填、外抛 ①庙岭航道及内航道拓宽 采用挖吹施工工艺,直接吹填至西大堤南侧集装箱吹填区。 8 ②外航道内段拓宽、增深 采用大型耙吸挖泥船浚挖, 将外航道内段疏浚土拟采用艏吹工艺优先吹填至 集装箱泊位区,剩余疏浚土外抛至 2 、3倾倒区。 ③徐圩航道增深 拟采用大型耙吸挖泥船进行艏吹工艺,将疏浚土全部吹填至集装箱泊位区。 ④与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连接水域拓宽增深 与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连接水域位于徐圩 30 万吨级航道 X 点附近,疏浚 土考虑直接吹填至徐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 ⑤增设 30 万吨级油船锚位 该区域距离 3倾倒区最近,疏浚土拟全部采用较为经济的外抛施工工艺, 至 3倾倒区抛泥。 疏浚范围及土方去向见图 1-4。 图 1-4 疏浚范围及土方去向图 9 二、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1、申请用海面积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中的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的划分原则, 本项目用海类 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航道、锚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中的专用航道、 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拟申请用海面积为 620.6869 公顷。本项目宗海位置图 和宗海界址图见图 2-1图 2-2。 2、申请用海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海域使用权最 高期限, 按照下列用途确定(一)养殖用海十五年;(二)拆船用海二十年;(三) 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 (四)盐业、矿业用海三十年; (五)公益事业用海四 十年; (六)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五十年”。 本项目用海属于公益事业用海,申请用海年限为四十年。 10 图 2-1 本工程宗海位置图 11 图 2-2 本工程宗海界址图 12 三、项目用海必要性 1、从港口总体规划角度分析 2022 年 1 月 20 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以连政复〔2022〕6 号文件批复了连 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根据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调整方 案的调整内容包括了“将连云港区 30 万吨级进港航道进行改扩建, 提升通航保 障能力, 兼顾集装箱船舶双向通航和 40 万吨船舶通航需求”。本工程建设是适应 港口规划调整的需要。航道改扩建需占用海域,项目用海是必要。 2、从项目满足港区发展,服务对象需要角度分析 (1)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建设进展 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下发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 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航道、徐圩航道和推荐航线 组成, 其中外航道内段连接连云港区, 徐圩航道连接徐圩港区, 外航道外段及推 荐航线为两港区共用航道。 外航道内段、外航道外段 已于 2017 年开工, 2020 年底交工, 满足 30 万吨 级散货船单向通航,支撑 30 万吨级矿石码头效能的发挥和腹地铁矿石需求。 徐圩航道 2020 年开工建设,于 2022 年 8 月交工, 10 月投产,满足 30 万 吨级油船单向通航(1 个 30 万吨级油船锚位),支撑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 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建成后,连接连云港区的航道(外航道内 段、外航道外段) 满足 30 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 有力支撑 30 万吨级矿石 码头效能的充分发挥, 连接徐圩港区的航道(徐圩航道、外航道外段) 满足 30 万 吨级原油船乘潮单向通航要求,有力支撑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 (2)连云港港徐圩港区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工程建设进展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 30 万吨级航道延伸段工程由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负 责实施。该航道连接徐圩 30 万吨级进港主航道和徐圩港区六港池内 530 万吨级 液体散货码头, 航道全长 2.9km,通航宽度 170/295m,设计底高程为-11.2/-22.0m , 于 2020 年 12 月开工建设, 2022 年 6 月交工验收, 现已满足 30 万吨级油船乘潮 单向通航要求。 (3)集装箱、原油、矿石码头建设进展 13 ①集装箱、矿石码头建设进展 连云港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提出, 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集装箱泊位改扩 建,将庙岭作业区现有 29-30 号 7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提升等级,满足 1 艘 15 万 吨级集装箱船舶靠泊;将庙岭作业区现有 25-27 号 7-10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提升 等级,满足 2 艘 15-20 万吨级集装箱船舶靠泊。连云港区 40 万吨矿石码头工程, 对旗台作业区西侧现有 87-88 号矿石泊位提升等级,满足 1 艘 40 万吨散货船舶 靠泊。 2022 年 12 月 9 日,连云港港 40 万吨矿石码头改扩建工程暨港口重点项目 开工动员会在连云港新苏港矿石码头举行。其中, 40 万吨矿石码头改扩建工程 总投资约 1.1 亿元,预计 2023 年上半年完工,届时连云港港也将成为江苏省首 个通航 40 万吨船舶的深水海港。智能化集装箱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 约 33.48 亿元, 2023 年底完成数字底座和部分数智化应用,建成起步堆场主体。 现有集装箱泊位提升等级至 1520 万吨级的改扩建工作计划在“十四五” 中 期完成。 ②原油码头建设进展 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港储项目码头工程, 位于徐圩港区东防波堤内侧六港池 水域,建有 1 座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泊位, 4 座 5 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 构按靠泊 10 万吨级油轮设计建设)。 实华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泊位位于徐圩港区东防波堤内侧六港池水域靠近口 门处,年设计通过能力 1860 万吨,目前正在建设中,计划于 2024 年年底交工。 综上,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适应连云港区和徐圩港 区近期发展需求, 是进一步落实国家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等重要物资运输系统 布局, 进一步提升连云港港在运输系统中的功能地位, 推动连云港区高质量发展 的迫切需要; 是适应集装箱、铁矿石船舶大型化发展, 进一步降低腹地企业物流 成本,充分发挥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建设效益,提升连云港港综合功能和腹 地企业整体竞争力的需要。 3、是港口建设水域布置的必要组成部分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港内水域包括船舶回旋水域、码头前沿停泊水 域、港池、连接水域以及航道、锚地等。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是 14 连云港海域港口建设项目水域布置中的必要组成部分, 是连云港区及徐圩港区码 头营运期船舶通航、靠泊的必备条件, 因此本项目必须占用一定面积的海域, 项 目用海是必要。 四、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1、对水动力环境影响 由于工程改扩建前后的改变仅存在于水下地形上, 因此流速改变的区域也主 要集中在疏浚区域内, 且改变的幅度均较小。最大流速改变发生在徐圩港口进出 通道处,此处流速通道急速变窄,且有较大的地形改变,因此流速变化也较大, 工程前后流速差异达到了 0.5m/s 以上。其他有流速变化的地方主要在航道上, 但 变化均较小。 根据经验认为流速改变大于5cm/s 且增减5以内对水动力环境影响可接受, 在此给出了流速增减 5cm/s 且变化率 5以上的影响范围。与现状相比,疏浚工 程实施后,涨落潮期间平均流速增减 5cm/s 且流速变化率大于 5的影响面积约 为 8.75km2 ,其中流速减小面积约为 7.65km2 ,流速增大面积约 1.10km2 ,且流速 改变区域均在航道内, 对周边的敏感区域基本无影响。因此, 工程建设对水动力 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工程实施对区域整体流场和水流态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现 有工程实施对区域整体流场和水流态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对资源生态敏感目标影 响很小,水动力环境影响可接受。 2、对地形地貌及冲淤环境影响 根据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二维潮流泥沙数模研究报告 (2022 年 11 月)。连云港区外航道内段拓宽后,拓宽段航道沿线的流速稍有下 降,含沙量有所降低,但降幅很小,小风天最大降幅在 0.01kg/m3 以内,中风天 最大降幅也在 0.01kg/m3 以内, 大风天最大降幅在 0.02kg/m3 以内。徐圩港区内围 堤 3 区、4 区围成后, 港区的纳潮量减小, 口门处动力减弱, 由涨潮流携带进港 的口外泥沙量减少, 同时 3 区、4 区以及接水域滩面开挖, 也减少了港内本地掀 沙沙源, 因此徐圩港区内含沙量均稍有下降, 其中小风天最大降幅约 0.03kg/m3 , 中风天最大降幅约 0.12kg/m3 ,大风天最大降幅约 0.2kg/m3 ,降幅较大区域均位 于 3 区原口门附近。小风天连云港区港外航道的最大回淤强度出现在外 2 段, 达到 0.44m/a,外 1 段淤强较小, 为 0.22m/a。港内 W 弯段 1 与 W 弯段 2 的淤 15 强相对较大,分别为 0.47m/a 与 0.51m/a。徐圩港区航道沿程的回淤强度相差总 体有限。位于口门的徐 1-1 段由于流速较大,淤强相对较小,为 0.22m/a,其余 各段的淤强在 0.270.37m/a 之间,最大淤强出现在徐 4 段。连接水域拓宽段位 于口内回流区,淤强相对较大,达到 0.44m/a。航道回淤仅位于疏浚区范围,不 会对工程周边用海及资源生态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3、对海水水质和海洋沉积物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航道施工产生悬浮物将影响工程附近海域水环境质量, 在整个潮周期 内浓度大于 150mg/L 的悬浮物影响面积约为 27.8km2,浓度大于 100mg/L 的悬浮 物影响面积约为 33.92km2,浓度大于 10mg/L 的悬浮物影响面积约为 128.94km2, 最大影响距离距作业点约为 5640m。 本工程施工期间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以及船舶生活垃圾等均不外排 入海, 均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对工程附近海域及及资源生态敏感目标海域 的水质、沉积物环境影响较小。 4、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评估规范(DB32/T4423-2022)进行计算,本工 程疏浚施工共造成底栖生物损失 1176.27t,施工悬浮物造成鱼卵损失 4299375 粒, 仔稚鱼损失 29235750 尾,浮游动物损失 357672.4kg,生态补偿金额共计 4288.3 万元。 五、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1、与周边相邻交通运输用海项目的协调 项目与周边共 15 个交通运输用海项目的港池或航道用海边界无缝衔接,建 设单位已分别向各项目权属的 12 家单位征求了用海意见,目前 12 家权属单位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中国海监连云港市支队、连云港海 事局、交通部东海救助局、新陆桥(连云港) 码头有限公司、国投连云港码头有 限公司、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连 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 港口储运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出具了关于本项目 用海意见的复函, 建议航道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免对相邻项目港池或航道造成不利影响。 12 家权属单位 16 均原则同意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的用海,相关利益已协调。 2、与周边养殖用海权属单位的协调分析 本工程徐圩航道侧距离航道较近(小于 1km)的 6 处开放式养殖受施工期浓 度>10mg/L 的悬浮物扩散影响。 2017 年 8 月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与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连 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签订了连云港港 30 万吨航道周边海域渔业管控区占用海域 及养殖器材补偿协议(详见附件),协议指出“因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 二期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以及保障连云港航道、锚地及港池等港口水域畅通需要, 拟对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航道两侧外沿线向外各 1000m 范围的海域 实施管控, 并对通往海上倾倒区的通道海域实施阶段性管控, 须对上述海域范围 内已有养殖设施进行拆除”。 受本次航道改扩建施工悬浮物影响的养殖基本在航道外侧不足 1000m 的范 围之内, 另据了解受影响的这几处开放式养殖已经到期, 后续不再申请用海。因 此,本项目与在与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高公岛企业总公司的 相关利益已经协调完成。 3、与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协调分析 本工程新增锚位西侧距离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 区约 150m,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约有 0.19km2 的 水域受到锚位疏浚施工引起的悬浮物影响。但是锚位疏浚施工工期较短, 疏浚悬 浮物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是暂时的, 建设单位拟采取施工期避开保护区保护期(45 月和 911 月不施工)、增殖放流等生态保护措施,与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管部门的相关利益可以协调。 六、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连云港市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的交通运输用海区, 不占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区, 不占用基本农田和城镇发展边界线。本工程的建设为连云港区、徐圩港区的 运输创造了便捷海运条件, 提高了现有港口综合效益, 对加快相关产业布局将起 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有助于推动连云港区及徐圩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水平。本工 程建设满足交通运输用海区、特殊用海区的管控要求; 工程建设不会对周边工矿 17 通信用海区、游憩用海区造成不利影响; 施工期悬浮物对渔业用海区造成的暂时 影响, 可通过海洋渔业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补偿。因此, 本工程用海符合江苏 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七、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1、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区域的区位条件、社会条件、自然条件和底质条件等方面均适宜 本工程的建设。同时,用海类型及用海方式与周边区域的用海活动可以相互适应。 2、用海方式合理性 本工程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 用海方式 是由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建设的特殊要求决定的。本项目的工程实施方案符合江 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与周边海洋开发活动具有协调性, 对海 洋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环境、海洋水文动力环境和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 的影响也是可以接受的,用海方式可以维护海域基本功能,用海方式合理。 3、用海面积合理性 本工程设计船型、通航水深、设计水深、设计底高程、航道通航宽度、转弯 半径、航道挖泥边坡等均严格按照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JTS165-2013)进行的 设计,可以保障船舶安全通行,项目用海满足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 2013)的要求。本工程宗海界址点的确定符合海籍调查规范, 并符合工程的 需要,宗海界址点的确定是合理。 项目用海已根据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连云港港徐圩港 区总体规划(修订)功能定位以及规划布局等方面, 最大限度的减少占海面积, 用海面积已无缩减的可能。 4、用海期限合理性 本项目航道属于公用航道, 需要长期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 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益事业用海的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为四十年。 本工程用海期限按照 40 年进行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 法。因此,本项目用海期限合理。 八、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本项目航道疏浚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 建议建设单位编制生态修复方案, 18 投入相应的资金用于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九、结论 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适应连云港区和徐圩港区近期 发展需求,是进一步落实国家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等重要物资运输系统布局, 进一步提升连云港港在运输系统中的功能地位, 推动连云港区高质量发展的迫切 需要;是适应集装箱、铁矿石船舶大型化发展,进一步降低腹地企业物流成本, 充分发挥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建设效益,提升连云港港综合功能和腹地企业 整体竞争力的需要, 项目用海必要。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 中“二十五 水运”“2、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 通航建筑物建设”,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江 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中的管控要求。项目平面布置满足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平面布 置合理。本项目不涉及占用人工岸线和自然岸线。本项目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 失拟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进行生态修复。本项目的相关利益者包含 15 个交通运 输项目的 12 家权属单位、 6 处开放式养殖用海的权属人,另有 1 个相关利益协 调部门, 以上相关利益均可协调。项目用海不会对海上交通安全造成影响, 不会 损害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生态用海对策的前提下, 本项目用海可行。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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