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海域论证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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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 示 稿 二○二三年七月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 项目地址 浙江 省 宁波 市 余姚 市 项目性质 公益性 经营性 √ 用海面积 3 . 3320 ha 投资金额 ≥13344 . 66 万元 用海期限 50 年 预计就业人数 100 人 占用岸线 总长度 邻近土地平均价 格 543 . 75 万元/ha 自然岸线 预计拉动区域经 济产值 ≥1656 .48 万元 人工岸线 0 m 填海成本 90 万元/ha 其他岸线 海域使用类型 工业用海 其他工业用海 新增岸线 用海方式 面积 具体用途 建设填海造地 3 . 3320 工业项目厂区 摘要 1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1 用海位置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该区块围填海历史遗 留问题处理方案已获自然资源部备案 自然资海域海岛函 〔2020〕 68 号 , 且 属于中意宁波生态园的 一部分。 2 用海内容 本次出让区块面积为 3 .3320 公顷 , 拟用于建设年产 785 万台智能新型锂电 工具生产项目 。 3 用海需求 用海类型 工业用海 一级类 , 编码 2 其他工业用海 二级类 , 编 码 27 。 用海方式 填海造地 一级类 , 编码 1 建设填海造地 二级类 , 编 码 11 。 用海面积 3 .3320 公顷 。 用海期限 50 年。 2 、用海必要性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 规划为中意宁波生态园 , 实施 锂电池电动工具项目有利于该园区的发展 。 出让区块实施年产 785 万台智能新型 锂电工具生产项目 , 既满足当前市场需求 , 又能带动当地加工 、制造以及其他相 关产业链的快速发展 , 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进程 。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 出让历史围 填海区 , 既能充分利用存量围填海资源 , 缓解余姚市土地资源不足的压力 , 又能 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程, 海域出让十分必要。 3 、规划符合性 根据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 -2020 年 , 出让区块属于杭州湾工业 与城镇用海区 代码A3- 1 。拟落户工业生产项 目 , 属于工业用海 , 符合该区 “ 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 “ 的主导功能 。出让区块属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 涂工程的存量围填海,经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 该区域填海对海域生态影响可接受 ,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 1 保护修复方案 调整 给出了该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在落实评估报告和 生态修复方案的基础上,出让区块作为工业用地符合“ 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 各项管理和环保要求 , 符合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 -2020 年 。 出让区块不涉及 浙江省 “ 三区三线 “ 划定成果 中的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 2016-2020 年 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 2015-2030 中意 宁波 生态园专篇 余姚市滨海新城 BH08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等规划定位和管控要求,符 合 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自 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 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 等政策要求。 4、 占用岸线情况 出让区块不占用岸线 。 5 、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 本次出让用海的利益相关者为**公司和&&公司 。拟出让区块与利益相关者 正在协调 。 6 、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1 生态评估 根据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 结论,余姚市除 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实施对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 程区附近海域,对外围影响甚微; 对水质和沉积物环境无明显影响 ;主要造成围 区内的海洋生物灭失,对围区外海域资源生态无显著影响,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 工程围填海项 目 ;围填海项目 的实施使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所在的庵东沼泽区 湿地的面积会少量增加,无不利影响; 对杭州湾南岸鸟类种类 、居留状况产生一 定的影响 , 使迁徙候鸟承载力减少 , 但不会对该区域的鸟类尤其是受保护物种 产生足以改变其种群规模、居留模式的影响; 对占用区域的河口生态系统造成影 响,但通过生态修复 ,使河口生态系统得到 一定的整治和修复 。总的来说 ,余姚 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 目实施未对周围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 响 。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相对于整个围涂工程 ,出 让区块面积较小 , 其实施对所在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远小于整个围涂区 。 2 目前出让区块已成陆,外侧海堤已建成 ,出让区块后续陆上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 资源生态无影响 。 2 资源影响分析 1 滩涂资源影响 出让区块位于已填成陆区 , 原填海时期造成滩涂减少 3 .3320 公顷 。本次出 让后不再进行填海 , 进行地面工程建设不会造成滩涂资源损失 。 2 海洋生物损害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 已通过评审,并根据 出让区块面积与该围涂工程四期面积的占比 , 计算出让区块造成的鱼卵 、仔鱼、 游泳动物 、 浮游植物 、 浮游动物 、潮间带生物 、 底栖生物永久损失量分别为 9 . 92 104 个 、 2 . 02 105 尾 、 51 . 6kg 、 1 . 10 1012cells 、 2 . 68 108 个 、 2 . o0t、 0 .20t 。 2 生态影响分析 目前出让区块已成陆,外侧海堤已建成,出让地块后续陆上工程建设对周边 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无影响; 陆上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按环保规定 分类收集处理 , 不直接排海 , 对周边海域水质 、沉积物 、生态环境无影响 。 营运期,出让区块运行产生的污水将在厂区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配 套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附近海域水质 、沉积物、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 目 一期、二期 、四期工程共造成海洋生态 系统工程损失价值为 3683 .21 万元/年,根据面积占比计算出让区块在原填海工程 时期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损失价值2.58 万元/年 。在此基础上开展陆上工程建设 不会造成海洋生态系统损失 。 3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出让区块属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的 一部分,出让区块造成的海域资源 和生态影响将纳入围区整体生态修复考虑 。另外 ,出让区块内也将建设厂区内绿 化 , 参与区域生态系统的气候调节 、空气净化等生态功能。 7、 出让区块选址合理性 出让区块基础设施完善 、区位条件良好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良好 、规划条件 适宜 ,与所在地社会条件相适宜 。出让区块在围涂区内实施,对周边海域生态环 境和资源影响很小; 出让区块进行相应地基处理后可满足工业用地建设的需要, 营运期可利用中意 宁波 生态园内完善的环保设施处理 “ 三废 “ ,对海域资源 3 生态影响很小 ,与所在地自然条件相适宜 。出让区块位于围区内 ,具有较完善的 防潮防洪排涝设施,一般情况下可承受台风侵袭; 在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的基础 上 ,也不会产生滑坡和坍塌 、沉降 。出让区块将建设 “ 年产 785 万台智能新型锂 电工具生产项 目 “ ,不涉及高风险、高污染行业,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风险, 与周边用海活动相适宜 。出让区块周边路网 、供电 、供水 、供气等公共设施均已 建成 , 具有先行出让和实施的条件 , 出让区块选址合理。 8 、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合理性 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内的成陆区,对周边海域环境和资源 影响很小 。出让区块陆上工程建设对围涂区外海洋水动力和冲淤环境无影响,有 利于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 ,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相适宜,符合 建设项目用海面 积控制指标 试行 要求 , 体现了集约节约用海 。 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合理。 9 、 出让区块用海方式合理性 整个围涂工程填海造地的用海方式对海洋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 受范围内,对海洋资源生态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区域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 。出让 区块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的适应性较强 , 用海不占用岸线 , 用海方式是合理的 。 出让区为已填成陆,在填海造地一级用海方式下确定的前提下,本次出让后 采用建设填海造地的二级用海方式与规划要求符合。同时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 程也已落户部分工业企业,今后随着其他企业逐步落户 ,将形成区域产业集聚优 势 。 10 、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合理性 出让区块按照 余姚市滨海新城 BHO8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确定范 围 、面积和用途 ,满足工业用地需要; 出让区块总平面布置符合 建设项目用海 面积控制指标 试行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自然资发 〔2023〕 72 号 的要求; 类比其他同类产业项目的用地面积 , 出让区块土地产出率较高 ,符 合集约节约用海的要求; 用海范围界定遵循了 海籍调查规范 并结合了项 目实 际情况 , 已无减少用海面积可能性 , 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合理。 11 、 出让区块用海期限合理性 前期填海工程建设量大,投资大 ,出让后作为 “ 年产 785 万台智能新型锂电 工具生产项目 “ ,投资大 , 回收期长 , 因此 , 出让区块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域使用管理法 规定的建设工程用海期限最高 50 年,来核定出让年限是合理的 。 4 根据上述各项海域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 出让区块用海可行。 5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海域使用论证 目 录 摘要 1 1 概述 1 1 . 1 论证工作由来 1 1 .2 论证工作等级及范围 3 1 .2 . 1 论证等级 3 1 .2 .2 论证范围 3 1 .3 论证重点 3 2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5 2. 1 出让区块用海建设内容 5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 、尺度 8 2 .2. 1 出让规模及内容 8 2 .2.2 出让区块现状 8 2 .2. 3 出让条件 10 2 .3 出让区块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12 2 .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 12 2 . 5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 12 2 . 5 . 1 出让区块建设必要性 12 2 . 5 .2 海域出让必要性 14 3 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 .16 3 . 1 海洋资源概况 16 3 .2 海洋生态概况 16 3 .2. 1 气候特征 16 3 .2.2 海洋水文 16 3 .2. 3 岸滩演变和地形地貌 17 3 .2.4 工程地质情况 18 3 .2 . 5 海洋生态概况 18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22 4. 1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 22 4.2 用海资源影响分析 22 4.2. 1 对岸线 、滩涂资源的影响分析 22 4.2.2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分析 23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海域使用论证 4.2. 3 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情况 23 4.3 用海生态影响分析 23 5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25 5 . 1 开发利用现状 25 5 . 1 . 1 社会经济概况 25 5 . 1 .2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25 5 . 1 . 3 海域使用权属现状 25 5 .2 出让区块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分析 26 5 .3 利益相关者界定 28 5 .4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29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 30 6 . 1 与在编 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 -2035 年 符合性分析 30 6 .2 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30 6 .3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31 6 . 3 . 1 与 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符合性分析 31 6 . 3 .2 与 浙江省 “ 三区三线 “ 划定成果 的符合性分析 31 6 . 3 . 3 与 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 符合性分析 32 6 . 3 .4 与 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 2015 -2030 中意 宁波 生态园专篇 符合性分析 32 6 .2. 5 与 余姚市滨海新城BH08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符合性分析 32 6 .4 与政策符合性分析 32 6 .4. 1 与 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 理方案 符合性分析 32 6 .4.2 与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 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 符合性分析33 7 用海合理性分析 34 7 . 1 选址合理性分析 34 7. 1 . 1 与区位条件和社会条件的适宜性分析 34 7. 1 .2 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适宜性分析 34 7. 1 . 3 是否存在潜在的 、重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 34 7 . 1 .4 与周边用海活动相适宜 35 7 . 1 . 5 选址比选分析 35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海域使用论证 7 .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36 7 .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37 7 .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 37 7. 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38 7 . 5 . 1 用海面积的界定 38 7 . 5 .2 用海面积量算 38 7 . 5 . 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1 7 . 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43 8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44 8. 1 生态用海对策 44 8 . 1 . 1 生态保护对策 44 8 . 1 .2 生态跟踪监测 44 8 .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45 9 结论 46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 概述 1 . 1 论证工作由来 1 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及批复 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 杭州湾南岸 , 钱塘江口 , 以除险治江为目 的的重大水利工程 ,包括围涂一期 、二期 、三期和四期工程 ,除 三期工程没有开展围垦建设外 , 其他工程均已完工 。根据 2018 年历史围填海现 状调查成果 ,本围涂工程总面积 5267 . 6940 公顷 , 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面积 共4793 . 1687 公顷 。 根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 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 知 自然资规 〔2018〕 7 号 等文件要求 , 历史遗留围填海需开展生态评估和 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完成具体处理方案编制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办理用海手 续 。2019 年4 月 30 日 ,余姚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 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 和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 目生态保护修 复方案 通过专家评审 ,并于同年 9 月报送至自然资源部 。根据 关于坚决制止 耕地 “ 非农化 “ 行为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 〔2020〕 24 号 、 关于防止耕地 “ 非粮化 “ 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国办发 〔2020〕 44 号 等文件要求 ,原 余 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 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中部分生态修复内容涉及 基本农田 ,导致生态修复工作无法顺利推进,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考虑 围区内外海洋生态功能和生态修复实际情况 , 对原生态修复内容进行调整优化, 编制完成了 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调整 , 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 根据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开发建设的轻重缓急,余姚市人民政府就 余姚市除 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 的东侧区块先行处置 , 于 2020 年 2 月形成 余姚 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处 理方案 上报至自然资源部 , 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 14 个 , 面积 1489 . 0148 公顷 。2020 年 4 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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