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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 稿 2024 年2 月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 项目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项目性质 公益性 经营性 √ 用海面积 13.3592 公顷 投资金额 万元 用海期限 50 年 预计就业人数 人 占用岸线 总长度 0m 邻近土地平均价格 万元/公顷 自然岸线 0m 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 万元 人工岸线 0m 填海成本 万元/公顷 其他岸线 0m 海域使用类型 “工业用海” 中的“其他工业用海” 新增岸线 0m 用海方式 面积 具体用途 “填海造地” 中的“建设填海造地” 13.3592 公顷 注邻近土地平均价格是指用海项目周边土地的价格平均值。 摘要 本区块位于舟山市本岛东北部、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 理方案范围内,属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涉及图斑编号为 330903-0090 和 330903-0091(其中位于 330903-0090 中 12.7652 公顷,位于图斑 330903-0091 中 0.5940 公顷),已获自然资源部备案意见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192 号)。 一、用海基本情况 出让区块出让人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 之“其 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之“建设填海造地” ,拟出让年限 50 年。出 让区块拟建设电子级硅烷特气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用海总面积 13.3592 公顷。 二、用海必要性 出让区块属于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出让区块拟建电子 级硅烷特气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第十一“石化化工”之第 7 小项的规定“专用化学品低 VOCs含量胶 粘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 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 的开发与生产” ,电子级硅烷特气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可以推动 电子特气的国产化进程,降低对进口的依赖,保障国内电子工业的稳定发展,区 块建设和用海必要。 用海符合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控制性详细 规划。 三、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 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本区块位于舟山本岛东北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 13)内,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兼容港口用海, 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经严格论证后,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用海实施 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区块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 规划(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 用规划(2016-2020 年)舟山市钓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及浙江 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等相关规划相符合。出让区块位于图斑“330903-0030” 范 围内,修测岸线向陆一侧,出让区块不涉及占用及新增岸线。 四、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 本区块无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部门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区块位于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图斑 330903-0090 和 330903-0091 范围内,区块 实施将长期占用海域,因此,需向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说明本区块用海情况,并取得该公司同意实施意见;区块东侧现状存在正在施 工中的公共管廊,区块后续实施将对其产生施工干扰,故需取得舟山高新技术产 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实施意见。相关利益存在可协调途径。 五、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本区块位于舟山市钓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用海不占用岸线,不涉 及新增岸线。 区块后续实施不会对围区外侧海洋资源、海域水动力、冲淤环境造成进一步 影响。区块后续施工期和营运期不涉及向海域排放污染物情况,后续建设不会对 围区外侧海域水质、沉积物等海洋环境质量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本区块建设产生的生态影响包含在围区整体围填海内,按照面积占比分担的 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约为 24. 17 万元/年,造成的持续性海洋生物损失 价值(20 年)约为 58.99 万元。本报告不再另行制定生态修复措施。用海单位应 将本区块的生态损失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预算中,及时落实生态修复补偿经费, 统一补偿,严格用于生态恢复。 六、选址合理性 本区块位于舟山市钓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是区域统一规划和统筹 考虑的结果。选址区位优势明显,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优越,交通条件良好,区位 和社会条件适宜。区块所在海域位于已建海堤内,选址与海域的水动力、泥沙冲 淤、生态环境等条件均适宜。 七、平面布置合理性 本区块设计红线依据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厂区总平面布置充分考虑现有场地情况,因地制宜、合 理布置、节约用地,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 范等规范,用海平面布置合理。 八、用海方式合理性 本区块通过“ 建设填海造地” 的用海方式实施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电子级硅 烷特气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钓梁围填海内舟山绿色石 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的建设步伐,区块位于已填海成陆的舟 山市钓梁围填海区内,用海可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的影响, 且目前已按照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调整)组织开展生 态修复工作。用海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钓梁区块已填海成陆区域海洋资源的有效利 用,对周边其他用海活动影响很小,用海不占用岸线,用海方式是合理的。 九、用海面积合理性 本区块用海面积为 13.3592 公顷,用海范围根据规划用地红线确定,用海面 积符合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减少用海面 积的可能性较小,界址点量算符合海籍调查规范的要求。区块用海面积合理。 十、用海期限合理性 本区块用海期限 50 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港口、修 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五十年” 的要求,也考虑了设计使用年限,用海期限是合 理的。 目 录 1 概述1 1.1 论证工作来由1 1.2 论证依据5 1.3 论证等级和范围7 1.4 论证重点9 2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10 2.1 出让区块建设内容10 2.2 出让区块规划控制条件18 2.3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21 2.4 主要结构和尺度23 2.5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24 2.6 用海必要性25 3 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33 3.1 海洋资源概况33 3.2 海洋生态概况36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37 4.1 生态评估37 4.2 资源影响分析37 4.3 生态影响分析40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44 5.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44 5.2 利益相关者界定53 5.3 利益相关部门界定53 5.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54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55 6.1 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55 6.2 与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符合性分析 56 6.3 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60 6.4 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69 6.5 与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 析 7 1 6.6 与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71 6.7 与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74 6.8 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76 7 区块用海合理性分析77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77 7.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79 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81 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83 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83 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89 8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90 8.1 生态用海对策90 8.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92 9 结论97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来由 舟山市,浙江省地级市,长江三角洲中心区 27 城之一,位于浙江省东北部, 东临东海、西靠杭州湾、北界上海市。舟山下辖 2 区 2 县,境域东西长 182 千米, 南北宽 169 千米,总面积 2.22 万平方千米,其中海域面积 2.08 万平方千米。舟 山岛是舟山群岛最大的岛屿,亦是中国第四大岛。本区块位于舟山市钓梁区块围 填海项目内,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位于舟山市东北部的钓山与梁横山之间, 跨越定海和普陀两区(图 1.1- 1)。 项目位置 图 1.1- 1 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本区块位于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内,舟山绿 色石化基地是经浙江省政府同意设立,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序列的石化基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的复函 (浙政办函 (201561)号))。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位于舟 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的东端,北临新奥 LNG 接收站项目,南至纬五道, 东至梁横山,西至经九路、经十一路,总规划面积为 251.65 公顷。根据绿色 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园 1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区区块产业定位为依托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及周边聚苯乙烯、聚烯烃、聚碳酸酯和 聚醋等产品,促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化工原料就近精深加工,提升产业价值链。 发展苯乙烯延伸产业链、电子信息材料产业链、聚烯烃延伸产业链和塑料合金材 料产业链,形成电子信息材料和轻量化材料生产基地。本区块出让后拟实施电子 级硅烷特气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区块面积 13.3592 公顷,符合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 本区块位于舟山市钓梁围区块围填海范围内,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 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于 2014 年 7 月 20 日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复(国海管字〔2014〕 393 号),并于同年完成规划调整备案。工程获取用海面积 1381.35 公顷。其中 梁横山西侧约 147.3089 公顷由于实施较早,于 2011 年前已转为陆地区域,剩余 1234.0411 公顷目前仍为海域状态。 根据 2018 年钓梁围区围填海现状调查及围填海处理方案现场复核结果,钓 梁围区的用海面积为 1234.0411 公顷,其中已填成陆海域确权面积为 402. 1828 公 顷,土地确权面积 2.9082 公顷,围而未填未登记备案未发证的用海面积 301.3994 公顷,已填成陆未登记备案未发证用海面积为 527.5507 公顷。 目前均已处罚到 位。 本区块位于 330903-0090 和 330903-0091 图斑内,图斑面积分别为 45.6124 公顷和 155.0184 公顷,围填海状态为已填成陆区,审批状态类型为未登记备案 未发证(见图 1.1-3)。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于 2020 年 9 月取得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备案意见复函,根据处理方案,本区 块位于 330903-0090 和 330903-0091 图斑内,拟建项目为集聚区应急产业园项目 及高端装备制造园区。本区块位于图斑 330903-0090 中 12.7652 公顷,位于图斑 330903-0091 中 0.5940 公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 本),本区块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中第十一“石化化工”之第 7 小项的规定 “专用化学品低 VOCs含量胶粘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 和助剂,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 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为了保证海 2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相关产业活动的协调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 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建设单位应向自然资源(海 洋)主管部门申请海域使用权,同时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等文件。 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 理暂行办法等,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 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出让人 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相关单位对本区块进行海域使用论证、 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7 号)文件中第三条“ 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 项目” 的有关精神,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 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 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3 号)文件中第 六条“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优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 的有关政策,选址 位于历史围填海区域的项目,一般仅需论证用海合理性、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 开发利用协调性等内容,并结合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明确单个项目的生态保护修复 措施。 受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 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根据项目所在海域用海性质、规模和 特点,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访、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对项目所在海域及附近 地形、地质、地貌、海洋环境及海洋资源开发、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资料进行调 研,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和征询了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公司 编制完成了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说明本报告如未特别说明,高程均为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二期)。设计 图和地形图采用舟山独立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 122 15′ 。宗海 图绘制和海籍调查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 12230′。 3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本区块位置 图 1.1-2 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图斑 4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2 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 年); (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2006 年);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 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务院,2002 年); (5)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2007 年);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3 号); (7)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7 年); (8)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7 年); (9)围填海管控办法(国家海洋局,2017 年); (10)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2017 年); (11)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 海洋局,2016 年); (1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浙自然 资发〔2022〕18 号); (13)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2021〕2073 号);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 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 (15)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浙自然 资发〔2022〕18 号); (16)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 知(自然资规〔2018〕7 号); (17)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浙 自然资规〔2023〕13 号); 5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2.2 标准规范 (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 (2)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 1997); (3)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 (4)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7)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14); (8)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 (9)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 (10)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 (11)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 (12)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 (13)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HY/T 0306-2021); (14)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 (15)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范(原国家海洋局,2002 年 4 月); (16)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国海规范〔2017〕13 号);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1.2.3 区划规划 (1)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2018 年 9 月修订)(自 然资函〔2018〕382 号); (2)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函〔2017〕38 号); (3)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 年)(浙海渔规〔2017〕 14 号); (4)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2017-2022 年)(浙政函〔2018〕126 号); (5)舟山新港工业园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大学城乡规划 设计研究院,2012 年 10 月); 6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6)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3 年 6 月)。 1.2.4 基础资料 (1)舟山市钓梁围垦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浙江省水利水电 勘测设计院,2010 年 1 月); (2)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报 批稿)(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2012 年 5 月); (3)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报批稿)(浙江省海 洋技术服务中心,2020 年 6 月); (4)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报批稿)(浙江省海 洋技术服务中心,2020 年 6 月); (5)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舟山高新技术产 业园区管委会,2020 年 6 月); (6)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 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192 号); (7)舟山钓梁区块生态评估水文调查技术报告(浙江山海海洋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2019 年4 月) (8)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生态修复海洋生态环境与渔 业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舟山),2020 年 12 月)。 1.3 论证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等级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按照项目的用海方式、用海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划分一级、 二级和三级。按照海域使用论证登记判据表(表 1.3- 1),本区块用海方式为建 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 13.3592 公顷,判断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为一级。 表 1.3-1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判据及结果一览表 一级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特征 论证 等级 填海造地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 本区块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 一 7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3.2 论证范围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规定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 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 域。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 展 15 km。本区块作为舟山市钓梁围填海项目的一部分,已与整体工程同步实施, 本区块建设实施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影响难以从舟山市钓梁工程整体实施对海洋 资源环境的影响中区分出来。 因此论证范围为区块所在舟山市钓梁工程外缘线向外扩展 15km ,论证面积 约 571.26km2 。论证范围见图 1.3- 1 ,论证范围坐标点见表 1.3-2。 表 1.3-2 论证范围坐标点 序号 经度(E) 纬度(N) 1 2 3 4 5 6 7 8 图 1.3-1 论证范围图 8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4论证重点 根据“ 自然资规〔2018〕7 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 填海项目” 的有关精神,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 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 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3 号)文件 中第六条“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优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 的有关政策, 选址位于历史围填海区域的项目,一般仅需论证用海合理性、国土空间规划符合 性、开发利用协调性等内容,并结合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明确单个项目的生态保护 修复措施。 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附录 C. 1 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自 身特征和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区 块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重点为 (1)用海必要性分析; (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3)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5)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9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2.1 出让区块建设内容 2.1.1 用海基本情况 出让区块名称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 出让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理位置舟山市东北部 用海性质经营性 用海类型和方式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出让区块用 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工业用海之其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之 建设填海造地”。 出让区块面积及期限拟出让面积 13.3592 公顷,拟出让年限 50 年。 出让区块规划条件三类工业用地。 占用岸线和新增岸线情况出让区块不占用岸线,也无新增岸线。 拟入驻项目电子级硅烷特气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海洋功能区划功能定位出让区块位于“ 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A3- 13),出让区块必须符合“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中的海域使用 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受让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和出让方案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1.2 地理位置及现状 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项目位于舟山市东北部的钓山与梁横山之间,跨越定 海和普陀两区,工程钓山侧距舟山市区 20km ,具体位置见图 2.1- 1。 10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 1 舟山市钓梁区块围涂工程地理位置图 2024 年 1 月 10 日,我公司组织 3 名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用海区域进行现场 勘察。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舟山市钓梁区块已填成陆,从堤线位置望去滩涂面地 势平坦,总体已基本形成用地轮廓。 本区块位于舟山市钓梁区块围涂工程内,本区块西侧为 HY-06-02-03i 西区块 (正在用海申报中),南侧为规划的纬五道(已建成,未确权),东侧为规划的 经十一路(已建成,未确权),北侧为规划的纬六道(未建设,未确权)。本区 块用海区周边大部分为未开发利用状态,位置见图 2.1-2 ,区块内部现状为荒草 地及碎石,尚未形成水泥路面,见图 2.1-32.1-4 ,区块东侧现状有正在施工的公 共管廊(图 2.1-5)。 区块用海区高程在 2m4m 左右,平均高程约 3m ,区块内部地势平坦,坡 度较缓,本区块所在海域高程详见图 2.1-6。 11 图 2.1- 2 本区块在舟山市钓梁区块围涂工程内位置图(遥感影像拍摄于 2022 年) 北 图 2.1- 3 正射影像 12 规划纬六道 本区块 纬五道 图 2.1- 4 现场照片 本区块 图 2.1- 5 区块东侧公共管廊示意 13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 6 区块所在海域地形图 2.1.3 围垦工程建设情况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区范围包括梁横山、钓山、 团结海塘等区域,区域总用海面积 1381.35 公顷(规划总面积 1846.33 公顷,其 中陆域占 464.98 公顷),工程总投资 202 亿元。 北 I 、II 促淤坝、长春岗海堤、北 III 海堤和梁横山水闸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完成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属于钓梁促围工程的建设内容。2010 年 11 月,钓梁 围垦工程开工建设,将促淤坝加高闭气形成北 I 、II 海堤,并修建南堤。2012 年 底南堤完成合龙,2014 年 6 月 30 日,南堤完成施工,原设计中的乌龟山水闸由 于区域内土地开发性质发生变化而最终取消建设。2014 年 7 月 29 日,钓梁 围垦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14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007 年钓梁围垦工程实施过程中,先后实施了钓梁高涂围垦养殖用海项目 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2014 年 7 月区域建设用海 规划批复后主要进行了南堤的调整和围填区内的填海造地。截止 2016 年底,钓 梁围填海区域内已完成 80的填海造地面积。 表 2.1-1 钓梁围区施工时序 工程名称 总体施工时间 主要工程施工节点 建设内容 钓梁促围工程 2004. 122009. 12 2009 年 6 月 建成北 I、II 促淤坝、北 III 海堤、 长春岗海堤和梁横山水闸; 2009 年 12 月 主体工程竣工验收; 钓梁围垦工程 2010. 112014.7 2010 年 11 月 开工建设; 2012 年底 将促淤坝加高闭气形成北Ⅰ 、Ⅱ海 堤;南堤完成合拢; 2014 年 7 月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图 2.1- 7 工程实施前卫星影像(左)(2005.12) 钓梁促围工程已初具雏形、梁横山西侧养殖用海已开始实施(右)(2007.12) 图 2.1- 8 工程实施中卫星影像(左)(2008. 12) 北堤合龙后卫星影像(右)(2010. 12) 15 图 2.1- 9 南海堤合龙后卫星影像(左)(2012.12) 填海区卫星影像(右)(2014.12) 图 2.1- 10 填海区卫星影像(左)(2016.12) 填海区卫星影像(右)(2019.4) 2.1.4 区块建设内容、规模 2.1.4.1出让区块发展定位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是 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内规划控制和建设的文件,规划依托舟山绿色石化基 地及周边聚苯乙烯、聚烯烃、聚碳酸酯和聚酯等产品,促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化 工原料就近精深加工,提升产业价值链。发展苯乙烯延伸产业链、电子信息材料 产业链、聚烯烃延伸产业链和塑料合金材料产业链,形成电子信息材料和轻量化 材料生产基地。 出让区块位于 HY-06-02-03i 西区块东侧,区块面积 13.3592 公顷,用地性质 为三类工业用地(M3)。 16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本区块 图 2.1-11 区块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位置示意图 2.1.4.2出让区块产业布局 依据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出让区块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土地利用属于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区块拟建电子 级硅烷特气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1.4.3出让区块布局 依据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开发利用现状,出让区块位于 HY-06-02-03i 西区块东侧,出让区块 13.3592 公 顷,为三类工业用地,西侧为 HY-06-02-03i 西区块(正在用海申报中),南侧 为规划的纬五道(未确权),东侧为规划的经十一路(未确权),北侧为规划的 纬六道(未确权)。 17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本区块 图 2.1-12 区块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块位置关系示意图 2.2 出让区块规划控制条件 2.2.1海域管理条件 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出让区块位于“ 舟山本岛 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 13)ℽ , 出让区块的海域管理条件为1 、重点保障 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兼容港口用海,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2 、经严格 论证后,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3 、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鼓励增加人工岸线 曲折度和长度,将海洋环境整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 资源;4 、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 前沿线,区内水域面积不得少于功能区面积的 12 ,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 洋部门指标控制;5 、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提高防洪功能;6、施工期间必须采 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7 、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测。 2.2.2环境保护条件 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出让区块的环境保护条件 为1 、严格控制使用海域的开发活动,减少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2、应减小 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加强岛、 18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礁的保护,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3、海水水质质量、 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维持现状水平。 2.2.3城乡规划条件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对于 HY-06-02-03i 区块的要求用地性质为 M3 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最大为 2.0 ,绿地率最小为 10。 根据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附录 A ,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 工业用海” 中二级类“其他工业用海”,本区块海域使用类型为一级类“工业用海” 中二级类的 “其他工业用海”。 区块后续规划条件需符合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中的要求,海域利用率 ≥55 ,生态空间面积占比在 10-20之间,容积率≥0.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 设施面积占比≤7。 表 2.2-1 产业用海面积主要控制指标值要求 海域使用类型 海域利用率 生态空间面 积占比 容积率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 施面积占比 工业用海-其它 工业用海 ≥55 10-20 ≥0.5 ≤7 2.2.4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名称为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 计条件如下 (1)总面积133592m2 ,海域面积 133592m2; (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M3); (3)建筑系数≥30(净用地范围内); (4)容积率≤2.0(净用地范围内); (5)绿地率根据自然资发〔2023〕72 号文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 第 8 条要求执行; (6)建筑限高50 米; (7)建筑控制退让线东侧退用地红线3m ,北侧退用地红线3m ,西侧 建筑退用地红线多 5m ,南侧建筑退用地红线3m 。其它围墙线中心线与用地 线重合,临路、临河围墙要求通透式; 19 舟山钓梁 2024-3 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8)建筑间距满足消防、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 (9)可设出入口方位北、东; (10)停车位应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 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中的中等城市配建指标并根据建设方实际需 求配建相应的停车位; (11)建筑风格及外墙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另行审定。屋面色调应采 用低明度、低艳度色彩,具体参照省住建厅浙建〔2016〕3 号文件关于加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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