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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PWDT-2023-019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 2023年9月 摘要 项目基本情况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位于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内,为 已填海成陆区,属于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获得自然资 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1〕130 号)范围 内,区块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号为 330305-0107。 本区块北侧为瓯帆路道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 目前正在建设施工), 东侧为规划的 D-03b 区块和 D-03d 区块,南侧为 D-07-01 区块(海域使用权挂牌 出让方案已取得批复)。 本区块出让单位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块面积 2.3390 公顷,拟计 划落户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用于高参数系列阀门项目。用海期限为 50 年,区 块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 ”中的“其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 ”中 的“建设填海造地 ”。 根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区块建设用地面积 23390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2.6 ,建筑密度≤55 ,绿地 率≥15 ,建筑限高≤60 米,主要车行出入口南侧(瓯强路)、西侧(雁历路)。 用海必要性D-03c 区块利用已填成陆的海域,拟用于建设通用设备制造业。 选址于温州浅滩二期围垦区,项目建设有利于节约陆地资源,是对目前未开 发海域的阶段性开发使用,且有利于促进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快 本区块的实施进程,能够完善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具体工作,是 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举措;本区块实施后可为海经区的发展 提供工业用地 2.3390 公顷,有利于推进海经区建设步伐,助力于温州海洋经 济的发展;本区块的实施可充分发挥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内滩涂围垦资源的 优势,利用已填海成陆区域开发工业用地,可有效缓解海经区建设用地资源紧 张的局面。因此,区块用海是必要的。 规划符合性D-03c 区块填海造地后的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用于通用设备 制造业,属于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范畴,与工程所在海域的主导功能(A3-29 温 州浅滩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对该海域的功能定位、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及海洋环境 保护要求都是相符合的。区块在已形成的围区内实施,对周边海域的功能区没有 影响。 区块在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二期控规修改完善项目中的用 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区块后续实施通用设备制造业,符合控规的用地要求。 区块用海实施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 用规划(2016-2020 年))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 ”规划等相关规 划要求。 占用岸线情况D-03c 区块位于现有岸线内侧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范围内, 实施建设不占用海岸线,不涉及岸线利用,对外侧岸线开发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区块用海周边无紧邻已确权项目用海,区块距离温州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浅滩二期瓯帆路工程仅 50m,距离温州浅滩二期经二路工程仅 170m ,区块后续实施施工期可能对其产生施工干扰影响,因此确定区块利益相 关者为公司和公司。区块实施前应告知公司和公司施工方案, 建立施工协调机制。 鉴于本区块用海位于已填成陆的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域内,区块用海实施前应 取得浅滩二期围填海工程实施主体公司的同意实施意见。 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区块位于浅滩二期已填成陆范围内,区块实 施不会对周边水动力、冲淤环境造成进一步影响。区块拟建工业项目将基于陆域 开展施工建设,不涉及向海域排放污染物情况,不会对浅滩围填海工程区外周边 海域水质、沉积物等海洋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区块为浅滩二期围填海项目的一部分,建设产生的生态影响包含在围区整体 围填海内,区块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约为 1.57 万元/年,造成 的持续性海洋生物损失价值(20 年)约为 22.58 万元,生态损失补偿金纳入温州 浅滩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金额,由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统筹 实施。 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综合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 范区浅滩二期控规修改完善项目和海经区的开发利用现状情况,区块选址于温州 浅滩二期围垦区内,是区域统一规划和统筹考虑的结果。选址区位优势明显,社 会经济发展状况优越,交通条件良好,区位和社会条件适宜。区块用海选址是合 理的。 区块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 ”,后续施工是在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内 已填海成陆区域实施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无影响,有利于维护 海域基本功能,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的影响,有利于保 持自然岸线和海域自然属性,有利于保护和保全区域海洋生态系统,有利于温州 浅滩二期围涂工程区域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适应性较强, 用海不占用岸线,用海方式是合理的。 本区块用海面积 2.3390 公顷,符合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二 期控规修改完善项目中的规划布局要求。界址点量算符合海籍调查规范的 要求,项目用海面积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建设工程用海的海域使用 权最高期限为 50 年 ”,本次海域出让后拟实施通用设备制造业,用海面积为 2.3390 公顷,拟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出让期限为 50 年,没有超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建设工程用海的最高期限,用海期限合理。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目 录 1. 概述1 1.1 论证工作来由1 1.2 论证等级和范围7 1.3 论证重点8 2. 区块用海基本情况9 2.1 区块用海建设内容9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18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20 2.4 区块用海需求22 2.5 区块用海必要性25 3. 区块所在海域概况30 3.1 海洋资源概况30 3.2 海洋生态概况32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33 4.1 生态评估33 4.2 资源影响分析37 4.3 生态影响分析39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45 5.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45 5.2 区块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59 5.3 利益相关者界定64 5.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65 5.5 区块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66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67 6.1 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67 6.2 用海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81 7. 区块用海合理性分析91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91 7.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94 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96 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98 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98 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106 7.7 出让条件合理性分析107 8.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109 8.1 生态用海对策109 8.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113 9. 结论131 9.1 区块用海基本情况131 9.2 区块用海必要性结论131 9.3 区块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32 9.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分析结论132 9.5 区块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132 9.6 区块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133 9.7 区块用海可行性结论134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来由 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位于瓯江入海口处,介于灵昆岛与霓屿岛之间,北有 77 省道贯穿,地理位置见图 1.1- 1,建设前所在海域潮滩一直处于缓慢淤涨状态, 大部分已淤涨成高滩。该围填海项目包括温州浅滩一期围填海项目和温州浅滩二 期围填海项目。 2021 年 8 月,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 处理 方案” )获得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 〔2021〕130 号)。 根据处理方案 ,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调查图斑总数为 37 个 ,总面积 3453.3027 公顷,其中海域确权(含土地确权)面积 578.8379 公顷,围而未填未 确权面积 633.4323 公顷,未确权已填成陆面积 2241.0325 公顷。纳入处理方案 均为未确权已填成陆区,面积 2241.0325 公顷,涉及 6 个图斑。 处理方案近期急需落户或建设的拟建用海项目共计 44 个,总面积 891.4994 公顷。其中工业项目 20 个,面积 533.6720 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 3 个,面积 20.7991 公顷;基础设施项目 21 个,面积 337.0283 公顷。以上单个项 目用海面积需求均在 50 公顷以下。 本区块位于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填而未用未确权区域,调查图斑编号为 330305-0107 ,详见图 1.1-2 。本区块所涉处罚案件已处罚完毕,见图 1.1-3。 本区块用海对应处理方案近期急需落户或建设的拟建用海项目编号 34 无人 机产业项目,详见图 1.1-4 。本区块出让后用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用途为高参 数系列阀门项目。 针对本区块出让后拟建项目与处理方案备案项目不一致的问题,根据浙江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 〔2021〕56 号)要求,海经区积极落实在浅滩二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编 制国土空间详细布局方案,明确地块用途、使用强度、设施配套和风貌引导等控 制要求。本区块用海后续出让拟建项目计划纳入到在编的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 遗留问题区域详细布局方案中。 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 1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理暂行办法等,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 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出让人 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相关单位对本区块进行海域使用论证、 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 受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次海域使用 论证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组,项目组根据 本区块的用海性质、规模和特点,对区块所在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访、 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本区块及附近地形、地质、地貌、海洋环境及海 洋资源开发、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资料的调研,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 报和征询了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7 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 项目 ”的有关精神,本区块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 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 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以此文件为基础,参照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说明本报告如未特别说明,高程均为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二期)。设计 坐标系采用温州 2000 坐标,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 120 40 ′ ,地形图 坐标系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 120 00 ′ ,调查 站位坐标系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宗海图绘制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高斯- 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 121 00 ′。 2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1.1-1 温州浅滩区域地理位置图 3 D-03c 区块 图 1.1-2 温州浅滩围填海现状调查图 4 2022 年 7 月 遥感影像 D-03c 区块 图 1.1-3 温州浅滩围填海处罚图 5 D-03c 区块 图 1.1-4 拟建项目开发利用计划平面布置图 6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2 论证等级和范围 1.2.1 论证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有关规定,海域使用论证等级按照项目的用 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划分一级、二级、三级。论证等级的划分以项目用 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进行划分。 本区块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 ”中的“建设填海造地 ”,填海造地面积 2.3390 公顷,按照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划分表(表 1.2- 1),判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 工作等级为一级。 表 1.2-1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判据及结果一览表 一级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特征 论证等级 填海造地用海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 1.2.2 论证范围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规定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情况、所在海域 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 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 15km ,二级论证向外扩展 8km。 本项目根据论证等级及其项目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确定论证范围为项目外边界向外扩展 15km,论证面积约 548km2。论证范围见图 1.2- 1。 7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1.2-1 论证范围图(遥感影像 2022 年 7 月) 表 1.2-2 论证范围坐标点略 1.3 论证重点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7 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 项目 ”的有关精神,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 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 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 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附录 C 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区块自 身特征和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区 块使用论证工作的重点为 (1)用海必要性分析; (2)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3)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4)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8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 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2.1 区块用海建设内容 2.1.1 区块基本情况 区块名称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 出让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规模1 宗用海,面积 2.3390 公顷; 区块所在调查图斑编号330305-0107; 区块用海性质经营性用海; 区块落户产业类型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用于高参数系列阀门项目。 2.1.2 地理位置及现状 温州浅滩围填海项目包括温州浅滩一期围涂工程和温州浅滩二期工程,位于 瓯江入海口处,介于灵昆岛与霓屿岛之间,北有 77 省道贯穿,西距龙湾国际机 场 9km ,紧靠规划滨海大道和沈海高速复线 。地理位置为北纬 2751′30″ 2757′20″ ,东经 12054′30″~12102′ 15″。 本区块位于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内,区块北侧为瓯帆路道路工程(已取得 海域使用权,目前正在建设施工),东侧为规划的 D-03b 区块和 D-03d 区块,南 侧为 D-07-01 区块(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已取得批复)。详见图 2.1- 1。 本区块是在已填海成陆的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内部进行建设实施的,作为 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工程的一部分,已与整体工程同步实施,统一软基处理。 2023 年 9 月 13 日,我公司组织 2 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区块用海区域进行现场 勘察,并进行无人机正射和高程测量。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浅滩二期工程现状为 滩涂围垦施工状态,从堤线位置望去滩涂面地势平坦,总体已基本形成用地轮廓。 区块用海区域现状为荒地,已完成土地平整和隔水层处理,尚未形成水泥路 面。区块北侧 50m 为瓯帆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 目前正在建设施工), 东侧 170m为经二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现状未开工建设),目前已开工 建设,项目区域已进行土地平整,部分区域存在砂石路面。区块现状详见图 2.1-2。 区块用海区平均高程在 2.0m 左右,地势平坦,区块高程详见图 2.1-3。 9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1a 区块位置图(大范围)(遥感影像 2022 年 7 月) 10 图 2.1-1b 区块位置图(小范围)(遥感影像 2022 年 7 月) 11 图 2.1-2 区块现状图(略) 图 2.1-3 区块地形图(略) 12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1.3 建设内容 本区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后拟用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用于 高参数系列阀门项目。 (1)建设规模 根据海经区发展规划,结合工业厂房发展规划,本区块总用地面积约 35 亩, 建设规模为新建生产车间 2 幢、仓库用房一幢、测试(研发)中心用房一幢、行 政办公综合楼一幢、职工宿舍楼 1 栋、门卫兼消控室 1 处等,总建筑面积约 52500 平方米。建设规模详见表 2.1- 1。 (2)建设内容 根据本项目设计规划,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工程、仓储用房、 职工宿舍、行政办公综合楼等建筑物土建、安装、设备及建设范围内总图工程建 设。 表 2.1-1 建设规模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规模 备注 1 用地面积 平方米 23333 折合 35 亩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2500 其 中 1生产车间 平方米 10000 单层高 12 米以上 2生产车间 平方米 25670 五层 仓库用房 平方米 6000 六层 测试(研发)中心用房 平方米 600 六层 行政办公综合楼 平方米 6720 六层 职工宿舍 平方米 3500 七层 门卫兼消控室 平方米 10 3 其 中 生产车间用房 平方米 42270 非生产配套用房 平方米 10230 ≦总建筑面积 25 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667 5 机动车停车位 个 192 6 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 490 7 容积率 2.25 8 建筑密度 55 9 绿化率 20 13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1.4 区块规划要点 2.1.4.1 区块规划设计要点 根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本区块规划条件如下 (1)土地使用 建设用地面积23390 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M(工业用地) (2)环境容量 容积率≤2.6 该项目应根据温政办〔2017〕33 号文件、温住建发〔2017〕235 号文件、温 委发〔2018〕42 号文件及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落实相关绿色建筑、建筑 工业化的相关要求。 地上总建筑面积≤60814 平方米 建筑密度≤55 绿地率 ≥15 建筑高度≤60 米 注建筑高度计算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执行。同 时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屋顶避雷针、水塔、电梯间等)总高度 不得超过温州机场净空限制面,具体以民航监管局审定为准。 日照要求应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DB33/1050-2016)要求。 (3)交通组织 主要车行出入口方位南侧(瓯强路)、西侧(雁历路)。 停车配置 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DB33/1021-2013)及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温 市规[2017]83 号)的要求进行配置。不同功能区块配置的停车应方便使用。 本地块应按照 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 (DB33/1121-2016)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 施(温政办〔2022〕2 号)等相关规范和规定配置或预留充电设施。 14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4)市政与竖向 场地标高 ≤4.3 米,并与周边道路、河流及周边地块做好衔接。属于地形 复杂地块,实施时可通过竖向专题论证予以微调。 地块内已有地下管线应根据相关规划及规定进行保护和退让或转移。现状竖 向及市政数据在施工图设计之前需以现场实测资料为准。 (5)城市设计及空间布局 建筑后退空间 北退 D-03a 地块≥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东退 D-03b、D-03d 地块≥5 米(建筑高度≤24 米); ≥10 米(建筑高度 24 米); 南退瓯强路≥5 米(建筑高度≤24 米); ≥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西退雁历路≥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后退,按直线段与曲线段的切点连线起算,后退距离等同 较窄道路的后退距离。 用地退让、建筑间距按照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市规[2017]127 号)执行。 整体风貌特征整体形成简洁明快的建筑风貌。建筑设计应适应海洋气候, 体现特色鲜明的海洋科技形象。 建筑风格色彩建筑色彩应按照瓯江口新区色彩规划中对工业建筑的相 关要求执行,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规定,并与周 边建筑相协调。 绿化景观要求绿化景观应结合不同空间,配置不同种类和密度的绿植,营 造丰富的空间氛围。沿路区域宜适当设置标识系统、公共艺术等城市家具,丰富 城市界面。 本地块应按照温州市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 ”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温 资规发〔2023〕18 号),加强建筑“第五立面 ”的设计,出具“第五立面 ”设 计专篇。专篇设计要明确地块屋顶形态、屋顶设施(设备)布局、屋顶建筑物构 筑物布局及造型。开展专项的屋顶材质、铺装、绿化、色彩设计,展示日间俯视 15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效果。 本地块应按照“飞行视域区 ”特色主题区域进行管控,塑造规整简洁的建筑 外轮廓线条,加强夜景亮化设计,宜采用绿化屋面,在确保安全稳固的前提下, 结合景观艺术图案化的设计手段,营造富有艺术特色的“第五立面 ”。 工业厂房及其附属配套建筑(宿舍、食堂等)以现代简洁的风格为主,屋顶 宜为平屋顶或局部设置造型,有条件的建筑屋顶可进行花园景观设计打造休憩空 间;现代高新产业区屋顶的形式宜体现科技感的时代特征。 屋面附属设施应贯彻“融合、遮蔽、美化 ”的建设要求。屋顶设备应规范整 齐摆放,必要时可设置有效的围挡或遮蔽构筑物。屋顶材质与色彩要统一规划, 应符合地理环境及文化特征,与大地景观相互交融或相应成趣。屋顶灯光亮化设 计要表现建筑“第五立面 ”的造型特征、景观元素。 第五立面设计专篇内容作为方案审查与后续竣工验收的依据与把关内容。 本地块应按照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及相关规划的要求落实城市景观 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并配置公共环境艺术品。 本地块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 沿河、沿路需设置通透式围墙,围墙的设置必须按相关规定控制在其净用地 范围内,退让红线距离为一米,不能占用代征用地。 地块规划设计应与周边地块做好卫生、噪音、安全等防护措施。 (6)地下空间 主导功能为配建停车场库。 地下空间开发应综合考虑地质情况和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结合海绵城市的相 关规范开展设计。 其它地下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不小于 3 米。相邻地块有安全防护等特 殊要求的,应满足相关规范或规定要求。 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 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2019]34 号)计算,地下空间除消 16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防、人防、配电等为建设项目基本使用配套的设备用房和共用面积外,其余功能 建筑空间应予以单列建筑面积。 表 2.1-2 规划设计要点 地块 编号 规 划 用 地 性 质 容 积 率 计入容积 率的地上 总建筑面 积 建筑 密度 绿地 率 建筑 限高 建筑后退空间 D-03c 工 业 用 地 ≤ 2.6 ≤60814 平 方米 ≤ 55 ≥ 15 ≤60 米 北退 D-03a 地块≥5 米(建筑高度 ≤24 米); ≥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东退 D-03b、D-03d 地块≥5 米(建 筑高度≤24 米); ≥10 米(建筑高 度>24 米); 南退瓯强路≥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西退雁历路≥5 米(建筑高度≤24 米);10 米(建筑高度>24 米); 2.1.4.2 区块投资具体要求 根据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经信生态局提供的关于 的复函(附件 7)。 本区块用海类型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00 万元/亩,容 积率≥1.1 ,亩均税收≥42 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6.6 万元/吨标煤,单位排 放增加值≥5640 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2.9。 本区块用地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 2.1-3 本区块规划指标标准 区块名 称 行业 代 码 固定资产投 资强度(万 元/亩) 容积 率 亩均税 收(万 元/亩) 单位能 耗增加 值 万元/ 吨标 煤) 单位排放增 加值(万元/ 吨) 研发经费 支出占主 营收入比 例 D-03c 宗海 通用 设备 制造 业 34 ≥500 ≥1. 1 ≥42 ≥6.6 ≥5640 ≥2.9 17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2.2.1 区块总平面布置 由于本区块在挂牌出让之前尚不能确定拟入驻的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具体平 面布置,区块的平面布置深度仅能细化到土地用途,详见图 2.2- 1。 本区块用海面积 2.3390 公顷,位于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区块,区块北侧 为瓯帆路道路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 目前正在建设施工),东侧为规划的 D-03b 区块和 D-03d 区块,南侧为 D-07-01 区块(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已取 得批复)。 18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2-1 区块设计红线图 19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2.2 主要结构、尺度 本区块位于温州浅滩二期围填海区范围内,因此本区块填海施工的主要构筑 物结构和尺度等主要阐述温州浅滩二期围涂工程的相关内容。 温州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西端起点浅滩一期南围堤,东至小霓屿岛 西 300m ,堤顶高程 0.2m ,总长 8950m ,2013 年 5 月开工建设,2016 年 7 月建 设完成。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北端点与浙江省 77 省道延伸线龙湾段相 接,南接南侧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堤长 6.049km ,于 2013 年 10 月开 工建设,2015 年 12 月建成。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2.3.1 温州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 温州浅滩二期围涂促淤堤工程西起浅滩一期围区南围堤东侧延伸段头部,东 至小霓屿岛西,总长 9324m ,堤顶高程 0.2m ,堤顶宽 4m ,于 2010 年 6 月开工 建设,2012 年 12 月建设完成;温州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西端起点同小 断面促淤堤,东至小霓屿岛西 300m ,堤顶高程 0.2m ,总长 8950m ,2013 年 5 月开工建设,2016 年 7 月建设完成。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北端点与浙 江省 77 省道延伸线龙湾段相接,南接南侧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工程,堤长 6.049km ,于 2013 年 10 月开工建设,2015 年 12 月建成。浅滩二期工程平面布 置详见图 2.3- 1。 (1)温州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 温州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堤工程西起点同温州浅滩一期南围堤工程,东端 至小霓屿岛西侧 300m ,堤轴线沿规划浅滩二期南堤轴线布置。除南堤规划水闸 闸址(南堤水闸 S0200S0400 、灵霓大闸 S8500~S8700)外,促淤堤堤身 均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 南堤规划水闸闸址(南堤水闸 S0200S0400、灵霓大闸 S8500~S8700) 段促淤堤堤身采用以充砂管袋为主的斜坡堤结构。堤身外坡结构、堤顶护坡结构 同抛石斜坡堤。堤身采用充砂管袋填筑,管袋顶面采用 500g/m2 复合土工布、20cm 厚袋装碎石、50cm 厚石渣垫层保护;管袋两侧采用 500g/m2 复合土工布、厚度大 20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于 50cm 石渣垫层保护;促淤堤内坡 14 ,采用厚度大于 50cm 的单重大于 200kg 的大块石保护。 (2)温州浅滩二期西区促淤堤工程 促淤堤堤顶宽度取 28.8m ,堤顶标高为0.2m 。促淤堤堤身结构采用袋装砂 结构,下部为砂被和通长砂袋,上部为袋装砂结构。内坡坡度为 11 ,外坡坡度 11.5 。内、外坡采用 300~500kg 块石护面;堤顶采用厚 700mm 的理砌块石防 护。在堤脚位置,铺设一层砂肋软体排超前护底用于保护堤脚、减少冲刷。 图 2.3-1 浅滩二期平面布置图(遥感影像 2022 年 7 月) 2.3.2 区块出让后拟建项目施工 (1)施工方案 本区块位于已填成陆的浅滩二期围填海区域内,涂面较低的区域可采用吹填 土回填,待吹填完成后,再采用真空预压进行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完成后进行场地平整。施工现场必须清除地上和地下一切障碍物后 再予以平整,压实度同路基回填土要求。 场地平整压实完成后可开展项目厂房建设施工。 (2)土石方平衡 21 表 2.3-1 土石方平衡表(略) 图 2.3-2 区块填海高程示意图(略) (3)物料来源 区块用海区回填石料可从霓屿料场进行采购,通过 5t 自卸汽车运输,平均 运距约 10km。 施工建筑石料、土工材料可外购市场供应充足。 (4)施工计划进度 根据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项目计划在土地出让合同签 订后 2 年内竣工投产。 2.4 区块用海需求 本区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出让后拟用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项目 建设方案,本项目建设位于浅滩二期已填成陆区域内,详见宗海位置图 2.4- 1。 项目建设不占用岸线,不会产生新增岸线。 2.4.1 用海类型与用海方式 本区块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 ”中的“其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建设 填海造地 ”。 2.4.2 用海面积 本区块用海面积为 2.3390 公顷,详见图 2.4-2。 2.4.3 用海期限 本区块拟用海期限为 50 年。 22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4-1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宗海位置图 23 图 2.4-2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宗海界址图 24 温州浅滩二期 D-03c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5 区块用海必要性 2.5.1 建设必要性 (1)区块实施是落实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重要 举措 2019 年 4 月 24 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 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 的通知 (浙自然资规〔2019〕1 号),方案指出规范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审批, 对于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之前,选址在已填 海区域且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近期和中期建设项目,沿海各市政府 应加快处理,成熟一个、处理一个,确保尽快落地。 2021 年 6 月,温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温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 题处理方案并上报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已获得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 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1〕130 号)。方案在坚持生态保护优 先、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坚持分类分步实施、坚持产业择优落地的四大原则 下,在生态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计划,进一步制定了围填 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措施,并积极谋划了一批近期用海项目,其中瓯江口产 业集聚区共计 44 个拟建项目。 本区块位于浅滩二期围垦工程内,对应图斑目录编号为 330305-0107 ,围 填海状态为已填成陆区,利用状态为未利用,审批状态为未登记备案未发证。 本区块位于已备案通过的温州浅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区域内, 为近期急需落户或建设的拟建用海项目。 因此,加快本区块的实施进程,能够完善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 的具体工作,是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举措。 (2)区块实施是加快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现代化发展水平,更好支撑海洋强省 建设,2021 年 5 月 17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 ” 规划。规划中指出加快历史围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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