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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 2024 年 3 月 摘要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内,该区块围填海历 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获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 号)。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宗海面积为 23.5053 公顷,拟用于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业项目。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出让区块用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 “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根据国土 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出让区块用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工 矿通信用海-工业用海 ”。区块出让期限为 50 年。出让区块在十二塘围涂工程内实施建 设,不占用岸线。 出让区块拟用于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位于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宁波杭州 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 ”(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 35 号)范围内,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规划布局调 整情况说明,出让区块属于工业用海区;项目建设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 (兴慈四路至兴慈七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稿)等规划要求。出让区块位于十 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内,出让后拟生产通用智能制造装备,符合智能制造 装备发展的导向要求,符合新区八大主导产业规划方向,符合新区共建世界级先进制造 业集群的要求,是新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可以推动宁波前湾新区智能 制造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海域出让十分必要。 出让区块位于海洋发展区,出让区块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出让区块位于历史遗留围填海区,暂未列入城镇开发边界内。出 让区块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要求、区域发展规划和需求实施,拟落户建 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项目,可优化新区产业结构布局,加快新区的建设开发速度,有利 于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程,符合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用 途分区规划和陆海统筹管控要求。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涂工程内,属于未批已填区, 不占用岸线,符合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出让区块用海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 区划(20112020 年)。出让区块用海符合浙江省“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 出让区块已取得利益相关者**公司、**公司和**公司的协调意见。 I 出让区块位于围区内,现已填海成陆,用海对海洋生态影响小。出让区块建设实施 造成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约为 11.09 万元/年,造成潮间带生物损失约 13.69t、 游泳生物损失 15. 17kg 、鱼卵损失 470 粒、仔鱼损失 69273 尾。 出让区块用海选址与区位条件、社会条件、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区域生态系统及 周边用海活动均适宜,用海选址合理。出让区块用海平面布置与周边道路等衔接合理, 满足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兴慈四路至兴慈七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稿)要求。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出具了出让区块的规划条件,宁波前 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出让区块的用海政策要求,对出让区块的容积率、海域利用 率、投资强度等进行了控制要求,平面布置合理。 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涂区内,现状已填成陆,出让后采用建设填海造地的二级用 海方式与规划要求符合,用海方式合理。出让区块用海面积的量算和界址点的界定符合 海籍调查规范,用海面积 23.5053 公顷符合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工业项目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指标要求,能够满足具体落户项目建设的需要,用海面积合 理。用海期限符合海域法相关规定及出让后具体项目的用海需求,用海期限合理。 出让区块生态修复措施已纳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 方案(调整)统筹考虑,整体实施,以期达到良好的区域生态修复效果, 使得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根据上述各项海域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出让区块用海可行。 II 目录 1 概况1 1.1 论证工作来由1 1.2 论证等级和范围3 1.3 论证重点3 2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4 2.1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建设内容4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11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13 2.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14 2.5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17 3 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25 3.1 海洋资源概况25 3.2 海洋生态概况25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29 4.1 生态评估29 4.2 资源影响分析29 4.3 生态影响分析30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32 5.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32 5.2 出让区块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32 5.3 利益相关者界定33 5.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33 5.5 出让区块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34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35 6.1 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基本情况35 6.2 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影响36 6.3 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38 6.4 与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符合性39 7 出让区块用海合理性分析40 I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40 7.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40 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40 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40 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41 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45 8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46 8.1 生态用海对策46 8.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46 9 结论48 II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 概况 1.1 论证工作来由 (1)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情况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位于新区东北部,东起四灶浦、西至陆中湾围涂工程 已围部分西直堤,南起十一塘、北至钱塘江规划治导线外潮间带。该围涂工程于 2011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5 年 9 月完工。在围填海历史调查前,已完成 2 个护岸保滩工程 的公共用海备案登记,其余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有 12 个图斑,面积 2852.0304 公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 然资规〔2018〕7 号)等文件要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需组织编制围填海历史遗 留问题区域的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形成具体处理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省政府同意后,由省自然资源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纳入处理方案项目的用海审批权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 用管理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用海,由项目建设主体或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现行审批程序上报围填海申请或出让方案,由县(市、区)政 府出具审查意见并附生态评估工作和相关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审 核、省政府批准。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 围涂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通过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 家评审,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 号)。 2021 年 2 月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宁波 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源海域海岛 函〔2020〕35 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保护修 复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790 号)文件要求,将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 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规划布局调整情况说明报送备案。 (2)论证工作来由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 89 号),“ 四、加快‘未批已填 ’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已按规定完成生态评 1 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未批已填 ”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对选址位于其中 的落地项目,可先行开展前期工作。 为促进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发展,加快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高效集约 利用已填成陆区域,加快盘活存量,形成有效投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出让宁 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出让后用于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该区块东至吉车路, 南至规划防护绿地,西至直江二沿江绿地,北至规划防护绿地,涉及历史围填海图斑编 号 330282-0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海域属于国 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 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二十条规 定“海域使用权也可以通过招拍或者拍卖的方式取得。招标或者拍卖方案由海洋行政 主管部门制订,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招标或 者拍卖方案,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 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或者招标、拍卖、 挂牌方式取得,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 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出让 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相关单位对出让区块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 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并报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挂牌出让人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由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受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 托,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承担了本次海域使用论证 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根据出让区块用海性质、规模和特点,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 访、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出让区块及附近地形、地貌、地质、海洋生态环境 及海洋资源开发、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资料的调研,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汇报和征询了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 证报告书(送审稿)。 2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2 论证等级和范围 1.2.1 论证等级 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中关于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 级判据,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所有规模所有海域,论证等级为一级论证。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用海面积 23.5053 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因此,本次海域使用论证的工作等级为一级。 表 1.2-1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 一级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特征 论证等级 填海造地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 1.2.2 论证范围 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 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 全部区域。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 扩展 15km 。本出让区块论证等级为一级,论证范围按照出让区块外缘线外扩 15km, 其中南侧以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海陆分界线,论证范围面积约 585km2。 1.3 论证重点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备案 区域内,属于未确权已填成陆区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 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 号)指出已经纳入通过审查的 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具体处理方案的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 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 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 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并结出让区块自身特征和所 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 作的重点为 (1)用海必要性; (2)用海面积合理性; (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3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2.1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建设内容 2.1.1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1)出让海域名称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 (2)用海性质经营性。 (3)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出让面积23.5053 公顷。 (5)拟建项目内容和规模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 工程内,用海面积 23.5053 公顷。出让区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拟 用于建设年产 2000 台超快激光精密加工装备建设项目,为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根据宁 波杭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 ”指导性控制指标,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归属行业为其 他通用设备制造业。本次出让区块按照现状高程进行出让。 2.1.2 地理位置 宁波前湾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处于上海、杭州、宁波的黄金节点,是浙江 省建设世界级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标志性战略性 大平台。作为全省“ 四大建设 ”(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的标志性、战 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2019 年 7 月 9 日,宁波前湾新区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 也是浙江省“七大新区 ”之一,入选首批浙江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培育名单,是唯一被 赋予代表浙江建设沪浙高水平合作示范区使命的新区,被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规划纲要明确定位为沪浙合作发展区。新区规划总面积 604km2 ,包括宁波杭州湾新 区,余姚市的中意宁波生态园,慈溪市的高新区、环湾创新经济区,拥有常住人口 55 万人。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位于新区东北部,东起四灶浦、西至陆中湾围涂工程 西直堤,南起十一塘、北至钱塘江规划治导线外潮间带。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属存 量围填海,已经界定为已填成陆的区域,纳入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本次拟出让的 49 号区块在前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内,具体位置如图 2.1- 1 所示。 4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出让区块位置 图 2.1-1 出让区块在十二塘围涂工程处置范围位置 5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1.3 出让区块海域现状 2.1.3.1 十二塘围涂工程 (1)围垦工程审批情况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于 2011 年 5 月取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同意宁波杭州湾新区慈溪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甬发改审批﹝2011﹞171 号。十二塘围涂工程位于宁波前湾新区东北部,围涂工程于 2011 年 6 月开工建设,并 同步开展以护岸保滩工程为名的公共用海备案登记报批工作,2013 年 4 月和 5 月,分 别完成宁波杭州湾新区护岸保滩Ⅰ期)工程和宁波杭州湾新区护岸保滩Ⅱ期)工程的 公共用海备案登记手续,加快了十二塘工程区的丁坝及十二塘横堤的实施进度。2015 年 9 月,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完工。 (2)围垦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护岸保滩工程实施以来,加速了工程区内淤积速度,增大了淤积强 度,属于存量围填海。工程建设以来,陆域形成速度一直很快,需要说明的是,围涂工 程只是进行护岸堤围的建设,未对围内海域进行物料的吹填,只是在淤积成陆后进行适 当的整平。 (3)十二塘围区现状 根据 2018 年围填海现状核查情况,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界定为已填成陆的区 域,纳入处理方案进行处置的十二塘围填海图斑数量共 12 个,均为未确权已填成 陆区,面积 2852.03hm2。 随着十二塘的合拢,宁波杭州湾新区护岸保滩工程Ⅰ期)1 号防潮堤位于围区内的 直堤部分和宁波杭州湾新区护岸保滩工程(II 期)2 号防潮堤位于围区内的直堤部分已 经丧失防潮功能。为了满足围区内开发建设的需要,保持道路和出让区块的权属完整性, 2017 年 7 月 14 日,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护岸保滩工程Ⅰ期)用海变 更,变更后海域使用面积为 29.6789 公顷,用海类型、方式和用海期限不变;2021 年 12 月 2 日,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护岸保滩工程(II 期)用海变更, 变更后海域使用面积为 41. 1312 公顷,用海类型、方式和用海期限不变。 2.1.3.2 出让区块海域现状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位于历史围填海图斑 330282-0025 内(图 2.1-2),为十二 塘围区内的已填成陆区,属于海域管理范畴,用海总面积 23.5053 公顷。 2024 年 3 月,我公司对出让区块进行了现状踏勘和实地测量。根据实地踏勘,出 6 让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东侧紧邻吉车路,南侧紧邻规划防护绿地, 西侧紧邻直江二沿江绿地,北侧紧邻规划防护绿地。地块东南侧为公用设施用地。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处于未开发建设状态,部分区域留有水域。 7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2 出让区块所在历史遗留围填海位置图 8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1.4 出让区块出让条件 2.1.4.1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规划条件 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区域 03-05 地块 规划条件(甬新规条字〔2024〕006 号),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区域 49 号区块规划用 海性质为二类工业用海(M2),规划范围为东至吉车路,南至规划防护绿地,西至直江 二沿江绿地,北至规划防护绿地。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用于建设二类工业建筑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禁建成套职 工住宅、专家楼、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类住宅化、类商业化设施。规 划对出让区块的主要指标控制要求见表 2.1- 1。 表 2.1-1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用海性质 用海面积 (ha)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M) 海域利 用率 03-05 二类工业用海 (M2) 23.5053 1.5-3.0 - - ≤40 ≥55 该区块也允许合理适度开发地下利用空间,地块地下空间主要安排地下停车、消防 以及工业生产工艺相关的设备、管线等配套设施,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 结构竖向利用深度控制标高值为**米以上。规划对出让区块的地下空间利用功能指标控 制要求见表 2.1-2。 表 2.1-2 地块地下空间利用功能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地下空间利用功能 地下空间水平可利用最大 面积(ha) 建筑面积 (m2) 03-05 地下停车、消防以及工业生产工艺相关的设 备、管线等配套设施 23.5053 - 2.1.4.2 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用海政策要求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用海政策的函, 本次出让区块用海政策要求如下 (1)行业要求归属行业为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2)投资强度不低于 4050 万元/公顷,根据用海面积计算总额。 (3)其他要求1)亩均税收不低于 20.6 万元/亩(309 万元/公顷);2)单位能 耗增加值不低于 5.5 万元/吨标煤;3)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 4700 万元/吨;4)RD 投入强度不低于 2.4。 2.1.4.3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 ”指导性控制指标 本次出让区块拟用于建设年产 2000 台超快激光精密加工装备建设项目,为通用智 9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能制造装备,依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 ”指导性控制指标,属于“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容积率需≥1.0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需≥270 万元/亩,其他具 体控制指标要求见表 2.1-3。 表 2.1-3 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 行业 代码 行业名称 积 容 率 固定资产投 资强度 (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 增加值 (万元/吨) RD 投 入 强 度 () 349 其他通用设 备制造业 ≥1.0 ≥270 ≥20.6 ≥5.5 ≥4700 ≥2.4 2.1.4.4 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 慈溪海域属于四等海域,根据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HY/T 0306-2021),工业用 海( 一级类)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中的装备制造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要求如下 表 2.1-4 其他工业用海(装备制造业)主要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标准指标 1 海域利用率 ≥55 2 岸线变化比 ≥1.2 3 生态空间面积占比 10-20 4 投资强度 ≥1380 万元/公顷 5 容积率 ≥0.5 6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占比 ≤7 7 开发退让距离 无要求 8 围填海成陆比例 无要求 2.1.4.5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拟用于建设年产 2000 台超快激光精密加工装备建设项目, 为通用智能制造装备,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 号),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中的“2.1.4 其他智能设备制造 ”,对应属于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中的“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出让区块所在地属于五级建设 用地,出让区块的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 2.1-5 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标准指标 1 容积率 ≥0.8 2 建筑系数 ≥40 3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用地面积占比≤7 建筑面积占比≤15 4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3938 万元/公顷 10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选取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兴慈四路至兴慈七 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稿)的 03-05 地块,根据控规及宁波前湾新区实际发展 情况,出让区块用海面积 23.5053 公顷,拟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 由于本出让海域在挂牌出让之前尚不能确定入驻项目的具体经济技术指标,无法根 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平面布置。本次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设定出让条件,由受 让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按出让条件实施。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由受让方根据自 身情况决定,但均应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出让区块利用 地下空间要求符合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230 号)、宁 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甬政办发〔2018〕99 号)、宁波 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甬政办发〔2014〕74 号)等相关要求。出让区块建设需 满足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区域 03-05 地块规划条件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 准地 ”指导性控制指标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 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用海政策等相关要求。 综合前文所述出让条件,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出让条件指标设置见表 2.2- 1。 11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表 2.2-1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出让条件指标一览表 指标 类型 指标设置 指标来源 出让 面积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为规划条件中的 03-05 地块,出让面积 23.5053 公顷 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区域 03-05 地块规划条件(甬新规 条字〔2024〕006 号) 出让 范围 东至吉车路,南至规划防护绿地,西至直江二沿江绿地,北至规划防护绿地 用海 性质 二类工业用海(M2) 生产 效益 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亩均税收 RD 投入强度 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准 地 ”指导性控制指标;宁波前湾 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波前湾 新区 49 号区块用海政策的函 ≥270 万元/亩(4050 万元/公顷) ≥20.6 万元/亩(309 万元/公顷) ≥2.4 出让 指标 容积率 海域利用率 绿地率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建筑系数 建筑总高 地下空间利用 [1]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区域03-05 地块规划条件(甬新规条字〔2024〕 006 号); [2] 产业 用海面积控制 指标 (HY/T 0306-2021); [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自然资发〔2023〕72 号)。 用地面积占比 建筑面积占比 水平可利用面 积 竖向可利用 深度标高 ≥1.5 且 ≤3.0[1] ≥55[1] -[1] ≤7[2][3] ≤15[3] ≥40[3] ≤40 米[1] ≤53.5053 公顷 ≥**米[1] 注面积最终以海籍调查表及宗海界址图为准。 12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2.3.1 十二塘围涂工程施工方案回顾性分析 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区内,十二塘已经完成围涂施工,区块按现状出让。本报 告对围涂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回顾性分析(引用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项目 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稿)(2022 年 7 月))。 十二塘围涂工程两期防潮堤中 1 号、2 号防潮堤直堤靠堤岸一侧均有一段采用抛 石护坡结构型式,其余直堤堤段东侧为泥芯坝结合抛石护坡结构型式,西侧为抛石坝 型式。横堤均采用抛石坝型式。 (1)抛石坝 防潮堤石方填筑采用船抛及陆上车抛结合的施工方式。船抛石料来自舟山,候潮 施工;车抛石料来自慈溪;抛投石料做到大小搭配。块石石质坚硬,遇水不易破碎及 水解,饱和抗压强度不小于 40MPa ,不允许使用薄片、条、尖角等形状的块石和风化 石、泥岩。堤身达到预定断面,并经沉降初步稳定后,应按设计轮廓将堤身整理成型。 施工工艺流程为测量定位→外海侧堤身抛石→表层大块石→堤顶石渣垫层与水 泥碎石面层。 (2)泥芯坝 ①冲土土源利用周边淤积高的滩涂地开挖土,上述开挖土不能满足吹砂管袋及 吹砂填芯时,在离横堤 150m 外取土。 ②冲泥管袋拟选用抗拉强度 20~30kN/m ,单位面积质量 130~180g/m2 塑料编 织布。布袋经纬密度 1616 ,其等效孔径 Q950.25mm ,且满足 O95≤d85 的规范要 求,透水能力 q0.26~0.7ml/cm2s。 ③泥浆泵的选择泥浆泵选择水下吸土泵、船上吸土泵。 ④管袋吹填土施工流程在取砂点用 NL150- 1 型水力挖土机组吹筑第一层内、外 侧管袋冲填土→堤身冲土填芯→下一层管袋冲填土施工 →下一层堤身土冲土填芯 → 已施工完成管袋冲填土的内、外护面保护。 ⑤管袋吹填土施工工艺高压水枪冲取砂点砂质粉土制成泥浆→通过泥浆泵吸浆 输送冲填至已经铺设到位的管袋内→ 自然固结或通过人为踩踏的方式加快排水固结。 2.3.2 后续工程施工方案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高程为** ,部分区域留有水域,平均高程约** 。后续主 13 要进行的工程有场地平整、基础处理、地面工程建设。上述土建工程施工工艺成熟, 由受让人进行后续建设,故本报告不具体介绍。施工期,施工车辆运输可经兴慈四路、 通航大道、吉车路进出施工区。 2.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 出让区块名称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 出让区块性质经营性。 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理位置出让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内。 出让区块建设方案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区内,拟用于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业项目。 出让区块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出让 区块的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建设填 海造地 ”。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出让区块的海域使 用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工业用海 ”。 出让区块面积出让区块宗海总面积为 23.5053 公顷。拟出让用海宗海位置见图 2.4- 1 ,宗海界址图见图 2.4-2。 出让期限拟出让期限为 50 年。 14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4-1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宗海位置图 15 图 2.4-2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宗海界址图 16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5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 2.5.1 出让区块建设必要性 (1)是宁波前湾新区智能制造业发展的需要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随着电子技术、 计算机技术、数控及机器人技术的发展, 自动焊接机器人从 60 年代开始用于生产以 来,其技术已日益成熟。焊接机器人是集机械、计算机、电子、传感器等于一体的智 能制造装备,主要由工业机器人和焊接设备两大部分构成。宁波是国家“一带一路 ” 倡议的重要节点和环杭州湾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 ”规划明确依托前湾新区发展高端装备;依托 高端装备产业园发展自动化成套装备。2020 年宁波市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 展行动计划提出坚持产业科创、基础设施等六大领域一体化齐头并进,明确了聚焦 大湾区建设,推动产业科创协同发展,共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246 ”万 千亿级产业集群。前湾新区是全省“ 四大建设 ”(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 区)的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被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明确定位为沪浙合作发展区。新区构筑“ 1341 ”产业体系,即一大特色主导产业 汽车产业;三大新兴支柱产业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四大地区优势产业 智能家电、关键基础部件、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一批生产性服务业研发设 计、教育培训、 自动化集成服务等。 出让区块拟用于建设生产通用智能制造装备,符合智能制造装备发展的导向要求, 符合新区八大主导产业规划方向,符合新区共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要求,是新 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可以推动宁波前湾新区智能制造业发展,具有 良好的发展前景。 (2)是满足前湾新区市场需求的需要 中国激光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制 造业对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模式的需求日益增长,激光应用市场空间大。近年所有的 制造产业几乎都呈现出从传统加工制造向高端加工制造转型升级的态势,随着产业转 型升级和高端制造业的升级,更多的激光应用技术和应用场景涌现出来,带动中国的 激光产业迅猛发展,并在全球激光设备市场所占比重持续攀升。 2006 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激光加工设备产业,行业迎来蓬勃发展的 17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时期。2021 年中国激光设备市场规模为 821 亿元,2022 年销售收入约为 876 亿元, 预计 2023 年将达到 994 亿元,是世界最大的激光加工设备市场。激光设备下游广泛 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制造、机械制造、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锂电池制造、集成电 路、医疗等领域,其中工业是中国激光下游应用占比最高的领域,2021 年达到了 62, 激光加工设备产业是激光技术发展中受益最大的领域。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激光加工设 备市场,据统计,2021 年中国激光加工设备市场占全球之比达到 35%,远超美国和 欧洲。 出让区块拟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可以借助前湾新区产业集群效益,在 宁波前湾新区布局智能制造装备项目,通过引进自动化设备和生产线,有助于智能电 器和智能终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通用航空等产业的发展,为相关 企业实现成本的节约、生产效率的提高以及产品质量的提升,生产方式也可逐渐向精 细化转变,满足宁波前湾新区智能制造装备的需求。 (3)是促进宁波前湾新区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的实施也是当地大力发展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完善 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提升园区产业集聚效应,促进前湾产业向高新技术、知识密集型 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形成规模化集聚效应,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可吸纳相当数量的工程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等 劳动力参与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吸纳较大数量的相关从业人员,为前湾新区新增劳 动力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将引进大量周边及外地工人,职工住宿需求激增。为此,出 让区块拟配套建设相应的职工宿舍,可解决后续拟建项目入住人员和一般普通职工住 宿问题,为拟建项目的长期良性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因此,出让区块的建设对于搞活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增加人民收入、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4)是落实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出让区块将用于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鼓励类“ 四十九、数控机床 ”中的“3 、高端专用工艺装备大功率、高精 度 5 轴激光切割机(5 轴联动加工,光纤激光器功率≥20kW),智能焊接设备,激光 焊接、电子束焊接等高能束流焊割设备,搅拌摩擦、复合热源等焊接设备,黑色金属 18 宁波前湾新区 49 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液压挤压机(150 毫米/秒以上),轻合金液压挤压机(10 毫米/秒以下),数字化、 大容量逆变焊接电源,大功率、高精度激光器 ”。因此,出让区块项目建设符合产业 准入。 2)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兴慈四路至兴慈七路段)控制性详细规 划(调整稿)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兴慈四路至兴慈七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批复(甬控规批第 8 号)。当前随着片区内招商 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落地的需求,一方面将结合通航机场最新限高要求对区块内地块 高度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将根据产业方向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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