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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协工程公司安全文明规范化管理标准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协工程公司安全文明规范化管理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标准主要对员工素质、人员安全培训、劳动保护 用品配备及穿戴、下井检验区设置、办公及生活区域等进行了 规范要求。 第二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 法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 [2013]第 62 号)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标准(试行) 国经贸安全[2000]189 号) 、 劳动防护用 品选用规则 (GB11651-89) 、 矿工普通工作服 (MT/T 843-1999) (参考)和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编制。 第二章 员工素质标准 第三条 年龄体质要求。外协工程公司招聘的员工入职前 应进行健康体检,如准备安排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人 员必须经过职业健康体检,无岗位职业禁忌症。年龄须满 18 周 岁,但不能超过 60 周岁,井下作业人员不能超 55 周岁,驾驶 员不能超 50 周岁。 第四条 道德素养要求。诚信尽职,无不良嗜好,禁止酗酒 滋事和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第五条 技能要求。要有相关工作经验,能按照岗位安全操 2 / 8 作规程熟练作业;应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和逃生知识。 第六条 人员配备要求 (一)工程公司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 (二)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工程公司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 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 1 名注册安全工 程师或者具有 5 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 根据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项目部具备初中 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 50。 (三)项目部负责人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 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根据有关规定取 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 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 (四)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 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 可上岗作业。 五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对女职工按照 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 动。 第三章 人员培训标准 第七条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非煤矿山、冶炼危化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 /7 3 不得少于 72 学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 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 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 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 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 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 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 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 故案例等。 第八条 安全再教育。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 于 20 学时。 第九条 “四新”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新产品时,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条 转岗教育。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 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 训。 4 / 8 第四章 劳动保护用品标准 第十一条 配备标准 (一)安全帽 安全环保等监管人员为白色;后勤及管理人员为黄色;一 线员工为红色;外来人员为蓝色。 安全帽前方居中应印制或粘贴公司 logo(名称)标识,安 全帽须包含工程公司名称、员工姓名信息。 (二)工作服 工作服总体颜色要体现明显的安全色,样式为带反光条 (裤子要分上、下设反光条)、拼色、绣工程公司 logo(名 称),要求绣在上衣左袋上方。 款式为上、下身分离式。上衣需为长袖,并采用 “三紧 式”,即紧袖口、紧下摆、紧领口;下装为直筒裤。 对于特殊岗位要选择有特殊性能的防护服装。如防静电 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等。 各工程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设计工装款式,并将设计方案 报所在企业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 穿戴标准 (一)作业人员和巡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规范佩戴安 全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得穿凉鞋、拖鞋。工作服严禁不 系扣或系扣不全。 Q/ZJ-OS-GD-001-2016 A/0 /7 5 (二)井下工作要穿防水胶鞋、携带矿灯、自救器、有毒 有害气体监测仪器 (按班配置、安全和管理人员按人配置) 等。 接尘人员配备防尘口罩。 (三)特殊作业必须按有关标准及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 品。 第五章 排班室设置标准 第十三条 排班室主要功能标准。 设置排班室 (井口检验区、 井口调度室),就是在班前要有 30 平方会议场所,以实现班组 班前安全活动。班前会议的主要内容确认上班人员安全状况, 特别是员工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对照检查劳保用品穿戴规 范性等;介绍上班班组工作的主要内容,安全情况;明确下班 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注意事项;对班组 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班组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 应急处置措施再次学习;填写班组班前会议记录等。 第十四条 排班室设施配备标准。矿山各硐口原则上必须设 置统一的排班室,排班室应有班前会议人员集中区并配备足够 数量的桌椅。有条件的企业可按功能分区设置矿灯充电区、个 人物品放置区、防水胶鞋冲刷池、洗浴室等。确实硐口没有条 件的,可在办公区或住宿区设置排班室,按以上要求做好相关 工作。 第十五条 在排班室悬挂标准的劳保穿戴图样牌,旁边设立 一面镜子,要求每位上岗职工在上岗前对照检查一次。 第十六条 看板管理工作 6 / 8 (一)排班室应设置人员去向牌、 (下井)人员登记记录表、 班前会议记录表等。 (二)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工程贯通预警台、危险源公 告栏、安全违章违纪曝光台、班组考核公示栏。 第六章 办公区域标准 第十七条 办公室人员着装标准。在上班期间,要注意仪 容仪表,要求穿工作服并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 第十八条 办公室设施设备标准 (一)办公室门牌标准。门牌名称应包括公司logo部门或 科室名称,白底黑字,其规格定位为宽度是高度的二倍,门牌 材料及大小可自行确定,并钉挂在入口处的适当位置。 (二)个人用办公设施配备标准。每人配备一桌一椅及必 须的办公用品。办公桌以整洁为标准,除放置文件夹、笔筒、 电话、旗帜、小盆绿色植物等外,其他不允许摆放。 (三)公用办公设施标准。办公室应配备适当大小的办公 柜,专门存放资料、工具仪器等。安全保卫部门要配备有矿用 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粉尘监测仪和酒精检测仪 等。柜顶上不得堆放杂物。办公室内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设 施。 (四)会议(学习)室标准。会议室应悬挂企业标志;应 配备会议桌和足够数量的凳椅,并不得挪作他用;应配备必要 的培训设备,如投影仪等。 /7 7 (五)室外办公区域标准。应设置公告栏,张贴近期工作 通知及公告等。并悬挂适量的安全、环保等宣传标语,营造积 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七章 生活区域标准 第十九条 宿舍标准 (一)不允许在设有生产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内设置员工 集体宿舍; (二)宿舍建设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简易的木料或 编织布工棚作为员工宿舍。 (三)宿舍内严禁留宿非矿区务工人员,确需留宿的应报 矿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留宿; (四)宿舍内的电器设施安装要符合规范要求,保持整洁 干净,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宿舍区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六)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 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 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二十条 食堂标准 (一)炊事员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 证上岗。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衣、帽,开饭时戴好口罩; (二)使用炊具或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 要按规定放置。 8 / 8 第二十一条 未经发包单位允许不得在矿区内养殖家畜家 禽。 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经集团公司总裁审批,自发布之日起 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授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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