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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发挥安全检查对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作用,促使安全检 查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整改落实 及跟踪反馈等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 权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反馈等工作管理。集团公司委派 或推荐至权属企业的董监高,应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本制度在所在企 业的转化、对接、落实。 第三条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 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在检查生 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检查的条款履职。 第二章 安全检查 第一节 集团公司的安全检查 第一节 集团公司的安全检查 第五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称“安委会”)负责组织 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9 第六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对本土企业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 产大检查,时间一般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外部企业的检查由 集团公司安委会视情况及需要组织检查。 第七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开展季度检查、 专项检 查,日常检查可以采取“四不两直”(即检查前不发通知、不定对 象、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对 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发出整改通报。 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主管范围内企业进行 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负责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第九条 检查方式可采取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 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综合性安全检查等多种 形式开展安全检查。可以抽查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立和完 善情况、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日常安全检查情况等。 第十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意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 患、查安全管理状态、查隐患整改落实等。 第十一条 对权属企业的安全检查要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对 重点隐患部位和环节的检查要做到严、细、实;对安全管理状态要 通过查看日常检查记录、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完 善、改进安全管理的方法、措施和手段。 第十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受检单位必须按“五 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集团公司业务主管 部门、安委会办公室。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跟踪、 督办分管范围内 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并反馈给集团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安委会 3/9 负责对安全检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适时对各企业的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节 各企业的安全检查 第二节 各企业的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各企业应采取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 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综合性安全检查等多种 形式开展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各企业安全大检查须每月一次, 由各企业安全生产委 员会组织,各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文通知安排,相关技术人员 和安全员配合检查。 第十六条 本企业内部检查除了检查所有生产、 生活及一切附属 设施的安全状况,还要检查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机构设 置、管理制度、管理状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七条 检查方式可采用分组检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 第十八条 各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下发整改 通知至下属各厂(分厂)、室、处。 第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跟踪、督办考核 机制,确保按照“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 第三节 厂(分厂)级的安全检查 第三节 厂(分厂)级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厂(分厂)级安全大检查由各厂(分厂)厂长负责组 织,安全员具体落实,以厂(分厂)、室、处名义行文通知。 第二十一条 主要检查本厂(分厂)内所有生产、生活及一切附 属设施的安全状况,各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及内业情况 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检查采用分组检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进 4/9 行。 第二十三条 检查时间由各厂(分厂)、室、处自行安排,每旬 至少进行一次,由各厂(分厂)安全员负责起草通知与安全整改通 知,下发至各车间。 第二十四条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 各车间根据安全整改通 知书要求,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 至厂(分厂)安全员处;要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节 车间级的安全检查 第四节 车间级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车间级安全检查由各车间主任负责安排, 班组长协 助配合检查。 第二十六条 主要检查本车间内所有生产、 生活及一切附属设施 的安全状况,各班组的班组安全会及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第二十七条 检查采用自查与互查相结合, 班组与班组间可相互 检查,或联合开展安全活动。 第二十八条 检查时间由各车间自行安排,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由车间主任自行安排。 第二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 各车间下发安全整改通 知书,各班组按照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车间; 车间要安排专人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打分考核。 第五节 班组级的安全检查 第五节 班组级的安全检查 第三十条 班组安全检查由各班组长负责安排, 班组安全监督岗 协助配合检查。 第三十一条 主要检查本班组的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 隐患,检查班组成员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5/9 第三十二条 检查采用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班组成员相互监督, 相互检查。 第三十三条 检查必须每班不间断进行, 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 改,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并有完整、认真、详细的记录,交接班 时一并进行交底。 第三章 记录及归档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形成的记录安全检查原始记录表、事故隐 患整改通知单和事故隐患整改汇报单,见附表。 第三十五条 各检查单位要做好安全检查通知、 反馈文件及记录 表格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授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解释。 6/9 安全检查原始记录表 R/OSSR00101 NO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存在问题 组长(签名)记录员(签名) 7/9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R/OSSR00102 NO 安整字第号 隐患内容及整改意见 限于年 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汇报单反馈。特此通知。 签 发 人 经 办 人 发通知单位(盖章) 接 收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9 事故隐患整改汇报单 R/OSSR00103 NO 安整字第号 整 改 情 况 要求于年 月 日整改完毕, 实际于年 月 日整改完毕。 验 收 人 整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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