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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编号 KD2023-07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 二〇二三年四月 I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目 录 1 概述 1 1.1 论证工作由来 1 1.2 论证依据 3 1.3 论证等级和范围 7 1.4 论证重点 9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10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10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与尺寸 13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20 2.4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 22 2.5 项目用海必要性 28 3 项目用海所在海域概况 34 3.1 自然环境概况 34 3.2 海洋生态概况 49 3.3 自然资源概况 55 3.4 开发利用现状 58 4 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72 4.1 用海环境影响分析 72 4.2 用海生态影响分析 73 4.3 用海资源影响分析 74 4.4 用海风险分析 75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77 5.1 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77 5.2 利益相关者界定 80 5.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82 5.4 用海对国家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 83 6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84 II 6.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84 6.2 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88 7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106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106 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08 7.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111 7.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119 8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 120 8.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 120 8.2 开发协调对策措施 121 8.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121 8.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 122 9 生态用海方案 125 9.1 产业准入 125 9.2 面积管控及生态化设计 125 9.3 污染防治 125 9.4 自然岸线保护及修复措施 129 9.5 海洋环境监测 132 9.6 生态补偿 132 10 结论与建议 133 10.1 结论 133 10.2 建议 138 III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由来 温州港是全国沿海二十五个主要港口之一,是连接长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 的重要节点, 是浙西南、赣东、闽北、皖南等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出海口。温州 瓯江口区域位置优越、海洋资源得天独厚,根据温州港总体规划温州港瓯 江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灵昆作业区是温州港未来最靠近市区的港区之一和瓯 江港区三大核心作业区之一。 灵昆作业区位于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昆岛北岸、瓯江北口南侧, 深水岸线主 要分布在瓯江北口两桥一隧(甬台温高速复线、南金公路以及温州市域 S2 轻轨) 至浅滩一期东围堤之间岸段。其中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Ⅲ区东首的规划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 11通用泊位区域航道水深条件良好, 后方灵霓大堤 和浅滩一期围垦工程已建成多年, 330 国道已建成通车, 开发条件较为成熟, 宜 尽快开发建设。 2021 年 6 月 22 日, 温州市政府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签订合作协议, 将在温 州市共建集海域海岛监管、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防灾减灾公益服务和海洋 调查保障能力等功能为一体的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共建温州海洋保障基地, 是贯 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 将为温州海洋建设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和活力。温州将对照协议内容, 坚持专班化推进、高效率落实、高质量建设、全 过程服务, 全力保障项目落地, 推动合作快出成果、结出硕果、实现双赢。自然 资源部东海局在海洋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保护与修 复以及海洋预警监测等方面给予温州更多技术支持、政策倾斜和业务指导, 共同 把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 合力推动温州海洋事业实现更高 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发展。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选址于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 11通用泊位区及后方 陆域(图 1.1- 1),由码头和后方陆域基地两部分组成,其中码头部分主要建设 1 个 5000 吨级船泊位、 1 个 1000 吨级船泊位和 1 个 500 吨级船泊位, 后方陆域基 地主要建设业务楼、装备楼、保障楼等, 由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使用主 1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体。 根据最新批准的岸线修测成果,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后方陆域基地为陆域。陆 域外缘拟建标准海堤, 防洪(潮) 标准为百年一遇, 原海堤设计方案为直立堤形 式, 底部采用双排密排桩基础, 海堤前沿无镇压层,目前正按原方案施工。综合 考虑海洋保障基地项目重要性、瓯江口海域水文条件复杂性以及保障基地多层建 筑物建筑物造成的高荷载, 海堤设计方案需进行变更, 在原方案基础上新增 13m 宽的镇压层,堤轴线与原设计方案一致。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陆域基地镇压层位于海域空间, 涉及海域使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 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 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根据浙江省海洋 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本工程属于目录“ 公益性科研机构用 海” 中的“科学研究、调查、观测、实验、试验(站、场、基地)设施”和“科研机 构办公设施”,符合用海审批目录,可以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经海洋行政主 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故本工程可以通过申请审批的方 式取得海域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 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 在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使用海域时, 必须出具海域使用论证材料, 论证该海域使用是否可行。为此, 温 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进行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 设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并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作为行政管理部门 审批的技术依据。论证单位接受委托后, 项目组人员编制海域使用论证大纲和实 施计划, 开展现场调查和工作调访, 收集相关资料, 了解附近海域的自然环境条 件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分析界定利益相关者, 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协调方案, 综合分析研究项目用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温 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2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项目用海位置 图 1.1- 1 项目用海地理位置图 1.2 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10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 1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 年 3 月 1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2015 年 1 月 1 日修 订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次修正),2017 年 11 月 5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2021 年 9 月 1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次修正),2018 年 12 月 29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次修正),2013 年 12 月 28 日; ; 9)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2018 年 3 月 19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三次修改),2018 年 3 月 19 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次修订),2018 年 3 月 19 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 年 9 月 1 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 四次修正),2017 年 5 月 23 日; 14)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2004 年 3 月 1 日; 15)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修正),2017 年 9 月 30 日; 16)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四次修正),2017 年 9 月 30 日; 17)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次修正),2020 年 9 月 24 日; 18)关于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7〕2 号); 19)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和 〈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海发〔2017〕 15 号); 2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海办发〔2017〕 22 号); 21)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 号); 22)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10 号); 23)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 号); 4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4)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 2073 号); 25)关于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的意见(浙海渔发〔2018〕2 号); 26)关于规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8〕2 号)。 1.2.2 相关区划规划 1)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浙海渔规〔2018〕14 号); 2)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函〔2017〕38 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 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 4)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海渔规〔2017〕14 号); 5)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2017-2022 年)(浙海渔规〔2018〕13 号); 6)浙江省生态海岸带建设方案(浙政办发〔2020〕31 号); 7)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 要,2021 年 1 月; 8温州港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8 年); 9)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报批稿)(中交第三航务工 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温州海湾水运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2.3 技术标准和规范 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 号); 2)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 3)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 4)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2512018); 5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5)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 6)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 7)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175012017); 8)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9)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10)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 11)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 12 ) 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第 8 部分海堤生态化建设 (T/CAOE21.8-2020); 13)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51015-2014); 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15)防洪标准(GB50201-2014); 16)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海洋出版社, 1986 年; 17)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 18)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报告,国家海洋局, 2004 年; 19)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海办发〔2017〕22 号); 20)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第 1 部分总则(GB/T34546.12017); 21)海洋生态资本评估技术导则(GB/T280582011); 22)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 23)浙江省生态海岸带建设导则试行(浙发改地区〔2022〕396 号)。 1.2.4 项目基础资料 1)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灵霓北堤段港口陆域形成工程初步设计变更 6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报批稿),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灵霓北堤段港口陆域形成工程-温州海洋保 障基地施工图设计说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 年 3 月; 3)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Ⅲ区 11泊位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送审稿),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4)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灵霓北堤段港口陆域形成工程地质勘察岩土 工程勘察报告,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2021 年 11 月; 5)2020 年秋季和 2021 年春季温州瓯江口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6)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杭州希澳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3 论证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等级 项目用海位于瓯江河口, 拟建海堤镇压层, 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 护工程用海。本项目用海方式包括构筑物中的非透水构筑物和填海造地中的建设 填海造地, 其中海堤镇压层为非透水构筑物, 与历史围填海图斑(330305-0093- 01)重叠部分为建设填海造地。 根据初步量算,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 0.5596 hm2<10 hm2,长度 471.5m 500m ,位于敏感海域(瓯江河口),论证等级为一级;填海造地用海面积 0.0740 hm2<5hm2,论证等级为二级。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规定,采用“就高 不就低” 的原则,判定论证等级为一级。 表 1.3- 1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节选) 一级 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 特征 论证 等级 填海造地 用海 冶金、石化、造纸、火电、 核电等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和 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 7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一级 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 特征 论证 等级 其他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农业填海造地 填海造地≥10hm2 所有海域 一 填海造地(510)hm2 敏感海域 一 其他海域 二 填海造地≤5hm2 所有海域 二 构筑物 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构筑物总长度≥500m; 用海面积≥10hm2 所有海域 一 构筑物总长度(250500)m 用海面积(510)hm2 敏感海域 一 其他海域 二 构筑物总长度≤250m 用海面积≤5hm2 所有海域 二 本工程论证等级 一级 注敏感海域主要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的河口和海湾等。 1.3.2 论证范围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 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 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 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 域, 一般情况下, 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 一级论证向外扩 展 15km。本项目论证等级为一级论证,根据本项目所在海域实际情况,本项目 论证工作范围为工程区外缘线向四周外扩 15km 的海域部分, 论证范围内海域面 积约 497 km2 (以海洋功能区划岸线为海陆分界)。 8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1.3- 1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论证范围示意图 1.4 论证重点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依据项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和用海规模, 结合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和利益相关情况, 以及项目用海 资源环境影响, 确定本工作论证重点如下 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用海方式和平 面布置合理性分析;资源环境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9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2.1.1 项目用海概况 项目名称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地理位置 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 11通用泊位后方陆域基地外缘 建设内容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后方陆域基地标准堤镇压层 2.1.2 地理位置及现状 项目用海选址位于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 11通用泊位后方陆域基地外 缘,拟建后方陆域基地标准堤镇压层。项目用海地理位置见图 1.1- 1。 项目用海位于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 11通用泊位后方陆域基地外缘,现状高 程在-0.12m5.03m 之间。项目用海后方陆域基地为陆域, 目前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土地)。经与浙江省围填海现状调查结果图斑(以下简称“ 图斑”)对比,项目 用海部分与已填成陆未确权图斑重叠, 涉及图斑编号 330305-0093-01,图斑面积 为 5.6841hm2 ,与项目用海重叠面积为 0.0740 hm2。 根据项目用海附近 2019 年修测海岸线岸线类型分布图,成陆区西北角镇压 层陆侧界线界定为自然岸线, 岸线二级类型为泥质岸线, 岸线长度 156.3m,据最 新的海岸现状踏勘, 该段岸线已失去自然属性, 实际为人工岸线。项目用海前沿 水域宽阔,区域水深约 5~11m 。项目用海西侧为废弃的养殖塘土塘。 现状详见 图 2.1-2。 10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 1 项目用海与围填海现状调查结果图斑叠置图 11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2 项目用海现状图 12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1.3 建设内容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后方陆域基地标准海堤,原设计方案海堤前沿无镇压层, 目前正按原方案施工。综合考虑海洋保障基地项目重要性、瓯江口海域水文条件 复杂性以及保障基地多层建筑物建筑物造成的高荷载, 海堤设计方案需进行变更, 在原方案基础上新增 13m 宽的镇压层,堤轴线与原设计方案一致。 项目用海建设标准堤镇压层, 海堤为 L 型钢筋混凝土防浪墙, 防洪(潮) 标 准为百年一遇,防浪墙顶设计标高 8.0m,堤顶标高 6.8m。涉海镇压层长度471.5m, 其中北侧主堤镇压层 236m,西侧堤镇压层 235.5m。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与尺寸 2.2.1 平面布置 项目用海为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围堤镇压层工程, 围堤共分为三段, 北侧主堤 约 236m、西侧堤约 258.2m、东侧堤约 266.8mm,与灵霓大堤形成封闭围区。 其 中北侧主堤镇压层与堤顶长度一致为 236m;西侧堤镇压层与现状灵霓大堤镇压 层衔接, 镇压层南端以灵霓大堤镇压层外缘线为界, 长度 235.5m;东侧堤位于陆 域,根据地形高程拟建镇压层 139.4m。涉海工程为北侧主堤镇压层和西侧堤镇 压层,涉海镇压层总长度 471.5m。 13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陆域 图 2.2- 1 灵昆作业区灵霓北堤段港口陆域形成工程平面布置图 14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2-2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陆域围堤平面布置图 15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2.2 主要结构与尺寸 项目用海拟建镇压层, 海堤为 L 型钢筋混凝土防浪墙, 防洪(潮) 标准为百 年一遇,防浪墙顶设计标高 8.0m,堤顶标高 6.8m 。L 型低桩承台挡墙结构主要 由现浇挡墙桩基组成。上部采用“L” 型低桩承台式挡墙结构,挡墙承台下设置桩 基。 镇压层采用抛石结构, 镇压层宽度 13m ,高程 3.30m。坡顶前沿坡度 11.5。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 西侧堤和北侧主堤 K0000 K0068 表层地基土为淤泥 夹砂, 进行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采用水泥土搅拌桩方案, 加固范围宽 20.4m,桩 径 0.6m,间距 1.2m,桩长约 14m。北侧堤 K0068K0236.02 表层有较厚的素 填土(抛石),地质条件较好, 基床利用现状地基土, 不再进行地基加固。 地基 加固为原设计方案工程内容,不列为本次拟建工程范围。 16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用海范围 图 2.2-3a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后方陆域基地标准堤断面图(西侧堤) 17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用海范围 图 2.2-3b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后方陆域基地标准堤断面图(北侧堤 K0000 K0068) 18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用海范围 图 2.2-3c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后方陆域基地标准堤断面图(北侧堤 K0068K0236.02) 19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2.3.1 施工工艺 项目用海拟建镇压层采用陆上抛石,施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 2.3- 1 陆上抛石工艺流程图 2.3.2 施工方法 2.3.2.1 工前准备 1 、设备准备 施工设备主要主要自卸车辆、挖掘机和推土机,其中自卸车辆用于石料运输, 挖掘机和推土机用于石料抛理。 2 、人员准备 20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组织水上抛石施工所需测量工、试验工、机操工等进场,并完成交底。 3 、物资准备 材料指标 石料进场前要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场,石料或块体的规格和 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落实料场 拟建工程所用石料为瓯飞霓屿料场, 石料的供应强度满足施工要 求。 4 、测量准备 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在施工现场测量放样,采用 GPS 测量,插旗做标 志,标示出抛石区域位置,为挖掘机理砌施工提供参考。 2.3.2.2 陆上抛石 施工前先划分出方格控制网, 填写各网格所需要抛投的方量, 作为各小抛投 区施工的参考依据。在抛投区每隔 20 米集中卸料至一点,整理及理砌工作由挖 掘机及推土机完成。根据抛投的方量, 集中卸料时石料必须满足抛投量, 避免二 次吊运。 采用自卸汽车将石料运至各抛投点, 采用推土机进行摊铺整平, 采用挖掘机 进行理坡。 2.3.2 物料来源和土石方平衡 拟建西侧堤和北侧主堤镇压层抛石约 10609.48 m3 。土石方平衡全部石料外 购,由瓯飞霓屿料场陆运至施工区。 2.3.3 施工组织与进度 镇压层抛石施工期约为 2 个月。 21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4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 2.4.1 用海类型与用海方式 依据海域使用分类,项目用海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一级类)中的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一级用海方式)中 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二级用海方式)和“构筑物”用海(一级用海方式)中的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用海方式)。 2.4.2 用海面积 项目用海申请总面积为 0.6336 hm2 ,其中建设填海造地 0.0740 hm2 ,非透水 构筑物 0.5596 hm2。项目用海宗海图位置图见 2.4- 1,宗海平面布置图见图 2.4-2, 宗海界址图见 2.4-3。 2.4.3 用海期限 申请用海期限为 40 年。 22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4- 1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宗海位置图 23 图 2.4-2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宗海平面布置图 24 图 2.4-3a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填海造地 1 宗海界址图 25 图 2.4-3b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填海造地 2 宗海界址图 26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4-3c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用海非透水构筑物宗海界址图 27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5 项目用海必要性 2.5.1 项目建设必要性 2.5.1.1 项目建设是保障海洋保障基地项目安全运营的需要 温州是海洋大市,是我国联接长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节点城市, 是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温州区划海域总面积 8649 平方公里, 海岸线总长 1171 公里, 海岸线长度约占全省 17.7,拥有海岛 711.5 个。洞头区是温州市四 大主城区之一,地处温州东南沿海, 海洋经济发展条件优越、优势突出、潜力巨 大,在温州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格外重要的战略地位。 2018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 示范区的通知,支持包括温州在内的全国沿海 14 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瓯江口(行政区划位于洞头区)“十四五规划” 中也指出,要弘扬绿色发展理念,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居民生活方式转变, 注重开发与保护并举, 统筹考虑资源环 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 推进海洋生态与陆域生态保护协同,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 谐共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切实加强海洋经济建设、推进建设海 洋强国, 全面提升海域海岛监管、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防灾减灾公益服务 和海洋调查保障能力, 更好地推进和服务浙江温州海洋建设 和发展,自然资源 部东海局和温州市人民政府本着资源互补、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原则签署共建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的框架协议。目标打造成为具有海域海岛监管、海洋生态保护 与修复、海洋防灾减灾公益服务和海洋调查保障能力等功能为一体的保障基地, 满足未来中长期东海局海洋事业发展和温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框架协议明确温 州市政府在该项目审批、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东海局大力支持, 在温州海经区 建设保障基地,建设海洋综合业务楼、保障楼、装备楼等相关配套硬件设施。 在此背景下, 根据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 最终选址在灵昆作业区规划建设海 洋保障基地,由东海局下属单位 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使 用主体, 为开展温州市海洋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海洋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 用、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防灾减灾公益服务、海域海 28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岛监管、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业务提供技术和场地支撑, 并指导温州市政府开 展海洋预警监测, 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同时, 为温州市执法公务船舶停 靠和执法保障用房提供便利。 海洋保障基地是完善温州海洋灾害预警网, 补齐海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短板, 全面提升政府海洋监管能力的需要; 是搭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促进海洋科技成 果转化, 实现温州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是优化业务发展环境, 切实提升 职工工作效率, 从而推动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争创一流的需要, 海洋保障基 地建设十分必要。 海洋保障基地项目选址于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 11通用泊位区及后方 陆域, 由码头和后方陆域基地两部分组成。陆域基地总用地面积 46480 平方米 (折合约 69.7 亩),根据场地现状情况,同时结合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与温州市人 民政府签署的共建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协议书的要求, 陆域基地拟建设建筑面 积总计 28958 平方米, 地块容积率 0.6,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业务楼、装备楼、保 障楼以及连廊,部分建筑高度较高。 为保障陆域基地安全运营, 岸线处需建设标准海堤, 防洪(潮) 标准为百年 一遇,海堤采用直立堤形式,底部采用双排密排桩基础,海堤前沿建设镇压层。 原建设方案无镇压层, 综合考虑海洋保障基地项目重要性、瓯江口海域水文条件 复杂性以及保障基地多层建筑物建筑物造成的高荷载, 为增强海堤稳定性和防护 功能,镇压层宽度增加至约 13m。 项目用海用于镇压层建设, 镇压层是陆域基地海堤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建 设可有效提升海堤稳定性和防护能力, 是保障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安全运营的需要。 2.5.1.2 项目建设是保障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有序开发的需要 温州港是全国沿海二十五个主要港口之一,是连接长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 的重要节点,是浙西南、赣东、闽北、皖南等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出海口。 温州瓯江口区域位置优越、海洋资源得天独厚, 根据温州港总体规划温 州港瓯江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灵昆作业区位于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昆岛北岸、 瓯江北口南侧, 深水岸线主要分布在瓯江北口两桥一隧(甬台温高速复线、南金 29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路以及温州市域 S2 轻轨)至浅滩一期东围堤之间岸段。灵昆作业区是温州港 最靠近市区的港区之一和瓯江港区三大核心作业区之一。 灵昆作业区规划岸线长度 9.2km,以通用散杂、多用途码头和内贸集装箱码 头为主, 主要为适应温州城市东扩的需要, 为温州市核心、经济中心和滨海工业 园区所在的瓯江南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的运输服务, 弥补龙湾港区规模 的不足, 并承接远期龙湾港区货运功能的转移。灵昆作业区由支持系统岸线和公 用码头区组成, 以通用散杂、多用途码头和内贸集装箱码头为主, 主要发展与港 口密切相关的工业和仓储业。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Ⅲ区东首的规划温州 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 11通用泊位区域航道水深条件良好, 后方灵霓大堤和浅 滩一期围垦工程已建成多年, 330 国道已建成通车, 开发条件较为成熟, 宜尽快 开发建设。 项目用海位于 11通用泊位后方西围垦区岸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 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外, 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根据根据最新批准的岸线修测成果, 项目用 海陆域基地为陆域,目前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西围垦区其他区域近期 无法实施围填海。 项目用海后方陆域作为西围垦区仅有的现状可开发区域(图 2.5- 1),是西围 垦区开发的先行启动区块, 对临近区域开发具有积极的引领作用。该先行启动区 块岸线建设百年一遇标准海堤, 对保障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安全运营、促进灵昆 作业区有序开发十分必要, 项目用海用于建设的海堤镇压层, 是海堤的重要组成 部分,项目建设是保障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安全运营、促进灵昆作业区有序开发、 加快推进灵昆作业区建设进程的需要。 30 温州海洋保障基地建设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5- 1 项目用海在灵昆作业区的位置 2.5.1.3 项目建设是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温州是海洋大市,是我国联接长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节点城市, 是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洞头区是温州市四大主城区之一,地处温州东南沿 海, 海洋经济发展条件优越、优势突出、潜力巨大, 在温州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 格外重要的战略地位。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行政区划属于洞头区, 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正式挂牌,设立于 2010 年的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正式更名。根 据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温州示范区包括瓯江口产业 集聚区、洞头海洋生态经济区、状元岙港区、大小门临港产业区、国家海洋特色 产业园区,面积约 148.3 平方公里,其中启动区面积约 24 平方公里。 温州海经区(原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的功能定位如下(1)浙江海洋经 济发展示范区重要的临港产业基地。依托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在浙江海洋经济 发展示范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总体布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利用瓯江口新 区、乐清经济开发区围填海空间,推动大小门岛港口岸线及后方陆地联动开发, 引导临港产业、电工电气、节能环保等企业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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