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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 二0二三年六月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 目 名 称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 项 目地址 广东省省广州市市番禺区、东莞市麻涌镇 项 目 性 质 公 益 性 √ 经 营 性 / 用海面积 5.8680 ha 投资金额 38228万元 用海期限 40年 预计就业人数 / 占用岸线 总长 度 0 m 邻近土地平均价格 / 自然岸线 0 m 预 计拉动区域经济产 值 / 人工岸线 0 m 填海成本 / 其他岸线 0 m 海域使用类型 交通运输用海之海底隧道用海 新增岸线 0 m 用海方式 面积 具体用途 暗挖海底隧道 5.8680 ha 海底隧道 / / / / / / / / / 注 邻 近 土 地 平 均 价 格 是 指 用 海 项 目 周 边 土 地 的 价 格 平 均 值 。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摘要 1、项目概述 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项目建议书已于2011年5月23日获得铁 道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的批复, 由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 责建设的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线路西起广佛环线上的广州南站, 在广州南站向西衔接广佛环线, 向东经番禺长隆、官桥、莲花山后, 于广州市番 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 以隧道形式下穿狮子洋水道, 进入东莞新沙港码头,沿西 部干道临近沿江高速出地面后,向东直至穗莞深城际轨道新塘至洪梅段望洪站, 在望洪站与莞惠线连接贯通。 狮子洋隧道建筑全长6150m,设计时速200km,采用单洞双线模式,隧道外 径达到13.1m,是目前国内铁路最大直径的水底盾构隧道,其中盾构段长度 4900m,番禺侧明挖暗埋段长356m,东莞侧明挖暗埋段长246m,番禺引道段 320m,东莞引道段280m,全隧道共设置二座工作井,分别位于明挖隧道与盾构 隧道之间、工作井长度分别为24m。隧道盾构段在狮子洋下方的长度约1.78km。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本项目用海类型属于 交通运输用海之海底隧道用海, 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类) 中的暗挖海 底隧道(二级) ,根据导则规定, 所有规模暗挖海底隧道用海论证等级均为二 级, 线性工程二级论证范围是海底隧道两侧各外扩3km的海域范围, 海域面积 约14km2 。论证重点(1)选址(线)合理性;(2)用海面积合理性;(3)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项目申请用海面积共5.8680hm2 ,工程为交通基础设施公益性用海,申请用 海期限定为40年。佛莞城际FGZH-3标盾构隧段长4900m,投资金额为162364万元, 涉海段工程长约1.78km,涉海范围投资为38228万元。 本项目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有利于实现 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发展战略;本项目贯彻落实 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 有利于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城际交通供给质 量;本项目落实沿线城市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 改善区域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和用海是必要的。 2、占用岸线情况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本工程盾构下穿珠江东西大堤,不直接占用海岸线。 3、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佛莞城际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所采用的盾构隧道方案工程属于海底工 程, 盾构施工段的隧道将直接穿越海底, 并与海床表面预留一定距离, ,因此对 工程区域水动力不产生影响, 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无影响, 施工过程中对海洋 水质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本项目建设后, 不会有明显渗水, 对项目附近海域 水质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项目建设与运营基本不会对海洋沉积物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施工对底栖生 物、海洋浮游生物、游泳动物、渔业资源基本没影响, 运营期对海洋生态环境基 本无影响。项目建设与运营对“三场一通道”基本无影响。 隧道下穿狮子洋处隧顶高程-46m~-62m,隧道顶部与河床底部距离大于 33m,不影响航道疏浚和船舶抛锚, 满足通航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对现有防洪工 程产生不利的影响。 项目建设会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砂土地震液化和软土沉降等不良地质问题, 隧 道施工抽排水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为中等,在进行盾构掘进施工前, 对地表的相关地段和关键部位进行了地表加固预处理, 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 的损失。 项目建设与运营对资源生态基本无影响, 无需生态修复。本项目已建成,本 次论证项目对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进行一次监测。后续环境监测纳入到地方 常规监测方案中,不再单独进行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项目施工期制定了相关的应急预案,保卫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火灾应急预案; 2)瓦斯爆燃事故应急预案; 3)突泥、涌水事故应急预案;4) 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5)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6)盾尾密封失效应急预案; 7)进仓作业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8)工作井基坑防汛应急预案;9)机械伤害应 急预案。 项目运营期风险主要是脱轨撞击、火灾、水灾、地震、爆炸等风险。为确保 运营安全,运营阶段应对隧道采取以下保护措施(1)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定 的范围作为控制区, 隧道建成后该范围内地面超载或卸载不得大于20KPa,并不 得进行有碍隧道安全的一切工程活动(如基坑开挖、打桩、降水等) 。本次设计 限制用地范围为左、右线线路中线两侧各35m以内。制定隧址上下游200m区域内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严禁采砂等影响河床冲淤的活动的规定。(2)在已建隧道两侧或顶上进行加载 或卸载的建筑施工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并对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对隧 道的影响进行可靠的分析计算,满足隧道保护的以下技术标准 1)任意点的附 加沉降≤2cm,沉降速率≤1cm/年; 2)任意点的水平位移≤1cm,变形速率≤1cm/ 年; 3)附加变形曲率半径≥15000m。(3)由于打桩、爆破而引起的隧道振动峰 值质点运动速率≤2.5cm/s。(4)须经过安全评估并征得运营单位和隧道设计单 位的同意后,方可在隧道控制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4、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 (1)对航道、锚地和防台浮筒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需占用航道、锚地和防台浮筒海域。隧道下穿狮子洋处隧顶高程 -46m~-62m。隧道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做好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事 故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项目施工对附近的航道、锚地和防台浮筒影响不大。隧道 进出口都远离海域,项目建成后,也不会对航道、锚地和防台浮筒产生影响。 (2)对近邻建构筑物及管线施工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盾构下穿珠江东西大堤、新沙港码头、沿西部干道前行,西部干道两 侧厂房密集, 道路敷设管线较多, 尤其在浅埋段侧穿东莞力群金属厂厂房、中纺 粮油办公楼, 距离较近。施工时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对沿线建筑物的安 全影响不大。 (3)对其他码头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东莞一侧新沙港区和黄埔港区等分布有较多的码头, 但本项目与附近 码头的距离均较远, 无需占用附近码头的进港航道或回旋水域等, 项目施工过程 未发生通航事故, 未对附近的码头产生影响;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也不会对附 近的码头产生影响。 (4)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通过分析筛选后, 确定确定本工程的协调责任部门为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 局,利益相关者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隧道所在海域宽度为1.8km,由于隧道的埋深有足够的安全厚度, 船舶的抛 锚等不会对隧道产生不利影响。但为了防止钻探、取沙等行为破坏隧道安全,结 合航道航行条件、现状辖区航标养护习惯, 综合考虑潮汐、风浪、水流及地质等 因素影响, 根据规范管线标设置在管线上下游适当距离的两岸或一岸, 考虑到隧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道东莞一侧为新沙港码头水域, 不便于设标, 本工程仅在番禺一侧岸边设置H5m 规格管线标1座,提示相关人员避免在隧道区域进行钻探取土。 本工程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导助航设施,沿隧道设置3 座虚拟航标, 在海图中标明隧道位置, 起警示作用。通过设置虚拟航标就可以做 到即保护隧道安全,又可以确保该水域船舶顺利安全航行。 2017年1月,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给予了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复函。 5、规划符合性 项目穿越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的“狮子洋保留区”和“麻 涌港口航运区” ,项目正常施工和运营均能满足这两个功能区的海域使用管理要 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 项目穿越地方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开发利用空间中的“ 其他海域”和“ 港口用 海” ,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建设项目, 不影响现有海洋开发活动的前 提下, 区内允许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建设项目在海上布局。项目用海符合国土 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中的区域协同发展。 项目穿越广东省“ 三区三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中的“ 狮子洋-虎门-蕉门水 道重要河口” ,在落实各项政策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满足“三区三线” 中 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 (2021年修订) 、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25)、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 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广州 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2020-2025年)、广州综合交通枢纽总 体规划(2018-2035年)、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 项目建设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合。 6、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 (1)选址合理性 项目建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城际交 通供给质量, 项目选址区域的社会条件满足项目用海的需求, 施工过程中加强地 质环境监视监测, 采取正确的工法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 本项目选址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基本相适宜, 对河床冲淤、生态环境基本没影响, 与利益相 关者可协调,对工程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选址是合理的。 (2)平面布置、用海方式合理性 从对航道和通航能力的影响、对港口、岸线及两岸陆域规划的影响、运营 期风险控制、维护、工程造价考虑, 隧道方案明显优于桥梁方案; 沉管法技术上 的不可行、对于港区的影响大、工期长、造价高; 盾构法亦适合长距离隧道工程, 这方面国内已有比较成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 因此,本项目选择盾构法是合理的。 平面布置方案满足了港区规划、通航安全、降低施工风险等方面的要求, 是比选 后的最优方案。 (3)用海面积合理性 本项目工程设计是根据项目需求和相关设计规范来进行的,项目用海面积 是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并满足项目近期用海需求。 本项目宗海界定依据为海籍调查规范和业主提供的狮子洋隧道平面 图中相关数据。根据业主提供的CGCS2000坐标系统、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 经线为11330′的.dwg格式用海平面图, 通过对其提供的CGCS2000坐标系统的控 制点资料进行现场复测核实, 确定用海平面图的准确性, 进而获取项目用海位置、 范围以及各界址点在CGCS2000坐标系统下的平面坐标。 本论证项目申请用海面积是利用ARCGIS软件的计算功能, 根据隧道用海界 址线直接求得用海面积,得到项目隧道用海面积5.8686hm2 。界定方法符合相关 标准和工程实际用海要求,面积量算准确,是合理的。 (4)用海期限合理性 尽管隧道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但本隧道作为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的重要组 成部分, 属于交通运输用海, 属公益性用海, 因此, 申请用海期限定为40年, 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公益性用海最高申请年限为40年的相关 规定,是合理的。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目录 1. 概述 1 1.1. 论证工作来由 1 1.2. 论证依据 3 1.2.1. 法律法规 3 1.2.2. 相关规划和区划 4 1.2.3. 标准规范 5 1.2.4. 项目技术资料 5 1.3. 论证等级和范围 6 1.3.1. 论证等级 6 1.3.2. 论证范围 7 1.4. 论证重点 7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8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8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9 2.2.1. 隧道平纵断面设计 9 2.2.2. 主要结构、尺寸 13 2.3. 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24 2.3.1. 主要施工工艺、方法 24 2.3.2. 总体施工流程 41 2.4. 项目用海需求 42 2.4.1. 申请用海面积 42 2.4.2. 申请用海期限 44 2.5. 项目用海必要性 44 2.5.1. 项目建设必要性 44 2.5.2. 项目用海必要性 46 2.6. 项目施工情况 47 3.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 50 3.1. 海洋资源概况 50 3.1.1. 海岸线资源 50 3.1.2. 港口资源 50 3.1.3. 航道资源 51 3.1.4. 锚地资源 52 3.1.5. 旅游资源 52 3.1.6. 海岛资源 54 3.1.7. 渔业资源 54 3.2. 海洋生态概况 75 3.2.1. 区域气候与气象 75 3.2.2. 水文动力 76 3.2.3. 海域地形地貌与冲淤状况 77 3.2.4. 工程地质 83 3.2.5. 海洋自然灾害 98 3.2.6. 海洋生态现状 104 3.2.7. 海水水质现状 123 3.2.8. 海洋沉积物现状 136 3.2.9. 海洋生物质量现状 141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147 4.1. 生态影响分析 147 4.1.1. 海洋水动力环境影响分析 147 4.1.2. 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147 4.1.3. 海洋水质环境影响分析 147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4.1.4. 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 148 4.1.5. 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49 4.2. 资源影响分析 149 4.2.1. “三场一通道”影响分析 149 4.2.2. 项目用海对通航条件的影响分析 151 4.2.3. 项目用海对防洪影响分析 151 4.2.4. 项目用海对海底环境的影响分析 152 4.3. 用海风险分析 152 4.3.1. 施工期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152 4.3.2. 运营期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164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166 5.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166 5.1.1. 社会概况 166 5.1.2.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167 5.1.3. 海域使用权属现状 171 5.2.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172 5.3. 利益相关者界定 173 5.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176 5.4.1. 与广州海事局的协调 176 5.4.2. 与广州港务局的协调 178 5.4.3. 与XX公司的协调 178 5.5. 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 179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180 6.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180 6.1.1. 项目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180 6.1.2. 项目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180 6.2.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85 6.3. 项目用海与“三区三线” 中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188 6.4.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89 6.4.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订)的符合性分析 189 6.4.2.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 标纲要的符合性分析 189 6.4.3. 与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25)的符合性分析 190 6.4.4. 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符合性分析 191 6.4.5. 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91 6.4.6. 与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的符合性分析 192 6.4.7.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193 6.4.8. 与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95 6.4.9. 与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2020-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 195 6.4.10. 与广州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 195 6.4.11. 与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96 7.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197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197 7.1.1. 与区域社会经济条件的适宜性 197 7.1.2. 与自然资源和海洋生态的适宜性 198 7.1.3. 与周边海洋开发活动的适宜性 201 7.1.4. 隧址比选方案 201 7.1.5. 工程重难点分析和对策 204 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211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7.2.1. 项目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211 7.2.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216 7.3.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 219 7.4.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219 7.4.1. 项目用海面积与项目用海需求及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符合性 219 7.4.2. 项目用海面积量算的合理性 220 7.5.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220 8.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222 8.1. 生态用海对策 222 8.1.1. 从总量控制与红线管控的角度进行设计 222 8.1.2. 岸线利用与保护 222 8.1.3. 污染排放与控制 223 8.1.4. 小结 223 8.2. 生态跟踪监测 223 9. 结论 224 9.1.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224 9.2. 项目用海必要性结论 224 9.3.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224 9.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结论 225 9.5.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 225 9.6.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 226 9.7. 项目用海可行性 227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来由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基础建设规划需要, 广东省于2011年开始计划新建佛山至 东莞城际铁路工程,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项目建议书已于2011 年5月23日获得铁道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的批复,同意由广东珠三角城 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 深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 究、狮子洋桥遂方案比选、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协调、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 研 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财政补贴,并按程序进行项目报批。 由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 南至望洪段线路西起广佛环线上的广州南站, 在广州南站向西衔接广佛环线, 向 东经番禺长隆、官桥、莲花山后, 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 以隧道形式 下穿狮子洋水道, 进入东莞新沙港码头, 沿西部干道临近沿江高速出地面后, 向 东直至穗莞深城际轨道新塘至洪梅段望洪站, 在望洪站与莞惠线连接贯通。隧道 全长6150m,为单洞双线布置的铁路隧道,隧道盾构段在狮子洋下方的长度约 1.78km。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示意图见图1.1-1和图1.1-2。 图1.1-1 广州南至望洪段线路地理位置图 1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本项目位置 图1.1-2 广州南至望洪段线路平面示意图 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狮子洋过江隧道的建设, 需要使用海域(底土)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海域使 用论证技术导则的规定和要求, 为了能合理、科学的使用海域, 保障用海项目 得以顺利实施, 并为海域使用审批提供重要依据, 需要对狮子洋过江隧道用海项 目进行海域使用论证。 受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工可设计单位) 委托, 国家海洋局南 海调查技术中心于2015年8月承担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 用论证工作。项目组人员深入现场测量踏勘, 收集相关资料, 并在此基础上编制 了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2016年11月22日至23日,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佛莞城 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进行评审, 会 后项目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 最终形成佛莞城际轨道交 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 2017年2月22日,广 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复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 江隧道工程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的函(粤海渔函〔2017〕198号)(附件13), 原则同意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项目用海选址、用海面积、方式 和用途,并同意按规定申请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 项目施工已结束。由于业主人事变动和对海域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认识不 足,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不够,造成项目取得用海预审后没有及时办理海域 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所有文件均已过期, 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工作重新启动。 2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该项目因为未批先建,管理部门正在进行处罚工作,经与管理部门核实,未批 先建处罚流程已开展,需较长时间才能结束,同步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报告中 可暂不附相关函件。 受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工可设计单位) 委托, 国家海洋局南 海调查技术中心再次承担该海域使用论证工作(项目委托书见附件1)。项目组人 员深入现场测量踏勘, 收集相关资料, 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佛莞城际轨道交通 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1.2. 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002年1月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17年11月第三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13年12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021年4月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018年12月修订; (7)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 2007年1月施行; (8)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2021年9月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年4月修订; (10)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2018年3月实 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2018年3月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修 正; (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 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办函〔2021〕2073号; (14)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 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2022年8月; 3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5)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89号), 2023年6月; 1.2.2. 相关规划和区划 (1)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国发2015〕42号; (2)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 国务院, 国函〔2012〕182 号; (3)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 粤府〔2012〕 120号; (4)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25); (5)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 (6)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发改基础〔2020〕1238号); (7)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19; (8)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17〕 120号; (9)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市、区) 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 (10)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 要,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21〕28号; (11)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 粤府〔2021〕 33号; (12)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2021〕 10号; (13)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 (14)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2020-2025年); (15)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 (16)广州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2018-2035年)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 2018年12月20日; (17)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18)广州番禺区城乡更新总体规划(2015-2035); 4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9)广州港口与航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 (20)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21)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2)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东莞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23)东莞水乡功能区中心启动区麻涌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D01街坊调 整方案(2021); (24)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4图则调整方案(2022); (25)东莞市望牛墩镇新城市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1-F02街坊调整方 案(2022)。 1.2.3. 标准规范 (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42361-2023; (2)海域使用分类, HY/T123-2009; (3)海籍调查规范, HY/T124-2009; (4)海洋监测规范, GB17378-2007; (5)海洋调查规范, GB/T12763-2007; (6)海洋观测规范第2部分滨海观测, GBT14914.2-2019; (7)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1997; (8)海洋生物质量, GB18421-2001; (9)海洋沉积物质量, GB18668-2002; (10)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17501-2017; (11)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 HY070-2022; (12)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 HY/T251-2018; (13)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SC/T9110-2007; 1.2.4. 项目技术资料 1 .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项目春季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 告书,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 2023年5月; 5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 .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南站至望洪段站前工程FGZH-3标--盾构隧道施 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 3 . 佛莞城际铁路跨狮子洋工程隧道运营期助航标志配布设计说明书(送 审稿),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4 . 佛莞城际铁路狮子洋隧道专项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广东省工 程防震研究院, 2014年5月; 5 . 广东省佛山 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站至望洪站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报告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 6 . 新建铁路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施工图设计狮子洋隧道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DK24150.00~DK30300.00);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有 限公司, 2014年8月; 7 . 新建铁路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广 州段),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 8 . 新建铁路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东 莞段),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 9 .佛莞城际铁路跨狮子洋隧道方案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报批稿) , 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 10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 稿),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2016年11月。 1.3. 论证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本项目用海类型属于交 通运输用海之海底隧道用海, 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类) 中的暗挖海底隧 道(二级) (明挖段均位于两岸陆地上, 海岸线向陆一侧) ,根据导则规定, 所 有规模暗挖海底隧道用海论证等级均为二级,因此,本项目论证等级定为二级。 表1.3-1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 一级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 论证等级 构筑物 海底隧道 暗挖海底隧道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二 6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3.2. 论证范围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海 底隧道用海,属于线性工程,线性工程二级论证范围是以海底隧道两侧各外扩 3km划定。由于本项目地理位置限制,论证范围东西两侧以省政府批复岸线为界, 南北两侧以外扩范围为界。海域面积约14km2。 图1.3-1论证范围示意图 1.4. 论证重点 根据项目用海具体情况和所在海域特征,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GB/T42361-2023)中表C.1,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海底隧道用海,因 此确定论证重点为 (1)选址(线)合理性; (2)用海面积合理性; (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7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 申请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海底隧道,一级城际铁路,新建 用海位置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起点位于广州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 经 茭塘东村穿越珠江, 终点位于麻涌镇新沙港4号、5号泊位之间空地。隧道大部 分盾构段跨越狮子洋水域,跨海部分长度约1.78km,用海位置见图2.1-1。 图2.1-1狮子洋隧道用海位置图 建设内容和规模狮子洋隧道建筑全长6150m,设计时速200km,采用单 洞双线模式,隧道外径达到13.1m,是目前国内铁路最大直径的水底盾构隧道, 隧道长度5550m(不含两侧引道),其中盾构段长度4900m,番禺侧明挖暗埋段 长356m,东莞侧明挖暗埋段长246m,全隧道共设置二座工作井,分别位于明挖 隧道与盾构隧道之间、工作井长度分别为24m。隧道建设规模见表2.1-1。 表2.1-1狮子洋隧道建设规模表 8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狮子洋过江隧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项目 起点里程 终点里程 长度(m) 施工方法 备注 番禺引道段 DK24150 DK24470 320 明挖法 U型槽 番禺暗埋段 DK24470 DK24826 356 明挖法 暗埋矩形段 番禺工作井 DK24826 DK24850 24 明挖法 盾构始发井 盾构段 DK24850 DK29750 4900 盾构法 圆形隧道 东莞工作井 DK29750 DK29774 24 明挖法 盾构接收井 东莞暗埋段 DK29774 DK30020 246 明挖法 暗埋矩形段 东莞引道段 DK30020 DK30300 280 明挖法 U型槽 隧道长度 5550 不含引道段 隧道建筑长度 6150 含引道段 投资规模 佛莞城际FGZH-3标盾构隧段长4900m,投资金额为162364万元, 涉海段工程长约1.78km,涉海范围投资为38228万元。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2.2.1. 隧道平纵断面设计 2.2.1.1.隧道平面设计 轨道出莲花站后以直线向东北方向前进, 在茭塘东村903乡道以西DK24200 进入隧道U型槽,穿过903乡道和新引河后在DK25100附近设置R-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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